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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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向省厅争取到了减少基本农田预留指标、提高建设用地复垦农用地比例的政策,解决用地规模不足的制约问题,如期完成了市、县、镇三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120个镇级规划已全部审批。
二是保障扩大内需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
开辟重大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全面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完成中科炼化、新建东海岛铁路等35个项目预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0023.38亩,占用耕地3984.3亩;
完成湛江海湾大桥二期公路、茂湛铁路、国道325改线公路等42个(批次)项目用地13319.28亩报批工作,完成征地任务1万多亩。
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54.3亩。
三是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完成全市“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工作,土地面积23.74万亩。
其中市区标图建库项目地块图斑2261个,面积15.06万亩。
编印了《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问答》,协助市“三旧”办制定了《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江市市区“三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和《2010年湛江市“三旧”改造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三旧”改造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市局与市人民检察院签订
“三旧”改造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加强监督,确保“三旧”改造依法依规健康开展。
目前积极协助推进霞山“渔人码头”、旧大天然片区、文保北村旧村庄等重点改造项目。
三、土地资产运营再创新业绩。
组织开展2010年城市土地价格调查与监测工作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湛江开发区和临港工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通过省验收。
全面实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去年我市土地动态监测工作名列全国第九名,受到国土资源部的通报表彰。
建成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交易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全市挂牌拍卖土地100宗6379.1亩,成交价款26.66亿元,其中市区14宗2467.47亩,成交价款13.63亿元。
全市收取土地出让金27.7亿元,其中市区收取22.97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了125%和141%。
全市收储土地10331亩,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约6660亩。
四、矿政管理步入新阶段。
完成《湛江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编制工作。
在原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行为。
全市出让采矿权38宗,收取采矿权价款765万元,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325.72万元、矿山恢复环境治理保证金694万元。
实地核查全市100个矿山,核查成果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验收。
完成矿山全国统一配号和换证工作。
吴川坡头片和廉江片高岭土整合工作,划定了矿区范围,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局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防灾治灾的工作制度。
争取国土资源部和省拨付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37万元、地质遗迹保护资金560万元。
全市投入4600万元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70个,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隐患点12个,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10个。
市政府安排资金1306.46万元,分三年建设市区地面沉降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项目。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争取了国土资源部和省拨付资金60万元,坡头区有关资料已上报省厅审批。
五、执法监察取得新成效。
市局制定的《湛江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层层落实了土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了执法合力。
2009年度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省政府的验收。
全市核查图斑点3444个,核实违法用地276宗9821.2亩,其中耕地5202.1亩。
对违法用地共罚款318.7万元,没收建筑物20.3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款44.43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7.6万平方米,复耕土地49.6亩,处分科级人员1人,做到立案、查处率100%,结案率99.6%。
通过动态巡查、12336举报电话等途径发现违法用地851宗777.15亩,其中动态巡查发现819宗并及时制止,挽回经济损失6340.25万元。
配合全市整治违法建设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市区城中村土地进行清查,重点查处赤坎区金城新区和绿塘河湿地公园附近个人建房用地。
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66份,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件3宗。
严厉打击取缔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暂扣钩机9批共32台,运输车辆123辆和大量其它设备,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300多平方米,破毁选矿“机械”52组,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3宗,制止违法行为170多起。
重点立案查处28宗矿产资源案件,将两宗在三岭山森林公园和湖光岩风景区规划控制区内非法毁林毁岭挖砂取土违法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全市受理群众来信668件,同比下降24.8%,办结率为95%。
接待群众上访103批427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5.2%和54.3%。
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对建设用地实行实时监管,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
市区认定闲置土地40宗,征收土地闲置费94.54万元。
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已建好业务用房的国土资源所有20个,在建的有29个,徐闻县、遂溪县走在全市前列。
六、科学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认真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市处理土地纠纷案件738宗,理顺了三岭山森林公园与周边农村等一大批土地纠纷案件;
办理各类土地权利登记发证14024宗,其中市区办理1686宗。
协助法院执行土地查(解)封登记308宗,协助法院执行土地登记发证75宗。
开展市区1:
500地形地籍测量20平方公里并投入513万元启动地形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
投入258万元开展似大地水准面精化项目建设工作。
完成测绘单位资质复审换证工作。
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建成网络中心机房,建设了视频会商系统和国土资源业务网和党政网,开发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市局门户网站,投资近5000万元的“金土工程”已启动建设,我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被国家批准为试点市并已正式启动建设。
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步。
全系统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
通过举办基层国土资源所干部培训班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班,开展互教互学活动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市局编印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材料汇编》和《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材料汇编》,有效地规范了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使全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总结验收中名列前茅。
协助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清理积案工作,被省委政法委评为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先进单位。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专项工作,全系统对468个工程立项用地,6宗矿业权出让、7个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均未发现存在问题,同时制定了《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制度》。
市局办理被复议案件11宗,行政应诉案件44宗,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均达到100%。
各地紧紧围绕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依法行政的和谐环境。
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三牵头五配合”工作。
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专题报告会和请市纪委陈日和副书记作廉政建设报告等形式,以及运用硇洲岛国土资源所干部朱慧芹十六年如一日为国守土的正面典型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按照部和省厅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部署,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了清晰的业务《流程表》和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业务《流程图》,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回头查”工作,被评为“满意”单位。
九、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驻村人员跟踪落实、扶贫责任到户到人的措施,帮扶吴川市黄坡镇里屋村委会。
投入145万元建设养猪场、木材加工厂、土地整理等7个项目,已赢利约72万元。
并采取贫困户入股分红的办法,使贫困户不返贫。
目前85%贫困人口已实现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
经省考核组考核,评分为100分。
我市国土资源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由于2011年至2020年全市用地规模严重不足,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对年度用地指标控制越来越严,我市拓展用地空间力度受到限制,保发展与保资源矛盾依然突出。
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水平还不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三是我们的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2011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强化土地管理,提升用地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与用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用地服务,加快用地报批速度,保障湛江钢铁基地、中科炼化等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抓好湖光职教基地、乐山西路沿线、华侨农场、海东新区二期等用地的收储工作。
抓好原湛港五区、体育中心东面、坡头南调商服区等处约830亩土地的拍卖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土地年度变更调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规划的落实。
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计划与建设项目预审管理制度,严格限制“两高一资”等限制类项目用地,确保土地资源合理使用。
三是加强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批、供、用、补、查”进行全程监管。
开展已批建设用地供地情况专项清查,全面掌握各地已批建设用地的征地实施、土地供应及供后利用情况,切实解决“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现象。
要建立实施《湛江市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制定出台《湛江市建设项目征地批后实施管理办法》。
四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制定出台《湛江市(市区)区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
五是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各地必须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要建立《湛江市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
六是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加快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1年底前农村宅基地发证率达到80%以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率达到85%以上,逐步推进以证管地。
二、强化项目引导,促进
“三旧”改造整体推进。
按照“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和优先安排重大民生项目及完善用地手续的要求,坚持以项目为载体,集中力量抓一批精品工程,点面结合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积极配合市“三旧”办围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三旧”改造操作办法,对属于自身权限可审批的项目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抓紧审批。
抓紧“三旧”改造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确权登记发证和供地工作,为项目建设开工打好基础。
重点推进霞山“渔人码头”、旧大天然片区、文保北村旧村庄等重点改造项目,回收半球集团、外贸储运公司、银帆公园片区的用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耕地开发补充质量。
进一步完善我市耕地保护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促进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的落实。
4月底前完成全市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工作。
继续推进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协同农业等部门抓好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提高开发补充耕地质量。
今年全市要完成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15万亩,徐闻县、雷州市年内要建设1-2个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示范项目。
加快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的14个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四、强化机制建立,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导向机制,制订全市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供地指引,引导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
抓紧修编市区土地基准地价,修订市区土地出让金计算办法,建立和完善标定地价测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行量化考核。
我市是全省围(填)海造地试点市,要积极配合海洋渔业部门推进围海造地工作。
五、强化规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抓紧做好矿产资源的“两查”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与原有矿产资源储量库的衔接,认真妥善解决调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行为,尤其要加大地热水开发管理力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管工作。
认真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和矿产督察,逐步促进动态监测和矿产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县级地质灾害规划必须在上半年完成。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年内完成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
加快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
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0%的目标。
六、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金土工程”建设,确保2012年年底前国土资源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网上办理、网上监管。
加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利用。
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争取年底前完成。
着手建立测绘行业信用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测量标志动态管理制度,开展测绘项目登记备案和成果目录汇交工作。
推进国土资源信息服务集群化,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目录、社会急需和非涉密信息的网上服务。
七、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效能。
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工作和全面推进第二个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
编印《六五普法手册》、《依法行政手册》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应用手册》,建立依法行政量化考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尤其要下大力气抓好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
各级党组中心组每月要组织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普法和国土资源法制宣传,组织宣讲团送法下乡,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
八、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和国土资源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继续认真抓好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户在入股分红中不返贫。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加强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从制度层面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因素,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系统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九、强化执法监察,全力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工作。
自2011年1月31日起至2011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确保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不得超过15%。
各地要认真落实依法保护耕地的目标责任制,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制止。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与动态巡查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相配套的动态巡查检查考核机制,对违法违规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
对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务必做到100%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00%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100%告知共同责任部门。
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尤其是要加大业务用房建设力度,力争在今年6月前全部完成。
落实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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