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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5、购进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6、真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
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7、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8、负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和验证工作。
9、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及时组织维修。
10、好交通安全管理和各类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11、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12、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四)材料供应部门
1、对材料采购、保管、使用和发放过程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规程。
2、负责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向经销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的经销商索要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监部门的安检报告和安检证,并将其与发票复印件一同交给安全生产委员会保管,做到采购劳保用品、防护用具样样有记录。
4、提供施工生产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公司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对购入的设备、配件和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6、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7、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五)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2、贯彻劳动法,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和营养补助,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3、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入场员工(包括毕业生、实习生、临时工、农民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作岗位,并有文字记录。
负责对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4、负责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杜绝有证不在岗、无证却上岗的应付检查的做法。
5、组织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
7、制定本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定。
8、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9、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10、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六)财务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
2、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他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
3、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处理、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
4、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开支的费用。
5、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所需的宣传费用。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各类安全罚款要全部用于安全奖励。
(七)安全生产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企业的规章制度。
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
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转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工作。
8、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9、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并暂停生产,抢救财产。
11、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12、会同资产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13、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上告。
(八)综合部
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3、负责对到项目部检查、学习的办事人员登记,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搞好项目部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及各种安全生产标准,宣传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检查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创建良好安全生产企业文化。
7、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8、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工作,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第四章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对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任。
2、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定期向职工代表会议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制定项目部各级的安全责任制度;
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及财产不受损失。
6、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8、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9、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10、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11、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2、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13、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受项目经理的委托,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负具体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上级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改进措施。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5、负责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
6、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8、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10、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11、负责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12、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向职工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改进措施。
13、组织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14、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三)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向施工队长进行重大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建议。
9、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改进安全技术措施。
(四)机械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的机械设备、建(构)造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机械设备、建(构)造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本项目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以审批。
3、保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完好使用性能,加强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管理。
4、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5、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改进安全技术措施。
(五)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严格审核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从工艺、技术上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
3、编制或修改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落实。
4、实施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5、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负责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
6、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7、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汇报和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8、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建筑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具体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经常检查施工作业人员对安全法律、条例、标准、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解决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
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5、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6、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
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7、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8、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9、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10、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11、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12、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13、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4、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15、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有权制止分包或限期停工整改。
16、同各施工作业层、分包单位及个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7、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七)、兼职安全员职责
1、兼职安全员接受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部门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材料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材料采购、保管、使用和发放过程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
3、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要设备材料。
4、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6、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安全经费的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将安全罚款列入安全经费,奖励安全先进。
3、负责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十)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制定、修改人事教育培训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3、积极筹措安全教育经费,保证安全教育资金及时到位。
4、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十一)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指示,为施工现场兼职安全员,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3、教育现场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
4、坚持施工前讲安全,施工中检查安全,施工后总结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5、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
6、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7、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十二)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
2、负责编制、修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3、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4、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十三)后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后勤方面的安全工作,建立后勤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本项目部的食堂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
3、负责所属锅炉、液化气罐、热水加热器及其他设备的安全管理。
(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7、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十五)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外文明生产。
5、参与危险源辨识工作。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正确的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第五章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负责落实;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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