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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由公司工程部调度人员汇总整理,公司年度计划、年度调整计划、三年滚动计划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发,季度和月计划由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审核。
第十一条调度周报、月报、季报、年度施工总结编制审核流程与第十条一致。
第十二条如各经理部计划与公司计划出入较大(大于10%)时,各经理部应以公司计划为准调整施工组织,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确保全面完成公司计划,同时将调整后的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以便检查执行情况。
若股份公司下达的计划有较大调整,公司和经理部须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报送时间
第十三条为确保公司计划及时报送给股份公司,各经理部计划的最后送达时间为:
年度建议计划12月15日、季度计划为季前月20日、月计划为前月20日、年度调整计划9月25日、三年滚动计划5月5日、调整三年滚动计划11月5日、主要生产经营计划表12月20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5月5日和11月5日。
经理部调度统计报表:
周报为每周星期四、月报为当月20日、季度报表为本季末月20日、年报为12月25日。
公司上报的计划调度报表为经理部时限后三天内。
第十四条计调数据报送方式,主要采取直接输入《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地址:
http:
//218.6.249.93/ztejnew/)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若不能采用信息系统,采用电子邮件或电传方式报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收到报表时间以信息系统、电子邮件为准。
采用电传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在规定上报的时间内如逢节假日,原则上应提前报送。
第五章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公司应设置相应工作机构,有专兼职人员从事本项业务,并要求专兼职人员熟悉计调工作。
从事计调工作的人员调离、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暂离岗位时,需有熟悉本项业务的人员代理。
第十六条计调人员应选派有工作经验、懂技术、懂管理、熟悉计算机的人员担任;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出台管理办法,配齐配强计调人员;
各单位要为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计调人员必须参加生产会议及生产检查工作。
第六章计划编制要求
第十七条计划编制的依据为合同工期、施工组织设计。
按照公司定期计划报表制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内容填报计划。
第十八条计划编制应严肃、认真、周全,为防止随意编制计划,公司各级计划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计划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相应奖惩。
第十九条各单位按照计划表中的指标编制计划,所承担工程对应表中指标,有此指标内容的,须按指标内容编报,无此指标的,可不列出;
根据工程情况,表中所列指标若不能完全反映工程实际的,可按实际增列指标。
第二十条专兼职工作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工程情况,以便编制切合实际的指导性、实施性施工计划。
第二十一条计划除数据指标外,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建安价值计划、工程形象进度、人机料的定额数量、拟采取的各种措施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各经理部可根据本单位及工程实际和建设单位要求,编制日、旬、月作业计划,各期计划要求做到日保旬、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确保年度计划和整项工程合约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二十三条各经理部应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计划实行全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并将计划执行情况按月、季、年报送公司工程部。
同时,工程部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和评价。
第七章项目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新中标工程报告制度
各项目经营人员或经理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施工协议)后5天内向公司市场开发部、工程管理部各报送一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并附上《新中标工程项目基本资料表》(施调9表)。
公司市场开发部、工程管理部在收到资料后及时转报到股份公司经营部、工程部。
第二十五条重大事项报告
为便于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减少市场风险,公司各在建项目发生重大事件后必须迅速向公司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序号
重大事项类别
报送时间
报送内容
报送部门
1
既有线行车事故
2小时内
事故原因、经过、后果、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责任
公司安环部、
公司调度
2
安全事故
3
质量大事故
12小时内
4
路地大纠纷
5
自然灾害
灾情、损失及救灾措施
6
合同工期调整
1周内
原因及结果
7
实际完工工期
8
工程量增减
各部门在收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分管领导,并按领导指示迅速处理。
第二十六条调度报告
为便于公司及时掌握施工生产情况,加强施工过程监控、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各经理部应按照第十三条之规定按时报送各种调度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建安产值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人机料的统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情况、施工中存在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有关情况,并填制《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表》(施调10表)
第二十七条图文资料报送
为便于公司上层管理人员能够全方位了解工程实施情况,各项目经理部应上报如下图文资料:
工程设计概况、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周边环境、管线交通;
在建阶段的重大新闻事件;
业主和政府部门的检查评价;
工程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和技术问题及业主发出红(黄)牌时的有关资料;
工程完(竣)工后的代表性工程及评优等级;
有必要报送或公司指定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八条工程完工报告
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完(竣)工后20日内向公司报告有关资料,并于季度填制《完(竣)工程统计表》(施调11表),并报送至公司工程部,以便建立工程完工信息库。
第八章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分工及管理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
负责录入项目基本资料、实施施组概要、业主阶段工期、质量目标、获奖情况、委外情况、施工合同及实施施组上载、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联系电话、计统调数据、安全质量情况、施组兑现情况、工程图片、形象进度、施工存在问题、大事记、业主信息、相关文函。
第三十条城通公司:
(1)纠正和完善项目的基本资料,对录入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在项目部不能上网录入信息和数据情况下,代替项目部录入信息和数据。
(3)审核批准项目部录入的计统调数据,对计统调数据进行管理,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审核设计数量和数据变更。
(4)审核施组、管理施工合同,分析项目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定期录入项目管理意见,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总工程师为项目管理员,对自身项目的工程信息录入、管理工作负责。
建立项目工作人员并授权,并对录入项目进行分工。
除计统调数据外,审核批准其他所有上传工程信息。
第三十二条公司工程部部长为单位管理员,负责建立单位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员并授权,负责公司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检查、指导。
公司各部门设置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审核批准或驳回项目录入信息。
第九章计调考核
第三十三条计调考核范围、内容包括要求编报的全部计划、调度报告及档案资料。
第三十四条考核质量包括计调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一、及时性:
指各类计调报表是否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含信息网上传、电邮)。
迟报在2天以内(包含2天),每推迟l天扣3分;
迟报在2天以上,每推迟1天扣5分。
二、准确性指各类报表数据的准确可靠程度、计划指标的兑现程度。
1.准确可靠程度数据无差、错、漏,符合逻辑;
文字说明、形象进度的表述语言清楚,通畅,符合现场实际。
每差错一项扣2分。
2.计划指标的兑现程度兑现率在95%~110%为兑现。
兑现率在95%以下或110%以上为未兑现。
对未兑现的要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扣分,原则上每一个百分点扣l分。
三、完整性和规范性指各类报表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报;
相应的文字说明是否清楚,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
形象进度是否清楚。
每差错一项扣5分。
第三十五条计调工作综合考核方式实行定期考核方式,每年进行一次。
对计划编制及执行的全过程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定打分,排出名次予以颁布。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在每年初总结上年度计调工作,并在一月十五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考核对象包括单位、集体和专兼职计划工作的人员。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计调工作开展情况,对计调工作开展得好的个人推荐给公司(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经公司审核评定后,给予奖励。
第三十九条奖励
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公司评出单位集体一、二等奖各一个,计调工作个人优秀工作者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一名。
一、单位集体考该获一、二等奖的,由公司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并发给分管计调工作的主要领导和个人一次性奖金。
二、个人获优秀工作者的按所获等级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对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奖励
1.凡被公司评为集体一等奖的,发给人均奖金200.00元,集体二等奖人均奖金100.00元;
获得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分别发给奖金500.00元、300.00元、200.00元;
2.凡被股份公司、集团公司评为集体一等奖的,在第1项的基础上再发给人均奖金300元,集体二等奖人均奖金200元;
获得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在第1条的基础上再发给人均奖金400.00元、300.00元、200.00元。
3.凡被中铁工程总公司评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集体或个人。
另行发给人均奖金1000.00元、800.00元、500.00元。
4.以上奖金支出由各项目列支后转公司财会部。
由集团、股份公司行文奖励另计。
第四十条处罚
(一)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调报表,严重影响公司计调编制的,从规定时间后的第二天起计算,每推迟一天,周报每次罚100.00元;
月计划、月报每一张表罚200.00元;
季度计划每一张表罚300.00元;
年度和年度调整计划以及其他计划每一张表罚款500.00元。
(二)不按规定格式编制报表,报送资料遗漏不全的,每张表再次罚款300.00~500.00元;
(三)计调指标、数据严重错误,影响编制质量,按错误笔数计算,每错一处罚款100.00元。
(四)没有季度、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以及年度工作总结的,每缺项一次罚款1000元。
(五)计调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分值的60%,罚款5000.00元;
(六)以上对单位罚款年限额为五万元,对直接责任人与单位主管领导应承担单位罚款额度10~20%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奖励与处罚由公司工程部、财会部、综合部商定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公布。
被惩罚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罚款上交公司财会部。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工程部核备。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施工计调工作考核表
附表:
1.调度表格
2.各月中标项目台帐
附件1:
施工计调工作考核表
考核项目及内容
标准分
扣分
得分
备注
全年分数总计
900
一
年度计划
100
及时性
30
工程信息网登录时间
15
电邮收到时间
准确性
40
计划指标数据
20
形象进度说明
完整性
计划汇总表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滚动计划表
人机料计划表
计划保证措施
二
一至四季度计调
100×
周、月考核并入对应季度中,若有扣分计入季度考核
30×
15×
20×
10×
25×
5×
人机料动态表
计划执行情况说明(季报)
建安产值完成情况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情况
施工中存在问题
需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
年度调整计划
若无年度调整计划,此项为满分
直接书面报送或电传收到时间
25
书面资料收到时间
四
年度计调总结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说明
80
计调工作总结
五
信息管理系统
10
90
项目基本资料(含施组)
项目人员统计及联系电话
业主要求、施工合同、委外、
计统调数据
安全质量情况
工程图片
施组兑现情况、形象进度、
施工存在问题
大事记
业主信息
六
档案资料
气象台账
工程形象进度图表
工程数量动态台账
劳动力动态台账
机械设备动态台账
物质材料消耗动态台账
各工序、节点施工时间台账
计调归档资料
调度日志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精神,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应认真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项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本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第三条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应设置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林兼任,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负责质委会的日常工作。
质委会人员名单见下:
主任:
刘向阳
副主任:
李林、廖政权、叶亨勇、文延庆
组员:
辜长军、何达兵、崔学忠、蒲绍斌、许发成、杨守泰、李雪林
各项目部应配备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日常质量现场管理工作。
各级质检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奖惩权力。
第四条质量职责
(一)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
监督、检查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指导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修订、宣贯、培训,并督促、检查各项目部贯彻实施质量保证措施。
(二)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制订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计划,结合项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组织机构,配齐所需资源,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全面履行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负责。
3.主持项目工程的质量策划,参与质量审核,组织落实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4.主持创优工作管理,保证创优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是创优管理体系的总负责人。
5.深入工地调查研究,及时推广保证质量的先进施工方法。
6.加强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支持质检人员工作,主持召开QC小组成果发布会。
7.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创全优工程活动。
(三)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制订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确保贯彻执行。
2.严格项目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检验,认真加强施工管理,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
3.主持编制项目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其技术保证和质量保证措施。
制订并实施项目工程质量计划,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对因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造成的质量重大事故负责。
4.监督、检查采购物资的检验以及设备的控制,主持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推广采用统计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建立质量记录。
6.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严格把好“图纸、测量、试验”三关。
7.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主持关键工序施工和人员培训,编写有关成果报告和施工技术总结。
(四)项目副经理
1.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经理部质量方针的目标,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2.协助项目经理领导监督、检查本项目的质量工作。
3.把好生产指挥中的质量关,加强所管辖人员的质量意识,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工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5.全面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负责。
6.组织好QC小组和工程创优等群众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五)质检工程师
1.依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程制定经理部的质量计划,并协助经理部领导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计划执行情况和各部门质量履行情况,组织对检验和试验及其状态的控制,严格按验收标准评定质量等级,对质量管理具有一票否决权,对质量的可靠性和质量目标的实现负责。
3.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纠正错误,表彰先进。
4.每月向业主、公司提交质检月报,定期报告及跟进工程质检事项。
5.认真收集各种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各种质量信息,协助领导分析质量状况。
6.收集、保管质量档案,统计上报各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参与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7.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指导并参与QC小组活动。
8.参与管理评审,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协助组织工程竣工交验。
9.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标准施工或所用材料不符质量要求时,有权制止或提出暂停施工,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上报。
(六)质量员
1.负责制定各类质量专项方案和计划,编写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对计划和措施的实行进行监督。
在质检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开展质量管理监督工作。
2.定期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3.严格按照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4.收集、保管质量档案,参与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5.参与本单位质量事故及不合格工程的分析,做好记录,及时填报有关质量报表。
6.参与工程竣工交付,提供有关竣工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各单位对质检人员的工作要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
对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应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调离质检岗位。
第六条各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质量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做人员调整时,应征询上级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的意见。
第七条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和敢于坚持原则,同时应具有本专业的相应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的专业施工经验,并通过质量检查的专业培训。
第八条质量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权、停工整改权、越级反映情况权。
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范作业的现象,应责令其纠正;
遇有影响建筑物基础和结构质量的情况,质检人员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
第九条各级领导应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
如发现对质检工作设置障碍或对质检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三章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第十条工程质量应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一)质量责任制度
公司管辖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须编制综合性施组、实施性施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针对单位工程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检查制度和奖惩措施,大力开展QC小组活动,做到质量管理到位,质量控制到位,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
因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酿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图纸审核制度
各单位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应组织各部门、各专业人员、分包队伍审核图纸,经审核图纸无误后方能施工。
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酿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关技术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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