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同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2130064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7.69KB
期货合同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期货合同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期货合同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佃.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
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
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
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
签名:
(签章)
身份证统一编号:
电话:
住址:
证明人姓名:
签名:
(签章)
年月日立委托书人
乙方: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
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
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
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
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
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
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
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
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
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o,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
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
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
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
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篇二:
期货交易合作协议书
身份证号:
甲方投资金额:
(人民币)
甲方开户期货公司:
甲方期货帐户号码:
甲方转帐银行:
甲方转帐银行帐号:
甲方和乙方经互相了解、信任,双方协商后同意,甲方自签
字之日起将自己的投资资金(本金)及期货帐户交给乙方管
理年,全部资金用以投资中国期货市场,乙方以技术
合作形式参与投资。
为保证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特制订以下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须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
双方职责
.甲方提供期货投资账户与资金,委托乙方进行交易与操作。
2.双方必须保证在合作期间投资资金能正常运作而不被挪用或者变更资金投向用途。
3.在本合同签字后,甲方提供投资资金、期货帐户及帐户密码给乙方。
第二条:
利润分配
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分利。
在每季度末,帐户的累计纯利润
在50%以内,甲乙双方投资收益以7。
5:
2。
5分成,即甲方收取总投资收益的75%,乙方收取收益的25%,如果在每季度末时,帐户的累计纯利润在50%到100%,甲乙双方投资收益以7:
3分成,即甲方收取总投资收益的70%,乙方
收取收益的30%。
如果在每季度末时帐户的累计纯利润达到100%以上时,利润额按5:
5分成,双方各得50%。
其中总投资收益=帐户总资金-本金。
如果在本合同期内或期满时投资为亏损时,若亏损额度<
25%,亏损金额由甲方承
第三条:
监督
为了解甲方资金进出情况和了解乙方的操作过程,保障双方
权益,在每季度末分配利润时,即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每季度
末的第一个期货交易周到甲方开户的期货公司打印出甲方
帐户的交易清单和甲方转帐银行存折的资金进出资料作为
甲乙双方结算资料和保存资料。
第四条:
合同终止结算
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年后的同一天为本合同终止之
日。
如果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双方可在此日期之后进行
盈亏结算,盈亏结算方法按第二条的利润分配条款执行。
当双方有
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异议时,或着双方有一方未按
合同要求履行职责时,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条:
后续
.如双方满意互相的合作,可继续签订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年,本合同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条款,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或终止本合同甚至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4.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篇三:
期货交易合同
上海金属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年_月_日
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
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元,交割月份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
初始保证金。
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
之间的差额。
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
如不足以抵偿损失
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
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
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
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
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
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
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
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
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
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
出。
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
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
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
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
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
2%。
。
5.交割月份:
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
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
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
是其整数倍。
7.仲裁:
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
《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
提请仲裁
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
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商品名称:
轻柴油(Gasoil)
定义:
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
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
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⑵交易的计量单位:
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⑶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
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
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
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
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
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
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
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
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交货:
⑴交货方式:
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管道输
送
d.FOB离船过验
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
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
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
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
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
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
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⑸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
00前,向交
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
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
行搭配。
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
30前
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
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
在数量相同
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
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
00前报交易所。
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
00
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
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
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
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
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
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
00前向买方提交一
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
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
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
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
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
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
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
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
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
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
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
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
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
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
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
30之前递交买方,
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
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
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
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
为准。
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
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
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
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14:
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
(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
方。
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
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
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
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
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
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
易所。
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
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
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1.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
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
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
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
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
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
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
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商品名称:
汽油(Gasoline)
定义:
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
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
的液体燃料。
2.02期货合约的要求
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
人民币。
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FOB铁
路装车d.管道输送
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
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
⑷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
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期货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