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项目招标文件模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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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招标范围:
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质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废处置)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且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含)以上重金属污染治理类似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3.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提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投标人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9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并报请业主备案登记。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光荣——长龙界片区废渣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招标方不接受其投标。
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⑵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⑶营业执照副本(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其在湘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⑷资质证书副本;
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⑼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
⑽关键岗位人员近3个月内的的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⑾与建设方签订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等以上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元(售后不退)。
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
提供虚假投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以上资料需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壹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9:
00时;
地点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资格:
见招标公告3.2
财务要求:
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含)以上重金属污染治理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原件)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其他要求: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报请业主备案登记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在/上提问
■书面提问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和发布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在/上发布
■书面发布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
□在/上提问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确认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2.3.2
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的原件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0)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证明
(11)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含)以上重金属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说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①、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②、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3.2.4
投标报价
按第二章3.2要求进行报价
3.4.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招标方不接受其投标。
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冷水江光荣——长龙界片区废渣综合整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招标方不接受其投标。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在开标时间前一天中午11:
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1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3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部分:
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
设计方案部分,包括设计方案目录、内容和施工组织设计目录、内容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双面打印。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推荐代表检查确认
(2)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个(评定分离)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由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中标金额的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一个(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加分)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不良行为记录包括近五年内未按期履行发包方同类似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省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文件的时间计算;
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文件或网上公布等形式作出的通报、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
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
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
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
10.1.4
企业安全认证
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财建指[2015]25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为依据招标人依法确定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元。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等均包含在内)超过本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身份验证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同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工作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招标代理服务费
约定:
本合同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工程类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人;
招标代理费和其他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①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②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③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即:
(1)项目负责人:
1人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
(3)施工员:
(4)安全员:
(5)质量员:
10.14.2其他要求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对招标方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10.15
中标单位负责开标评标会等有关费用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招标项目名称:
1.1.5项目建设地点: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
1.3.2计划工期:
1.3.3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
(6)其他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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