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速皮带计量称校验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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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皮带秤是安装在皮带输送机的适当位置上,对散装物料自动地进行快速、连续、累计称量的计量器具。
皮带秤称重系统由称重框架、称重传感器、测速传感器和称重指示控制器四大部分组成。
2术语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部分术语适用于本规程,为便于计量检定,特引用其计量管理中的部分术语。
2.1检定
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2.2首次检定
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
注:
首次检定包括:
新制造、新安装的检定。
2.3随后检定
首次检定后的检定。
随后检定包括:
a周期检定;
b修理后检定;
c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申请的检定;
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
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
2.4使用中检验
检验使用中的秤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
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使用是否正确、可靠。
通常使用中检验是一种监督性检验。
3计量技术要求
3.1、皮带输送机
3.1.1皮带输送机的制造和安装。
皮带输送机的制造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要求。
3.1.2皮带输送机的基本参数
3.1.2.1倾角
3.1.2.1.1I、Ⅱ级秤≤6°
。
3.1.2.1.2Ⅲ、Ⅳ级秤≤18°
同时,倾角应保证物料在输送中无滚动和滑动。
3.1.2.2三节槽形托辊组的槽角≤30°
3.1.2.3皮带长度皮带展开长度一般取下列两值中的较少者。
3.1.2.3.1长度≤200m
3.1.2.3.2皮带在额定速度下运行3.0min的位移量。
3.1.2.4皮带跑偏量不大于带宽的6%。
3.1.3其它要求:
3.1.3.1在输送过程中,物料在皮带上无粘留、阻塞、溢漏。
3.1.3.2皮带接头不得超过三个,各速度段皮带的型号、规格应一致。
不能用金属卡子连接,应粘接。
接缝与皮带侧边夹角不大于45°
3.1.3.3皮带每单位长度的质量应基本恒定,对于Ⅰ、Ⅱ级秤,其变化量应小于皮带单位长度平均质量的5%。
对于Ⅲ、Ⅳ级秤,应小于皮带单位长度平均质量的10%。
3.1.3.4输送机应配备有效的皮带张紧装置,以保持皮带张力变化尽量减小。
3.1.3.5输送机的振动应尽量小,其纵梁结构稳固。
有足够的刚性,在最大负荷下的相对挠度不大于0.012%。
3.2、皮带秤称重系统
称重系统的制造、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皮带秤》的要求。
3.2.1标志在称重装置的明显处应有下列标志:
3.2.1.1皮带秤的名称、规格型号、进厂编号、日期、制造厂的名称、生产许可证代号。
3.2.1.2准确度等级、流量范围、累计指示器分度值、零指示器分度值以及有粘贴合格标记的位置。
3.2.2称重传感器
3.2.2.1称重传感器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
3.2.2.2称重传感器及其附件应连接牢固,表面无影响技术要求的缺陷。
称重传感器误差不大于所配皮带秤最大允许误差的20%。
3.2.2.3在最大流量下,称重传感器的弹性体施力点的位移不大于0.2mm。
3.2.3称重指示控制器
3.2.3.1仪表指示应清晰,控制键、钮应牢固。
3.2.3.2流量指示器的单位为㎏/或t/h。
累计指示器的单位为㎏或t。
累计指示器的示值范围应大于皮带秤最大流量下24h的累计量。
3.2.3.3分度值形式在下列值中取一种(零点指示器和检验指示器除外)。
1×
10n;
2×
5×
其中n为正负整数或零。
3.2.3.4当物料流量高于或低于有效称量范围时,称重指示控制器应给出指示。
3.2.4称重框架
3.2.4.1框架结构应坚固、刚性强,在最大流量下,框架挠度小于0.5mm。
3.2.4.2称重框架前后相邻的固定托辊和称重托辊应装配滚珠轴承,或类似轴承,这些托辊的径向跳动应小于0.2mm,轴向窜动小于0.5mm。
3.2.4.3称重托辊应相互平行,其不平行度不大于0.5mm,各托辊与皮带接触线的共面性应不大于0.5mm。
3.2.4.4称重框架上装有模拟量块的皮带秤,重量块加荷位置的重复性应保证,其产生的累计误差不大于皮带秤相应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
3.3、安装与调试
3.3.1称重框架的安装位置:
在称重结果不受输送机尾轮结构影响的前提下,承重框架应安装在靠近尾轮的直线段上,并与料仓落料点的距离不小于皮带在额定速度下一秒钟移动距离的2~5倍。
当皮带输送机有凸向弯曲时,秤尾距离弯曲线的切点应大于6m或5个托辊间距。
当皮带输送机有凹向弯曲时,秤尾距离弯曲线的切点应大于12m,皮带秤不许装在缆索式和移动升降式输送机上。
3.3.2测速传感器
测速传感器在皮带秤有效量程内,应能准确地检测承重段的皮带速度,应尽量将测速轮置于接近称量段皮带的背面;
测轮的轴线应与皮带运行方向垂直。
测轮与皮带之间应保持滚动接触,无滑动、脱离。
测轮应保持清洁。
非接触式测速传感器应符合其它厂家的技术要求。
3.3.3称重托辊
在二分之一左右的最大负荷作用下,称重托辊与秤架前后相邻托辊的素线应在同一平面内,共面误差不大于0.5mm,在运行中称重托辊与皮带始终保持接触,皮带不许悬离托辊。
3.3.4跑偏限位
在称重段前后各组固定托辊以外,应安装皮带跑偏限位器,迫使皮带沿皮带输送机中心线运动,尽量减少皮带跑偏对称重结果的影响。
3.3.5秤区的安装环境
3.3.5.1温度和湿度
3.3.5.1.1温度范围为-10℃~+40℃,且每5小时温度变化量不超过5℃。
相对湿度范围为40%~90%。
3.3.5.2电源和磁场
3.3.5.2.1电源的电压波动范围为-15%~+10%,电源频率变化范围为±
2%Hz。
3.3.5.2.2秤区应尽量远离外界电磁场干扰源。
皮带秤必须有一定的抗电磁场干扰能力。
在一般机电设备正常启动、运转条件下能正常工作。
3.3.5.3防风、防雨雪。
3.3.5.3.1秤区皮带秤直接受到风力应在四级以下,否则,应加挡风措施。
整台输送机必须采取防雨、雪措施,秤区环境应保持无毒害物质侵蚀秤体。
3.4、计量性能
3.4.1准确度等级
皮带秤的准确度等级为四等,代表符号为Ⅰ、Ⅱ、Ⅲ、Ⅳ。
3.4.2有效称量范围
皮带秤的有效称量为该秤最大流量(Qmax)的20%~100%。
3.4.3最小累计负荷(Tmin)。
最小累计负荷为在有效称量范围内,保证计量误差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所必须的最小物料量。
最小累计负荷至少等于下列值中的最大者。
3.4.3.1Ⅰ、Ⅱ级秤
Tmin=2.t1.Qmax
式中:
t1—皮带运行一圈所需时间。
或:
Tmin=4%cmax
Tmin=800个累计指示器分度值。
3.4.3.2Ⅲ、Ⅳ级秤:
Tmin=t1.Qmax
或Tmin=2%cmax
或Tmin=400个累计指示器分度值
式中cmax—最大流量(Qmax)下,一小时输送量。
3.4.4最大允许误差:
皮带秤在正确进行零点调整以后,对于任何等于或大于Tmin的物料,其计量最大允许误差应不大于表1中所列的相应值。
被检皮带秤的检验指示器是数字器时,最大允许误差应再加上该指示器的一个分度值。
3.4.5零点检定
表1
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检定
使用中抽查
Ⅰ
±
0.125
0.25
Ⅱ
0.15
Ⅲ
0.5
1.0
Ⅳ
2.0
3.4.5.1零点累计示值:
皮带空载运行数圈后,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应不大于这段时间内,在最大流量下所应累计载荷的下列百分比:
Ⅰ级秤0.025%
Ⅱ级称0.05%
Ⅲ级秤0.1%
Ⅳ级秤0.2%
3.4.5.2零值稳定性
在三分钟左右时间内,皮带空荷运转整数圈的条件下,记录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
该试验共做5次,在这5次试验中,零点指示器的最大示值与最小示值之差,为皮带秤的零值稳定性。
其值应不大于下列数值:
Ⅰ级秤0.0009%cmax
Ⅱ级秤0.0018%cmax
Ⅲ级秤0.0035%cmax
Ⅳ级秤0.007%cmax
3.4.5.3零点鉴别为:
在三分钟左右时间内,皮带空载满运转整数圈的条件下,在秤架挂码位置上,施加相应4.5.1中所列百分比的最大载荷。
工作三次,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应有明显改变。
3.4.5.4自动调整装置的脱开零点检定时,零点自动调整(跟踪)装置必须脱开。
3.4.6.5有效称量范围内的鉴别力在秤架负荷为60%Qmax左右的条件下,施加相应于表1所列的最大允许误差值砝码。
累计指示器的示值改变量至少等于计算值的一半。
3.4.7线性度
皮带秤载荷与累计示值之间关系曲线的线性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级秤≤±
0.125%
Ⅱ级秤≤±
0.25%
Ⅲ级秤≤±
0.5%
Ⅳ级秤≤±
1.0%
3.4.8重复性
皮带秤在检测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对同一负荷,5次称重累计示值之间的极差,即最大示值与最小示值之差,与5次称重累计示值的平均值之比为重复性,应不大于下列百分比
Ⅰ级秤0.125%Ⅱ级秤0.25%
Ⅲ级秤0.5%Ⅳ级秤1.0%
4检定条件
4.1、环境条件
检定时,应避开雨、雪和大风天气。
仪表和输送机同时启动运转30min后,方可对皮带称开始检定。
4.2、模拟负荷标准器
4.2.1标准器的类型
经过中实物检测修正的挂码,键码、小车码、标准电阻和内藏重量块,在约定的时间内,都可做为皮带秤的校验标准器。
4.2.2标准器质量的允许误差
挂码的质量允许误差,不大于被检皮带秤最大允许误差的1/5。
键码、小车码每单位长度质量(㎏/m)的允许误差,不大于皮带称相应量程点最大允许差的1/5。
4.3、标准物料的选择
4.3.1物料种类以皮带秤日常输送的物料做为标准物料进行检定。
4.3.2物料量检定用的标准物料量应小于最小累计载荷min。
4.4、标准物料的计量秤
称量标准物料的非自动秤的允许误差应小于或等于被检皮带秤最大允许误差的1/3。
5检定项目和检查方法
5.1、零点检定
5.1.1零点累计示值
皮带秤空运转整数圈,读出零点指器的累计示值,此值应符合3.4.5.1的要求。
5.1.2零点鉴别力
检查方法要求参看3.4.5.2
5.1.3零值稳定性
在三分钟左右,皮带运行整数圈的条件下,记录零点指示器的示值。
依次重复5次,在5个记录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符合3.4.5.3的要求。
5.2、模似载荷检测
5.2.1量程范围内的鉴别力
在称量框架上吊挂相应于60%最大流量的砝码,运转整数圈后,记录仪表累计示值。
然后在吊挂上施加一允许误差的砝码,再运转相同圈数,记录第二次累计示值,依此共作三次。
两种状态所得累计示值之差应大于等于计算值的一半。
5.2.2重复性
称量框架上保持10.1款规定的砝码载荷,取下允差砝码,皮带运行整数圈,记录累计示值,共作5次,五次检测结果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与这5次称量累计示值的平均值之比,应符合3.4.8的要求。
5.2.3线性度
把相当于最大流量的砝码M,挂在称重框架的砝码吊挂上,施加预载荷,皮带运行三圈后取下。
然后在砝码吊挂上依次0M、1/4M、1/2M、3/4M和一个M重量的砝码,在皮带运行相同整数圈的条件下,记录累计示值。
依次重复试验三次,得到15个累计示值,按下式计算模拟载荷的线性度。
δn=(
)Qmax×
100%
式中i—0、1、2、3、4各量程点的序数
Di—为量程点三次测量示值的算术平均值
Di'
—各量程点的理论值
=i×
5.3、实物检测:
实物检测是在现场实际运行状态下,用日常输送计量的物料,对称重装置进行的一种综合检测。
这是日常检测皮带秤比较准确的方法。
检测前,输送带在负载下至少运行30min允许调零。
5.3.1检测方法
5.3.1.1在线实物检测
物料通过料斗秤进入下料斗下料,通过皮带秤进行动态计量,或用物料先进行动态计量再导入料斗秤。
把料斗秤称量的示值做为标准值与皮带秤的累计示值进行比较。
5.3.1.2离线实物检测
用汽车衡、轨道衡等手段,把通过皮带秤的物料从输送线取出进行静态称重,或从料库取走物料进行静态称重后,再通从皮带秤,把标准物料量与皮带秤的累计值进行比较。
5.3.1.3检测整数圈
实物检测按整数圈进行,物料看不够,皮带可以放空以减少皮带质量不均匀性对于检测结果的影响。
5.3.2检测程序
在约40%和80%最大流量的量程点上,按7.2定的标准物料量,连续通过皮带秤,记取仪表在物料通过后的累计示值W,每个称量点作三次,得到6个累计示值,按下列计算相对示值误差:
δmi=(
)×
100%Qi
检测结果应符合4.4款中表的要求。
式中i=1、2、3,每个量程点的次数
Q—物料静态称重的质量(㎏或t)
如果被检皮带秤在使用中只要求一个恒定的流量,也可以只在这个量程点进行检测,检测次数至少为三次。
5.3.3检测项目的减少
5.3.3.1对用于贸易结算、新安装和修理后皮带秤,检测项目不得减少。
5.3.3.2对用于生产上、工艺上非结算的皮带秤,检测项目可以减少3.4.5.1、3.4.7、3.4.8三项。
对难以进行实物检测的Ⅲ、Ⅳ级皮带秤,可以用经过实物检测修正后的挂码、链码、小车码近似地代替实物检测。
5.4、使用中抽查用模拟负荷标准器标准皮带秤。
标准结果超过使用最大允许误差,须及时调整,调整后再校准。
若仍然超过使用中最大允许误差,必须修理,并申请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6、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6.1、检定结果处理
经检定合格的皮带秤,加盖检定合格标识,并发给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秤,只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6.2、皮带秤的检定周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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