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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主题发言第二届西部律师论坛主题发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制度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建立与完善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陈昱律师陈昱律师问题:
问题:
1.律师事务所是否受律师事务所是否受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的调整?
2.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律师事务所会产生那些的实施对律师事务所会产生那些影响?
影响?
3.律师事务所是否应当与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律师事务所是否应当与律师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4.律师事务所如何应对律师事务所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和要的变化和要求?
求?
1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
(一)主体资格
(一)主体资格1.2007年修订的年修订的律师法律师法规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规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机构。
2.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内在形式与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内在形式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实质的规定实质是一脉相承的,在法律关系、组织形式、决策机制、税收等是一脉相承的,在法律关系、组织形式、决策机制、税收等问题上与企业的要求是一致的。
问题上与企业的要求是一致的。
3.国务院于国务院于2008年年9月月18日出台的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同法实施条例明确界定律师事务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明确界定律师事务所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
用人单位主体。
2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
(二)律师与事务所的相互关系
(二)律师与事务所的相互关系1.律师法律师法第第25条规定:
条规定: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
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
”2.律师代理任何诉讼、仲裁案件,必须向司法机关出具盖有律师代理任何诉讼、仲裁案件,必须向司法机关出具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证明函件。
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证明函件。
3.律师的执业责任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律师的执业责任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律师法律师法第第54条规定: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条规定: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3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三)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属性(三)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属性1.本质特征本质特征合伙律师事务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根本属性是非营利性,律合伙律师事务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根本属性是非营利性,律师事务所本质是不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它只向社会提供师事务所本质是不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它只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具有明显特征:
具有明显特征:
其一,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属于国家司法体系中必不可少其一,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属于国家司法体系中必不可少的支点,具有国家性;的支点,具有国家性;其二,事务所的执业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委托,属于私法权其二,事务所的执业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委托,属于私法权利范畴,具有社会性;利范畴,具有社会性;其三,事务所的服务是维护公众利益,并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其三,事务所的服务是维护公众利益,并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基点,带有公益性。
基点,带有公益性。
4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三)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属性(三)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基本属性2.组织形式组织形式新修订的新修订的律师法律师法规定的民办律师事务所主要就是合规定的民办律师事务所主要就是合伙形式,并已允许个人律师事务所存在;伙形式,并已允许个人律师事务所存在;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合伙所合伙所”、“个体所个体所”、“法人所法人所”(公司化发展方向),而这样的组织形式与普通民(公司化发展方向),而这样的组织形式与普通民办非企业单位属性完全相同。
办非企业单位属性完全相同。
5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法律关系问题(四)国外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关系(四)国外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关系美国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上,其本采取合伙开业或个美国律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上,其本采取合伙开业或个人开业。
合伙律师事务所主要依据合伙法设立,人开业。
合伙律师事务所主要依据合伙法设立,除合伙人外,美律师事务所还聘用许多非合伙律师和除合伙人外,美律师事务所还聘用许多非合伙律师和各种行政、文秘辅助人员。
事务所与这些人员的关系就是典各种行政、文秘辅助人员。
事务所与这些人员的关系就是典型的雇佣关系,比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就属于劳资关系;型的雇佣关系,比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就属于劳资关系;6二、律师事务所建立劳动制度的必要性二、律师事务所建立劳动制度的必要性首先,是行业生存的需要。
首先,是行业生存的需要。
其次,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其次,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再次,是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再次,是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第四,是律师职业化的核心体现。
第四,是律师职业化的核心体现。
7三、劳动制度对现行合伙律师事务所架构的影三、劳动制度对现行合伙律师事务所架构的影响响1.1.对分配制度的影响对分配制度的影响1)提成制)提成制;2)固定成本制)固定成本制;3)固定成本制加提成制)固定成本制加提成制;4)工资加奖金制;底薪)工资加奖金制;底薪+奖金奖金;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司法部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义务,事务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义务,事务所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或者认为律师已经将比例提成走就免所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或者认为律师已经将比例提成走就免除这项义务,而当然将缴纳保险的义务转嫁给律师个人。
除这项义务,而当然将缴纳保险的义务转嫁给律师个人。
8三、劳动制度对现行合伙律师事务所架构的影响三、劳动制度对现行合伙律师事务所架构的影响2.2.对事务所制度订立的影响对事务所制度订立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改变了过去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形式化,改变了过去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形式化,必须具有程序化。
必须具有程序化。
合伙律师事务所在制订章程和订立合伙协议时关于合伙人合伙律师事务所在制订章程和订立合伙协议时关于合伙人会议的职权内容基本都依据会议的职权内容基本都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而该规定将律师事务所制订规章制度的权利交给了合伙人会议,而该规定将律师事务所制订规章制度的权利交给了合伙人会议,特别是有关聘用律师和行政人员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该规定特别是有关聘用律师和行政人员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该规定中关于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中关于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等权利都由合伙人会议来决定。
等权利都由合伙人会议来决定。
其与其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冲突规定相冲突9三、劳动制度对现行合伙律师事务所架构的影三、劳动制度对现行合伙律师事务所架构的影响响3.对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与上升通道的影响对事务所人力资源配置与上升通道的影响对任何一位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而言,成为事务所合伙人是对任何一位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而言,成为事务所合伙人是律师执业的终极目标:
律师执业的终极目标:
建立一个从见习人员建立一个从见习人员实习律师实习律师专职律师专职律师合伙合伙人人主任的晋升阶梯,是解决律师职业上升通道最合理最公主任的晋升阶梯,是解决律师职业上升通道最合理最公正的办法,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备。
考核制度就是最有效的管正的办法,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备。
考核制度就是最有效的管理制度。
上述这些制度我们都是可以从劳动制度中找到合法有理制度。
上述这些制度我们都是可以从劳动制度中找到合法有效的支撑点。
效的支撑点。
10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1.律师的合同管理:
律师的合同管理: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1)原则上采取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采取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3-9年年.2)而对于在事务所工作十年以上的律师,可采取无固定期限)而对于在事务所工作十年以上的律师,可采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应当根据律师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签订。
劳动合同,但应当根据律师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签订。
3)律师事务所一般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
)律师事务所一般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
11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2.行政辅助人员的合同管理:
行政辅助人员的合同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辅助人员,具有典型的劳动者特征;律师事务所的辅助人员,具有典型的劳动者特征;这类人员熟悉事务所管理体制和流程,从稳定角度可以这类人员熟悉事务所管理体制和流程,从稳定角度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或两次签订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或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再次签订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再次签订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的合同。
12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3.聘用己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己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律师事务所聘用一些退休的法律从业人员担任兼职律师、律师事务所聘用一些退休的法律从业人员担任兼职律师、顾问等,对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不再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只发给顾问等,对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不再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只发给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同时,为解决可能出现的因工作原因的伤亡和医疗问题,同时,为解决可能出现的因工作原因的伤亡和医疗问题,建议针对性的办理商业保险,以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建议针对性的办理商业保险,以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13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管理4.特殊人员的合同管理:
特殊人员的合同管理:
对于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为了某个案件聘用的鉴定对于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为了某个案件聘用的鉴定人员、审计人员等,或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聘用工人员、审计人员等,或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可根据作人员,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采取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规定采取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期限的终止以约定办理该项事务的结束为标志务为期限的合同,期限的终止以约定办理该项事务的结束为标志及时终止;及时终止;另外,对于事务所需要的保洁人员或炊事人员,如每天工作另外,对于事务所需要的保洁人员或炊事人员,如每天工作时间不超时间不超4小时,可采用小时,可采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这种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特殊用工形式,此种用工形式采取小时计算工资,即时结算。
特殊用工形式,此种用工形式采取小时计算工资,即时结算。
14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
(二)社会保险、经济补偿、最低工资等问题
(二)社会保险、经济补偿、最低工资等问题司法部在司法部在2008年发布的年发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第36条明确规定:
条明确规定:
“合伙律师事务所和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合伙律师事务所和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所应当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险”;应适用最低工资制度、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制度、应适用最低工资制度、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
社会保险制度等。
15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四、规范管理、机制创新
(二)社会保险、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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