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明规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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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克斯(Lux)):
其最大光度之涵盖范围为0度~90度。
D.辉度(L)(单位:
Nit=cd/m2):
由光源或反光面上之任一点朝观测方向发射或反射之单位面积上之光度值。
(2)照度标准
市区道路及巷道之照明辉度及照度应符合表、表之规定。
表 市区平均道路照度(单位:
勒克斯(Lux))
条件
道路分类
商业区
住宅区
沥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
市区
干道
30
20
15
10
辅助干道
7
其他道路
5
郊区
(参考经济部「路灯设计规定」(1986)及内政部营建署「市区道路工程规划及设计规范之研究」(2002)编撰)
表 巷道平均照度(单位:
区域分类
照度
6
4
(资料取自经济部「路灯设计规定」(1986))
人行道之照度原则上参考表之规定,然实际设计仍须视当地情形而定。
表 人行平均道照度(单位:
要维持之最低平均照度基准
与道路接邻之人行道
住商混合区
2
不与道路接邻之人行道
公园道路
隧道
43(参考用)
斑马线(交叉口)
3
梯道
(3)照明之明暗均匀度规定
市区道路照明之明暗均匀度应符合表之规定。
表 明暗均匀度
最低照度∕平均照度
干道
大於1:
其它道路
(参考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册」(2004)及内政部营建署「市区道路工程规划及设计规范之研究」(2002)编撰)
(4)灯具之选择
A.灯具光度分布
灯具依其对眩光之影响可区分为以下三种:
(A)遮蔽型:
其最大光度之涵盖范围为0度~65度。
(B)半遮蔽型:
其最大光度之涵盖范围为0度~75度。
(C)无遮蔽型:
(资料取自内政部营建署「市区道路工程规划及设计规范之研究」(2002)编撰)
B.灯具之型式及使用
灯具之型式及使用应符合表之规定。
表 灯具之型式
眩光容许度
灯具型式
优先
尚可
少许
遮蔽型
半遮蔽型
容许
遮蔽型或半遮蔽型
无遮蔽型
(5)照明设施之布设方式
A.设置位置
(A)通常布设於公共设施带,或中央分隔带上。
(B)在交叉路口地区,得设於交通岛上。
B.排列方式
通常街道照明设施排列方式有以下五种,其中W表路权宽度(公尺),S表装设间隔(公尺)。
(A)单侧排列,如图所示。
(B)双侧交错排列,如图所示。
(C)双侧相对排列,如图所示。
(D)中央分隔带排列,如图所示。
C.排列方式之选择原则
(A)车道宽度较窄之道路及一般巷道,得以单侧排列设置之。
(B)车道宽度较宽之道路,得以相对排列设置之。
(C)一般干线道路得以交错排列设置之。
(D)如中央分隔带宽度足够时,得於中央分隔带排列设置之。
(E)车行箱涵内,得采用交错排列或相对排列。
(6)灯具使用照明率(CoefficientofUtilization,CU)
灯具照明率与路宽、装设高度及光线照射类型等因素有关,其数值为至为较佳。
(资料取自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册」(1980))
图 一般照明率曲线例(W/H)
(7)维护系数(MaintenanceFactor,MF)
其值视养护程度及使用环境而定,依表选用适当值计算。
表 维护系数
交通量(台/日)
市区道路
郊区道路
15,000以上
7,000~15,000
7,000以下
(资料引自经济部「路灯设计规定」(1986))
(8)路灯高度与杆距间隔
道路路灯高度与杆距间隔标准可参考表规定,然设计者应视当地之实际状况加以调整。
表中W表路权宽度,H表装设高度,S表装设间隔。
表 路灯灯杆高度与杆距间隔关系(单位:
公尺)
灯具
灯柱排列
装设高度(H)
装设间隔(S)
单侧排列
以上
3H以下
以下
4H以下
双侧交错排列
双侧相对排列
中央分隔带排列
注:
W为路宽
(参考经济部「路灯设计规定」(1986)及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册」(2004)编撰)
国内常用道路路灯相关尺寸可参考表。
表 路灯灯杆选用参考表
灯杆种类
H1
(公尺)
H2
W
D1
(mm)
D2
双臂杆型
1
160
69
167
8
179
9
191
203
单臂杆型
1.7公尺以下灯杆其H2、W、D1及D2详细尺寸,并无制式规格,主办单位视工程需要自行订定之。
2.常用7公尺(含)以上之灯杆及基座相关详细尺寸,系参考原台湾省政府住宅及都市发展局灯杆规格,其各项详细尺寸请参考图HWE-001,HWE-002。
(9)路灯照明计算公式
式中:
E:
平均照度,以勒克斯为单位
F:
光源全光束,以lm为单位
N:
照明设施排列系数,单侧或双侧交错=1,双侧相对或中央分隔带排列=2
CU:
灯具使用照明率,由W/H查曲线表而定,约在~之间,参考图,(单侧排列之照明率在路宽等於灯具高度时应在以上)。
MF:
维护系数,参考表。
S:
灯具间距,以公尺为单位
W:
道路路宽,以公尺为单位
(10)平均照度及均匀度检核
A.平均照度检核
根据计算所得之平均照度与表、及所列标准相比较,符合者,即完成平均照度设计。
B.明暗均匀度检核
根据计算所得之平均照度与所参考使用灯具之等照度(配光)曲线图其按灯具设置位置所得之最高、低照度,求其比值,与表所列标准相比较,符合者,即完成明暗均匀度检核。
C.电脑软体照度模拟
灯具系商业化成型品,各厂商所制造生产之配件均有些许差异,故等照度(配光)曲线图均有所差异,又平均照度及明暗均匀度之检核须按灯具及配设方式反覆验证,因此亦可按制造商之电脑软体,模拟其平均照度及明暗均匀度作为验证之参考。
(11)配电
A.使用电源
(A)电源:
设计前应先向自邻近之电力公司洽询有关电源供给情形,并考量维护单位之方便性,引接三相四线380V/220V或单相二线220V之回路受电。
(B)分路:
以低电压单相220V供给灯具电力。
(C)保护方式:
以无熔线断路器(NFB)保护过载及短路故障;
以漏电断路器(ELB)保护漏电事故。
B.控制方式
(A)包灯:
由电力公司控制电源之开启与关闭。
(B)表灯:
加设自动点灭装置,由光电式自动点灭器控制电源之开启与关闭。
C.电源引进位置及压降计算:
以邻近台电电源侧并配合周围环境设置配电箱,就近引进电源,并依设备之负载及配置距离进行压降计算(须符合干线─2%以下;
分路─3%以下)。
D.接地
照明设施不论电源开关箱、灯具及灯杆设备以及外壳,均应按第三种接地工程接地,其接地电阻(R)值须依照经济部颁「屋内线路装置规则」及「屋外供电线路装置规则」办理。
2.5.4设计范例
(1)本范例道路为市区干道,预估交通量7,000台/日,路面以水泥混凝土舖设,道路断面如图所示:
(2)照度计算
设计照度要求:
E=20Lux(本案需求值)
照明路宽:
W=12公尺
选用灯具:
采半遮蔽型,高压钠气灯250W,F=26000lm
灯杆高度:
H=10.5公尺(含基座)
照明率:
H1=10.5公尺(灯杆高10公尺+基座高0.5公尺)
Y2=公尺(灯臂长2公尺+至灯源中心公尺)
Y1==公尺
查图得
(路肩侧照明率)
(车道侧照明率)
维护系数:
MF=
套入公式,反求
N=1(采单侧排列)
(3)照度检核
A.杆距以公尺代入电脑软体模拟其配光分布,所得最低照度为Lux,平均照度为Lux,检核明暗均匀度,最低照度:
平均照度=Lux:
Lux=1:
,大(优)於1:
3OK.
B.杆距以25公尺代入电脑软体模拟其配光分布,所得最低照度为Lux,平均照度为Lux,检核明暗均匀度,最低照度:
C.故采杆距以25公尺间距作为平面配置,一则於平面配置时取整数配置较为便利,二则保留公尺可作为现地调整之空间。
2.5.5乡镇选用简易参考表
本参考表用以提供当主办单位无法按正规计算及检核方式引用时参考选用。
以辅助干道采沥青路面作为演算标准值,灯具采半遮蔽型,预估交通量7,000台/日以下,简易参考如下表所示:
路宽
灯杆排列方式
设置间距
灯杆型式
4公尺以下
单侧排列或
15公尺
8公尺单臂
100W水银灯(适住宅区)
4公尺~8公尺以下
20公尺
200W水银灯(适住宅区)
8公尺~10尺以下
25公尺
10公尺单臂
10公尺~15公尺以下
400W水银灯(适住宅区)
250W高压钠灯或复金属灯(适商业区)
15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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