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 安全管理员 复审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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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未取得相应许可证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15.泡沫灭火器一般用于带电灭火。
16.强度就是材料或结构元件所具有的承受外力而不被破坏的能力。
17.毒物毒性常以引起实验动物死亡数所需剂量表示。
18.动土作业与断路作业遵循的安全规范是一样的。
19.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粉尘、毒物特性,采取防尘防毒通风措施控制其扩散,使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要求。
20.利用山势装设的远离被保护物的避雷针或避雷线,也可作为被保护物的主要直击雷防护措施。
21.对生产有毒物质的作业,原则上应尽可能采取密闭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如手工电焊改为自动电焊。
22.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在建筑设计、设备设计、环境设计采取有关的消防、安全措施。
23.企业进行生产后,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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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对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责任。
25.对重大危险事故可能引发相邻的危险化学品发生新的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救援人员迅速将相邻的危险化学品埋藏起来。
26.氢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范围大,遇火星、高温不能引起燃烧爆炸。
27.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8.锅炉水循环的停滞会造成受热面过热、鼓包、管子涨粗甚至爆管事故。
29.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工会主席任总指挥;
有关人员任副总指挥。
3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将16种危险化学品作业列入特种作业范畴。
31.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服从管理,无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2.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人员应在事故地区的主要交通要道、路口设安全检查站,控制抢险救援的车辆通行。
3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34.可导致严重急性损害的化学物质而制定的不应超过的最高容许接触限值,即任何情况都不容许超过的限值。
35.人体受到一定剂量的电离辐射后,可以产生各种对健康有害的生物效应。
3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37.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闪点<28℃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为甲类。
38.由于在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上限以上,虽然空气能补充或渗漏进去,也不能引起燃烧和爆炸。
39.由企业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等特性基础上确定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
40.因生产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设事故淋浴,并应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41.慢性中毒由长期小量毒物进人人体所致。
绝大多数是由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往往需要接触几个月,甚至数年后才逐渐出现症状。
42.自热物质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不会自行燃烧的物品。
43.一般说来,沸点较高(110℃)的液体,常温下(21℃左右)不会达到爆炸极限浓度,使用起来比较安全。
44.燃烧必然伴随着光和热的产生。
45.应急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首先应熟悉地形,明确撤离方向;
准备好进入危险区应携带的标志物、扩音器以及强光手电等必要器材。
4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急预案与响应要求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评价其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响应的需要。
47.为便于及时快速分析,控制室或化验室的室内,可安装可燃气体、液化烃的在线分析一次仪表和取样口。
48.在锅炉运行中要定期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1次。
49.企业的法人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厂房内的设备和管道必须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物料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
51.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可以使用。
52.与作业环境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包括厂房狭小、不良气象条件、劳动制度不合理、传染性因素。
53.禁止任何人不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进入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禁止在有毒区内脱卸防毒用具。
54.雷电可以分为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和球形雷。
5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原件。
56.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57.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旅游和不定期检查。
58.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因出差在外不在现场,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59.氧气可以和油脂混合储存。
60.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61.氯气有助燃性,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一般不会发生燃烧爆炸。
62.中毒现场抢救中,应将中毒者救出现场,移至安全地带。
脱去污染衣着,立即进行催吐。
若心跳、呼吸停止时施行心、肺、脑复苏术。
63.在产生粉尘的车间作业不需要进行通风排尘,只要有个人防护措施即可。
64.锅炉热平衡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热能在锅炉中的收支平衡,即输入锅炉的热量、有效输出锅炉的热量及损失掉的热量之间符合能量守恒定律。
6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包括应急处置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66.水压试验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受压元件的强度。
同时也可以通过水在局部地方的渗透等发现潜在的局部缺陷。
67.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68.患职业病的情形,不属于工伤。
6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单位决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异议,无权要求纠正。
7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72.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73.应急救援过程中,为避免毒害物持续造成危害,应对化学事故现场的人员和物资及时进行洗消。
74.接触性眼损害主要为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
75.尘肺是一种严重的职业病类型。
76.装卸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
禁止穿带铁钉鞋。
77.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8.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大于容器的设计压力。
79.过量的燃料与不充足的氧不能引起燃烧。
80.不同品种的氧化性物质,应根据其性质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及分类运输。
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
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性物质混储混运。
81.安全标签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栓、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
若改换包装,可由改换单位重新粘贴、挂栓、喷印。
8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根据需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3.当可燃气体的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爆炸下限时,因可燃量不足,并因含有较多的空气,燃烧不会发生也就不会爆炸。
84.液体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荷越少。
85.在进行物料粉碎时,最易产生的点火源是物料中掺杂有坚硬的铁石杂物,在撞击或研磨过程中能产生火花。
86.液体毒性物质的挥发性越大,空气中浓度就越高,从而越容易从呼吸道侵入人体引起中毒。
87.事故发生后,危险区域人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在医护人员到达时,要听从医护人员的指挥,采取切实可行的救助办法,以达到减少人员伤亡的目的。
88.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89.《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应接入电网。
90.《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91.锅炉与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当专业技术水平并取得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并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
92.压力容器按制造方法分为焊接容器、锻造容器、铸造容器和铆接容器。
93.防雷接地电阻≤100Ω,防静电接地电阻≤10Ω。
9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根据容器的设计压力将压力容器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
95.因缺水紧急停炉时,可视情况给锅炉上水,并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
96.危险程度的全面分析包括危险源的分析、危险程度评价、救援力量的分析。
97.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对进入警戒区的人员可以自由出入,对进入重危区的人员要进行控制。
98.液化石油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99.应急救援人员在控制事故发展的同时,应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各种隐患。
100.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季报、年报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01.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生产的含硫化氢气体不必脱硫处理,可直接做燃料。
102.硝化反应是有机化合物中引入硝基的反应,是取代反应。
103.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104.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
105.氧化物与还原物、氧化剂与强酸强碱必须分开存放。
106.按GB/T4968-2008《火灾分类》标准将火灾分为6类。
107.如果作业方式不合理,会引起人体的个别器官紧张,从而导致生理疾患。
108.闪点较低的物质危险性较小。
10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不合格者可先上岗再补考。
110.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2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11.当有人在半封闭容器内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向内部送氧。
112.苯属于金属及类金属毒物。
113.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应相适应。
114.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杜绝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
115.《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规定,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时,参与试车人员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试车。
116.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117.扑救有毒气体火灾时要戴防毒面具,且要站在下风方向。
118.石棉尘肺是石墨接触工人最主要的健康危害。
119.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120.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控制危险区域实施要点有实施警戒、清除火源、维护秩序。
121.天然气在锅炉中的燃烧多采用部分预混燃烧的方式。
122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确保不发生事故。
123.工业生产中的安全阀,用得比较普遍的是脉冲式安全阀。
124.如果多层楼着火,因楼梯的烟气火势特别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雨水管、雨篷逃生。
125.硫化氢具有臭鸡蛋气味,因此我们可以通过鼻子闻气味的方法,对作业环境是否存在硫化氢进行判断。
126.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127.在氯化工艺中,反应过程中用到的三氯化磷不宜用水作为冷却介质。
128.毒性物质通过消化道侵入人体的危险性比通过皮肤更大,因此进行有毒品作业时可以饮食、吸烟。
129.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130.根据《有毒作业分级》标准(GBl2331—1990),有毒作业分级依据三项指标即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131.在进行液化石油气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至少有一人在现场,在装卸过程中,不得启动车辆。
1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特大事故隐患。
13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后,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34.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热作业应设在建筑物的最上层;
热源应尽可能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有天窗下方。
135.卫生防护距离:
指正常生产条件下,散发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装置、“三废”处理设施等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136.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和联络通信、记录措施。
137.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个人单独灭火。
138.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两大类:
一类是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和氮气等气体;
另一类是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及氰化氢等。
139.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14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41.锅炉和压力容器,可由没有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制造。
14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43.可能产生“矽肺”的因素主要是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44.二氧化碳系无色无臭不燃的气体。
145.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品以外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146.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是引发重大事故的源头,所以两者的概念是等同的。
14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随之改变。
148.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对其进行危险性鉴定;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登记。
149.气瓶实行固定单位充装制度,气瓶充装单位只充装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不得为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充装气瓶。
150.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邮寄危险化学品。
151.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不需要绘制现场简图及做出书面记录。
152.醉酒导致伤亡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53.乙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检查应在库房内进行。
15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所指压力容器仅限于压力容器本体。
155.由于二氧化碳不含水、不导电,所以可以用来扑灭精密仪器和一般电气火灾以及一些不能用水扑灭的火灾。
156.管沟进出装置和厂房处应设密封隔断。
157.《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
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分析结果取平均值后按合格标准进行判断。
158.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159.爆破片不适用于工作介质具有粘性或易于结晶、聚合的场合。
160.安全距离是指有关规程明确规定的、必须保持的带电部位与地面、建筑物、人体、其他设备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空间距离。
161.光气、二氧化氮、氨、氯、臭氧、氧化镉、溴甲烷、甲醛、丙烯醛等气体易引起肺水肿。
162.职业健康监护着重于早期检测在特定工作环境中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以期早期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及早处理,及早阻断接触。
163.扑救爆炸性物质的火灾可以用沙土盖压,以减少爆炸品爆炸时的威力。
164.产生粉尘、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墙壁的设施。
165.《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166.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以采购危险化学品。
167.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168.多数腐蚀性物质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的还是剧毒品。
16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70.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71.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172.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放散有毒气体的生产工艺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下层。
173.一氧化碳中毒主要是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表现为头昏、眼花、剧烈头痛、耳鸣、颈部压迫感和搏动感,并伴有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等,甚至出现短的昏厥。
174.一个单位的不同类型的应急救援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一安排。
17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17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177.进入容器、设备的,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178.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179.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级为最高级别。
180.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181.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和其他潮湿的物品作为解救触电者救护工具。
18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报告。
183.空气中含有病原体、恶臭物质(例如毛类、破烂布分选、熬胶等)及有害物质浓度可能突然增高的工作场所,可以采用循环空气作热风采暖和空气调节。
184.气体放空接合管应设置在罐体顶部。
当罐体顶部设有人孔时,气体放空接合管可设置在人孔盖上。
185.锅炉是把燃料的化学能变成热能,再利用热能把水加热成具有一定温度和压力的蒸汽的设备。
186.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上罐作业只能使用防爆灯具,并注意不可失落。
187.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188.烟草粉尘与亚麻、谷物粉尘属同一种非导电性易燃粉尘。
189.按规定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及不具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取消其生产资格,并关闭和吊销营业执照。
190.工业锅炉的产品型号由三部分组成,中间用短线相连。
191.易燃液体与氧化剂或有氧化性的酸类接触,能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
192.化工装置未经清洗、吹扫、置换、试验合格,严禁试车。
193.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
194.禁止用叉车、翻斗车、铲车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95.化学爆炸是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的爆炸。
196.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197.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螺栓可靠连接。
198.自燃点与闪点一样都是可燃物质的固有性质。
199.每种材料对不同的介质、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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