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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20
附件五:
新员工入职引导协议书21
附件六A:
员工转正定薪审批表(总公司专用)22
附件六B:
员工转正定薪审批表(分子公司专用)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人员的需求,规范员工招聘流程,明确员工招聘中的权力与责任,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第三条原则
员工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招聘职责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荣盛发展员工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如下:
1.制定、完善荣盛发展员工招聘管理制度、流程。
2.制定荣盛发展年度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或执委会批准后实施。
3.负责总公司机关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招聘工作;
负责各分(子)公司人事人员的招聘及委派工作;
与总公司财务总监共同招聘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
配合控股公司招聘总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具体包括:
3.1制定具体招聘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2研究设计面试、甄选、测评方法,并培训和指导用人部门主管使用这些方法。
3.3选择和拓展招聘渠道,并与潜在的候选人联络。
3.4收集、甄选应聘者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
3.5主持或组织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情景模拟、职业性向测试等测评程序。
3.6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背景调查。
3.7监督拟录用人员体检。
3.8根据荣盛发展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3.9办理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3.10向未被录用的候选人表示感谢并委婉的拒绝。
3.11负责组织新招聘人员的总公司级入职培训。
3.12跟踪、考察新招聘人员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的处理意见。
3.13负责指定或批准新招聘人员的入职引导人,与新入职人员、入职引导人签订三方入职引导协议,并对入职引导人的尽职状况进行考核与奖惩。
3.14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表现状况,对推荐人、面试人及新入职员工之直接上级进行考核与奖惩。
4.审批各分(子)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
5.负责指导、监督各分(子)公司的招聘工作,对各分(子)公司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招聘过程中的合规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6.负责组织对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年度人员招聘效果的评估,并向上级提出招聘效果评估报告。
7.根据控股公司要求,配合控股公司招聘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招聘职责
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所在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如下:
1.根据总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流程。
2.制定所在分(子)公司年度及临时性招聘计划,并将年度招聘计划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3.负责所在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招聘工作。
具体包括:
3.1根据年度招聘计划、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胜任力素质模型等,制定、实施具体的招聘计划。
3.2选择和拓展获取候选人的渠道和方法,并与潜在的候选人联络。
3.3收集应聘者简历及其他应聘材料。
3.4对所在分(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进行面试、甄选方法和技巧的培训,并指导用人部门主管使用这些方法。
3.5监督拟录用人员体检。
3.6根据总公司及分(子)公司薪酬政策提出新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3.7办理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3.8向未被录取的候选人表示感谢并委婉的拒绝。
3.9负责组织新招聘人员的分(子)公司级入职培训。
3.10跟踪、考察新招聘人员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的处理意见。
3.11负责指定或批准新招聘人员的入职引导人,并对入职引导人的尽职状况进行考核与奖惩。
3.12根据新入职员工的适岗状况,提出对推荐人、面试人及新入职员工直接上级的奖惩意见。
3.13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库及相关台帐。
第六条用人部门的招聘职责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活动,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
其招聘职责如下:
1.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2.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具体的岗位招聘需求计划,招聘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和任职资格条件。
3.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4.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负责对应聘人员业务、技术能力的考察判断,并对判断结果负有最终责任。
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卷的命题、阅卷工作。
6.负责在部门内部指定新招聘人员的入职引导人,报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并签订三方(新入职人、入职引导人、人力资源部门)入职引导协议后,具体做好新入职人员的传、帮、带工作。
7.负责新招聘人员的部门级入职培训及日常培训,并建立培训台帐。
8.对试用期内员工,负责每月一次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报告新入职人员的表现情况。
试用期满后,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考察。
第七条招聘录用审批权限划分
1.总公司总监级以上人员,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的招聘,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报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后录用。
2.总公司非财务、人事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报总经理或执委会批准后录用,同时报控股人力资源部备案,报控股人力资源总监审阅。
3.总公司财务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报总经理、控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录用,同时报控股人力资源部备案,报控股人力资源总监审阅。
4.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招聘,由控股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报控股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录用。
5.总公司非财务、人事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录用,同时报总经理审阅。
6.总公司财务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报总经理、控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录用。
7.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报总经理、控股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录用。
8.分(子)公司非财务、人事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录用,同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由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9.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或委托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由总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控股财务副总裁批准后录用。
10.分(子)公司人事部门人员的招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或委托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和控股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录用。
11.特殊关系进人:
公司严格控制特殊关系进人。
特殊关系进人须按下列流程进行审批:
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公司总经理→控股人力资源部→控股人力资源总监→董事长。
第三章招聘计划
第八条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
为保证荣盛发展三至五年战略目标的实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须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时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并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进行滚动调整。
第九条年度招聘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1.每年12月底前,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须组织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编制下一年度人力需求计划。
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基本依据是:
公司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内外部市场人力供求状况、人才流失率、公司未来人才储备需求等。
2.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所在分(子)公司的下一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经所在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各分(子)公司人力需求计划,汇总编制荣盛发展总部及各分(子)公司下一年度人力配置计划,并报总经理或执委会审批,作为下一年度人力资源招聘的基本依据。
第一十条临时性招聘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临时性招聘计划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各分(子)公司临时性招聘计划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临时性招聘计划主要针对一些不可预见的事项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如员工突然离职出现空岗;
市场发生变化,使员工需求大幅增加等情况。
第一十一条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
招聘渠道和方式;
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
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
以及招聘预算,包括:
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章招聘渠道
第一十二条员工招聘可分为内部竞聘和外部招聘两种类型。
招聘形式的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
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原则上采取以内部竞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
第一十三条内部竞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竞聘,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内部竞聘按照《荣盛集团内部竞(选)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十四条外部招聘
在内部竞聘不能满足人力资源需求的情况下,需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1.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
1.1员工推荐。
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同时,对积极向公司举荐人才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办法按照《荣盛集团内部员工“举贤荐才”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1.2媒体招聘。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1.3校园招聘。
每年冬季、春季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并有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的院校人才交流会。
1.4人才招聘会。
通过参加各市、地人才招聘会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
1.5猎头招聘。
对于关键人才、稀缺人才,通过公司自身力量难以招聘到合适人才时,可适当考虑采用猎头招聘方式。
1.6其他招聘渠道。
通过合作伙伴、业界朋友推荐等方式进行招聘。
2.外部招聘组织管理。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2.1招募信息的发布。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数量,招募对象的来源与范围,以及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预算,设计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
2.2招聘广告
2.2.1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
广告要吸引潜在应聘者的注意,培养潜在应聘者对职位的兴趣,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2.2.2招聘广告的责任人。
招聘广告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由公司形象宣传部门负责制作或委托外部专业单位制作。
2.2.3招聘广告的形式。
根据需要采取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
第五章甄选
第一节测评体系的建立
第一十五条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和测评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第一十六条测评方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
笔试是指通过书面形式以若干题目对候选人的能力和人格进行测评的方式。
面试是指经过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面对面的交谈与观察为手段,由表及里对候选人有关素质进行测评的方式。
第一十七条一个典型的测评程序应该包括:
成立测评小组→确定测评内容→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确定初步录用人
人力资源部在具体的测评过程中,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同用人部门一起确定具体的测评程序,灵活地加以运用。
第一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拟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着眼于能够产生绩效的素质特征,建立该岗位的测评指标体系。
测评指标体系一般应包括:
1.身体素质。
包含健康、体力、精力、机体灵敏性和感知能力。
2.智能素质。
包含专业能力、非专业能力和社会智能素质。
3.品德素质。
包含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4.心理素质。
包含价值观、兴趣、追求、气质和性格等。
第一十九条通过面试对候选人的如下素质进行测评:
1.个人信息。
指候选人的主要背景情况。
2.举止仪表。
指候选人的体形、气色、外貌、穿着、举止及精神状态。
3.专业知识技能。
从专业的角度了解候选人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技能的高低与专业上的特长。
4.工作经历。
包含过去工作单位、担任的职务、工作业绩、薪酬情况和离职原因等。
5.语言表达能力。
包括对逻辑性、体态语言和说话内容方式配合的协调性、感染力、影响力、清晰度、准确性等内容的考查。
6.应变能力和反应能力。
7.工作态度和工作动机。
8.人际交往能力。
9.控制能力和情绪稳定性。
10.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主要考查候选人能否抓住问题本质、说理透彻、分析全面。
11.兴趣和爱好。
第二十条通过笔试对候选人的如下素质进行测评:
1.专业能力。
主要从拟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出发考察候选人的专业能力。
2.非专业能力。
主要考察候选人的逻辑推理能力、思维能力、创造力、数字反映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观察能力。
3.社会能力。
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人际交往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谈判能力。
第二十一条建立测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测评小组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也可聘请外部专家参加。
对于重要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招聘,应有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参加。
测评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
第二节笔试程序
第二十二条一个典型的笔试程序应该包括:
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候选人→组成笔试测评小组→设计笔试内容→进行笔试→评定笔试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应首先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然后及时通知候选人。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笔试时间和地点不得更改。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成立笔试测评小组,并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二十四条笔试测评小组应认真回顾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描述和任职资格,明确各项胜任特征的行为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笔试内容。
第二十五条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做好对笔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笔试时,小组成员需提前到达考场,并在笔试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给予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七条笔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要对候选人的笔试情况给予评定,并确定笔试的最终排名。
第三节面试程序
第二十八条一个典型的面试程序为:
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通知候选人→组成面试测评小组→准备面试问题→进行面试→面试记录→评定面试结果
第二十九条在确定候选人名单后,人力资源部门应选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候选人。
第三十条为了维护公司形象,面试时间和地点一旦确定,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任意更改。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成立面试测评小组,并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三十二条面试测评小组应在面试前认真回顾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描述和任职资格,明确各项胜任特征的行为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确定面试问题。
第三十三条面试测评小组应在面试前认真阅读候选人的简历等资料,掌握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在面试中能灵活地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
第三十四条面试开始时,测评小组成员应提前到场做好准备。
第三十五条对候选人的评价,小组成员需同时填写在《面试评价表》(见附件一)中,面试评价表将根据测试人员的不同及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六条面试结束后,小组成员应在《面试评价表》上填写综合评语和录用意见,签名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三十七条小组成员应就面试情况进行讨论,确定候选人面试的最终排名。
第四节测评结果的确定
第三十八条测评程序结束后,测评小组成员应通过候选人在笔试、面试中的表现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第三十九条定量分析是指针对候选人在笔试、面试中的排名或得分确定最终排名的分析方式,在操作中有如下要点:
1.可以采取排名权重法,即对每一名次赋予一定的分值,将候选人在笔试、面试中的排名得分累加即得到这位候选人的最后分数。
2.也可采取得分累加法,即将每位候选人在笔试、面试中的得分累加,得到这位候选人的最终分数。
3.视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不同,笔试、面试的得分在最终定量分析中所占的权重可以有所不同,具体比重由测评小组在测评前确定。
第四十条定性分析是指针对候选人在笔试、面试中的表现进行综合素质和胜任力的定性分析。
第四十一条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测评小组应对参加最后一道选拔程序的每一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录用与否的意见。
第五节背景调查
第四十二条在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或与此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对有初步录用意向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填写《背景调查记录表》(见附件二)。
背景调查主要针对拟录用人员过去的从业经历、工作业绩、信誉状况、学历学位、健康状况等内容进行调查,作为录用员工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三条背景调查的资料须严格保密,非测评小组成员或拟录用人员的直接上级,其他人员皆不得接触。
第六章入职、试用、入职引导及转正
第一节入职
第四十四条内部竞聘人员的入职、试岗等按照《荣盛集团内部竞(选)聘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外部应聘人员入职
1.经过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定录用意向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聘用员工审批表》(见附件三),按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招聘录用审批权限,经过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2.新入职员工须填写《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四),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办理胸牌、安排住宿等事宜。
3.劳动合同签订:
自新员工入职之日起两周内,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节试用、入职引导及转正
第四十六条试用期
社会招聘的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期一般为六个月。
第四十七条入职引导
1.新入职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进行入职引导和培训。
自新员工入职之日起三日内,由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确定一名入职引导人,负责帮助和指导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公司规章制度学习、行为规范介绍、流程培训等有关内容,并对新入职员工的生活提供帮助,使新入职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工作环境。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每月须向入职引导人提交一份《员工试用期月度总结报告》,由入职引导人与被引导人进行面谈沟通,指出其优缺点及努力方向,作好面谈记录,经所在部门主管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门,作为新入职员工转正考核的重要参考。
3.入职引导人和被引导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入职引导人、被引导人、人力资源部门三方通过签订《新员工入职引导协议书》(见附件五)确定。
4.自签订入职引导协议书之日起,入职引导人按每月50元的标准享受入职引导人津贴,直到被引导人试用期结束。
入职引导人不能有效发挥引导和培养责任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停发其入职引导人津贴。
入职引导人尽心尽责,成效显著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加0.1-0.5分。
第四十八条入职培训
1.总公司级培训:
新入职员工须参加控股公司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并参加入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须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2.所在部门培训:
部门负责人是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在新员工入职之日起一周内,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并按时执行计划,建立培训台帐。
对不按时提交培训计划,或虽有计划不按时执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将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0.1-0.5分。
第四十九条转正
1.员工试用期满应填写转正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员工转正考核、审批的权限参照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根据员工层次不同,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员工进行业绩考核、周边考核、态度能力考核、管理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参照《荣盛发展绩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填写《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见附件六),经有权限的审批人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3.1为转正员工定岗定级,提供相应待遇。
3.2制定员工进一步发展计划。
3.3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新录用人员入户、身份证办理等工作。
3.4为员工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和咨询
4.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试用或辞退,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七章特殊人才招聘
第五十条适用范围
公司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及各类特殊人才。
第五十一条适用条件
招聘者为相关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及各类特殊人才,在该领域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可预期为公司带来工作效率的提高或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改进。
第五十二条招聘渠道
高级人才主要通过特殊的外部招聘渠道招聘。
如在行业内外信息搜集渠道、国内高等院校、同行业竞争对手处挖掘或其他渠道。
第五十三条测评
由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内其他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技能专家直接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门在高级人才招聘流程中起到搜集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的作用。
第五十四条高级人才薪酬政策
对于高级人才,在招聘时可以采取谈判工资、并制订薪酬与业绩挂钩的聘用合同,以降低高薪聘用高级人才的风险。
第五十五条试用
通过人才特区招进的高级优秀人才可不经过试用而直接聘任到岗。
第五十六条解聘
特殊人才未能达到业绩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使特殊人才的稀缺性降低,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对特殊人才予以解聘。
第八章招聘工作评估
第五十七条每次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都应对招聘效果进行评估,以总结经验,并寻找改进措施。
对招聘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成本效益评估。
对招聘成本、成本效用等进行评价,如下所示:
1.单位直接招聘成本=招聘直接成本/录用人数,其中直接成本包括:
招聘人员差旅费、应聘人员招待费、招募费用、选拔费用、工作安置费用等。
该指标反映了人力资源获取的成本。
2.总成本效应=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它反映了单位招聘成本所产生的效果。
可以对总成本分解,分析不同费用产生的效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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