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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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变动提前告知。
二、工作受理、登记、分流、汇总、督办制度。
1、政法委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事项的登记。
对于确定办理的社区村提供的书面材料或群众临时口头提出的事项均要进行登记。
2、现场不能予以办理的重大事项、疑难问题等,要做好解释工作,并为其指明解决途径。
对于新发生的、容易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事项要及时并上报。
属于在办的事项,将该事项的情况通报到承办部门。
3、信访局、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遇紧急情况,可先介入服务,再报政法委工作人员填表登记。
4、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认真接待,经辨析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项也要跟踪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
5、政法委工作人员将登记后的需要服务站处理的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分流到相应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6、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办理完毕后及时予以答复,对于当场不能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限。
办理不了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并为其指明解决途径。
做好全程业务工作记录。
7、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要将当天办理事项的结果报政法委工作人员处;
每月要对办理的事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工作台帐报政法委工作人员处。
8、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法委应当督促办理
一是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事项的;
二是未按规定反馈受理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是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事项的;
四办理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是不执行协调会商后处理意见的;
六是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三、工作实绩考评考核制度
1、区综治办负责对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
并及时向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反馈考勤情况。
3、区综治办要对流动司法便民服务站各成员部门工作人员的每次巡回工作纪律情况进行记录。
2、区综治办记录巡回工作当天各相关部门办理事项情况。
3、区综治办每月要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台帐完成情况。
4、区综治办对服务站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将考核内容要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打分。
5、考核中要有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的对服务站的评价,并由街乡综治维稳办签署意见
6、考评结果通报到各成员单位,并根据考评考核结果向成员单位对工作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教工之家是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
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4:
30至6:
30,由工会派专人轮流值班。
为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教工之家属国有财产,按学校国有财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教工之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按时开放,保证场内卫生。
第二条凡进入教工之家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教工之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出现紧急情况,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第三条禁止在教工之家内吸烟、生火;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
第四条爱护教工之家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整洁,严禁在周围及墙壁上乱贴标语,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用于业余活动的各项损耗,以及正常维修由校工会负责;
其它方面的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维修。
第六条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人员,全体教职工有权制止、教育。
情节严重者将由学校给予处理。
第七条全校师生员工进入教工之家后,要严格遵守教工之家管理规定。
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乱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打架斗殴和损坏公物。
第八条教工之家只供学校教职工活动,不得对外开放。
所有器械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第九条进入教工之家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高跟鞋,皮鞋、及鞋跟带钉的鞋进入室内,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谢绝入内。
请各位教职工自觉维护,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
篇二:
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为了给我校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后休闲娱乐场所,丰富业余生活,保障“教工之家”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工之家”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教工之家只向本校教职工开放,禁止外人和小孩进入
2、学校其它处室、团体或个人确需借用“教工之家”场地和器材,必须先向工会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员的指导下使用。
如损坏公物,按公物赔偿制度赔偿。
3、“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主席申请,经批准后,由管理员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
4、教职工可于“教工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举行活动,不得超时逗留。
5、禁止在“教工之家”大声叫喊、禁止开大音量音响。
6、进入教工之家的教职工应做好活动登记,最后离开者,应关好门窗、电灯等
7、教职工应视“教工之家”为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爱护公物。
8、“教工之家”必须配备专门管理员,负责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报刊上架、器物请修、请购和维护工作,以及其它管理工作。
9、“教工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帐、造册,废旧、报损器物按有关制度办理。
10、学校工会必须每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之家”的活动内容。
11、“教工之家”应做好防尘、防潮工作,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做好安全工作。
篇三:
30至6:
30,由工会派专人轮流值班。
第一条教工之家属国有财产,按学校国有财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教工之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按时开放,保证场内卫生。
第二条凡进入教工之家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教工之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第三条禁止在教工之家内吸烟、生火;
第四条爱护教工之家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整洁,严禁在周围及墙壁上乱贴标语,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用于业余活动的各项损耗,以及正常维修由校工会负责;
第六条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人员,全体教职工有权制止、教育。
第七条全校师生员工进入教工之家后,要严格遵守教工之家管理规定。
第八条教工之家只供学校教职工活动,不得对外开放。
第九条进入教工之家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高跟鞋,皮鞋、及鞋跟带钉的鞋进入室内,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谢绝入内。
篇四:
一、“教工之家”是学院教职工的文化娱乐场所,提倡健康、文明、高尚、科学的活动,禁止不健康、不文明、不高尚、伪科学的娱乐活动。
二、开放时间:
每天中午:
12:
30-13:
30(周一到周五)
下午:
16:
30-18:
00(周一到周五)。
三、娱乐开始和结束后应对用品、用具进行清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并填写丢失、损坏报告单,以便学院酌情处理。
四、“教工之家”的器材概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工会主席审批,并做好登记手续。
五、在活动室内,不大声喧哗、打闹斗殴,不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随地吐痰,不随意移动室内设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保持活动场所文明有序。
六、严格值班制度,准时开、关活动场所,努力为教工提供优质服务。
七、广大教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共同营造一个温馨的“教工之家”.
为加强安全管理,转变作风,提高素质,狠抓现场,彻底杜绝“三违”,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永龙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安检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管理办法
2.每月对区域安检员从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分别为作风考核、“三违”考核、事故考核、隐患考核、菜单式管理执行考核和其它方面。
3.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最优安检员和最差安检员,最优安检员奖励300元,最差安检员罚款300元。
4.安检员考核实施优秀激励和末位淘汰制,连续两个月被评为最优安检员这奖励500元,一次以200元进行递增;
连续两次被评为最差安检员者,自动离岗。
5.名次排列计算方法:
实得分数=(应得分数-总扣分+奖励分数)÷
出勤=名次。
6.工作责任心差,在调度会上被通报的安检员劝退。
7.分值=结算款÷
总工数。
二、考核范围和标准
(一)、作风考核
2.及时参加区队班前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通报区队隐患整改情况和“三违”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若发现一次不参加区队班前会的,每次扣1分。
4.坚持三汇报制度。
每班入井、班中、交班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少汇报一次扣1分。
5.自觉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岗位描述”、应急救援、避灾路线、自救互救等方面知识。
若被矿级领导发现存在该方面缺陷者一次扣2分;
若被永龙公司以上单位查出该方面存在缺陷者一次扣4分。
(二)、“三违”考核
1.“三违”目标考核:
月度内按照抓“三违”指标(每月5起),少一起扣5分;
多抓一起加5分。
2.“三违”查处考核:
月度所辖区域内被矿领导发现一般“三违”,一次扣1分;
严重“三违”一次扣3分。
若被永龙公司以上单位查出者进行两倍扣分处罚。
(三)、隐患考核
2.加大隐患督查力度,发现所辖区域内存在一条隐患假闭合的扣4分。
3.到期隐患未及时复查,每条扣0.2分。
4.隐患整改不彻底就销号闭合者每条扣0.1分。
5.每发现一起重大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事故发生奖励10分。
(四)、事故考核
(五)、菜单式管理执行考核
1.入井前必须携带菜单式检查表,一次不带者扣1分。
2.入井巡检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表格逐项认真填写,缺少一项不执行者扣1分。
(六)、其它考核
2.被矿领导在各种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安检员,每次扣5分。
3.受矿领导表扬的安检员每次加奖5分,受永龙公司以上单位表扬的安检员每次加奖10分。
4.安检员不在放炮现场的,扣10分;
不履行职责的扣5分。
5.被投诉的安检员(吃、拿、卡、要),一经落实,重点通报,开除离矿,任何单位不得接收。
三、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永龙天禹(**)煤业有限公司安检科
3.本办法由安检科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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