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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波义信:
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
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
关履权:
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
龙登高:
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
吴旭霞:
《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
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
韩茂莉:
《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
有关论著数量不少。
(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
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
漆侠:
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
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
包伟民:
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
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
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
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
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
(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
”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
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
施坚雅在《中华帝国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八大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
(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
以上参见宋元强:
《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
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
关于施竖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
如:
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
粟冠昌:
《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
)、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
陈伟民:
《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
)、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
雷家宏:
《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
程民生:
《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
)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
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
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
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
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
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
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
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
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
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
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
费弗尔和M·
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
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
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
“年鉴”学
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
新。
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
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
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
参见杨念群:
《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
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
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
参见张培刚主编:
《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
参见周起业等著:
《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
“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
“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
)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
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
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
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
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
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
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
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
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
如斯波义信的《末代商业史研究》(注:
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
),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
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
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
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
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
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
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
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
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
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
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
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
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
参见斯波又信:
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
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
重大影响。
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
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
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
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
(1)叙事与论理。
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
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
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
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
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
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
具体与一般。
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
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
(3)假设与实证。
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
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
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
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
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粗略的度
量。
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
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
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
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
如新经济史学家R·
托玛斯和D·
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
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
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
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
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
参见周其仁:
《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
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
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
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
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
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
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
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
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
参见张熙惟:
《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
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
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发布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外围区的差异。
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推翻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
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
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
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
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
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代发生“变态”。
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
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
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
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
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
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
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
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
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
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
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
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
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
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
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
“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
”(注:
朱瑞熙、徐建华:
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
)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
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
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多样化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必然,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兴起,正是顺应了这种趋势。
根据“后现代
主义”的看法,当现代人用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去“写历史”时可能会面临一种困境,即理性解释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
这使得我们研究历史十分注意典型学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
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多数历史工作者重视的原因。
一个自称普遍性的模式,如无法在一个简单的个案中得以证实,便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
区域经济虽不能称为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缩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说明意义,且是现实关怀的投影。
纵观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与其它领域的研究相比,显得比较幼稚。
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虽然从最初不为传统史学主流所承认的边缘位置起步,到21世纪初以一个生机勃勃的前沿性的姿态展现于史学界,是
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
深入的专题性研究尚不多见,学术规范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等等。
最后仅引美国新史学派创始人鲁滨逊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人类各种学问的范围本来是临时的、无定的、常常变化的。
各种学问的界线是互相交错的。
……假如历史学家要发展到最高的程度,它就不能不放弃个人主义的倾向,而且要承认:
历史只是研究人类的方法中的一种。
鲁滨逊:
1989年,中译本《新史学》,商务印书馆,第5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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