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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按伤亡人数分为以下几种事故
按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30人;
重大事故>
10—29人;
较大事故>
3—9人;
一般事故<
3人。
事故报告时间:
现场单位一小时内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相关部门在2小时内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⑶.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几种事故
a、轻伤事故:
指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或几个工作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b、重伤事故:
重伤指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事故。
一般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人扶助;
完全丧失劳动力,不需人扶助;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需减轻或调换工作。
c、死亡事故:
指事故发生后造成死亡或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
⑷.按事故的发生级分:
a、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指矿井冒顶,片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煤)造成伤害事故。
b、机电事故:
机电事故指触电,机械伤人等形成的伤害事故。
c、运输事故:
指运输工具造成的伤害事故。
如车辆挂、挤、轧人,斜井跑车,竖井礅罐,连续运输机及胶带运输机皮带伤人。
d、瓦斯事故:
瓦斯事故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瓦斯突出,气体窒息(中毒)造成的伤害。
e、火药及放炮事故:
火药放炮事故指火药,雷管爆炸,崩人、伤人、跑烟熏人等形式的伤害事故。
f、水害事故:
水害事故指老空水、含水层水,井下透地面水,巷道或工作面积水等,造成的伤害事故。
g、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指煤矿自然发火和外因造成的火灾,直接伤人或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伤亡及地面火灾等造成的事故。
h、其他事故:
如地面工厂等轧死,矸石山滚下至死,等等。
第二节
煤矿自然灾害及有关基本常识
我们知道,煤矿的七大灾害为,瓦斯、水、火、粉尘、顶板、高温、岩爆。
同时要抓好矿井一通四防工作。
指的是,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防水。
由于煤矿的特殊性,七大自然灾害,一直伴随着煤矿的生产全过程,无非有的矿井某一方面会严重一些,有的矿井会好一些。
下面对七大灾害的相关基础知识给大家作一简要的介绍。
一、瓦斯
据统计,我省死亡三人以上重大事故中,瓦斯事故占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0%左右,而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占了90%左右,全国目前发生重特大事故以瓦斯为主。
那么什么叫瓦斯?
矿井瓦斯是井下有害气体的总称,包括在采掘过程中从煤层和围岩中放出的瓦斯,以及空气与有用矿物、围岩、支架和其它材料之间的化学反应、生物化学反应形成的瓦斯。
矿井瓦斯的成分比较复杂,除甲烷和二氧化碳外,还含有其它烃类,如乙烷、丙烷,以及氮、氢、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微量的稀有气体等。
矿井瓦斯成分中主要为甲烷(可达80%—90%以上),煤矿术语中的瓦斯往往指的就是甲烷。
瓦斯是煤矿普遍存在的一种有害气体,它能燃烧、爆炸,大量积聚时能使人窒息、死亡。
有些煤层还能在短时间内大量地喷出瓦斯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产生很大的动力破坏作用。
瓦斯事故以爆炸最为严重。
为什么会产生爆炸?
一般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会产生爆炸:
简单的讲,一是必须有一定的瓦斯浓度,一般情况下,爆炸界限为5—16%;
二是必须有引火温度,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为650—750度;
三是含氧量必须大于12%。
瓦斯浓度低于5%不爆炸,高于16%只燃烧,瓦斯浓度达到40%以上时,人就会立即窒息死亡。
当混有其他气体时,瓦斯爆炸浓度的下限还会下降。
如:
乙烷C2H6,乙烯C2H4,H2,CO,H2S,CO2,N2等。
井下的火源来自于明火,煤炭自燃,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吸烟,甚至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坚硬岩层断落摩擦的火花,都可以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烧。
二、粉尘
矿井粉尘,主要是指井下的煤尘及岩尘,尘粒直径小于1毫米的煤炭颗粒叫煤尘,尘粒直径小于5微米的岩石颗粒叫岩尘。
粉尘的危害:
工人长期吸入粉尘,轻者会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可导致矽肺病。
煤尘在一定条件下会引起燃烧或爆炸,其爆炸的特点是爆炸过程连续,跳跃式发展,爆炸范围大,产生大量CO而引起人员中毒死亡。
煤尘爆炸性主要取决于煤的挥发份含量多少和煤尘浓度。
挥发份V=10—15%煤尘可以引起燃烧
V=15—28%煤尘有爆炸危险
V大于25%爆炸性强烈
煤尘浓度30—2000mg/m3时有爆炸性
小于30mg/m3,大于2000mg/m3无爆炸危险
三、矿井水
矿井水灾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
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往往会遭到程度不同的透水事故,轻则造成排水设备增多,费用增大、原煤成本提高、采区接续紧张,影响生产建设的发展;
重则发生淹井事故、人员伤亡、国家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一般矿井水分静压水和动压水两种。
静压水是指压力小,没有后续的补给。
水量虽小,但突然性较强的水。
老空透水。
小煤矿经常出水,就属于这种水。
而动压水指的是有一定压力,水头高,压力大,影响面较广的水。
焦作矿区的奥陶纪灰岩水,压力高,涌水量大,影响面广,后续补给水量充沛。
一般要求,煤矿生产无论大小煤矿,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就可以做到防止井下的透水伤人事故。
而解决井下透水的根本在于疏堵结合,能排的要排出疏干。
可采用地表井下相结合的办法,能堵的一定要隔离堵截。
如底板加固,突水点堵水等。
1984年6月2日开滦矿物局范各庄矿2171工作面发生了一场奥陶灰岩溶洞陷落特大突水灾害,最大突水量为205205m3,超过我国1935年发生的世界最大水灾之一的山东淄博洪山煤矿北大井突出水量的4.74倍。
突水通过矿田边界煤柱,溃决流人相邻的吕家坨矿,相邻的林西矿危在旦夕,被迫停产。
仅8天时间里年产共500万吨的范、吕两大型矿井全部被淹没,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必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灾的水源分布和造成矿井水灾的原因,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水患的发生。
四、矿井火灾
一般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种。
很显然,外因火灾就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一切火灾。
而内因火灾是指煤层由于自身的性质,在氧化条件下引起的火灾。
煤是否不自燃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含氧量小于4%;
二是含水量小于1.4%;
三是发火点温度大于210度一般是不会自燃的。
而含氧量、含水量越大,发火点越低,越容易自燃。
一般煤体中含固定碳越低(如褐煤约70%左右),越容易自燃,其次是80—85%的烟煤,含90%以上的半无烟煤,无烟煤很少自燃。
五、顶板
在80年代以前,顶板事故占所有死亡事故的30%左右,大面积的采场来压,工作面跨落切顶等,零敲碎打事故死亡人员较多。
如今随着煤炭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矿压研究,认识采场来压规律,加之支护材料的不断更新,采煤工艺的变革等等,顶板事故大幅度的下降,现已成为煤矿井下灾害中事故最少的一项。
出现这种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支架与顶板不相适应,采场支架支护阻力低,支柱失效,违章作业。
六、地温
由于开采深度加大600—800m,井下生产的掘进头、工作面会出现30—35℃的高温,规程规定(≤26℃),高温作业给工人带来了不便,易疲劳,有损于健康。
七、岩爆
采深超过800m-1000m时,井下原来能支护的岩石已经支不住了,岩层变软,支护难度加大,有时会出现岩体的自然爆炸现象,一是破坏巷道,二是会伤及工人,这也是目前煤矿生产与发展中出现的难题,正在攻关解决。
第三节
煤矿自然灾害预防措施
对于我们现行生产的煤矿来讲,上面我们谈到,随着采深的增加,井下的自然灾害也在不断的增多,从原有的五大自然灾害发展到七大自然灾害。
即:
瓦斯、水、火、粉尘、顶板、高温、岩爆。
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所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有以下方法:
一、防瓦斯
瓦斯是煤矿的第一杀手,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方法如下:
(一)加强通风
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
为达到加强通风的目的,必须做到:
(1)合理选择最佳的通风系统,采用分区通风,尽量避免角联通风。
(2)采用机械通风,全矿井或一翼使用的主通风机台数、能力以及备用通风机的启动均要符合《规程》规定。
(3)瓦斯矿井一般应采用抽出式通风,以防止主通风机停运时,积存在采空区的瓦斯大量涌出。
(4)正确分配风量,使每一工作面都有足够的风量通过。
(5)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并加强管理,防止漏风。
(6)在瓦斯矿井中,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道都要采用上行风。
(7)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禁止用扩散通风。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切断电源,禁止人员入内。
停工区瓦斯浓度达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予以封闭。
(二)加强瓦斯浓度和通风情况的检查
瓦斯浓度管理规定
《规程》中有以下规定:
采掘工作面的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爆破地点2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防治水
矿井水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地面的地表水渗透,二是顶底板的承压水,如奥灰水或是砂岩层水,三是小煤窑或是古窑的老空水。
解决的办法,一是疏,二是堵。
往往是采用综合的方法即疏堵结合来防治水。
另外,工作中要加强探放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有疑必探的技术措施,以杜绝突水伤人。
1地面防治水
1防止井口灌水
矿井所有井口标高应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如果因地形限制,难于找到合适的井筒位置时,就应该修筑坚实的高台或在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泄水沟或拦水堤坝,以防暴雨山洪从井口灌入井下。
特别是位于山麓地区或依山平原的矿井,应在矿井的上方,沿着来水的方向挖排洪沟,拦截洪水并引出井田以外。
②防止地表渗水或漏水
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沟渠、湖泊等到地表水,可以通过裂隙透到井下造成水灾,因此应采取河流改道,整铺河床和堵塞通道等措施,以防地表水漏入井下。
③防止地表积水
矿区内的洼地、塌陷区及泥沼等易积水渗水地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对面积不大的洼地、塌陷区,可用粘土填平夯实,使之高出地面,面积较大者,可开凿疏水沟渠排泄积水或修筑围堤防止积水。
必要时可安设排水设备排除积水。
④加强地面防水工程的检查
在水季到来之前,对地面防水工程应做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井下防治水
①做好水文观测工作
A.收集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流速、流量、水位、枯水期、洪水期),查明地表水体的分布、水量的补给、排泄条件,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及居民点的影响;
B.通过探水钻孔和水文观测孔,观测各种水源的水压、水位和水量变化规律,分析水质等,查明矿井水的来源及其补给关系;
C.观测矿井涌水量及其季节性变化规律等。
②做好矿井地质工作
为了查明水源和可能漏水的通道,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不断积累和掌握以下资料:
A.冲积层的厚度和组成,各分层的透水性和含水性;
B.断层和裂隙的位置,错动距离,延伸长度,破碎带范围和含水、导水性能;
C.含水层与隔水层的数量、位置、厚度。
各含水量的涌水量,渗透性及其到开采煤层的距离;
D.调查老窑和现采小窑的开采范围,开采经过,开采煤层及深度,积水区域及分布状况,勘探钻孔的封堵情况;
E.开采过程中围岩破坏及地表塌陷情况,观察塌陷带、裂隙带、弯曲沉降带的高度,以及采动对涌水量的影响,判断是否透水等情况。
⑶井下防治水技术
1井下探水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采掘工作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按《规程》规定探水前进。
A.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B.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C.接近含水层、导水层、溶洞、陷落柱以及可能同河、湖、池、水库等连通的断层破碎带时,底板原始导水裂隙有透水危险时;
D.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和可能出水的钻孔或其它可能出水的地区时;
E.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②疏放水
将矿井水源的全部或部分疏放掉,是消除水患的措施之一。
下面按不同类型的水源说明其疏干方法。
1)疏放老空水
2)疏放含水层水
③截水
在探到水源后,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放水,或者能放水但不合理,便采取措施,永久或临时地截住水源,将采区与水源隔离。
截住水源是通过留隔离矿柱、水闸墙和水闸门来实现的。
④注浆堵水
注浆堵水是将专门制备的浆液通过钻孔压入地层裂隙或孔洞,经凝结、固化后达到堵隔水源的目的。
它是矿山、水利工程、建筑、铁道等部门防止地下水害的有效方法之一,在国内外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三、矿井防火
“预防为主,消防并举”,是同矿井火灾作斗争的基本原则。
因此,认真地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可分为:
一般性措施、预防外源火灾措施和预防自燃火灾措施三类。
(一)一般性措施
⑴建立防火制度
《规程》规定:
生产和在建矿井都必须制订地面和井下的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防火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3防止火烟火井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的距离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Om。
矸石山和炉灰场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不得设在表土层lO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也不得设在采空区上方有漏风的塌陷范围内。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O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因井口附近着火时烟流进入井下。
4设防火门
为了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故《规程》规定: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5设置消防材料库
为了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供灭火时使用,《规程》规定:
每一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
6矿井消防用水
用水灭火是一种比较经济而有效的方法,同时在矿井里水源往往很充足,用水灭火也很方便。
因此,《规程》规定:
每一矿井必须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O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和生活用水的水池合用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二)预防外源火灾的措施
外源火灾的特点是发生突然,发展迅猛,而且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往往出人意料。
正是由于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常常造成人们惊慌失措而酿成恶性事故。
国内外有记载的煤矿重大恶性火灾事故中,有90%属外源火灾。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采掘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外源火灾的此率有上升的趋势。
机电硐室、电缆、皮带运输机和综采设备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多次发生,使矿井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预防外源火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防止使用明火引燃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⑸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三)预防自燃火灾的措施
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对煤炭自燃的规律已有一定的认识,并积累了不少防止自燃火灾的经验。
大量事实证明,只要遵循“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从防患于未然着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消除或改变自燃火灾发生的三个条件,就可以防止或控制煤炭自燃。
1采技术措施
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煤层时,正确选择开拓系统和开采方法是提高矿井防火能力的关键措施。
从防止煤炭自燃的角度出发,对开拓、开采方法的要求是:
少留煤柱、少切割煤层、回采率高、回采速度快和采空区易于隔绝。
㈡通风措施
通风不良,通风系统混乱,漏风严重的地点往往容易发生自燃火灾。
2压防灭火
均压的概念是上世纪50年代由波兰提出的,60年代起,一些采煤技术发达的国家竞相采用。
我国运用均压技术作为防火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
均压法防止漏风的实质是通过设置调压装置或调整风流系统,改变井下巷道中空气压力的分布状态,尽可能减少或消除漏风通道两端的压差,达到减少或消除漏风、抑制自燃的目的。
根据使用原理和使用条件不同,均压防灭火技术大体可分为开区均压和闭区均压两大类:
3防性灌浆
预防性灌浆就是将水、浆料按适当配比制成一定浓度的浆液,借助输浆管路送往可能发生自燃的采空区,以防煤炭自燃火灾的发生。
预防性灌浆是防止自燃火灾最有成效、应用最广泛的一项措施,其作用是:
包裹残煤。
隔绝与氧接触;
堵塞裂缝,减少漏风;
对自热煤炭冷却降温。
4化剂防火
用阻化剂防火是国内外正在研究的防止煤炭自燃的一项新技术,我国自1974年起,抚顺煤研所在实验室试验的基础上,先后同平庄局五家沟矿、沈阳局蒲河矿、铜川局陈家山矿等近20个矿井合作,成功地试用了这项防火新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这项防火技术的应用,对缺土、缺水矿区的防火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防煤尘
目前,我国煤矿井下的煤尘问题也很大,已侵害了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煤矽肺病在我国的矿工中所占的比例增大,死亡人数甚至超过了矿难死亡,是一个潜在的重大危害。
目前,一是增加降尘洒水措施;
二是煤层注水增加煤的湿润程度,含水增加1%-2%就能大量减少粉尘;
三是加强个体防护,加强装备,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五、防顶板事故
在我国,由于支护手段的不断更新和改善,在采场顶板支护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可以说,由解放以来煤矿的灾害中处理最好的是大幅度减少了顶板事故。
这是因为我国经历了三次大的支护改革技术发展。
一是刚解放,以木支护为主;
六十年代初引进前苏联的长壁式金属摩擦支护;
从80年代以来,我国引进了单体支柱及综采支架。
完全进入到一个支护的全新时代。
综采支架与单体支柱并列一起发展,所以,大面积的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所以有事故也是零敲碎打的个别事故。
当然在防止顶板事故中,以地质构造带的复杂顶板为主,现在发展到对易冒、易碎顶板,采用人工加固,固化顶板来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防高温
目前,防矿井高温是个新的课题,对平煤集团来说是一个技术难题。
目前,全公司有六对矿井出现了高温,最高达42℃(规程规定小于或等于26℃),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当前,国内外主要采取的方法是采用机械降温(即井下安装空调来解决),同时加大工作面进回风断面,有的达到20-30m2或采用水循环的方法来解决高温问题。
七、防岩爆
岩爆是随着采深的增加而出现的一种自然灾害,一般垂深超过800-1000米时就会出现岩爆现象。
一是地应力过高,二是岩性呈脆性,吸能效果差,所以在条件成熟时就会产生岩爆,实际上是属于一种冲击地压现象。
目前,国内外的防治办法主要是:
(1)采用深孔松动爆破,卸压释放地应力来解决;
(2)采用大断面强力刚性支架,外加壁厚充填的方法,使巷道周围有变形让压的空间,以防止岩爆伤人。
第四节
煤矿安全立法
建国至今国家制定和颁布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百余件,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
一、法律方面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条例、条令方面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6;
302;
446号等。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属于监察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属于事故后的处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属于事前预防处分)。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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