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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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我所了解,情况与之相近甚至更为糟糕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并不在少数。
形成众多流动人口子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亦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致,这多多少少牵系着三农问题,而教育更是事关我国民族命运的重大命题,有此双重要义在身,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则是不言而喻的了。
一、调研背景据统计,1988年上海外来流动人口为106万人,到90年代前期已经翻了一番,1993年达到251万人。
在XX年上海进行的建国以来第一次流动人口普查中,外来流动人口总数达到387.11万人,流动人口规模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名列前茅。
XX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和统计局进行的全市19个区县332040个样本的流动人口抽样调查发现,全市外来流动人口总数已经增长到499万人。
XX年底全市登记的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流动人口412.6万人,占市常住人口总量1745万人的28.6%。
1988~XX年部分年份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增长情况表单位:
万人年份198819931997XXXX人数106251237387499(资料来源:
仅以上海市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为例,在237万外来流入人口中,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9万人之多,15岁以上的少年儿童以及这两个年龄段在校生的人数总合均为34万人左右。
另外,在外来人口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中,在沪读中学(12-15岁)和小学(7-11岁)的人数仅占适龄儿童样本总数的38%和72%,有近四成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少年儿童不在校学习(见下表),这些数据昭然若揭地反映出我国现行义务教育制度的漏洞、在保障公民权利问题上的欠缺以及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不公正,而这恰恰是与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初衷相矛盾的。
问:
那您在创办这所学校的时候一定是遇到了很多困难的,您是怎么解决的呢?
答:
哎,说起创办之初啊,那真是太艰难了。
主要是资金上的问题。
我一个退休教师哪有那么多钱办学校啊,就只好问亲朋好友借钱,起初他们也都是支持我的,可办了两三年了,学校还是入不敷出,没有赢利,还要赔钱,他们都劝我别干了,可是我是那种一根经通到底的人,你没有做过老师你是不了解的,做老师的人对学生是会有一种特殊感情的,一看到学生那种热切又满怀希望的眼神,就什么都放不下了。
当时,我真的想要放弃了,可是一想到学校里100多个学生(创办之初仅有100来个学生)今后学业没有着落,我就生了120分的责任心,心里下定决心,不管有多难,我都要办下去(说到这里,校长眼里泛起了泪花)……问:
那现在的情况如何呢?
近两年情况已经有了好转了,学校的硬件条件也改善了,电脑房也盖起来了,现在机房总共有38台电脑了。
这和您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
可是您有没有想过,您当初办这所学校如此艰难,可能是由于上海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制度的不公正所导致的,您如何看待这样一个社会问题?
我觉得教育局已经仁至义尽了。
据我所知,贵校的学生是不能在公立的学校注册就读的,那他们在贵校毕业了以后一般如何选择?
分流一般是发生在6年级毕业,基本上有四种选择。
第一种就是外出打工挣钱,这也是最普遍的情况。
第二种呢,就是回自己老家种田。
第三,继续在上海念书,当然只能在民办的学校。
第四种,就是回自己本县的中学就读。
……三、调研的结果分析综合对一些学生的访谈和所搜集的资料来看,造成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在受教育问题上的不公正待遇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是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经常性的流动使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相对固定的落脚点是子女能够安心读书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对b学校校长进行访谈的时候,一位穿着打扮不修边幅的中年妇女背了一个学生书包领着自己的儿子来向校长告别。
原来是孩子的父亲是建筑工人,目前的项目工程已经建设完毕,需要到一个离此地很远的建筑工地上去工作,导致孩子只能离开这所学校,到父亲工作地附近的学校就读。
居住地和工作地的频繁更换往往使得子女无法获得起码的上学条件,这是农民工子女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直接造成了部分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低水平的家庭收入使外来人口在子女教育上的投入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所谓民以食为天,如果所挣的钱刚够养家糊口,那子女的教育当然不会被父母规划在支出预算之内。
据1995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的流动人口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对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最高,达到2.39,比处于第二位的交通和通讯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高出0.74,这说明流动人口对其子女教育的消费需求是有很强烈的倾向的。
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上海的流入人口中以体力劳动者居多,所从事的行业收入一般都比较低。
根据XX年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在上海从事经济活动的流动人口平均每月的收入大约为800元左右,其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68.8%,仅为同期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半(据统计,XX年上海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677元)。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流动人员即使有心栽培其子女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但同时也不排除有不重视子女教育问题的情况,其中尤以对女童教育不置可否的态度居多。
XX年上海外来流动人口的收入状况表单位:
%300元及以下301~500元501~800元801~1000元1001~1500元1501~XX元XX~5000元5001元及以上4.419.245.219.26.63.02.10.3(资料来源:
其中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都是伊拉克人,来上海工作。
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只能借读(上海市政府为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了两条制度化的就学途径,一是取得蓝印户口或上海户口在本地学校正式入学,二是在本地学校借读。
而由于上海历来执行严格的户籍管理政策,只有买房、投资和紧缺人才引进等少数几条渠道才能获得蓝印户口或城市户口,因此对解决数量庞大的外来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来说,其作用甚微,借读为主要形式),而她的父母为了能让她进入市重点学校读书,不得不按教育局的规定,出3万元的赞助费,所幸的是她的父母有一定的积蓄,工作也比较稳定,使她能够顺利地入读,但3万元的赞助费对许多外来人口并不是一个小数字,尤其是对那些每月平均工资低于800元的家庭而言,更是可望而不可及。
XX年初上海社会科学院在上海全市的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在96个在沪的7—15岁外来人口子女中,有33个在上海本地学校借读,45个在民工学校就读,18个未上学,比例分别为34%、47%和19%。
造成外来人口子女在上海借读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除了上述提到的昂贵的赞助费的限制外,还有以下三点:
·
在上海市教委关于借读的规定及其实际执行中,对借读条件从严控制,致使大量民工子女无法走通借读这条路;
上海本地小学吸纳能力有限,尤其在同时作为本市动迁人口和外来人口导入区的城乡结合部;
借读中不同地区在教材、教学等方面的差异,也是一个考虑因素。
例如,我所访谈的这两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使用的教材都是人教版,而上海的正规学校主要以新教材为主,几乎没有几所学校使用人教版教材。
这虽然不能成为制约外来人口子女借读的最重要原因,但却是实际就读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在所有这些制约因素中,作为主要矛盾的毫无疑问依旧是借读费用过高的问题,从下表中可以一目了然地得出这样一个论断。
流动人口子女在不同地方和不同类型学校上学的费用支出比较(XX年)样本数(人)平均每学期费用(元)最低(元)最高(元)在上海正规学校借读3818302506160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418421002200在家乡学校就读103652506000(资料来源: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XX年初的上海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其中平均每学期的费用包括借读费、学费、书杂费、生活费、暂住费等)2、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发展中缺乏有效的内部建设和管理。
我在观察a、b两校过程中,发现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学校缺乏有效的教师考评和课务管理机制,这直接造成的影响是,经常有老师任意缺课的情况发生,但由于缺乏相关的奖惩制度,使这种现象得不到应有的抑制,而学校在这种情况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往往使得缺课班级的秩序大乱,班里的吵闹喧哗也影响了其他班级课堂教学的有序进行。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内部管理存在着大量的不合理之处,可以说,这些缺陷多多少少都会制约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学生的学习生活。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主要是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为了适应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需要,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而应运而生的。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近十几年来,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上海的发展情况。
上海市最早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出现在1992年,之后发展迅速,至97年时发展到100多所,目前已经分布在全市各个角落。
根据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性质,这些学校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流动人口流出地教委或学校的跟踪的办学点;
第二类是企业为解决本单位内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而创办;
第三类则是其它社会力量(多为个人)办学点。
这些学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
学生学费收取、社会赞助和上级拨款。
其中学费是最基本的资金来源。
当然光靠学生的学费是不足以维持学校庞大的开支的,这时候,学校需要社会上一些慈善组织和福利事业单位及其他来源的社会赞助。
我所考察的a学校通过接受中华福利基金会的赞助,对学校存有安全隐患处进行整理和维修,致力于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整洁的学习环境。
而一个体育用品公司以校方派出部分会跳健美操的学生参加己方在六一开展的一个活动的开幕式为交换条件,实施对b校的赞助。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师资来源有流出地的教师,也有通过应聘竞争上岗,但这些教师本身的文化程度并不高,他们的待遇也普遍偏低,同时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较差。
(左图为a校教师办公室)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创办者可以从流出地获得办学许可证,然后到上海办学,也可以直接在上海提出办学申请,经由上级从各方面进行考核,批准后才能取得办学许可证,正式挂牌招生。
以上是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内部运营的一些基本情况和特征。
但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从各方面的资料和实践考察结果综合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点:
1)办学硬件不佳;
我在考察中发现,一个偌大的教室,装着将近60个学生,竟然连日光灯都没有一盏,连窗户也是紧闭着的,给人的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地窖,这样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让人着实为孩子们的学习和健康状况捏一把汗。
但据各方面的资料反映,我所走访的两所学校在同类学校中硬件已属上乘,比之更脏更乱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比比皆是。
这样的办学条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2)由于经费短缺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缺乏资金几乎是所有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之初的一个大难题。
比较严重的情况是,学校没有经费来购买教学所需的基本器材,从而降低了教学效果和质量;
仅仅只是缺乏资金进行日常的身体检查的学校已经算是比较富足了,但这多多少少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教学质量普遍偏低;
由于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对此类学校进行定期的教学质量的检验和考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学校同社会上的正规学校比起来,所承受的竞争压力要小得多。
而且由于各校所采用的教材多为自身流出地的教材,而由于其各自流出地所采用的教材的不一致,导致了这些学校在教材上的差异很大,这种种原因造成了教学质量普遍偏低,同时教学成果难以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
4)学校本身的管理理念和具体操作水平有待提高;
这些学校的管理层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往往决定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由于这些学校的校长本身所具备的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学校内部管理经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同时,资金方面受到的限制也间接使相关管理运作不能有序开展;
而管理层人员除了自身的教学任务需要完成外,通常还需要四处去拉赞助,所能分给内部建设和管理的时间与精力就更加少得可怜了。
5、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法不依现象;
虽然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
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
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也提出,流入地人民政府应为流动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具体承担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
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还不是很完善,可操作性较差,对具体情况的指导作用不强,致使此类学校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仍处在一个灰色地带,也使许多的教育机构从中钻空子,出现了有法不依的现象,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毕竟关乎我国未来的发展大计,不容我们有半点疏忽。
除了以上五点外,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户口管理使中国公民具有不同身份,不仅划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还有常住户口与暂住户口的区别,并根据户口实行有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
对于流动人口,这种区别对待的福利待遇体现的尤为明显。
对流动人口子女影响最大的就是以户口性质为基准规定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即我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适龄儿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这表明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只能由他们户口所在的政府承担。
户口性质与教育的挂钩使得流动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了限制。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选自《当代教育论坛》XX上第12期)总的说来,我们应该肯定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在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学校由于教育体制的不公正、不完善所承受的畸形发展也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事实。
四、解决方案探讨在社会工作理论中,将有学习机会归类为人类的普遍需要(托尔towle,1965),同时受教育权利的保障程度也通常是检验一个国家福利水平高低的重要考虑因素,可见不论是从宏观还是从微观角度来看,接受教育都是个体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本质要求。
就流动人口子女而言,他们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谁能保证,他们之中没有将来会在自己的领域中做出经天纬地般大事业的人才呢?
耽误了他们的适龄学习,我们的代价可能并非仅仅是文盲率不能降到更低那么简单。
保障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是我们整个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而我们现在对此问题的认识仍处于一个低层次的阶段,这间接导致了与此相关的法制不够健全,管理上也远非尽如人意,可以说,改善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已经迫在眉睫。
所以,仅提出以下几点以供参考:
1、进一步健全法制并做到有法必依;
法治化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有效途径之一(《预测与分析》XX年第2期,总第928期),的确,正是因为目前的法律和政策中,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具体指导还不够明朗,可操作性还不够强,使得很多情况下的处理方法模棱两可,才致使如上所述的种种问题的产生;
当然,除了法制本身不健全的因素以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有法不依现象也是导致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的是,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也在竭力完善着这一部分的法制。
目前《义务教育法》的修改正在紧张进行,教育部已经报送国务院审议。
正在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草案将着重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
在今年的上海政协会议提案中,也有不少提案和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益切身相关。
以下为小部分的摘录:
台盟市委:
关于尽快建立台商子弟学校的建议随着台商携家眷赴上海居住比例的上升,需在沪就读的台胞子女不断增加,满足台商子女多元化的就读需求成为上海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吸引台资的重要环节。
建议:
1、请市教委牵头,邀请市台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与,共同就建立台商子弟学校问题进行协商,争取早日形成可行性方案;
2、在已有方案基础上,物色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来推动实施,并尽快向中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
在沪港澳台侨胞子女就读现状的调查和建议目前,港澳台侨胞子女在沪就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选择学校的自由度不够;
政府尚未给港澳台侨胞子女真正的"
市民待遇"
;
港澳台侨胞子女升学考试不理想;
台胞子弟学校尚未建立等。
1、市政府建立港澳台侨胞子女在沪入学和升学问题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
2、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允许港澳台侨胞选择不同类型学校满足其子女就读需求;
3、尽快编制港澳台侨胞子女在沪就读、升学的《就读指南》或《教育服务指南》;
4、徐汇、长宁、闵行和浦东等区可作为试点区域,研究、制定和落实解决港澳台侨胞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
民进市委:
关于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几点建议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区域之间(包括区县城乡和乡镇之间)平均教育经费差异过大;
学校之间资源配置(包括硬件和软件资源)的差异过大;
同类学校之间校长或教师的工资性收入差异过大,导致人力资源的非理性流动。
1、加快编制和出台上海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的相关条例;
2、建立《上海市中小学建设标准》的修订机制;
3、建立和健全市区、县两级政府的分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改革政府的专项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建立科学、透明、公平的专项经费拨款制度。
同时,建议建立区县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
把条子生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议事日程;
把民工子女简易学校纳入区县政府的管理职能等。
2、提高全社会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的认识;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流动人口子女既然是我国的合法公民,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当然不能否定。
但就目前而言,仍有许多人未能认识到这一点,甚至很多流动人口子女的父母本身也未能意识到子女所与生俱来的受教育权,从而耽误了子女的就学。
正如文章前面曾经指出的,流动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来源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所以他们的问题关乎我国的三农问题,流动人口子女的文化水平影响了整个农村的文化发展程度。
有一种言论是中国的城市像欧洲,而中国的农村却像非洲,我们在为中国城市的飞速发展而沾沾自喜之时,也痛心地看到中国农村的贫穷,而农村人民文化水平的落后对此应承担难以推卸的责任。
我们鼓励城市里的大学生去落后的农村地区支教,旨在帮助农村提升文化水平,加速现代化建设,但一个与之相悖的现象是,那些农村来的流动人口子女近在眼前,就生活在我们的城市里,生活在我们的周边,我们却对他们受教育的现状视而不见,不充分利用上海先进的教学资源武装他们的头脑,岂不是可笑而愚蠢至极?
只有让全社会都认识到流动人口子女无可置疑的受教育权利以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意义,才能使这一社会不公正问题的解决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以上从法制和道德认识层面就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社会不公正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大方向上的建议,但就具体实施而言,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建议措施如下:
1)审查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申请时,尤其重视对校长资格的审核及培养;
我在对两校的校长进行访谈时发现,由于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学校对内对外大大小小各种事务经常是由校长一人亲手操办的,学校管理的质量往往取决于校长一人的付出。
可见,校长对于一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而言,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而创办一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是非常不容易的,只有非常有责任心,对学生有丰富的感情、勇于克服困难的人才能担当起校长的重任。
所以,有责任心、关爱学生、勇于面对挑战应当是一个校长所具备的最基本的一些素质。
因此,教育部门在对此类学校的办学申请进行审批时,建议针对培养校长的基本素质和品格开设一些基础课程,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对学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以后才能正式批准办学。
2)适当放宽借读条件,尽量降低赞助费用;
前文已经指出,由于苛刻的借读条件和高额的赞助费用的制约,使许多流动人口子女走不通借读这条路,虽然本地的正规学校是不能无条件无原则地接受借读生,也不能取消出赞助费这样一种借读形式的,但适当地降低标准与国与民都是没有损害的,却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人才,何乐而不为呢?
3)把现有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列入上海的教育管理体系中,规范其发展;
虽然说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是要经过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并且教育局也经常会对这些学校拨款补贴,然而就目前而言,这些学校仍被排除在上海的教育管理体系之外,这给教育部门对这些学校的统一管理加大了难度,也制约了这些学校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若能将其划入正规的教育管理体系中,相信会更有助于学校的管理,从而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
4)把目前闲置出来的教学资源用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事业;
目前上海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少年儿童的总数以及占总人口的比例都逐年下降,这直接造成的后果是,一部分教学资源被闲置起来了。
虽然近年来,为了减少闲置资源所带来的浪费,许多学校已通过合并、转让等方式对资源进行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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