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融资合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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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甲方已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有关文件,
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
其他前提条件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及计息方式为以下第种: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日利率=月利率/30.
二、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利
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调整由双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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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提前还款~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提前还款后~尚未清偿的债务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六条还款
一、甲方出口收汇或在乙方办理了出口议付、出口押汇或其他贸易融资业务所得款项应立即用于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对于分批装运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收汇~每笔收汇也应当立即用于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如因甲方不能交货、甲方的交单不构成相符交单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未能以上述方式偿还借款~甲方应以其他资金来源归还。
贷款到期~甲方应全部清偿所欠的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
二、在贷款期限内~由于任何原因~甲方未能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或无法将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提交乙方~或甲方在其他银行交单,或甲方的交单经乙方审核后认为该交单不构成相符交单,或由于任何原因开证行或保兑行拒绝承付~或任何原因导致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未能按信用证条款的约定全部按期收汇,或信用证条款发生对乙方不利的变动~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的要求提前还款。
三、如甲方以收汇所得以外的自有资金提前归还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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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应在还款日前
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于信用证有效期限和信用证约定的交单期限内将信用证项下全部单据提交乙方办理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事宜~甲方不得在其他银行交单。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方家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和外币结算业务均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6、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未经乙方及担保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或接受信用证条款的修改或撤销信用证。
8、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信用证及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
9、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打包贷款的使用情况和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准备情况~按信用证的要求发运货物~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同时将信用证项下的全套清洁正本单据交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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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10、甲方应保证信用证项下基础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
12、甲方发生法定代表人、住所或经营场所、注册资本或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宜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3、甲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得利用与关联方之间
的虚假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
14、甲方如为集团客户~应向乙方及时报告甲方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与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者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约定,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甲方发生
承包、托管、租赁、股份制改造、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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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被撤销、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或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甲方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或者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提供其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证明,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二、如发生第一款的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采取下述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
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之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如果本合同约定本息到期一次偿还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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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之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按季结计利息和复利。
借款币种为人民币的~罚款利率为,借款币种为外币的~罚息利率为。
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贷款逾期后~自逾期之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贷
款本金和利息~按逾期贷款利率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结计利息和复利,如果本合同约定本息到期一次偿还的~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逾期贷款利率按季结计利息和复利。
借款币
种为人民币的~逾期贷款利率为,借款币种为外币的~逾期贷款利率为。
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借款的行为。
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行使担保权利。
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九条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与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
定、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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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二、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需提前通知甲方。
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买卖手续
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信息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四、公告催收
对甲方的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五、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贷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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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
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六、权力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驶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驶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七、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甲方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
划收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同意不提出任何异议。
八、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国际惯例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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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十、打包贷款申请书及其他凭证、文书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
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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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七章进出口贸易融资
概述
定义
进出口贸易融资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信用支持。
对象
除另有规定外~贸易融资对象一般为在境内注册有权从事进出口贸易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种类
建设银行现有贸易融资产品种类主要包括:
1.开立信用证,
2.提货担保及提单背书,
3.信托收据贷款,
4.打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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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口议付,
6.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应收款买入,
7.福费廷,
8.出口托收贷款,
9.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
10.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11.非信用证项下信托收据贷款,
12.其他。
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符合建设银行公司类客户信贷业务的基本条件。
3.除允许信用发放或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贸易融资业务外~能提供建设银行要求的担保。
贸易融资额度
贸易融资额度是指建设银行为从事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客户核定的~用以满足其短期融资需求的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或分项额度。
贸易融资额度应纳入一般授信额度内核定。
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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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融资额度分为以下五种额度:
1(信用证打包贷款额度~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将开证行开立的以借款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及修改正本留存~对借款人发放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备货的贷款的最高限额。
2(出口议付额度~是指在单证不符尚未征得开证行同意~或虽单证相符但无金融机构额度、或金融机构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建设银行根据出口商的资信情况~在其提交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后~将款项预先支付受益人后~再凭单据向开证行索回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短期融资最高限额。
3(出口托收贷款额度~指银行办理出口跟单托收业务时~在出口商交单后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最高限额。
4(信用证开证额度~指银行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可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时~对申请人的最高融资限额。
5(信托收据额度~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客户的资信情况~在其出具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以信托方式向客户交单放货所提供的短期融资最高限额。
包括以下四种业务:
银行为申请人开立银行不能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
银行为申请人开立远期信用证,
银行为申请人办理提货担保或提单背书,
银行在信用证或规定的其他结算方式的付款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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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申请人提供短期融资。
对出口项下的远期信用证汇票贴现/应收款买入、福费廷以及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出口议付等业务~占用金融机构额度进行融资~不占用上述五种客户贸易融资额度。
条件
除应符合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公司类客户基本条件及本章的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稳健的经营作风~稳定的进出口贸易渠道和良好的贸易记录,
2.所经营商品市场情况比较稳定,
3.通过人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显示与银行往来记录良好~无垫款、逾期借款及欠息,
4.其他方面符合建设银行一般额度授信条件。
期限
贸易融资额度的有效期应控制在一般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最长期限为一年~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操作程序
贸易融资额度授信的操作程序与一般额度授信程序相同,可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一章《额度授信》的内容~在调查评价、审批、支用、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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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经营部门对客户进行调查评价过程应着重以下方面:
1.客户主要经营范围~进出口商品市场状况和市场前景~客户在市场中的地位~主要贸易伙伴情况~近三年进出口贸易业务量及盈利情况,
2.是否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被欺诈或欺诈他人情况~是否与贸易对手发生重大纠纷和诉讼事件~在当地同业有无不良记录,
3.有无影响客户进出口商品经营的重大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因素及政策因素,
4.客户上一年度进出口计划的完成情况、本年度或下一年度进出口计划的可行性~客户自有流动资金的保障程度,
5.客户进出口贸易主要结算方式~客户在建设银行进出口结算情况和往来记录,
6.客户的负债和偿债情况、目前垫款、逾期借款及欠息情况~客户对建设银行的负债和偿债情况,
7.客户使用建设银行贸易融资额度的累计业务量和额度利用率、额度周转天数~有无出现逾期或垫款~逾期或垫款的主要原因,
8.客户有无利用贸易融资额度做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活动~或将额度融资转给其他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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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经营部门进行调查评价后~在客户信用评级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进出口货物总量、周转天数、融资需求和担保措施提出贸易融资总额度建议值和各分项额度建议值~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审批
1.贸易融资额度应纳入一般授信额度内申报审批~额度的审批由各级行按照法人授权书确定的信贷审批权限执行,
2.核定贸易融资额度~应要求客户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包括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和保证金等方式。
对AAA级客户可以免除担保,AA级和A级客户原则上应事先提供额度担保~如未事先提供额度担保的~应在支用额度办理具体业务时提供相应的担保,
总行以及信贷审批授权等级为A、B级的一级分行~可在其权限内自行审批决定是否给予AA级客户免担保的信用额度,
3.核定贸易融资分项额度的~各分项额度必须低于或等于贸易融资总额度。
支用
1.贸易融资额度经审批同意后~客户已提供额度担保或被授予免担保信用额度的~经办行应与客户签订《贸易融资额度合同》及相应的额度担保合同,核定额度后信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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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部门应建立额度台账~并将贸易融资额度合同副本送结算部门备案,
贸易融资额度经审批同意后~客户未与建设银行签订《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的~客户支用额度时~经办行应按审批意见落实所需担保~与客户签订单笔贸易融资合同,
2.对于贸易融资额度内办理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批~各级行应在授权权限内按一般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3.客户申请支用额度办理开证或提货担保/提单背书业务时~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总行本级和信贷审批授权等级评定为A级和B级的一级分行~其A级以下客户应交存不低于20%的保证金,A级及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信贷审批授权等级评定B级以下的一级分行~其A级以下客户应交存不低于20%的保证金,A级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以上所称保证金仅指申请人存入建设银行保证金账户的本外币存款。
4.客户与建设银行已签订《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的~信贷经营部门收到客户提交的“贸易融资额度支用申请书”后~应检查担保情况并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应扣减客户贸易融资额度并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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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台帐~向客户出具“贸易融资额度支用通知书”并抄送结算部门。
额度的支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贸易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每笔贸易融资~在客户资信稳定的情况下~贸易融资申请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但额度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另有规定~申请人在贸易融资额度下办理具体业务时交纳的保证金占用申请人的贸易融资额度
5.如为客户已核定贸易融资分项额度~各分项额度之间如需互相借用~应按一般额度授信的管理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对建设银行已核定一般授信额度的客户~在批准的一般授信额度内~其贸易融资业务余额达到原核定的贸易融资额度后仍需办理贸易融资业务的~由有权审批行在一般授信额度余额内审批~经办行可与客户签订单笔贸易融资合同或重新签订《贸易融资额度合同》,需要核增额度的按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6.信托收据额度使用期限的计算:
如开立远期信用证或银行不能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应在开证时扣减信托收据额度。
对银行不能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应自到单日起开始计算信托收据期限,对远期信用证~应自承诺付款日起开始计算信托收据期限。
如办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自建设银行出具提货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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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书或对提单背书时~应恢复客户的信用证开证额度同时扣减信托收据额度~并开始计算信托收据期限。
办理信托收据贷款~在银行可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项下~建设银行对外付款时恢复客户的信用证开证额度~同时扣减信托收据额度~并开始计算信托收据期限和融资利息,在远期信用证或银行不能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项下~开证时即扣减信托收据额度~到单时或建设银行承诺付款时开始计算信托收据期限~建设银行对外付款时开始计算融资利息。
后续管理
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一章《额度授信》和的规定执行~同时注意以下方面:
1.贸易融资额度自支用后每月对该客户的所有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跟踪检查~按季对客户及保证人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信用情况、重大事项、抵押物和质押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如融资到期后客户未能履约~经办行应立即对客户进行检查。
2.客户出现《贸易融资额度合同》规定的违约事项~或国内外政治、经济、金融局势出现重大变化足以影响建设银行在融资项下权益的~必须按额度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止客户使用贸易融资额度或根据情况解除贸易融资额度合同。
贸易融资额度被中止使用后~应要求客户或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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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事项消除或建设银行不可控制因素解除后~可同意客户恢复使用贸易融资额度。
3(如客户信用评级降低~经营部门应将其贸易融资授信额度重新申报审批,贸易融资额度到期前~信贷经营部门应按一般额度授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客户贸易融资额度进行年审工作~提交客户有关经营、财务情况和授信额度年审报告~结算部门出具客户本年度额度使用情况、结算记录的意见~一并上报审批机构审批。
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开具的~在规定期限内~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受益人凭规定的单据支取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参照进出口贸易融资对象。
用途
进口开证可以使客户在进口贸易中取得开证行的信用支持的结算服务和资金融通等~促使进口贸易的顺利完成。
信用证有多种分类方式~按照付款期限的不同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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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按照付款条件可分为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即期付款信用证和迟期付款信用证,按是否允许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1.符合本章规定的进出口贸易融资的基本条件,
2.开证申请人列入当地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进口付汇企业名录”~或虽未列入上述名录但已取得外汇管理局的“进口付汇备案表”,
3.已签订进口合同,
4.已取得所需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批文,
5.如客户支用额度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总行本级和信贷授权等级为A级和B级的一级分行~其A级以下客户应交纳不低于20%的保证金,信贷授权等级B级以下的一级分行~其A级以下客户应交纳不低于20%的保证金。
所谓信用证期限是指建设银行接受受益人的索汇单据后~对外付款的期限而非信用证有效期。
客户可申请开立即期或远期信用证。
除客户交纳全额保证金或由银行信用支持及承诺全额覆盖的开证业务以外~一般客户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承诺付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AA级以上客户最长不得超过120天。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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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建设银行国际结算类服务价格表》规定的费率执行。
操作程序和要求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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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打包贷款额度~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将开证行开立的以借款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及修改正本留存~对借款人发放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备货的贷款的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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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3(出口托收贷款额度~指银行办理出口跟单托收业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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