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票审核与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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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发票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主讲:
焉梅主讲:
焉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3税务违法的法律责任1、补税责任2、滞纳金责任3、行政处罚(主要是罚款)责任4、刑事责任4行政处罚偷税记录虚假纳税依据骗税虚开发票5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偷税: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记录虚假纳税依据:
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骗税:
骗税:
第六十六条:
以:
以假报出口假报出口或者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8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国务院令20102010年第年第587587号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
(一)为他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为自己开具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发票;
(二)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发票;(三)(三)介绍他人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1案例解析:
几种典型处罚错误案例案例11:
购买假发票:
购买假发票1010万用于费用报销,造成偷税万用于费用报销,造成偷税2.52.5万,万,11补税补税-2.5-2.5万万22滞纳金滞纳金-0.2-0.233处罚:
处罚:
11),偷税处),偷税处22倍罚款。
倍罚款。
55万万2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处5050万罚款万罚款共计:
共计:
2.5+0.2+5+50=57.7(57.72.5+0.2+5+50=57.7(57.7有点惊人)有点惊人)12什么是什么是“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3刑事责任涉税犯罪涉票犯罪14涉税犯罪条款条款涉案类型涉案类型刑法条款刑法条款第五十七条逃税案刑法201条第五十八条抗税案刑法202条第五十九条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203条第六十条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204条第一款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诉标准的规定(二二)的通知(的通知(2010-5-7日起执行)15条款条款涉案类型涉案类型刑法条款刑法条款第61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205条虚开发票案205条第62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6条第63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7条第64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8第1款第65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209第1款第66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209第2款第67条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209第3款第68条非法出售发票案209第4款非法持有伪造发票案210条涉票犯罪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二二)的通知(的通知(2010-5-7日起执行)16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逃税案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百分之十以上的;(三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逃避缴纳税款罪立案标准逃避缴纳税款罪立案标准第二条第二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帐凭证的行为。
毁记帐凭证的行为。
17第六十条第六十条骗取出口退税案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应予立案追诉。
出口骗税案立案标准出口骗税案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法释法释200230号号第三条第三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8虚开增值税专用犯罪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犯罪立案标准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二二)的通知(的通知(2010-5-7日起执行)条条款款罪名罪名刑法条刑法条款款追诉标准追诉标准第第6161条条虚开增值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扣税款发票案案刑法刑法第二第二百零百零五五虚开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应予立案追诉19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刑法205条(条(2011年修订)年修订)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20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自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法释名的补充规定(五)法释201110号号自自2011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解释法释法释20119号号虚开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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