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意见三篇汇总word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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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致力工作创新。
要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围绕提高科室运行效能,围绕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创新内容,注重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
结合科室职能和工作实际,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要根据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上报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为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出谋划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严明工作纪律。
大力提倡和落实“五个严禁”,切实做到“五个不让”。
即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事情,严禁工作期间擅自外出办理私事,严禁不文明言行举止,严禁传播散布不实言论和小道消息;
不让机关工作在我这里受阻,不让交办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失误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三、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几点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机关各科室要分别召开科务会,学习文件精神,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上来。
(二)注重身体力行,倡导率先垂范。
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任务,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转变工作思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暂新的的工作风貌践行细节服务承诺,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监督检查,实行问责制度。
机关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科室管理,努力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
要切实承担科室管理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分管科室出现违章违纪行为、工作散漫行为、任务拖延行为,首先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机关作风测评排列末位科室,对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
连续两个月测评排列末位科室,对科室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并扣发一个月职务津贴。
(四)成立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荣良群、院长鹿德智任组长,王云清、贾晓民、武维恒、宗德伟、魏学杰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支部,孙金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支部支委成员组成,负责文件贯彻、考核汇总,并提出奖惩建议。
下设二个具体工作小组1、考核测评组汪允彪兼任组长,成员由经管办、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作评价、民主测评等工作;
2、检查监督组马艳丽兼任组长,成员由纪委、行风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监督、细节服务承诺兑现等检查监督。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意见2
为破除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工作有人做、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塑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卫生工作队伍,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和公开工作程序
1、不断完善局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做到既合情合理,又合乎规范,在职责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2、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或完善每个岗位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做到“人有其岗,岗有其责”。
每个股室都要公布股室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限时办结”、“限时回复”制度
3、切实提高勤政意识,树立效率观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疲沓、懒散、扯皮问题,不让来办事的群众跑冤枉路、受冤枉罪,做到一般性的行政工作日事日结、周事周结。
4、各股室要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制定各类工作完成的时限。
各单位要求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要认真做好解释。
5、“限时办结”和“限时回复”,作为考核股室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的依据。
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反馈答复的,要追究股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提高服务本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6、机关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见贤思齐,与时俱进,要克服本领恐慌,做到有知识、懂专业,切实提高服务本领。
7、强化服务意识。
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冷落、刁难服务对象,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8、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做到态度热情、说话和气、倾听耐心、解释细致、办理认真、回复及时。
无论什么原因,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一次,股室和个人将受口头警告一次,发生二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评先。
若因工作人员的过失发生抓扯、扭打等严重行为,视其情况,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和股室领导予以相应的处理。
四、实行亮牌上岗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在办公区域,必须亮牌上岗,接受社会的监督。
10、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等信息,由局统一制作“职责牌”,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与投诉。
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求求真务实
11、班子成员和股室人员要经常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服务对象中去,主动“找问题”,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要真正静下心来,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在管理上、工作上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2、每位班子成员每月用于基层调研的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
4个工作日做了什么事,解决了什么问题,必须在班子会上作出说明。
13、各股室工作人员每月用于基层调研的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做了什么事,帮助解决了什么问题,必须统一汇总到办公室,转呈各局班子成员传阅。
六、规范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
14、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
凡涉及全局性的会议,要提前报局办登记备案,统筹协调,提前发布并通知到位。
若非紧急情况,未经局办登记备案的全局性会议,不得举办;
不开准备不充分、扯而不休、议而不决、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会;
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
参会者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15、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机关效能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擅离岗位;
不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串岗、聊天和炒股等);
着装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
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重要文件资料。
16、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首问责任人要向对方问明事由,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且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情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有关领导或其他单位办理的,要详细告知服务对象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事务。
负责具体办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全部办理程序、办事依据、办理时限,以及应具备的全部资料和注意事项,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让服务对象多次往返,使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对于因服务不到位、工作马虎、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7、改进公务接待。
严守“三定”、“四不准”,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或工作餐,不上海鲜、野味,非特殊情况(招商引资等),工作日不准饮酒;
下乡公务接待安排吃工作餐,不超过四菜一汤,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严禁用公款集体聚餐。
18、加强公车管理。
单位公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19、加强廉洁自律。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送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公款送礼。
七、加大督查和责任追责力度,保护、爱护干部职工
20、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抓工作作风,克服好人主义思想,要敢揭“盖子”、敢捅“马蜂窝”,敢较真碰硬。
凡班子会上决定的事,班子成员要带头不折不扣地执行或完成,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因慢作为,不作为,造成延期完成或没有完成的,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尤其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上行政班,县直医院医务人员过度医疗、开大处方,以及部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狠抓督查和责任追究。
21、要从关心、保护、爱护干部职工出发,对干部职工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意见3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自治州政府机关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认真落实自治州各项工作部署,现结合实际,对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提出以下意见。
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严格会议审批
以自治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州直)性会议,由承办部门提出具体方案,归口州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州政府批准,由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会议通知。
会议经费由州财政按规定标准审核安排。
各部门召开的全州(州直)性会议,需拟定会议具体方案(包括会议名称、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范围等),归口州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州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自行下发会议通知。
会议经费于年初按标准列入部门预算,由部门自行掌握。
各部门的业务会议,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从严控制。
会议经费由办会单位自行解决,州财政不作专项安排。
事业单位或业务单一的部门召开业务会议,原则上不安排会议经费,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自治州政府领导研究、协调和处理专门事项的专题会议,由州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具体安排。
受委托由州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在自治州召开的全国性、全疆性、区域性行业会议,必须提前1个月报州政府批准。
(二)控制会议数量
自治州政府已经发文安排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州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各部门的一般性工作安排不召开会议;
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
大力提倡采用政府数字视频会议系统或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召开会议。
各部门召开的全州(州直)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部门报送请示时应详细说明理由。
严格控制自治州政府部门组织的全州(州直)性的学习班、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活动;
确需举办的,必须经州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州政府主管领导批准。
(三)控制会议规模
自治州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州(州直)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市一级,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到乡镇、街道。
参会人数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确定,最多不超过200人。
自治州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州(州直)性会议、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
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会议所在地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提倡讲短话。
一般会议不安排两个以上政府领导讲话。
政府全体会议安排发言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等安排的汇报,每个汇报事项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四)降低会议成本
贯彻勤俭办会的原则,尽量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议开支。
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资料、宣传材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等;
一般会议不安排照相;
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
严禁会议以各种名义和方式组织变相旅游。
二、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一)控制文件规格。
能以自治州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不以自治州政府名义印发;
能不发文的,不发正式文件;
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原则上由部门自行发文,自治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厅不再批转、转发。
(二)减少文件数量。
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
凡已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县市、各部门不再层层转发。
《内部通报》只印发自治州副州长以上领导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讲话,一般讲话不再印发。
已经全文公开播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印发文件。
(三)压缩文件篇幅。
自治州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州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
起草州政府领导同志在全州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四)提高文件质量。
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
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五)精简简报。
自治州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快报。
政府有关部门要清理现有信息、简报种类,大力提倡简报电子化,积极采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网站网页、政府专网网站简报专栏等多种先进的信息传送交换方式发送(发布)简报。
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
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
(六)提高公文传输效率。
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自治州政府办公厅、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主动、高效地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
对自治州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按照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
(二)各部门报送自治州政府的请示,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主办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先行协商,并将协商情况一并上报。
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凡涉及面广、需要协调的,会前由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调,在各方面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上会,并向会议如实汇报协调情况,提高会议效率。
(三)自治州政府办公厅、各部门对收到的公文要限时办理,保证特急件随时办理;
急件从收文之日起3日(含公休日,下同)内办结;
一般件在7日内办结;
问题复杂需要协调的文件在20日内办结。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限办结的,应及时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
(四)自治州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
因领导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签署意见时,承办人员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条件下,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征求有关领导意见,确保纪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印发。
(五)自治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列席自治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参加自治州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原则上要求行政正职到会。
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需书面或口头向会议主持者告假,并安排能代表部门、直属机构表态的分管副职领导到会,不得安排非部门领导列席。
(六)自治州政府办公厅、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夜间、节假日文电接收办理和信息报送工作。
夜间、节假日值班员收到重要文电后要及时送达值班领导及相关处室,不得延误。
对急事、要事和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相关处室要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自治州政府领导。
(七)自治州政府网络传输系统与各县市已经全部连通,与各部门将在年内连通。
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要强化对电子政务应用知识的学习,掌握操作方法,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使各系统充分发挥作用,运用电子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公务活动,做到轻车简从
(一)自治州政府领导的考察调研活动,一般只安排涉及工作部门的领导陪同,陪同部门最多不超过4个。
州政府办公厅对口秘书业务处室随行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
(二)自治州政府领导到县市考察调研,陪同的县市领导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接待单位不得在辖区边界组织迎送;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警车开道;
不得超标准接待。
(三)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自治区各部门及各地、州、市政府领导来自治州检查指导、考察洽谈工作,按照自治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热情接待。
除此之外,领导之间,部门之间,领导和部门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在节假日用公款相互送礼。
(四)自治州副州长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时,如无特殊需要,协助其工作的副秘书长应留守,以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行。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外出,必须向政府分管领导请假;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副职外出,必须向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请假。
(五)除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以外,自治州政府领导一般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应酬性庆贺、剪彩、颁奖和礼仪性的奠基、揭幕等活动。
公务人员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五、严格依法行政,狠抓决策落实
(一)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二)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重大决策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三)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纪律、结果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四)自治州政府领导每年应有两个月左右时间,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五)狠抓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落实。
对自治州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进行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表,有工作质量要求,有专项督查。
(六)加大政府决策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力度,做到随收随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误时,不误事。
领导重要批示件必须在10日内督办完结。
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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