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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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试科目成绩均用分数表达、等第呈现,文化课考试科目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
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5%、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30%、20%的比例划定;
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五四”学制的初二年级考地理,初三年级考历史、生物,初四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
“六三”学制的初二年级考生物、地理,初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
2、考查科目:
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技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达。
其他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考查结果用等第表达,分A、B、C、D、E五个等第。
自2011级初中学生开始,音乐、美术考查等第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
(二)考试时间安排
定于6月11日——6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1日(星期二)
语文(8:
30—10:
30)
物理(14:
00—15:
思品(16:
30—18:
00)
6月12日(星期三)
数学(8:
化学(14:
历史(16:
30—17:
6月13日(星期四)
英语(8:
6月14日(星期五)
地理(8:
30—9:
生物(10:
30—11:
6月13日(星期四)上午,毕业年级考生考完英语后在原考场填涂报考高中志愿卡。
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另文制定,考试成绩于5月25日前上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查成绩各县市区于6月15日前上报到市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
其余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查成绩要存档以备高中录取使用,其中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各县市区汇总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于6月15日前上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命题
1、命题原则
命题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
在加强知识与技能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做到:
(1)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除考查课程标准要求的知识内容外,不考查对形成学科素养和学生后续学习无益或意义不大的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2)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等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4)试题命制以课程标准、教材为依据,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重点内容重点考查;
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5)从2013年起,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增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的考查,考查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安全常识》(试用),占10%左右的权重。
2、命题要求
试卷表述规范,问题明确,图形清晰,专业用语准确,答案避免出现歧义,杜绝人为编造、死记硬背、繁难偏旧、似是而非的偏题、怪题。
试卷结构层次清楚,难易适度。
适当控制客观题的题量,加强实验能力的考查,语文、英语加强学生应用语言能力的考查,毕业年级安排一定分值的地方课程内容。
试题均不超出课程标准,无复习资料原题。
试卷难易低、中、高三档恰当比例为6:
2:
2,初中各年级内容比例适度,使学生在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和潜能的机会。
命题由市基础教研室负责,精心选调命题人员,并向入选人员颁发聘任证书。
同时,要与命题人员共同签定《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命题保密责任书》,要准备学业考试副题。
3、试卷类型及答题要求
所有科目的试卷包括试题、答题纸两部分,各科试卷分为Ⅰ、Ⅱ两卷,其中I卷为选择题,考生用2B铅笔直接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Ⅱ卷为非选择题,考生将答案直接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不得加附页。
英语Ⅰ卷含有听力测试,分值占20分。
(四)学业考试报名与组织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报名采取网络化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考生个人网上自主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初中学校要按要求,提前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的培训和模拟工作。
1、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学业考试报名时间:
5月6日8:
00——5月8日17:
00。
2、报名资格与审查
符合本次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条件的应届初中学生均可报考相应科目的考试。
在泰安市内但在非户口地县市区借读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泰安市户口但在市外借读需报考我市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借读地学校以及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外地市成绩我市在高中录取时不予承认,考生除参加今年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应考的科目外,原来未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科目,今年随该科目考试的相应年级报名单独考试。
上一年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提供相关缓考证明,随相应年级报名考试,复学的学生相关科目第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无学籍学生不能参加初中学业考试。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报名的学生基础信息完全采用山东省学籍信息平台的数据,各县市区要抓紧督促、组织相关学校订正学籍主要信息,完成学籍异动,采集毕业年级学生近期照片信息,确保学生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班级名称等主要信息准确无误,报名工作结束以及高一新生入校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为使考生熟知网上报名,市教育局将统一提前进行模拟填报,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务必认真组织实施演练。
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领导,基教科科长是本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初中学校校长是本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冒名顶替、重复报名、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现象。
凡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学生的报名资格、入学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有关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3、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报名手续
参加今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可在家中或在初中学校等与因特网连接的地方登录“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学籍地端口登录进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报名完成后学生本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报名结束2日内上交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在省外或省内市外借读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报考者,须持户口本、借读(学籍)证明,回户籍地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补报信息登记表》(附件11)报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同时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在报名平台“添加考生窗口”采集报名学生信息,补登虚拟学籍,增加情况要向泰安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同时上交学生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
上一年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提供相关缓考证明,在学籍地教育局办理相关科目报名手续,随正常考试年级考试。
以上证明材料在5月1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上报。
(五)试题及答题纸的印制、运送与保管
1、试题及答题纸的印制、分发
学业考试试题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征订、监印,并会同市基教科共同分发。
要准备学业考试副题和备用试题。
2、试题及答题纸的运送
各县市区指定专人凭缴款票据复印件到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地点领取试题并负责保管。
领取试题必须派专人专车,运送试题要用密封车,由三人以上押运,并由公安人员护运。
领取的试题必须入箱落锁贴上封条,保管员负责保管试题箱钥匙并乘监护车,护运人员要乘运题车。
任何情况下,试题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考点领取试题时间为每科考前两小时,每科考试结束,考点应立即将试卷、答题纸收齐密封好送县市区考区保密室保管。
全部考试结束后各科答题纸交到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指定地点。
3、试题及答题纸的保管
各县市区领取试题、答题纸后必须妥善保管。
存放试题、答题纸的保密室必须由三人以上专人日夜看管(其中一名必须是公安人员)。
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都不得少于三人。
看管人员不得拿保险柜的钥匙。
试题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
要严格履行试题和答题卷分发、交接手续。
严格备用试题启用手续,启用副题和备用试题需经市学业考试主管科室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试题和答题纸均不得在考点过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鼠等工作。
4、经费
各县市区要于5月25日前交清款项,凭缴款票据(或复印件)领取学业考试试题。
如因未及时上缴款贻误组织考试者责任自负。
(六)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
1、考点设置
考点要求设在县市区政府驻地学校,如确需在驻地外设考点,需选择条件较好的学校。
各考区于5月10日前将考点设置方案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分考点。
各县市区对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考生,可在职业学校单独设考点。
各考点实行对调监考员监考。
2、考点管理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设考务、保卫、宣传、医疗等若干工作小组。
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协助主考共同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工作。
3、考场编排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生学业考试的准考证号。
学业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编排考场。
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4、补考和缓考
学业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市教育局公布学业考试成绩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第学生补考。
补考成绩只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第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
高中段学校招生只使用初中学业考试正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对已参加考试报名,应参加本年级开考科目学业考试,但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所有科目或部分科目的考试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考试结束前提出申请,填写《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缓考审批表》(附件12),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通过,于考试结束当天报市教育局批准,审批通过后第二年方可缓考有关科目,未办理缓考手续,当年缺考科目记零分,记入本人总成绩。
(七)阅卷及分数统计
考试结束后县市区教育局将答题纸送往指定地点。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所有考生试卷的阅卷、成绩统计工作,并统一时间地点集中办理。
市体卫艺教研室汇总全市初中学业考试体育测试成绩,市条装办汇总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技能考查成绩(等第呈现),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汇总信息技术考查成绩(等第呈现),以上成绩于6月15日前分别以数据库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数据库包含学生初中学籍号、姓名、身份证号、成绩、成绩等第五个字段,前三个字段由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从报名平台下载。
文化课试卷实行网上阅卷,阅卷结束所有成绩合成汇总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向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统一发布。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高中段学校招生采取一考多取、一评二挂的方式进行。
“一考多取”是指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借用初中学业考试的成绩录取新生。
考生在以上各类学校中选报其中的一类,再填报志愿学校,按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一评二挂”是指在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和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将评估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与招生录取挂钩。
(一)普通高中招生相关政策
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在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主招生探索。
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中科大少年班(招收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按照泰教办发〔2005〕25号文件规定,除泰山区外每个县市区招生不超过6人),泰安一中长城路校区篮球特长班按照泰教办发〔2010〕28号文件规定面向泰安市自主招生;
泰山中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班按鲁教外字〔2010〕7号文件规定、空乘班按照泰教办发〔2010〕15号文件规定面向泰安市自主招生。
其他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只准许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参加自主招生报名的学生均需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须填写《泰安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9)。
今年部分高中将从艺体特长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中,拿出部分计划进行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试点,具体意见另行制定。
学籍和户籍在泰安高新区的初中毕业学生,可以报考所有市直高中和岱岳区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三中志愿,考生需在高新区端口报名,凡报考市直高中志愿的的学生,参加泰山区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市教育局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参加市直高中招生录取;
凡报考岱岳区泰安英雄山中学和泰安三中的考生,参加岱岳区组织的初中学业考试和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于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毕业年级学生户籍证明材料。
学籍和户籍在泰山景区的初中毕业生,原隶属关系不变,在泰山区端口报名参加泰山区组织的考试。
客商子女可凭“客商证”直接参加高中招生报名,不受户口限制,但必须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
根据鲁政办发〔2003〕96号文要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在外市借读学生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我市内非户籍地借读且学籍在借读地并在借读地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考查为C及以上等第的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
综合素质评定为B及以上等第的学区内学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下达
我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县市区及市直学校提报计划,研究确定下达招生计划总数,县市区将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所属高中学校,统一面向全市公布。
泰安一中、泰安二中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做好西藏班学生的招生工作。
泰安一中今年招生计划按泰安一中青年路校区、泰安一中长城路校区、泰安一中虎山路校区分别下达、分别填报志愿录取。
各县市区要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保持合理的招生比例。
各县市区在确定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计划时,严格遵守《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2012工作要点》的通知(驻教纪函〔2012〕11号)要求,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三限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人数的20%以内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在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高中日常班的班额为50人。
2、招生计划构成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指标生计划、三限生计划、艺体特长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五类。
其中,从总计划中拿出不低于5%作为艺体特长生计划单列,自主招生计划单列,三限生计划占计划总数(不含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的20%,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占计划总数(不含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的60%,剩余为统招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对各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结果和合格毕业生人数,将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所属的初中学校。
泰山区自2009级起初中学校的择校生不能报考指标生志愿。
从2014年起,指标生计划的分配除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结果外,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上年升入高中段学校学生人数、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办法另文制定。
(三)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设置与填报
1、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设置四个顺序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
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
第二志愿为指标生志愿;
第三志愿为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志愿为公办高中择校生志愿;
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
第一至第四志愿均为独立志愿,各志愿间没有从属关系,每个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为学生如未被以上顺序志愿录取时,给未被录取学生提供的最后一次录取机会。
凡服从调剂录取的学生,从未录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中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未填写或不服从调剂录取的学生将不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一律由应届毕业学生本人自主选报高中学校,任何人不得限制学生只准报某一所高中。
为防止干扰,全市统一印制《泰安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卡》,由考生本人在考场填写、填涂报名志愿卡,并由学生本人在备注栏签字。
6月13日(星期四)上午毕业年级考生考完英语后在原考场填涂志愿卡。
考生填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志愿填报方案,确定每一志愿的高中学校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后请于6月15日全天持当年参加学业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各县市区可在考前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样卡,供学生练习填写。
户籍在泰山区,父母在岱岳区工作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岱岳区的高中学校志愿,但需提供父母一方工作单位证明,经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字,泰山区教育局确认、岱岳区教育局审核后,只能在岱岳区填报志愿,参加岱岳区高中录取,岱岳区教育局务必于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学生名单及证明材料。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的学生到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填报志愿;
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学生,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报名学校报名登记,但以上两类学生必须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办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否则无法提供录取信息与成绩。
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填报本志愿,报考市直普通高中的艺体特长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填报本志愿。
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全体初中毕业学生和学生家长,初中学校要客观公正正面指导考生选报志愿。
任何部门和个人(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强迫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
高中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初中毕业生只限报考本校。
凡违反规定乱许诺、乱拉生源的,一经查实,对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报名前公布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并向我局备案。
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在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规定范围以外的学生。
2、录取方式。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组织下统一进行,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实施,各县市区分别负责所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未经我局统一录取的考生,以及学生已被报考志愿学校录取不报到入学者,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具体录取工作意见另文下达。
3、艺体特长生录取。
艺体特长生分音乐、体育、美术三类,取得艺体特长生专业合格证书的学生方有资格报名,各县市区艺体特长生资格的确认务必于5月底前完成,艺体特长生根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特长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4、自主招生录取。
由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单独组织报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务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定批准后按程序自主实施,由市教育局审核录取。
(五)五年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
全市五年制大专(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和职成教科分别负责。
各县市区分别负责所属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同意后实施。
四、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
(一)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1、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成绩,是分配高中指标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泰教发〔2008〕13号)和《泰安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实施方案》(泰教发〔2009〕65号)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2013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细则和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高中招生对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引领性作用,根据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的评估结果,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
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对初中学校进行科学评价,做到既能横向分析学校现实的工作情况,又能纵向分析工作进展;
要加大综合实践课程等重点或薄弱指标的评估权重,以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
为尽早公布指标生分配计划,县市区对初中学校的素质教育水平评估要于5月20日前完成,评估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参加指标生分配的初中学校,必须是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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