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化馆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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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系统联合调试及配合费用13
8、绿色施工措施费13
9、施工排水、降水费用13
10、深化设计费用13
11、其他措施费用13
四、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说明13
1、暂列金额14
2、预算包干费14
3、监理、设计等单位现场办公和设施使用费用15
4、外水接入费用15
五、规费、税金计价说明15
六、其它说明16
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填报须知17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18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须知
第一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一、总说明
1.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
2、凡在本说明中已明确的须按本说明执行;
在本说明中未明确的则按《关于实施<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粤建造发〔2013〕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的规定执行;
在本说明及《关于实施<
(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粤建造发〔2013〕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中均未明确的,则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标规范的规定执行;
以上均未明确的则按《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含钢结构)、《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专业定额的规定执行;
清单项目特征中综合考虑的内容,不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价款。
3、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五部分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均为不包含进项税额的报价,同时,工程总报价应包含按《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5]73号)规定缴纳的建筑职工工伤保险费。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本项目对部分项目设置成本参考价,具体详见《成本参考价一览表》,但该表所列的成本参考价不作为评标阶段的符合性审查内容。
对于中标合价低于相应成本参考价的,如相应工程内容不实施(含因设计变更需重新定价的工程内容),除相应费用不计取外,还应在结算金额中扣减相应的价差【价差扣减金额=(招标控制价组成明细中的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
合同清单工程量】。
成本参考价一览表
序号
清单项目名称
成本参考价
备注
1
外水接入费用
45万元
合价
2
10KV工程
570万元
3
灰英石石块堆砌驳岸
2000元/m3
单价
4
成品铁艺廊架
34万元/个
4、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认为清单及清单工程量描述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或澄清文件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或修正。
6、工程量报价清单内的每一清单项目均需填报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报或填报为“0”的单价与合价项目,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其他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合价内。
7、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若属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的,则按招标人推荐的供货厂家进行报价。
8、投标人所报的材料及设备单价均为到工地结算价(不包含进项税额),即包含采购费、运杂费及运输损耗、仓储保管费、装卸费、吊装费及场内二次转运费等。
9、投标人填报工程量清单时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及内容、表格格式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和单(合)价分析表中可插入行以外均不得改动并严格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顺序填写,如有改动因此所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0、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必须能够打开,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格式及顺序,同时电子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11、所有报价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工程数量、单价、合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2、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某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工作内容若实际未发生的,则在结算时应扣除未发生的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中未发生部分工程内容的相应费用。
13、合价项目的投入若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则按合同全额支付和结算(招标人统一调配的除外);
若不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且经整改10天仍不满足要求的,则由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有无超过合同中该项目的合价,均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在其结算中扣除;
经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此类事件每发生一次,在其相应措施项目结算中扣除人民币伍万元。
14、不合理报价的处理
(1)开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在保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将对经济标投标报价文件进行算术校核和修正。
(2)经济标投标报价文件的算术性校核和修正办法如下:
①按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相关约定执行;
②投标文件综合单(合)价分析表中凡出现费率的必须填报,费率的数据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自行填报。
投标人在相同专业工程的单(合)价分析表中的费率必须填报一致,否则,评标时以其投标时的报价进行评审,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费率计算。
在确定合同换算综合单价及合同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时,以低费率进行计算。
如报为0或不填报者则视为0。
③投标文件综合单(合)价分析表中,若填报的材料设备价格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费价格或《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中相应材料设备价格不一致,按组成中标价的综合单价对应的主材费价格或材料设备价格作为合同换算综合单价及合同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主材价格确定的依据。
④相同清单项目(指专业类别、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施工部位(如同为地下工程、地上工程)、计量单位都相同的清单项目)只需填报一个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对应一致,否则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⑤相同清单项目(指专业类别、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施工部位(如同为地下工程、地上工程)、计量单位都相同的清单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单价,若相同清单项目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价,结算时原合同数量的综合单价以组成中标总价的相应投标单价计算;
超出原合同清单数量外的新增数量,其综合单价按以上相应投标单价中的最低值计取。
15、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其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1)对任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如结算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相比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合同综合单价。
(2)对任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如结算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相比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该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1+100%)×
基准价(基准价指以合同约定的合同外新增项目计价规定核算的综合单价,下同),或原综合单价<(1-50%)×
基准价,对超过招标工程量10%以外部分(如超过11%,只对1%的部分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按基准价进行调整和结算。
(3)不满足上述第
(2)点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合同综合单价。
16、投标文件有漏项的,在签订合同时,漏项项目清单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清单修正项为依据计列,漏项项目综合单价按该项目【前3名中标候选人】相应投标单价平均值计列,形成漏项项目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在工程结算时,按施工实际工程数量减漏项项目招标工程数量计算增减工程量,增减工程量乘以上述综合单价作为漏项项目结算款。
17、本工程室外市政工程中的原场地平整已综合考虑了基础、道路、室外管道的土石开挖和回填,其它单体不再重复计算此部分内容。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
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增加费、机械费、泵送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费等。
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除合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外,无论施工条件或施工图纸是否发生变化,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各费用定义如下:
1、人工、材料、机械费和管理费的定义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
2、利润:
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3、不可预见费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文件、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所产生的额外一切费用(项目建设所必须、政府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除外)。
4、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5、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增加费:
指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人工降效及照明等费用。
6、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费:
指建筑物高度20m以上人工、机械降效包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下楼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械降效等费用。
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发生于该招标项目承包期内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措施项目的实施须满足政府职能部门及发包人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除特殊说明以外)所列,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自行报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内。
1、安全文明施工费
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保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报价,不低于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所有投标人按招标人公布的固定金额填报。
中标人在使用脚手架及锁扣、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时,不得使用生锈、破损、陈旧、粘有水泥块的设施,且须安全可靠。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须通过安全检测。
不满足要求的需限期整改,费用不另行计算。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要求在承包人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在中标后,承包人须针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实施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价不变。
本项目需开展现场廉政文化宣传工作,相关实施内容包括制作宣传栏、宣传展板、挂画、横幅、喷画等,以上宣传工作内容相应费用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支付。
项目实施时中标人须在工地设立1个现场施工监督工作组,并委派本单位纪委部门或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专人担任组长(廉洁责任人),同时应明确一名组员(联系人)。
(1)环境保护费:
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控制措施费用;
每日洒水降尘费用;
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减轻噪声扰民的控制措施费用;
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措施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文明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现场施工围栏、围挡、围墙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外围墙美化、场容场貌、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岗位标卡、材料堆放、垃圾存置、现场防火、企业标志、五板一图、统一服装等的设置费用。
(3)临时设施费:
指除招标人提供已修建好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含会议室及相应设备设施,实施前需报方案给监理人及招标人审批)、加工厂以及招标范围内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和摊销费,还包括因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或多次搬迁搭拆费用及场地租赁费(含办理用地手续费的费用)。
工程竣工后,除发包人通知需移交给发包人外,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的一星期内无条件拆除、恢复原状、清理场地并垃圾外运,包临时用电报批报建手续费用。
(4)安全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用,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安全设施的检测费用;
施工机具防护费用;
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建设工程实行平安卡制度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扬尘污染防治费
指施工单位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
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造价[2018]64号)及文中提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该费用作为非竞争性报价,不低于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所有投标人按招标人公布的固定金额填报。
专款专用,要求在承包人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该费用清单备查。
在中标后,承包人须针对该费用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扬尘污染防治的实施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如不实施相关措施,则不予支付该费用。
该费用已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开列,合价包干,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6)用工实名管理费
指施工单位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中标后,承包人须针对该费用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工实名管理的实施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如不实施相关措施,则不予支付该费用。
该费用已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开列,费用合价包干,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及安拆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及安拆费:
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承包人须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此措施费中。
该费用统一在室外园建工程措施项目中填报。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及因防火需要为模板支架淋水的费用。
要求充分考虑大空间、大体积混凝土所需增加的费用。
结算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3.2条规定执行,其中支模砼不含使用砖模板的砼。
4、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
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中的脚手架费用、活动脚手架费用):
指施工(含拆除)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高层脚手架防火费用。
另外,脚手架的搭投必须考虑到各专业工程施工的交叉协调,由于脚手架的搭设不当而影响其他专业正常施工时,承包人须进行整改,承包人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因防火需要为脚手架淋水费用不予增加,承包人不按时整改,业主有权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整改搭设,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5、垂直运输费
垂直运输费:
指建(构)筑物施工中为了将所需人工、材料、机具自地面垂直提升到所需高度而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综合考虑运输方式、运输途径、运输路线等,包括塔吊及其基础、塔吊与墙体等建(构)筑物间的拉结连接、吊机行走线路、卷扬机及外用电梯和配合机械费用等。
6、为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指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如送检材料样品)、机械及配合费用(提供检测工作条件)及对检测造成的孔洞等由承包人按技术要求采用合格材料修补恢复的费用。
该费用合价包干。
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内,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给第三方检测单位。
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项目,如果检测一次或数次不合格,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只承担检测合格时的检测费用,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承包人须免费返工到合格为止。
7、系统联合调试及配合费用
指机电工程各系统联合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含调试所需的水、电、燃料、机油、冷媒等的费用),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予调整。
单机及专业系统调试费用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8、绿色施工措施费
指按国家和省市绿色施工有关规定施工的建设工程,在原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基础上,为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所采取更高标准要求的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予调整。
该费用统一在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中填报。
9、施工排水、降水费用
施工排水、降水费用是指除施工雨、污水外的施工排水、降水费用(含基坑水井降排水)。
10、深化设计费用
深化设计费用是指对水石景喷雾系统进行深化设计所须的费用。
该费用统一在景观安装工程措施项目中填报。
11、其他措施费用
以上措施项目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或者投标人认为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将会发生的其他措施费用。
工程内容及其报价由投标人自列,并附单价分析。
四、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说明
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除合同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的以外,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
1、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
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在投标报价时,以招标人正式公布的固定金额进行填报。
计量支付、结算时,以合同计列的暂列金额为限额,按合同约定和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依据合同变更计价原则计量支付、结算,未使用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本工程暂列金额统一在室外园建工程的其他项目中填报。
2、预算包干费
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
材料、机械、设备二次运输(包括不限于由发包人指定的堆放地点搬运至施工地点的多次搬运、看管保护等);
工程用水加压措施;
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
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
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租赁费(含办理用地手续费的费用);
补洞工料费;
工程半成品、成品保护费(不含对原有的建筑结构、装饰面、设施设备所进行的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
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
挖土方的塌方。
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项若承包人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队伍进行清运,实际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若专业工程承包人产生的垃圾与总承包管理单位产生的垃圾责任划分不清且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队伍进行清运,实际清运费用按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各自合同造价占总合同造价的比例分摊。
补洞工料费(含各时期各类设计变更引起的补洞工料)指孔洞的修补、塞洞补洞、塞缝和恢复费用等,补洞工作(含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指孔洞的修补、塞洞补洞、塞缝和恢复等。
预算包干费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3、监理、设计等单位现场办公和设施使用费用
监理、设计等单位现场办公和设施使用费:
指工程实施期间为建设单位(含监理和设计等单位)驻现场办公提供包括不少于办公用房200㎡的办公用房及相应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应满足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应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该费用统一在室外园建工程其他项目中填报。
在实施时,承包人应编制施工方案及相应费用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如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使用费用低于承包人投标报价,则按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费用进行结算;
如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使用费高于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则按承包人投标报价进行结算。
4、外水接入费用
外水接入费用是指从红线外的新滘中路与江海大道交接辅路的DN300自来水管处接驳沿人行道延伸到广州文化馆项目江海大道出入门口,再出支管接入红线内给水工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沟槽开挖及回填、垫层铺设、管道铺设、阀门及水表安装、管道冲洗、道路开挖及修复、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交通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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