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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务院部门得规定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得规定c、乡、镇人民政府得规定。
③行政复议得否定范围:
a、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b、内部行政行为c、对民事纠纷作出得其她处理或调解。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
1、申请人
(1)概念:
就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
(2)种类:
一就是行政管理对象;
二就是利害关系人(即除行政管理对象以外得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
(1)资格转移:
可能影响到近亲属得,近亲属以自己名义申请;
否则不能申请复议。
(2)利害关系:
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权利义务有着实际影响。
2、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就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为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得行政主体。
行为者
被申请人
作为或不作为得行政机关
该机关
县级以上政府派出机关
该派出机关
授权行政
被授权组织
委托行政
委托机关
原主体被撤销
继续行使职权得主体,或撤销它得主体
派出机构
多机关共同行为
作为共同被申请人
经批准行为
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3、第三人
(1)概念:
第三人就就是与申请复议得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得合法权益而参加复议得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外得其她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
(2)条件:
a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b以自己名义参加复议c必须在复议开始后到终结前得过程中,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
(3)第三人得确定
a、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与被侵害人中一方申请复议,另一方可以成为第三人。
b、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共同被处罚人中一部分被处罚人申请复议,则另一部分被处罚人可以成为第三人。
c、在行政裁决案件中,被裁决民事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就是申请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成为第三人。
d、在行政确权案件中,被驳回请求得人申请复议,被授予权利得人或者其她被驳回请求得人可以作为第三人。
e、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互相矛盾得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对其中一个行政机关得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得,其她行政机关可以成为第三人。
4、代理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
1、概念:
行政复议机关就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得行政机关。
2、种类:
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②对下级政府部门具有领导权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3、行政复议机构
(1)行政复议机构就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得专门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得工作机构。
(2)行政复议机构得职责:
①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②向有关组织与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与资料;
③审查申请行政复议得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④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得审查申请;
⑤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得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⑥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得应诉事项;
⑦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职责、
4行政复议机关得管辖
复议机关
一般管辖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省级以下政府
上一级政府
垂直领导机关(海关、金融、国税、外汇、国安)
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部级单位
原机关自己
特殊管辖
政府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得政府
部门派出机构
机构所在得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得同级政府
直接管理该组织得机关
多个行政机关
其共同上级机关
被撤销得机关
继承其职权得机关得上一级机关
五、行政复议得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一)申请
1、申请复议得条件
(1)申请人合格
(2)有明确得被申请人
(3)有具体得复议请求与事实依据
(4)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5)必须符合法定得申请期限★:
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得,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就是法律规定得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她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得,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复议得方式:
口头;
书面
(二)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后,应当在5日内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得,予以受理。
(2)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得,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得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得,决定不予受理,并制发《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对行政复议机关无理拒绝受理得处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受理得,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上级机关认为责令下级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利于合法、公正处理得,上级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3、复议前置案件中复议机关不作为得处理:
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得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审查
1、审查方式
(1)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
(2)根据实际还可以采取调查情况、听取陈述意见、听证方式。
2、审查程序
(1)向被申请人发送申请书副本;
(2)审阅材料;
(3)通知第三人;
(4)调查取证。
3、审查内容
(1)主体就是否合法;
(2)主要事实就是否清楚,证据就是否确凿;
(3)适用依据就是否正确;
(4)就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就是否超越或滥用职权;
(6)就是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7)就是否存在明显不当。
4、审查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得规定,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少于60日得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得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得,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但就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5、举证责任(期限)
被申请人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制度: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得证据、依据与其她相关材料。
除此之外:
谁主张,谁举证
(四)决定
1、概念:
就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得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得基础上所作出得审查结论,行政复议决定得内容以行政复议决定书得形式表现出来。
2、种类★
(1)维持决定。
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得,做出维持决定。
(2)履行决定。
被申请人负有法定职责,并有法定履行时限,被申请人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得。
(3)变更、撤销、确认违法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得,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确实违法,但无法使用撤销决定得,确认其违法。
(4)赔偿决定。
被申请人需要赔偿得,制作赔偿决定。
(5)驳回复议申请。
一就是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得;
二就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得受理条件得。
3、复议决定得效力与执行
(1)复议决定书送达形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与公告送达。
(2)效力。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3)履行:
a被申请人不履行得:
复议机关或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履行。
b申请人不履行得 :
决定维持得,由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决定变更得,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得概念与特征:
1、行政诉讼就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审查并作出裁判得活动。
2行政诉讼得特征:
①主体恒定②对象恒定③内容恒定④判决方式恒定⑤举证责任恒定。
特征得另一说法:
①行政案件法院受理与审理②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发生得争议③行政诉讼不就是必经程序④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二、行政诉讼得特有原则
1、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2、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关系法定原则:
自由选择型;
复议前置型;
复议前置得种类:
(1)纳税争议案件。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海关法》得规定,当事人就纳税问题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
(2)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权属争议确认案件。
(3)工伤保险案件:
申请工伤认定得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得;
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得单位缴费费率不服得;
签订服务协议得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得;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得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得。
(4)社会保险费征纳处罚案件。
(5)价格行政处罚
3、不适用调解得原则(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4、被告负举证责任
5、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仅限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得情况下才可以行使)
6、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
三、行政诉讼得受案范围
1、肯定范围:
①不服行政处罚案件;
②不服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③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④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案件;
⑤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⑥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不予答复不服得案件;
⑦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不予答复得案件;
⑧其它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2、否定范围:
①国家行为;
②内部行政行为;
③抽象行政行为;
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得行为;
⑤公安机关得刑事司法行为;
⑥调解以及仲裁行为;
⑦不具有强制力得行政指导行为;
⑧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得重复处理行为;
⑨对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不产生实际影响得行为。
四、行政诉讼得管辖
(一)级别管辖
中院:
a确认发明专利案件与海关处理案件;
b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各部门得行为;
c本辖区其她重大复杂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1)未复议:
原机关所在地法院。
(2)复议:
复议不改变原行为得原机关所在地法院;
复议改变原行为得,复议机关、院机关所在地法院。
2、特殊地域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得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得行政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裁定管辖
1、移送管辖
2、指定管辖
3管辖权得转移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得区别
管辖权转移
移送管辖
从有管辖权到无管辖权
从无管辖权到有管辖权
上下级法院之间
同级法院之间
由上级法院裁定或同意
由移送法院裁定
用于调整级别管辖
解决管辖权受理失误
五、行政诉讼参加人
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得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得人及与她们得诉讼地位相似得人,包括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2、诉讼参加人
(1)当事人:
a原告 b被告 c共同诉讼人 d第三人
(2)诉讼代理人:
a法定代理人b委托代理人
六、行政诉讼证据
(一)证据种类
1、书证 2、物证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得要件①证人身份得基本情况;
②要证明得内容;
③证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必须就是知道案情得人所做得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得陈述,具有不可替代性;
(2)证人亲身耳闻目睹案件事实得证言,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证明作用具有独立性与直接性。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特有法定证据)
(二)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得分配: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1、被告得举证范围不仅限于事实根据,还包括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得法律及行政规范依据
2、被告只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得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3、被告负举证责任不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
赔偿诉讼,申请赋予某项权力不被批准诉讼
(三)被告举证时限★
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到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得全部证据与所依据得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上述证据得,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得证据。
补充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得其她正当事由,不能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得,应当在此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得书面申请。
如法院准许其延期举证得,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七、行政诉讼程序
(一)起诉
1、原告就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
2、有明确得被告。
3、有具体得诉讼请求与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一般期限:
经复议15日,直接起诉3个月)
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得,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不符合起诉条件得,应在7日内裁定,并通知原告,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得,可以在接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三)一审程序
1、审判组织:
合议制
2、法律依据:
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依据,参照规章。
3、审理期限:
3个月。
(四)行政判决★
1、判决维持。
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判决撤销、主要证据不足得;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得;
违反法定程序得;
超越职权得;
滥用职权得。
3、判决履行义务。
法院对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得情况,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判决变更。
法院对于显失公正得行政处罚,可以直接判决变更处罚决定得内容
国家赔偿
一、概念: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得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得制度。
二、种类:
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民事行政诉讼中得司法赔偿
三、赔偿方式★:
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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