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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申请→受理、评级、调查→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2、“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贷款
我行对种植、养殖业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发放的,用于其日常生产中的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该品种致力于引导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提高地方养殖生产规模化程度,为农村种养殖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搭建一个良好的创业平台。
龙头企业在与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模式下的龙头企业和养殖农户。
产品特色:
(1)定向投放,专用于种养殖业生产。
(2)发放范围广,该模式下的企业和农户均可申请。
(一)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该模式下公司或该模式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的种养殖农户;
(二)借款人为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三)公司客户需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农户需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且信用记录良好;
(四)借款用途明确,用于农业生产。
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按我行现行利率定价标准执行。
按季结息,到期还款。
公司+农户组合(签订协议)→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3、林权抵押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是我行对从事造林、育林和林产品开发、生产、加工、经营和流通等相关用途的企业和自然人发放的,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抵押物,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贷款。
我县主要为从事造林、育林和林产品开发、生产、加工、经营和流通等相关用途的企业和自然人。
(1)林业专用,贷款抵押物为林权,贷款用途为林业生产。
(2)期限合理,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可达8年。
(一)借款人主业必须为林业相关,生产经营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从事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属于庐江农商行信贷支持范围;
(二)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自有资本金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四)在庐江农商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五)庐江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但最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八年,且不得超过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实行差别利率。
按季(月)结息,到期(分期)还本。
客户申请→林木资产评估→贷款调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4、青年创业担保贷款
青年创业担保贷款是指我行向农村青年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创业过程中生产、经营的短期、中期资金需求的专项贷款。
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庐江籍农村青年。
(1)利率优惠,在同档次利率的基础下浮10%。
(2)量身定做,专为青年创业群体提供。
(一)借款人为庐江县户籍,在本县有固定住所;
(二)借款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农村青年、农村企业家;
(三)从事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四)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有较好社会影响力、有产业特色和良好经营效益,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登记获得营业执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原则上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在我行现行执行同档次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
按季结息,到期(分期)还款。
借款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额度较小的)或经县团委审核把关后推荐(额度大的)→农村信用社和乡镇(街道)团委共同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定、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5、渔网经营户“手牵手”联保贷款
渔网经营户“手牵手”联保贷款是本行发放的由3户以上渔网经营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并签订协议,成员可全部是渔网个体户,或由一户渔网加工发包方企业参与的联保小组,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偿还贷款时,由联保小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联保小组成员按贷款额度的10%交纳联保基金。
渔网经营户是指专门从事渔网加工、销售和原材料拉丝等与渔网经营活动相关的自然人或企业。
并在庐江县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1)由3户及3户以上渔网经营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联保小组,小组成员均可贷款,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手续简捷,核定额度,多户联保、周转使用。
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服务社区内有固定住所,并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三)具有贷款资金需求;
用途用于购买主要原(辅)材料;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五)所有联保成员必须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主要结算业务须在我行办理;
(六)联保小组成员必须相互了解,充分沟通,联保小组成员之间非家庭成员关系或非直接控制关系;
(七)向本行提供真实的渔网加工、销售合同等资料。
(八)在本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联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0%执行。
自愿组合→提出申请→资格审查→签订协议→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6、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我行向本辖区内的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并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的贷款。
庐江县内持有《商标注册证》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1)商标质押,宣扬企业商誉价值。
(2)无形资产盘活,资产充分利用。
借款人用于质押贷款的商标专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有效注册商标;
(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
(三)商标在贷款到期后的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含),在贷款有效期内,借款人有维护商标专用权有效的义务;
(四)商标注册地址和借款人注册地址、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相一致;
(五)商标实际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与注册范围相一致;
(六)商标未被转让、注销或撤销;
且未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七)借款人必须是该商标专用权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原则上企业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盈利记录,在行业中具备相当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产品或经营市场。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中长期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不超过3年。
客户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质押→贷款发放。
7、股权质押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我行申请获得的贷款。
我行辖区内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1)创新融资渠道,实现股权价值。
(2)质押手续简便,股权价值确认便捷。
(一)申请质押的股权须是出质人合法持有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股权(本行的股权不得在本行办理质押贷款)。
(二)申请质押的股权依法可以流通;
(三)申请质押的股权在此次质押之前必须是未设立质押或有效质押已解除,即出质人对所质押的股权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
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
客户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股权质押→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8、企业联贷联保贷款
企业联贷联保贷款是本行对企业联保成员发放的,在借款人不能按约偿还贷款本息时,由联保体其他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
由符合我行授信准入条件的企业客户组成的联保团体各成员。
(1)由3户或3户以上企业客户自愿组成联保体,任一联保体成员申请贷款由其他联保体成员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统一授信、随用随贷。
办理联贷联保贷款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联保体成员必须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且以本行作为主要结算银行;
(二)联保体成员从事其所在行业必须至少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且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企业客户自愿组成联保体并与本行签订《联保协议》,联保体成员不得少于3户;
单一客户在本行只能加入一个联保体;
联保体成员相互间不得是关联企业;
(四)联保体成员必须将不低于各自授信金额10%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存入我行,为联保体各方共同提供质押担保;
(五)联保体任一成员对联保体其他成员的联贷联保贷款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联保体成员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必须对联保体所有成员的联贷联保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联保体成员为公司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为授信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文件。
(八)联保体成员在支行联贷联保贷款授信审批后不得再对外提供担保(包括本行行内及他行的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企业联贷联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0%。
贷款期限不超过半年的,可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贷款期限超过半年的,可实行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或按月(季)偿还本息等多种还款方式。
企业组成联保体→提出申请→贷款调查→签订《联保协议》→授信、贷款审议审批→存入保证金→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9、仓单质押贷款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我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的存货仓单作为质押物向贷款人申请办理的贷款。
(1)三方协议,银行、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三方参与。
(2)存货盘活,充沛现金流。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在我行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
(三)借款人从事合法、合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且生产经营满一年期(含)以上;
(四)借款人必须具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誉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借款人原则上要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需开立个人结算户),且在两年以上;
(七)借款人提供的仓单必须是出质人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的仓单,且记载内容完整;
(八)出具仓单的仓储公司原则上必须是我行认可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仓储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九)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所有权明确;
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和贬值;
适应用途广,易变现;
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有销路且货物价格市场变化不大。
并按申请贷款额度缴纳不低于5%的保证金。
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仓单质押贷款不得办理展期。
客户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存入保证金→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10、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行对庐江县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于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的贷款。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
安徽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庐江籍学生。
公益助学,财政贴息。
借款人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一)借款人为庐江县户籍,就读于属于助学贷款高校名录上的全日制高校;
(二)借款人应提供学生证、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并盖有院校公章)等学生身份证明(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三)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习费用,户籍所在地为其开具了相关贫困证明。
贷款期限覆盖借款人的学业期限,在毕业后最长可约定延长至毕业后10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借款人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人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借款人自付。
在校期间,借款人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期限定为每年1月至10月;
借款人毕业离校前与我行进行债务确认,签订还款协议,还款方式为:
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
客户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1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
我行对个人或公司客户发放的,以借款人或担保人合法持有的我行的定期储蓄存单作质押担保发放的贷款。
可提供我行定期储蓄存单质押担保的客户。
(1)方便快捷,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
(2)利息优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一)借款人或担保人须合法持有我行的定期储蓄存单;
(二)借款人或担保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
(三)借款用途合理;
(四)存单持有人须同我行签订质押协议,存单质押期间不得提现。
贷款期限不超过存单到期期限。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按季(月)结息,到期(分期)还款。
客户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议审批→存单质押→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12、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我行对我县居民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商业用房的专项贷款。
我县区域内具有购房需求的居民。
(1)方便快捷,客户所需提供资料简洁,办理流程短。
(2)利率优惠,参照人行规定基准利率执行。
(一)具有庐江县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自用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已经支付国家规定的对应比例的首期付款(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六)所购住房价值基本符合我行的评估价值。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按月还款,可选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还款方式。
13、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
一是由房屋产权人出售,有权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可在房屋交易二级市场流通,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住房、商业用房。
二是在贷款人已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原房屋所有权人)在贷款期间内将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商业用房出售,经贷款人同意向新房屋所有权人(新借款人)提供的抵押贷款业务。
(2)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系庐江县域内常住户口;
(三)具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五)首套住房必须支付不低于50%的购房首付款,二套住房必须支付不低于60%的购房首付款,商业用房必须支付不低于50%的购房首付款,并在贷款人开立结算帐户;
(六)借款人将拥有房屋所有权提供有效抵押担保;
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且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等额本息等还款方式。
14、银行承兑汇票
是由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我行申请并经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在我行辖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且需经常性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企业客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1)信用好,承兑性强,可在全国流通。
(2)节约财务成本,提高结算效率,存入我行的保证金我行按照同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一)在我县联社辖内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出票人必须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具备正常的支付能力;
恪守信用,自愿接受信贷结算监督和现金管理规定;
定期报送企业财会报表和相关经营资料;
(三)出票人必须是以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为基础,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承兑汇票的真实资金用途必须为购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并应在出票后15日内提供真实的增值税发票;
(四)与承兑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五)能够按照银行承兑合同约定的比例缴存承兑保证金;
对敞口部分能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连带责任担保或足额、有效的财产抵(质)押担保;
申请人出票前需在我行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出票金额的50%;
(六)持有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资信状况良好。
承兑期限: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承兑费率:
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手续费,
在承兑汇票到期前将敞口部分存入指定账户用于支付。
客户申请→承兑汇票的调查→审查审批→存入保证金→签订协议→出票。
15、金农易贷·
福农卡
“金农易贷·
福农卡”是我行在中国银联推出在“福农卡”的基础上,打造具有“借记卡+小额贷款”特色,面向社会发行的金农系列银联标准银行卡产品。
易贷卡支持借记卡的基本功能,同时可在网上银行、ATM、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自助办理个人贷款查询、放款、还款等业务,并享受涉农产业商户联盟为持卡人带来的优惠折扣、保险保障优惠、涉农补贴发放、涉农融资需求、享受第三方产业政策支持等多项特色权益。
庐江农商行服务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驻庐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
原则上主要对象为个体工商户与中小企业主等中高端客户。
原则上易贷卡持卡人应为本行授信客户。
(1)借记卡+小额贷款,一卡两用。
(2)一次授信、自助办理、随用随贷、循环使用。
(3)额度合理,消费类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含),经营类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50万元(含)。
其贷款方式包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充分体现小额贷款灵活易贷的特色功能。
申请办理易贷卡的客户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从事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有还本付息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当地城镇(乡)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二)自愿接受庐江农商行信贷管理和结算监督,能够将经营资金款项归集至在庐江农商行开立的“易贷卡”账户内或开立的企业账户(中小企业主);
(三)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个体工商户客户:
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正常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年经营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经营场所或经营者户口所在地须在庐江县范围内;
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向承办支行(中心)提供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五)中小企业主客户:
所经营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企业前一年度为赢利不低于50万元;
并开办庐江农商行企业网银,企业主需在庐江农商行开办个人网银等电子银行业务;
经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授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30%。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月结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等灵活的还款方式。
客户申请→贷款调查→核定额度→贷款审议审批→签订合同→自助用款。
16、个体工商户、企事业保证担保和抵(质)押担保贷款
我行对个人或公司客户发放的,用于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贷款,并提供有效担保,担保人可为借款人或第三方担保人。
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1)综合授信,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和提供的担保情况综合核定授信额度。
(2)有效担保,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用信。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依法设立,拥有合法的经营执照及身份证明,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个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借款用途明确、合理;
(3)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偿债能力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固定资产贷款:
管理制度完善;
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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