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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边界界定
在军民融合发展进程中,国防工业中哪些领域可以通过融合式发展转移给市场,哪些领域必须保留在国防工业内部而不能交给市场?
世界主要国家对武器装备建设任务的哪些领域、哪些项目可以“融入”民用工业,哪些不可以“融入”民用工业都有明确规定。
因此,针对我国军民深度融合之路,合理确定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边界,科学界定国防工业与民用市场的资源配置范围非常重要。
美国国防经济学者沃克提出了一种军用产品(服务)的专用程度金字塔等级结构,如图1-1所示。
从中可以看出,越是处于金字塔顶层或接近顶层的产品或服务,其军事专用性越强,越应该由国家级军工企业来提供。
越是处于金字塔底层或末端的分装、部件及材料层次,民营相关企业也都可以参与提供和保障。
图1-1军用产品(服务)的专用程度金字塔等级结构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本文定义一种军工度的度量值,军工度
,
代表资产专用性程度,
代表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
通过分析军用产品(服务)的基本特征,并依据资产专用性程度和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两条标准可划出国防工业军民融合的边界。
资产专用性程度低和供应不确定性低的产品(服务),可以完全由市场提供,以竞争采购方式获得;
资产专用性和供应不确定性程度均较高的产品(服务),则可以部分由民企提供,但军方需要与民企签订长期合同来确保供应;
资产专用性或者不确定性程度均极高的产品(服务),则只能由国防工业自身来保障。
依据资产专用性程度和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两条标准,可以划定国防工业基础军民融合边界。
图1-2为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示意图。
图1-2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示意图
在图1-2中,
表示产品的资产专用性程度,
表示产品的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定义
点为产品的资产专用性程度和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最高,线段
为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线,边界线以内的区域,即
区域,越靠近
点,该产品越需要国防工业部门来供给;
边界线以外的区域,即
区域,越远离
点,该产品则越可以交给民营企业通过竞标来供给。
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确定具体含义如下:
(1)
点的产品,其资产专用性程度和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最高,其生产部门只能是国防工业部门,不能为民营企业;
(2)线段
中存在许多资产专用性程度不同的产品(服务),线段
中存在许多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不同的产品(服务),在线段
和线段
中分别存在点
、
,使得产品由国防工业来提供的综合边际成本与由民用工业来提供的综合边际成本相等,将所有符合此条件的产品连成线,这条线就是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
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以内靠近
点的产品,其生产部门只能是国防工业部门;
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以外远离
点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比较接近于“标准化交易”,应该通过“军民融合”的方式,交给市场或者民用工业去完成。
(3)当产品(服务)的资产专用性程度及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沿着图1-2中虚线往高方向变化时,
区域三角形面积也将缩小,表明产品(服务)的军民融合范围在扩大,需要在国防工业部门内部完成的产品(服务)在减少。
从上述分析可知,依据装备不同性质、类别和可竞争程度,可将装备及其配套产品分为禁止竞争类、有限竞争类和公开竞争类。
其中,公开竞争类装备项目包括具备公开竞争条件的军民通用类装备或产品,如具有军民通用性特点的工程机械、交通工具、通用电子设备、配套部件、元器件及原材料等,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采用公开招标或询价方式采购,由市场竞争导向形成价格。
2装备竞争性采购博弈模型
竞争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装备竞争性采购制度框架,培育装备采购竞争环境是建立完善装备采购竞争机制,优化装备资源配置,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益的重要途径。
为了分析出信息技术装备采购中竞争报价的博弈关系,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有两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采购方的信息技术装备采购数量为
;
(2)假设两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的采购数量原则是两家各一半,分别为
,但在此基础上又与其自身报价成反比,自身报价越高,采购数量也会下降,采购数量
为自身信息技术装备报价,
为价格因子;
与竞争对手的报价成正比,一旦出现对手报价低于自身时,自身减少的采购数量将直接增加到竞争对手一方。
上述二者的影响因素都是独立和线性的。
在上述假设基础上,两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形成的博弈竞争报价模型如下:
(1)
(2)
其中,
表示第一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的利润,
表示第一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的产品报价,
表示第一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的产品生产成本,
表示影响第一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采购产品数量的价格因子;
表示影响第一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采购产品数量的价格因子。
图2-1为两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形成的博弈关系。
图2-1两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形成的博弈关系
通过式
(1)、
(2)可以求出两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博弈双方的反应函数,当给定某一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的产品报价时,另一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给出的产品报价是其竞争对手给出报价的函数,二者双方的反函数反映了每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为实现均衡是如何对其对手报价作出反应的,两个反应函数交点就是双方竞争报价的纳什均衡。
是两家信息技术装备企业各自的产品报价函数,如图2-2所示。
图2-2两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的产品报价函数
可求解出两家信息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的产品报价纳什均衡点为:
(3)
(4)
通过式(3)、(4)可知:
双方报价与信息技术装备采购数量
成正比,与双方的生产成本成正比。
将上述博弈关系推广到
个信息技术装备企业情形,则可得出
个信息技术装备企业的博弈竞争报价模型如下:
(5)
上式中
。
通过模型可知:
随着信息技术装备企业数量的增加,信息技术装备企业的产品报价也在下降。
采购方要想采购到质高价廉的信息技术装备,必须推进竞争性信息技术装备采购,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是提高装备质量和采购效益的重要途径。
3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的对策措施
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就是利用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竞争方式提高装备采购效益。
为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4~7]:
(1)破除准入壁垒,建立协调高效的装备竞争性采购制度。
积极培育装备研制生产竞争主体,打破传统的国防工业格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与装备的科研和生产,最大限度地引导民用技术和产品直接用于军事目的,更大范围利用民用资源于国防建设,为装备采办引入更多的竞争创造条件。
同时,逐步建立装备需求为牵引,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装备供需双方契约关系。
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进装备科研生产由指令性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的转变。
改进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允许根据研制、订购装备的数量、质量、风险、成本、进度等因素,灵活选择定价模式,以推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局面的形成。
(2)破解行业垄断,建立公平有序的采购竞争机制。
完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鼓励民口企业进入军品市场。
区分装备类型、配套产品等级和不同保密级别,合理确定装备研制、生产和维修保障单位的准入门槛和资质条件,细化资格审查内容。
建立保密资格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许可审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协调组织形式和内容。
建立定期协调制度,保证各部门在受理、审查等方面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严格各类审查工作节点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完成审查和审批。
对于确因程序原因无法及时取得保密资格的第二类装备承制单位,可先行注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并要求企业在签订涉密合同前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
建立许可审查和资格审查联合审查机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两证”联合审查。
同时,要加快推进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工作,尽快建立健全《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管理制度。
鼓励科研与生产单位联合参与竞争,鼓励军民结合型企业的发展,允许企业自主调整或重组为有实力的竞争主体。
促进联合攻关,解决技术成果转让困难,缩短装备研制生产进程。
(3)破解信息隔离,建立畅通规范的信息发布制度。
目前,我国已初步搭建起了军民融合信息发布、技术交易、需求对接等服务平台,但在推动成果转化、增值服务和资源整合等方面,依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针对当前装备竞争性采购和军民融合发展对信息沟通与交流的迫切要求,我国应当借鉴美国国防部“国防创新市场”的做法,对装备采购信息采集与发布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研究。
首先,完善装备采购信息交流组织体系。
在全军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基础上,建议军兵种装备部门也设立相应的装备采购信息交流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装备采购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其次,完善军地信息交流运行机制建设。
出台法规,规范信息发布机制设计、信息分类发布原则、技术分解、不同类别信息发布渠道、外部信息输入管理等内容,确保军工和民口企业公平获取军队装备采购需求信息,以及军队各级装备部门获得所有具备供货能力的军工和民口企业信息。
同时,建议进一步构建民营企业与军工企业公平有序竞争平台,实现军方需求信息共享,确保有实力的军工、民口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竞争主体都能够及时获得装备采购信息,提前做好参与竞争的各项准备工作,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4)破解风险因素,建立协同有力的牵引监管机制。
科学确定竞争性采购项目管理的关键决策点,加大技术、质量、进度、成本等风险和全系统全寿命周期效费比的综合分析力度,把风险评估情况作为实施竞争及项目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实现装备需求与国防科技水平合理平衡。
配合国家《反垄断法》的实施,消除军工集团内部不允许开展竞争,或限定只能与集团总部签订合同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干预。
严格禁止承研承制单位采取恶意竞争、恶意串通、攻守同盟或投机等手段,获取采购合同,避免恶性竞争和风险失控。
进一步加强军工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监督和奖惩。
加快推进军品价格和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军品市场环境。
(5)破除评价缺失,建立完善竞争性采购的激励机制。
对参与装备科研竞标失利的潜在承研承制单位,鼓励和扶持其参与后续竞争,努力维持竞争格局。
建立装备承研承制单位信誉等级评定制度,鼓励采用激励型装备采购合同,对竞争性采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研究制订装备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的政策措施,建立装备承制单位与装备部门之间畅通的装备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和法律服务渠道,抓紧制订《装备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改革军品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投资等政策,研究探索改革现行军品定价体制,对所有合格承研承制单位实行公平待遇。
4结论
本文针对装备采购现状,分析了影响其采购效益的因素,研究了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边界,界定了国防工业与民用市场的资源配置范围,定义了一种军工度的度量值,并依据资产专用性程度和交易环境不确定性程度两条标准,给出了国防工业“军民融合”边界界定方法。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装备竞争性采购博弈数学模型,研究分析了装备竞争性采购中多方博弈关系,通过求解装备竞争报价的纳什均衡点,得出了多家企业参与竞争报价的博弈结论,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大力推进装备竞争性采购的若干建议,为国防工业中装备竞争性采购提供了指导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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