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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性
2、安全性
3、景观性
4、保护原则、历史延续性
第1.5条本规划是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实施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本规划是下一层次规划的设计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1.6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是对各项规划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和图纸,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规划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和解释。
第1.7条本规划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由北海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2.1条历史文化街区现状道路、交通特点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现状道路较窄,巷子众多,且建筑密集,部分巷子没有连通。
但是由于历史城区路网格局、特色形成历史悠久,为了更好地保留历史风貌、古建筑、古树等,本次规划历史城区核心保护区内道路尽量维持现状,通过将过境交通转移到外围道路来改善历史城区内部的交通状况。
第2.2条历史文化街区道路、交通规划原则
A、保护与改造利用相协调:
尽量维持历史文化街区路网格局、特色,延续历史风貌,同时考虑旅游开发、消防、日常出入需要,对现状道路进行适当调整。
B、完善步行系统:
将历史文化街区内部步行系统与滨海步行系统、外沙岛步行系统连接成完整的步行系统,方便旅游业的发展。
C、以人为本:
在各主要出入口及重要节点处规划合适的停车场及公交停靠站换乘点,方便游客及内部居民日常出入需要。
第2.3条过境交通组织
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以疏散交通为主,利用外围城市主次干道(四川路--北部湾路--广东路--滨海路(海景大道))承担过境交通。
其中滨海路方案经两个方案进行比选,推荐采用方案一。
同时通过和平路、文明路、新中路、解放路、新安街等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实现内部与外围城市道路的连接,更好的满足内部居民日常出入及发展旅游的需要。
第2.4条步行系统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鼓励步行的出行方式,逐步将城区内部街巷(海边街、新兴一街、珠海西路、新兴路、民生路、民权路、民族路、海关路、珠海外街)调整为以步行为主的街道。
并且通过在滨海路与外沙中路之间架设桥梁,实现了滨海步行系统的连通,与上述步行街道一起构成完整的步行系统。
中山路则实施车辆单向限时通行的管理措施,早、中、晚上下班时间允许机动车辆通行。
第2.5条道路竖向、断面及路面材料
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尽量维持现状道路标高,仅对不满足排水坡度要求的路面进行微调。
道路横断面尽量维持现状道路断面形式,局部根据排水、电力等市政设施需要进行优化。
原则上靠近外围的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余内部以步行、非机动车为主的街道、巷子等采用与历史城区风貌相符合的路面材料,如青石板、青砖等,并结合排水要求进行设计。
第2.6条停车设施及公交停靠站换乘点
规划区内的停车设施配建与交通政策相一致。
配给适度的停车设施,本次规划共新增停车场4处,新增公交停靠站换乘点5个。
新增设的停车场及公交停靠站主要位于历史城区主入口及重要节点处。
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公交站点以及公交始末站,以满足历史城区内部、旅游等车辆的停车需要、出行方便需要。
第2.7条旅游线路规划:
线路:
滨海步道←→滨海路北主入口
珠海路西主入口←→珠海路、沙脊街←→海关大楼
领事馆区←→解放路南主入口←→中山路←→中山路东主入口
该旅游线路为双向线路,游客到达主入口附近的换乘点后,可以换乘游览观光电瓶车或者步行参观游览。
第2.8条旅游交通组织
历史城区分别设有东西南北四个主入口,主入口附近配备有相应的停车场及公交站点。
旅客到达各主入口后可换乘观光电瓶车或者步行进入历史城区内部进行观光游览、购物、品尝北海风味特产,或者沿着滨海步行道路欣赏美丽的海上风光。
游览结束后到达附近的主出入口离开。
第三章给水排水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改造规划
第3.1.1条历史文化街区给水工程特点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给水管道过于陈旧,管道管径过小、损坏多、管材差,漏水现象严重。
管道沿着排水沟、路牙石、建筑墙根敷设,部分裸露出地面,管道间距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管材的选择和管道的敷设随意性较大。
为了更好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内市政管网的建设,通过采用更换新的管道,全部埋地敷设完善给水管网建设。
第3.1.2条规划原则
A、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给水规划应以不破坏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改善保护区内的供水管道,为保护区内的居民、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现状设施的改造提供安全的供水条件。
B、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给水管道布置,应有效利用规划保留的小巷,因地制宜,综合考虑。
C、巷子路面材料的选择应考虑给水管道井盖的材料及颜色。
D、充分利用现有可用的给水设施,节约投资。
第3.1.3条用水量预测:
规划区范围内,最高日用水量为1.632万吨/天。
第3.1.4条 供水水源:
规划区所需水量由禾塘水厂和龙潭水厂供给,供水管网与市区主干管网连接。
第3.1.5条供水水质和水压
水质:
各供水厂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
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自行进一步处理解决。
水压:
供水水压按满足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0.28MPa的需求考虑。
消防时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不能低于0.1MPa。
第3.1.6条供水管网改造规划
路宽6~20米的道路,宽1~5米街道巷子,采用单侧布置方式。
四川路宽40米,采用双侧布置。
A、在四川路东侧(中山路-海堤西街段)新敷设DN200给水管道,覆土不小0.7米。
B、在民生路新敷设DN150给水管道,覆土不小0.7米。
C、在和平路西段新敷设DN100给水管道,,覆土不小0.7米。
D、在民族路新敷设DN150给水管道,覆土不小0.7米。
E、在新安路新敷设DN150给水管道,覆土不小0.7米。
F、其余街道及巷子给水管道铺设在路面上,管材为塑料管和镀锌钢管,现统一改造为PE聚乙烯管,管径DN65-100,过车段覆土不小于0.7米(无法达到要求时,穿钢管保护),非过车段尽量浅埋。
入户管采用PP-R管。
水表在屋檐下或小巷边安装,将六户的水表统一安装在一个预制水表箱内(水箱做好防腐措施,涂料颜色与墙体保持一致)。
入户水管,铺设地下给水管渠,并用管扣固定。
第二节排水工程改造规划
第3.2.1条历史文化街区排水工程特点及排水体制
排水工程特点: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排水方式为雨污合流排水。
街道、小巷多为排水多采用方沟排水,沿着建筑边线建设;
部分排水沟上无盖板,影响卫生。
合流排放,容易造成污染。
排水沟旁边或盖板上也是垃圾堆放点,既影响卫生也容易造成堵塞。
为了更好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内市政管网的建设,需挖除现有合流排放方式的方沟,重新设计雨污水管沟,进行雨污分流。
排水体制:
对规划范围区内进行统一的雨污水规划改造,进行雨污水分流。
生活污水需经初步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
医院污水废水需经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
第3.2.2条污水改造规划
1、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排放系数为0.9,规划范围面积287.63公顷,流量0.894万m3/d;
解放路转输面积约70.2公顷,主要为居住用地,流量0.33万m3/d;
四川路转输面积约82.7公顷(西侧),主要为居住和商业服务用地,流量0.46万m3/d。
2、污水排放标准
(1)、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国家排放标准的规定。
(2)、医院废水凡含有毒、有害及不易生物降解物质的,不允许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必须经自行处理后,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
3、污水排放
规划区内生活污废水经室外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
4、污水设施:
规划范围内新建19座化粪池。
污水进入市政主管道前需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再经现状污水提升泵站提升至污水处理厂。
化粪池布置在海堤街南侧(8座)人行道下、四川路交珠海路(2座)道路红线外、四川路交中山路(2座)道路红线外、海角路人行道下(3座)、外沙岛(4座)。
5、污水管网改造:
A、滨海路南侧现状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沟,每隔25米接一根DN300污水收集至规划的污水管道。
在滨海路增敷设DN400-600污水管。
B、解放路现状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管,管径DN500-600,收集周边污水排至中山路规划的污水管(DN800)。
C、和平路中段保留现状的污水管道DN500。
D、对海堤街现状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沟,并在南侧机动车道下新敷设污水管道,转输南侧污水。
E、废除新安街、中山外三巷、海边街、新兴一街现状的雨污合流方沟,重新设计污水方沟。
F、新中路现状DN1200的合流管进行清淤并改造为雨水管道,增设污水暗沟(WXH=600X600)。
G、对民生、民权、民族、海关、珠海西、新兴路两侧现状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沟。
民生路现状DN1200的合流管道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管道。
民权路重新设计一根DN800的污水管道。
民族路现状合流管DN600清淤改造为污水管道。
海关路现状合流管DN400清淤改造为污水管道。
对朝阳街西段增设WXH=400X600污水沟。
H、珠海路两侧现状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沟,收集周边污水排至四川路、民生路、民权路等主要污水管道。
I、中山路现状两侧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沟,收集周边污水排至四川路、民生路、民权路等主要污水管道。
同时中山路增设污水管道(DN400-800),转输南侧污水,管材采用双壁波纹管。
J、文明路现状DN600的合流管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管道。
K、对和平路西段现状两侧雨污合流方沟进行清淤并改造为污水沟,并增设一根DN300污水管道。
L、挖除规划区范围内的现状排水明沟(海角路南侧),海角路规划设计一根DN1000污水管,南侧污水均由该污水排至红坎污水处理厂。
M、挖除外沙岛合流管道,重新设计污水管道,收集该片区污水,经规划污水泵站提升至外沙桥污水泵站,转输至红坎污水处理厂。
N、四川路管道为合流管,为实现雨污分流,重新设计污水管道DN500-600。
O、北部湾路管道为合流管,为实现雨污分流,重新设计污水管道DN400。
P、广东路管道为合流管,为实现雨污分流,重新设计污水管道DN600。
Q、0.8-6米街道巷子:
废除现状两侧合流管沟,重新设计污水沟,进行分流。
第3.2.4条雨水规划
1、雨水设计流量
规划范围面积287.63公顷,流量82255.77L/S;
解放路转输面积约8.1公顷,流2316.42L/S;
四川路西侧转输面积约69.4公顷,流量19846.85L/S;
海角路(四川路西侧)转输面积约101.7公顷(东侧),流量29083.94L/S。
广东路西侧转输面积约68.5公顷(东侧),流量19589.47L/S。
2、雨水排放:
雨水经规划区范围内民生路、民权路、珠海路、中山路等主管道收集排至外沙内港。
3、雨水设施:
新建排放口1个,其余雨水利用现状排水口排入外沙内港。
4、雨水管网改造:
A、废除滨海路现状雨水管道,增大管径重新设计(DN600-1000)。
B、解放路需转输南侧大量雨水,对其新增设两根DN1000的雨水管,排至中山路雨水主管。
C、和平路中段保留现状的雨水管道DN700。
D、对海堤街现状雨水方沟和管道进行清淤,继续保留其功能。
E、废除新安街、中山外三巷、海边街、新兴一街现状的雨污合流方沟,重新设计雨水管沟。
G、对民生、民权、民族、海关路重新设计雨水管道。
对新兴路、朝阳街西段重新计雨水方沟。
H、对珠海路重新设计雨水管道,以便收集转输南侧雨水,管径DN600-800。
I、对中山路重新设计雨水管道,以便收集转输南侧雨水,管径DN600-2200。
J、对文明路重新设计雨水管道,管径DN800,负责收集周边雨水。
K、对和平路西段重新设计雨水管道,管径DN800,负责收集周边雨水。
M、挖除外沙岛合流管道,重新设计雨水管道,管径DN400-500。
在最北侧新设计雨水管道管径DN800。
N、四川路管道为合流管,为实现雨污分流,重新设计雨水管道DN2000-2400,末端为BxH=5600x2500的箱涵。
O、北部湾路管道为合流管,为实现雨污分流,重新设计雨水管道DN800-1650。
P、广东路管道为合流管,为实现雨污分流,重新设计雨水管道DN1800,末端为BxH=2400x2000的箱涵。
Q、2.0-6米街道巷子:
废除现状两侧合流管沟,重新设计雨水沟,进行分流。
对宽度小于2米的巷子,不增设雨水沟,其雨水沿道路坡向自然排放。
规划范围内,≤5.0米街道巷子两边的房屋雨水直接排放至路面。
>5.0米的街道,在每户的屋顶雨水立管下设置雨水口,房屋雨水接入每户设置的雨水口。
雨水口:
砖砌边沟式单篦子雨水口(混凝土井圈),预制圆形玻璃钢雨水篦子(φ150)。
第四章电力电信规划
第一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4.1.1条现状电力工程特点分析:
A、该区域内有至今仍在使用的历史保护文物电线杆;
B、变压器多为杆上变压器,存在变压器容量偏小、供电半径过大、与历史街区环境不协调等诸多缺点,;
C、现状电力线路多为架空线路,线路零乱,且与房屋之间的安全间距较小,不仅影响美观,而且还存在着不利维修管理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4.1.2条规划原则:
A、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供电规划应以不破坏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改善保护区内的供电设施、为保护区内的居民、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现状设施改造及用电发展提供高效、安全的电力能源。
B、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电力管线布置,应有效利用规划保留的小巷,因地制宜,综合考虑。
C、充分利用现有电力设施,节约投资及运行费用。
第4.1.3条电力负荷预测:
该规划片区总用地负荷为36510.05KW,其中公共电力计算负荷为7874.1KW。
第4.1.4条供电电源:
该规划区用电由高德110KV变电站和海角110KV变电站供给。
第4.1.5条开闭所和变压器的规划
规划区内设置13台路边箱式开闭所,设置高效节能型箱式公共变压器44台,供电半径不超250米,容量在315KVA~800KVA范围,公共变压器总装机容量为295278KVA。
各单位的现状使用的专用变压器在不影响历史街区的情况下予以保留。
第4.1.6条线路敷设规划
A、50米、40米、32米宽道路(北部湾路、广东路、北京路、四川路、海角路):
在两侧设置电力电缆管沟,管沟内空宽不小于1.0米,深度不小于1.0米。
在线路转弯处设置接线手孔,直道上每隔30米设置一个接线手孔,且与弱电手孔错开设置。
B、20米、15米宽道路(解放路、和平路、滨海路、海堤街):
在路南侧设置电力电缆管沟,管沟内空宽不小于1.0米,深度不小于1.0米。
C、2.2~15米道路(新安街、中山外三巷、新中路、海边街、新兴一街等):
采用埋地敷设,电缆、导线过机动车道时穿钢管保护,埋深不小于0.7米。
在线路转弯处设置接线手孔,直道上每隔20米(每4~6户)设置一个接线手孔,且与弱电手孔错开设置。
D、8米道路(珠海路):
主干线结合现状在两侧骑楼顶内采用电缆架空敷设。
E、8米道路(中山路):
结合现状利用方型电线杆(历史保护文物)进行架空敷设,同时更换老化的架空线,并对线路进行整理。
F、0.8~2.2米小巷:
结合现状沿墙架空敷设,同时更换老化的空线,并对线路进行整理。
G、检井、手孔盖板应与路面材料一致。
第二节通信工程
第4.2.1条现状通信线路特点分析:
历史文化街区内各个运营公司在缺乏统一电信统筹规划前提下,各自建设本公司的线路,既有架空敷设,又有埋地敷设,使得整个片区的通信线路杂乱无章、错综复杂,即浪费资源,又不方便维护管理,更是影响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景观。
第4.2.2条规划原则:
A、保护区内所建弱电设备间及管道为各通信公司与有线电视公司联合建设,共同使用。
B、因环境条件所限制,要打破常规,适当采用非标设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如设计特殊井型、新旧管材结合采用,嵌入设备箱等,既经济又实用。
C、道路改造应考虑配线管道与外部道路管线接入。
D、由于旧有设施繁多、复杂,保护区内旧有配线管道未在图纸上标出。
实施时如要拆除,应与设备产权单位联系并配合拆除。
第4.2.3条邮政工程:
2、该片区现有邮政营业所两个,规划不新增邮政支局(所)。
3、在各门景区设置邮政邮筒。
第4.2.4条电信工程
1、话机预测
在规划区(蓝线范围内)预测电话总容量为12000对部。
其中核心规划区(红线范围内)预测电话总容量为5800对部。
2、局所规划
在规划区(蓝线范围内)交换机规划容量为8900门;
其中核心规划区的交换机规划容量为2900门,规划不新增电信分局。
规划区内采用交接箱交接方式。
3、线路规划
A、在规划区(蓝线范围内)的北部湾路、四川路、广东路、北京路的通信现状符合本次的规划要求,因而此次规划保留在规划区内(蓝线范围内)这四条路通信现状。
B、在海角路、体育路、解放路的道路两侧埋地敷设通信综合管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在线路转弯处设置接线手孔,直道上每隔30米设置一个接线手孔,且与强电手孔错开设置。
C、20米、15米宽道路(滨海路、海堤街):
在路南侧埋地敷设通信综合管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D、20米道路(和平路中段):
在路北侧埋地敷设通信综合管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E、18~2.2米道路:
在道路(东西走向)东侧、(南北走向)南侧埋地敷设通信综合管群埋地敷设,电缆、导线过机动车道时穿钢管保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在线路转弯处设置接线手孔,直道上每隔20米(每6~8户)设置一个接线手孔,且与强电手孔错开设置。
F、8米道路(珠海路):
在道路两侧设置通信综合管群埋地敷设。
在线路转弯处设置接线手孔,直道上每隔20米(每6~8户)就设置一个接线手孔,且与强电手孔错开设置。
G、2.2~0.8米道路:
分别与电力在道路两侧架空敷设。
每隔20米(每6~8户)设置一个接线盒。
H、检井、手孔盖板应与路面材料一致。
通信管道容量的设置应考虑到各家通信运营公司在该片区的业务发展需求。
第三节有线电视工程
第4.3.1条现状有线电视特点分析: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有线电视线路既有架空,又有埋地,但缺乏统筹规划,从而使得线路看起来比较散乱,影响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景观。
第4.3.2条用户预测:
该规划区(蓝线范围内)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2000户;
其中核心规划区(红线范围内)有线电视用户数为4500户。
第4.3.3条光工作站:
在核心规划区(红线范围内)需要增加10个光工作站。
第4.3.4条线路规划
A、在规划区(蓝线范围内)的北部湾路、四川路、广东路、北京路的广播电视现状符合本次的规划要求,因而此次规划保留在规划区内(蓝线范围内)这四条路通信现状。
B、在海角路、体育路、解放路的道路两侧与电信共用通信综合管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在线路转弯处设置接线手孔,直道上每隔30米设置一个接线手孔,且与强电手孔、电信手孔错开设置。
在路南侧与电信共用通信综合管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在路北侧与电信共用通信综合管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在道路(东西走向)东侧、(南北走向)南侧与电信共用通信综合管群埋地敷设,电缆、导线过机动车道时穿钢管保护,管群埋地深度不小于0.7米。
F、珠海路的光缆主要在道路两侧的通信综合管群埋地走线,分配网(同轴电缆和入户线缆)在骑楼下架空敷设;
第五节照明工程
第4.4.1条现状照明特点分析:
历史文化街区的路灯照明,由于多年的风吹日晒,也没有及时修缮,所以大部分路灯灯具都已破旧,甚至有些线路都已老化,不美观,且存在安全隐患;
历史文化街区内大部分的小巷都没有配套的照明设施,给当地的居民及远道而来的游客晚上出得带来了不便。
第4.4.2条规划原则:
A、道路和小巷照度要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B、路灯选型应与历史文化街区的环境和建筑立面相协调。
C、经依法批准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第4.4.3条道路照明规划
(1)在规划区(蓝线范围内)的北部湾路、四川路、广东路、北京路、解放路路灯完好,保留原有路灯。
(2)32~16米道路:
在道路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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