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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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第一节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设立设立事务管理事务管理社会责任社会责任解散解散主要内容引例引例【事实事实】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资企业。
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万元,然后提出与甲离婚。
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然后提出与甲离婚。
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
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万元。
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
【提示提示】
(1)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所)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清偿。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1999年颁布年颁布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1,1施行施行概念概念(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设立,由一个自然人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投资人以其以其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的经营实体。
能不能依照美国法律在能不能依照美国法律在中国成立美国公司?
中国成立美国公司?
企业是否有国籍?
如何企业是否有国籍?
如何确定?
确定?
特征特征
(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一个自然人(一个自然人(不是所有人,不包括外国不是所有人,不包括外国人、港澳台、公务员)人、港澳台、公务员)
(2)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企业没有独立于投资者人个人财产的企业财产。
或继承。
企业没有独立于投资者人个人财产的企业财产。
(3)投资人责任的无限性。
投资人责任的无限性。
什么是无限责任?
什么是有限责任?
什么是无限责任?
什么是有限责任?
以个人财产而非投资财产承担责任。
以个人财产而非投资财产承担责任。
第第18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担无限责任。
(4)不具有法人资格。
不具有法人资格。
只是自然人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只是自然人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
但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企业的名义参加诉讼、签订合但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企业的名义参加诉讼、签订合同,清偿债务时企业财产优先等)同,清偿债务时企业财产优先等)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自然人?
二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一)设立条件第第8条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自然人,不得在任职期间设立与其任职公司同类性质的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自然人,不得在任职期间设立与其任职公司同类性质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营业相符合。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字号字号+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企业种类企业种类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没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没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一元企业一元企业”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程序
(二)设立程序设立申请设立申请审批审批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成立成立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理由。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一)对内经营管理
(一)对内经营管理方式:
方式: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授予的权利范围。
A自行管理自行管理B委托管理委托管理C聘用管理聘用管理受托人或受聘人的义务受托人或受聘人的义务诚信、勤勉义务诚信、勤勉义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对外经营管理
(二)对外经营管理第第19条条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示例示例【事实事实】万某因出国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万某因出国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理,并授权陈某在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陈某受托期间未经万某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陈某受托期间未经万某同意与同意与A公司签订交易额为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其效力万元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如何?
【提示提示】投资人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只具有约束投资人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只具有约束双方的效力,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双方的效力,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合同有该合同有效效四四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资。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解散的原因解散的原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应当解散:
解散:
(一一)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二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清算清算
(一)清算人
(一)清算人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投资人自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2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前清算前15日通知或公告,日通知或公告,30日或日或60日内申报债权日内申报债权(三)清偿顺序(三)清偿顺序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偿: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其他债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四)注销登记(四)注销登记(五)债务消灭时效(五)债务消灭时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缺点?
与其他商事组织的区别与其他商事组织的区别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第二节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相关概念相关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内容一合伙企业法概述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和合伙企业合伙: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了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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