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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80.7%
2016年1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空气六项指标月均值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2016年1月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各指标监测结果
单位:
微克/立方米
城市名称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
一氧化碳
臭氧八小时
2016年1月
2015年1月
28
43
38
62
95
41
70
1.3
1.4
68
84
21
80
52
74
23
37
30
40
66
111
49
76
64
79
33
22
26
34
1.6
96
19
85
59
1.8
75
20
104
42
53
3.2
58
14
16
48
73
1.2
77
78
11
39
56
87
32
69
全省均值
35
55
83
1.4
1.7
日均值二级
新标准限值
150
160
年均值二级
60
注1、一氧化碳指标浓度为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臭氧指标浓度为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
2、一氧化碳指标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无月均浓度限值,日均值和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仅供参考。
全省9个中心城市1月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范围为8-33微克/立方米。
其中,铜仁市最低,安顺市最高。
二氧化硫全省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34.3%。
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范围为14-30微克/立方米。
其中,兴义市最低,遵义市最高。
二氧化氮全省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8.0%。
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范围为34-80微克/立方米。
其中,安顺市最低,六盘水市最高。
可吸入颗粒物全省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31.6%。
细颗粒物月均浓度范围为26-52微克/立方米,其中,安顺市最低,六盘水市最高。
细颗粒物全省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28.5%。
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范围为1.2-1.8毫克/立方米,其中,兴义市最低,毕节市最高。
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全省平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1.1%。
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58-80微克/立方米,其中,凯里市和铜仁市最低,六盘水市最高。
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全省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7.0%。
2016年1月,我省88个县(市、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开展6项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综合指数进行排序,排名结果见下表。
我省88个县(市、区)中,综合指数介于1—2之间的县(市、区)共计4个;
综合指数介于2—3之间的县(市、区)27个;
综合指数介于3—4之间的县(市、区)35个;
综合指数介于4—5之间的县(市、区)18个,综合指数为5以上的县(市、区)1个,3个县因仪器设备故障,监测数据不满足数据有效性要求,未参与排名评价。
2016年1月,全省共计40个县(市、区)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0%——100%的县(市、区)共计23个,80%——90%的县(市、区)共计18个,70%——80%的县(市、区)共计3个,60%——70%的县(市、区)1个。
2016年1月贵州省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
区、县名称
所属市州
优良率
荔波县
黔南州
1.46
100.0%
可吸入颗粒物(PM10)
惠水县
1.49
臭氧(O3)
丹寨县
黔东南州
1.73
龙里县
1.78
雷山县
2.11
三都县
2.18
石阡县
2.20
89.7%
独山县
2.27
威宁县
2.34
10
锦屏县
2.55
96.8%
黄平县
2.58
12
镇宁县
2.59
13
贵定县
2.62
凤冈县
2.63
15
剑河县
2.64
思南县
2.65
17
安龙县
黔西南州
2.71
18
望谟县
2.74
修文县
紫云县
2.78
麻江县
2.82
瓮安县
96.6%
习水县
24
清镇市
2.83
黎平县
2.91
96.4%
江口县
2.92
镇远县
遵义县
2.97
90.3%
金沙县
2.98
罗甸县
2.99
普定县
3.00
平塘县
二氧化氮(NO2)
绥阳县
3.01
93.5%
桐梓县
3.02
93.3%
36
赫章县
3.05
普安县
3.08
余庆县
3.09
87.1%
正安县
3.12
90.0%
西秀区
3.19
纳雍县
83.3%
44
汇川区
3.21
45
榕江县
3.33
96.7%
46
大方县
3.34
47
开阳县
3.37
湄潭县
3.39
从江县
50
福泉市
3.41
51
三穗县
3.42
万山区
3.54
七星关区
54
水城县
3.58
施秉县
3.59
仁怀市
83.9%
57
碧江区
3.60
乌当区
3.61
平坝县
3.63
观山湖区
3.64
61
关岭县
3.69
贞丰县
3.72
63
云岩区
3.80
务川县
3.91
晴隆县
册亨县
3.97
67
盘县
4.05
六枝特区
4.11
93.1%
沿河县
4.12
80.8%
天柱县
4.13
71
白云区
4.17
72
道真县
4.19
82.8%
红花岗区
4.23
南明区
4.24
花溪区
4.26
兴仁县
4.29
松桃县
4.33
66.7%
岑巩县
4.34
74.2%
赤水市
4.35
77.4%
德江县
4.66
80.6%
81
息烽县
4.68
82
钟山区
4.73
黔西县
4.77
玉屏县
4.94
织金县
5.60
80.0%
二氧化硫(SO2)
印江县
因仪器设备损坏,不满足数据有效性要求,
实际有效监测26天,实际达标24天。
长顺县
实际有效监测19天,实际达标19天。
台江县
实际有效监测4天,实际达标4天。
注: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规定要求,每月参与统计的有效城市日均浓度最低不少于27天(二月份不少于25天)。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1、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2016年1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的24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标水量为5197.5322万吨,达标率为100%,与上月及去年同期相比持平。
2016年1月贵州省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序号
市州
达标率%
超标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100
2、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2016年1月,全省9个市(州)74个县城共监测1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其中12个水源地为备用水源没有取水量未统计取水量达标率。
1、水源地达标情况
全省74个县级及以上城镇13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源地个数达标率为100%,与上月相比上升了1.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4个百分点。
2016年1月贵州省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个数达标率
2、取水量达标情况
全省74个县级及以上城镇取水量为3004.532万吨,达标水量为3004.532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与上月相比上升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6个百分点。
2016年1月贵州省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注:
饮用水源地水质为自来水厂处理前水质,城市供水水质见住建部门提供的《贵州省城镇供水水质自检情况公示表》(见附件)。
三、地表水水质
1、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2016年1月,全省8个国控断面水质状况良,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统计断面数的87.5%。
其中:
长江流域各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清水河棉花渡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湘江打秋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超过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超标项目为氨氮和生化需氧量;
三岔河龙场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赤水河鲢渔溪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珠江流域各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南盘江三江口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北盘江发耳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打邦河黄果树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所规定的Ⅱ类水质标准;
都柳江从江大桥断面水质为Ⅰ类,优于所规定的Ⅱ类水质标准。
2016年1月贵州省国控断面水质状况
流域
河流
断面
规定
类别
实达
长江流域
清水河
棉花渡
Ⅲ
--
湘江
打秋坪
劣Ⅴ
氨氮(1.72)、生化需氧量(BOD5)(0.18)
三岔河
龙场
Ⅱ
赤水河
鲢鱼溪
珠江流域
南盘江
三江口
北盘江
发耳
打邦河
黄果树
都柳江
从江大桥
Ⅰ
按照2011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总氮、粪大肠菌群每月仍然开展水质监测,但不参加水质评价。
2、跨市州界断面手工监测水质结果
2016年1月,全省22个跨市(州)界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规定类别的断面有19个,占统计数的86.4%。
贵阳市出境断面3个,分别为贵阳市与黔南州交界的青岩断面和与遵义市交界的息烽河口、棉花渡断面,达标率为100%。
遵义市出境断面1个,为遵义市与铜仁市交界的大乌江镇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达到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六盘水市出境断面4个,分别为六盘水市与黔西南州交界的岔河口断面、黄泥河断面和与安顺市交界的龙场断面和黄果树断面,达标率为100%。
安顺市出境断面1个,为安顺市与黔西南州交界的坝草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达到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黔南州出境断面4个,分别为黔南州与遵义市交界的天文断面和与黔东南州交界的重安江大桥、新华和兴仁桥断面,达标率为50%,其中:
天文断面本月水质劣于Ⅴ类,超过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重安江大桥断面本月水质为IV类,超过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黔西南州出境断面1个,为黔西南州与黔南州交界的罗羊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达到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毕节市出境断面4个,分别为毕节市与六盘水市交界的叉河断面、与贵阳市交界的大关桥断面、与遵义市交界的偏岩河口和黄歧坳断面,达标率为75%。
偏岩河口断面本月水质为III类,超过规定的II类水质标准;
黔东南州出境断面1个,为黔东南州与铜仁市交界的玉屏断面,本月水质为Ⅱ类,优于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铜仁市出境断面1个,为进入湖南省的木溪断面,本月水质为Ⅲ类,达到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入境断面为由云南省分别进入毕节市的清水铺断面和黔西南州的三江口断面。
清水浦断面水质为Ⅱ类,达到所规定的Ⅱ类水质标准;
三江口断面本月水质为Ⅱ类,优于所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2016年1月贵州省跨市州界断面手工监测水质状况
出镜市州
珠江
涟江
青岩
长江
息烽河
息烽河口
乌江干流
大乌江镇
岔河口
黄泥河
龙场
坝草
瓮安河
天文
总磷(2.60)
清水江
重安江大桥
Ⅳ
总磷(0.10)
新华
兴仁桥
红水河
罗羊
叉河
大关桥
偏岩河
偏岩河口
黄歧坳
舞阳河
玉屏
松桃河
木溪
云南入境
清水浦
Ⅲ类及Ⅲ类以上水质不评价主要污染指标及其超标倍数。
按照2011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试行)》规定,粪大肠菌群、总氮每月仍开展监测,但不参加水质评价。
3、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污染指标监测结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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