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2215291
- 上传时间:2023-02-03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20KB
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
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2013年(含)
后入学毕业生:
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
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
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5分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
2.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科研课题或论文名称);
3.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
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
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6年为72分。
附件:
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
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
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说明: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附件1: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兰州大学
篇三: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方法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方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43号)精神,为规范全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统考院校及统考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视觉传达设计
同济大学设计学类、动画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华东理工大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东华大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中英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
上海海事大学视觉传达设计
上海理工大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上海杉达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
上海大学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
上海师范大学摄影、美术学(师范)、设计学类、绘画(油画)、雕塑、中国画、动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上海商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上海电机学院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待批)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方向全英语教学班)、环境设计
上海建桥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交流)、视觉传达设计(中美交流)、产品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方向)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摄影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影视动画(中法合作)、艺术设计(艺术经纪)、艺术设计(艺术经纪)(中法合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法合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中美合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室内空间方向)、艺术设计(少儿艺术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游戏设计(中日合作)、影视动画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少儿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展示艺术设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新媒体艺术方向)、影视动画(数字动画方向)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游戏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展示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雕刻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工艺、皮具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影视动画、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少儿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像技术、摄影摄像技术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广告与展示设计)、艺术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少儿美术)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人物形象设计(影视服装与化妆)、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游戏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数字媒体艺术
以及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二、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1月10日10:
00-12日16:
00,网址:
.cn。
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及缴费时间为:
2016年11月20日(9:
00-11:
30、12:
30-16:
00),考生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考点确认信息并缴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点地址如下:
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三、统考科目、统考时间、合格线的确定1.统考科目:
素描、色彩、速写,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总分满分为450分。
素描考人物头像、石膏头像;
色彩考静物;
速写考人物速写。
2.统考时间:
2016年12月11日8:
30—11:
30素描
13:
00—13:
40速写
14:
10—17:
10色彩
3.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市统考合格线,于2017年1月中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书,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统考命题
专业统考科目的试题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规定命制。
试卷
由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制,有关命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参与审题及命题的专业教师及其他辅助人员不得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统考辅导教学,不得参加统考监考工作。
五、专业统考准考证编排:
上海理工大学1710001——1719999
上海师范大学1720001——172999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1730001——1739999
上海商学院1740001——1749999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1750001——1759999
六、阅卷评分
集中阅卷的场地由上海商学院组织安排,阅卷工作的管理及辅助工作人员以该院教师为主,其他四个统考考点教师为辅。
阅卷评分工作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个评分小组,整个阅卷评分过程使用电脑辅助阅卷、登分。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整个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
市纪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市教育考试院及上海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阅卷的全过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 商学院 招生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