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条件与认定程序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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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条件与认定程序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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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⑵有科学的教学计划,注重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教学评价制度,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⑶注重学生的道德修养及职业素质训练,有医德医风教育及医患沟通培训的内容;
⑷积极开展临床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近3年,有校级、省级教学科研课题,有6篇公开发表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
(三)教学实施
1、临床实践教学
⑴临床见习规范,有教学病例收集记录;
⑵学生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教师及时、认真、正确修改;
⑶教师临床操作指导规范、正确;
⑷实践教学活动(专题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规范化、制度化;
⑸有严格的出科考核制度,包含理论与操作考核;
(6)实习安排科学合理,时间有保证,措施完善,效果好。
2、临床理论教学
⑴教研室每学期按要求开展集体备课,形式可以总体性、单元性或课时性;
⑵教案齐全规范,能充分反映授课的重点、难点、教学手段、参考教材及文献、学时分配及进度、预复习要求等;
⑶授课紧扣教学大纲、内容合理、重点突出,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理解,能启发学生的临床思维,有利于指导自学;
⑷各教研室均建立题库,试卷保存完好,进行试卷分析及成绩登记。
(四)其他条件
⑴成为教学医院2年以上;
⑵有市级(含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领先学科;
⑶学科带头人及科室人员在该市或省内具有一定学术地位;
⑷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规模和水平,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规模和水平;
⑸医学类专业在校生数与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床位数之比不大于1:
1。
二、教学医院设置条件
1、科室设置齐全,有能适应教学需要的医技科室;
2、有教学病种收治制度,生均管床不少于6张;
3、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60%以上,其中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0%以上,承担临床课理论教学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
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应由本院住院医师以上称职教师直接担任;
4、具有必需的临床教学基础设施。
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小组讨论(学习)室、临床示教室、临床模拟技能实验室及设备、教学考核设施、图书馆、信息技术设施、学生值班室、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教学用建筑面积不低于每名学生4平方米;
5、医院领导重视教学,教学建设纳入医院发展的整体规划。
⑴教学管理机构健全,有专门教学管理机构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组织;
⑵设置与承担课程相应的教研室,教学活动常规化;
教学经费年开支总数不低于医院年总收入0.2%,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⑶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及职业素质训练,有医德医风教育及医患沟通培训的内容;
⑷积极开展临床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近3年有3篇公开发表教育研究方面的论文;
⑴成为实习医院2年以上;
⑵本科院校的教学医院原则上应达到三级乙等医院的规模和水平,专科学校的教学医院原则上应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规模和水平。
三、实习医院设置条件
1、有能适应各种实习需要的医技科室,生均管床不少于6张。
2、科室设置齐全,内、外、妇、儿床位数占全院床位70%以上;
3、有一支较强的兼职教师队伍,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60%以上,实习应由本院住院医师以上称职教师直接担任;
4、具有必须的临床教学基础设施。
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设备、临床示教室、图书阅览室及图书资料、学生值班室、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教学用建筑面积不低于每名学生2.5平方米;
⑴教学管理机构健全,有专门教学管理机构和专职或兼职教学管理人员;
⑵主要科室设置相应的教研室,教学活动常规化;
临床教学经费充足,满足教学正常运行;
⑷积极开展临床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教学工作有调研、有总结;
⑴学生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教师及时、认真、正确修改;
⑵教师临床操作指导规范、正确;
⑶实践教学活动(专题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规范化、制度化;
⑷有严格的出科考核制度,包含理论与操作考核;
⑸实习安排科学合理,时间有保证,措施完善,效果好。
应达到二级医院的规模和水平。
四、附属医院与教学医院认定程序
(一)医学院校根据办学规模和临床实践教学的需求,与医院签署设置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的协议;
(二)院校与医院向医院所在地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的请求,经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院校与医院共同向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设置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的报告;
2、《江西省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申请表》(见附表);
3、学校与医院的合作协议书;
4、医院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局同意申报设置的文件;
5、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受理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审核合格后,共同组织专家对医院进行评估;
(六)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共同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五、实习医院认定程序
(一)医学院校根据办学规模和临床实践教学的需求,与医院签署设置实习医院的协议;
(二)院校与医院向双方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含设区市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置实习医院的请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设置实习医院的报告;
4、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双方设区市级以上(含设区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表:
江西省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
申 请 表
申请类别:
(在□中打√)
1设置附属医院
a设置直属附属医院□
b设置非直属附属医院□
2设置教学医院□
3设置实习医院□
申请单位(盖章)
(院校) (医院)
申 请 日 期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卫生厅制
院
校
情 况
院校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校生
总数(人)
医学类专业
学生数(人)
护理、药学及
相关医学类专业学生数(人)
现有直属附属医院总数(所)
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总数(所)
现有教学医院总数(所)
现有直
属附属
医院情况
医院名称
核定床位数(张)
现有直属附属医院
核定床位总数(张)
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情况
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核定床位总数(张)
现有附属医院核定床位累计总数与本科医学生比例
申
请
医
院
情
况
医院等级
确定为教学医院时间
近3年接收本科以上层次毕业实习生数
(人)
拟设临床教学基地名称
医院重点学科情况
学科名称
学科带头人情况
何时由何
部门确定
为重点学科
姓 名
学 历
职 称
由何部门确定为学科带
头人及学会任职情况
医院师资情况
姓名
年龄
专业
毕业院校
学历
职称
职称比例(%)
学历比例(%)
初级
中级
高级
专科以下
专科
本科
研究生
申请院校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医院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医院近二年教学开展情况介绍
申请医院近三年教学成就情况
发表教学论文(著)情况
论文(蓍)名称
作者
所在科室
期刊名称期数页码
获得教学奖励情况
奖励名称
获得时间
颁发部门
设置临床教学基地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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