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客户操作流程讲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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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银行承兑汇票
1.3.1.出票
1.3.1.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申请、交票或退票、交票撤销和结果查询。
1.3.1.2.业务规则
1.出票、交票、交票撤销、退票操作须先设置商业汇票业务流程,并按流程操作。
2.承兑行行号和保证人名称、开户行行号以及收款人开户行行号由后端系统自动匹配,不须客户填写。
3.出票信息提交银行处理后未承兑前不可修改或删除,如需更改则须与银行重新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和出票信息。
4.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可修改,但网银系统要按照修改规则控制:
反显的出票日期+3自然日,在出票日期前可修改,但出票日后不可修改,在出票日前提交视同预约出票,发送电票系统存,在出票日电票系统进行承兑,但在银行处理前客户可查询预约出票信息,并进行出票预约撤销,重新提交出票申请。
票据到期日不需由客户填写,按照以下规则自动反显:
已修改的出票日期+期限的自然天数或自然月,若自然月无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天。
同一协议下的出票日期一致。
5.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列表每页可显示200条,默认全选,不可对其中一部份票据进行申请出票。
6.出票结果查询可输入出票日期、票据状态、出票金额等条件进行查询,不输入条件的可查询全部。
7.收款人账号必须为网银签约账户,否则后端系统将不返回非网银签约账户的票据信息。
8.若票据已交票,则须撤销交票,才能进行退票申请;
对交票或未交票据和交票不成功票据,可进行退票;
收款人驳回的票据可进行交票或退票。
9.客户登录查询承兑协议信息,须将客户组织代码证同时发送后端系统;
后端系统返回的协议信息必须是有效期内信息。
1.3.1.3.客户操作流程
1.3.1.3.1.出票申请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
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信息列表中选择一份协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若要修改出票日期,可钩选修改出票日期,对出票日期进行修改,但必须按照业务规则进行修改;
3.制单员若发现出票信息有误,可点击重签协议,输入修改协议原因,直接提交银行处理,不需复核;
4.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
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出票申请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选择复核不通过的,单据自动删除。
1.3.1.3.2.出票申请撤销
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出票撤销,系统返回出票申请登记成功的票据,选择要撤销出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
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1.3.3.交票\退票
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交票\退票,系统返回客户已成功出票的票据,选择要交票或退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票据信息,点击交票或退票按钮,提交复核;
交票\退票复核,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1.3.4.交票撤销
出票,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交票撤销,系统返回交票成功但收票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交票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交票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1.3.5.结果查询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
出票->
结果查询,可按交易类型、票据金额、交易时间和收款人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2.系统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返回相应的实时交易结果信息。
1.3.2.背书
1.3.2.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票据背书转让申请和撤销、背书保证申请和撤销以及背书业务的结果查询。
1.3.2.2.业务规则
1.背书人必须开通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并申请了相关数字证书,网银系统控制被背书人名称应与电子签章一致。
2.背书人对已提出背书转让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被背书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背书转让业务的撤销。
3.一次只能选择一张票据进行背书转让。
4.信息列表每页显示200条信息,大于200条的分页显示,并显示页码。
5.注明不得转让、质押、提示付款、冻结要素的商业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是否允许背书由后端系统控制;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部分金额或两人以上的背书转让无效。
6.被背书人名称由背书人填写,被背书人账号开户行由背书人下拉框选择行别、地区等,开户行行号由系统根据背书人填写的开户行名称自动匹配。
7.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户行行名应按照人行颁布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准入机构名称由客户选择,系统及时更新维护准入机构列表。
8.背书转让申请和撤销、背书保证申请和撤销须按照已设置的票据业务流程操作。
1.3.2.3.客户操作流程
1.3.2.3.1.背书申请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转让背书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转让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金额、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被背书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选择能否背书转让(必选);
3.确认转让背书信息,提交复核;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2.3.2.背书撤销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撤销,系统返回背书转让成功但被背书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背书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背书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2.3.3.背书保证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转让背书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保证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金额、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保证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
3.确认背书保证申请信息,若信息有误,则返回上一页修改,若信息无误,则提交复核;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保证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2.3.4.背书保证撤销
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背书保证撤销,系统返回背书保证申请成功但背书保证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背书保证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背书保证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2.3.5.结果查询
背书->
结果查询,可按汇票号码、交易类型、票据金额和交易时间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易类型为必选项,其他为非必输项;
1.3.3.贴现
1.3.3.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和撤销和贴现业务的结果查询。
1.3.3.2.业务规则
1.贴现申请人向其开户行申请贴现时,应按照贴现行相关信贷审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买断式贴现申请须选择付息方式(卖方付息、买方付息或者协议付息)。
如果选择买方付息,同时还要选择买方付息人名称和付息账号。
如果选择协议付息,同时要选择买方付息人名称、付息账号(同上),买方付息比例(%)
3.贴现利率和贴现实付金额由客户填写,若银行审批不同意客户提出利率,则客户可撤销后重新提交贴现申请。
4.贴现申请可选单张或多张票据同时申请办理贴现,对批量贴现申请,银行单笔处理,贴现不成功单笔退回,不影响同一批次其他票据的处理。
5.贴现资金存入账户必须为贴入行或贴出行账户,客户可选择持票账户或其他账户。
1.3.3.3.客户操作流程
1.3.3.3.1.贴现申请
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贴现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背书转让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选择买断式贴现,则选择贴现银行机构、付息方式(贴现行我行,才选付息方式),输入贴现利率、贴现资金存入账号,点击下一步;
3.选择回购式贴现,则选择贴现银行机构、输入贴现利率、贴现资金存入账号,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贴现申请日<
贴现赎回开放日<
=贴现赎回截止日<
票据到期日),点击下一步;
4.输入每张贴现票据的实付金额,点击下一步;
5.确认贴现申请信息,无误择提交复核;
信息有误则返回上一步修改。
6.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
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贴现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3.3.2.贴现撤销
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贴现撤销,系统返回贴现申请成功但贴入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贴现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贴现,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3.3.3.结果查询
贴现->
1.3.4.质押
1.3.4.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申请和撤销、质押解除申请和撤销以及质押业务的结果查询。
1.3.4.2.业务规则
1.质押人必须开通网上商业汇票业务,并申请了相关数字证书。
2.质押人对已提出质押申请的商业汇票,在质权人签收或驳回之前,可以办理质押申请业务的撤销。
3.质押申请和质押解除申请一次只能选择一张票据办理。
5.票据是否允许质押由后端系统控制。
6.质权人名称由出质人填写,质权人账号开户行由出质人下拉框选择行别、地区等,开户行行号由系统根据出质人填写的开户行名称自动匹配。
7.质押申请和撤销、质押解除申请和撤销需按照票据业务流程操作。
1.3.4.3.客户操作流程
1.3.4.3.1.质押申请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质押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质押质出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输入质权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必输),点击下一步;
3.确认质押质出信息,提交复核;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4.3.2.质押撤销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撤销,系统返回质押申请成功但质权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质押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4.3.3.质押解除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可质押解除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质押解除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人、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点击下一步;
2.确认出质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信息,提交复核;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解除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4.3.4.解除撤销
质押,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质押解除撤销,系统返回质押解除申请成功但出质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质押解除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质押解除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4.3.5.结果查询
质押->
1.3.5.提示付款
1.3.5.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到期、逾期或未到期票据的提示付款申请和撤销、预约提示付款撤销及提示付款业务的结果查询。
1.3.5.2.业务规则
1.提示付款申请和撤销、预约提示付款撤销须按照商业汇票业务流程操作,最后一级复核员须进行电子数字签名认证。
2.可单笔或多笔同时提出提示付款申请,若含逾期提示付款(超过票据到期日10天后提示付款的为逾期提示付款)的,则系统提示输入逾期理由(内容不限)。
3.客户提前提示付款的,视同预约提示付款,预约提示付款信息存放在电票系统中,允许客户撤销预约提示付款申请。
1.3.5.3.客户操作流程
1.3.5.3.1.提示付款申请
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持有票据信息列表中选择要提示付款票据(可按汇票号码、承兑行、汇票到期日条件组合搜索票据);
如果输入晚于当天的提示付款日期,则视同预约提示付款,银行将在提示付款日期处理;
如果提交银行日期超过汇票到期日+10天,须输入逾期理由(字数内容不限);
不输提示付款日期的,系统默认最后一级复核员提交银行日期,点击下一步;
2.确认提示付款申请信息,提交复核;
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提示付款申请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5.3.2.提示付款撤销
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提示付款撤销,系统返回提示付款申请成功但付款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提示付款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5.3.3.预约撤销
提示付款,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预约撤销,系统返回提示付款申请成功但未到提示付款日期银行未处理的票据,选择要撤销提示付款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预约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5.3.4.结果查询
提示付款->
1.3.6.追索
1.3.6.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拒付和非拒付追索通知的申请和撤销、同意清偿的申请和撤销及追索业务的结果查询。
1.3.6.2.业务规则
1.追索人可向多名票据前手进行追索,一次可同时向多个被追索人发送追索通知。
2.追索人可以在被追索人同意清偿应答前,撤销追索通知。
3.追索通知和撤销、同意清偿申请和撤销需按票据业务流程操作,加载数字签名提交银行。
4.后端系统返回被追索人名单和账号,客户选择被追索人名称,被追索人开户行行号由系统自动匹配,不须客户填写。
客户也可输入其它被追索人名称、账号和开户行。
1.3.6.3.客户操作流程
1.3.6.3.1.追索通知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持票信息列表中选择要追索票据(可按汇票号码、票据状态条件搜索票据),选择拒付票据进行追索的为拒付追索,其他为非拒付追索,点击下一步;
2.下拉框选择被追索人名称,可同时追索多人,点击下一步;
3.确认发出追索通知信息,点击确定,提交复核;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追索通知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6.3.2.追索撤销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追索撤销,系统返回追索通知发出成功但被追索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追索通知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追索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6.3.3.同意清偿申请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在系统返回的被追索票据,选择同意清偿票据,点击下一步;
2.确认同意清偿票据信息,点击确定,提交复核;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同意清偿复核,在系统返回的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定单据进行复核,选择复核通过的,最后一级复核员进行数字证书认证后提交银行;
1.3.6.3.4.同意清偿撤销
追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点击同意清偿撤销,系统返回同意清偿申请成功但追索人未作同意清偿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同意清偿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同意清偿撤销,在待复核单据列表中选择单据进行复核。
1.3.6.3.5.结果查询
追索->
1.3.7.应答
1.3.7.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对电子商业汇票待应答业务进行签收和驳回以及结果查询,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应答包括收款人应答、保证人应答、背书转让应答、付款应答、同意清偿应答、质押解除应答、贴现赎回应答。
1.3.7.2.业务规则
1.除收款人应答外,应答须按照商业汇票流程操作;
收款人应答由有权操作人员一人操作,数字签名认证通过后,直接提交银行。
2.银行将客户须应答事项通过短信及时通知客户。
3.票据待签收人可对待签收票据进行支付信用信息查询,可查询票据承兑人和直接前手背书人的支付信用信息。
4.付款人进行付款驳回的,网银系统提示付款人必须同时注明相应的拒付理由。
1.3.7.3.客户操作流程
1.3.7.3.1.应答
1.制单员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
应答,系统返回客户名下所有待签收票据,选择一张待签收票据,同意,则点击签收按钮;
不同意,则点击驳回按钮。
2.复核员登陆网上银行,点击商业汇票->
应答,选择复核单据进行复核。
1.3.7.3.2.结果查询
应答->
结果查询,可按交易类型、交易时间、应答结果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交易类型为必输项;
1.3.8.查询
1.3.8.1.功能介绍
客户通过企业网银随时查询电子商业汇票票据信息,包括出票信息、持票信息、保证票据信息、转让票据信息和网银交易流水信息,支持打印、保存,并可按汇票号码、按票据状态、票据金额范围、票据到期日范围等查询条件进行精细查询。
1.3.8.2.业务规则
1.票据业务流程中所有操作员都有查询权限。
2.查询暂不支持实时查询,票据信息是上一日信息。
3.查询结果信息列表每页显示200条信息,大于200条的分页显示,并显示页码。
1.3.8.3.客户操作流程
1.3.8.3.1.出票查询
查询->
出票查询,可按收款人名称、票据状态、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汇票到期日条件进行精确查询,不输条件则查询客户名下的全部出票信息;
2.系统返回上一日的出票信息。
1.3.8.3.2.持票查询
持票查询,可按出票人名称、票据状态、票据金额和汇票到期日条件进行精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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