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综合一本通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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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二节相关法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行政许可基本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立案标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
重伤3人以上的;
2)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
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
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
2.刑罚。
处3~7年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改正)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后果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别严重处3~7年有期徒刑;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7年有期徒刑;
(四)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
行为。
1.立案标准: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3)发生矿ft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年有期徒刑;
(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
(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节部门规章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另,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开展消防宣传教肓培训和疏散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按照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四)复核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二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第一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概述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一)具有执行消防法规标准的原则性;
(二)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责任性;
(三)具有高度的服务性;
(四)具有与社会经济联系的密切性
第二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特点
(一)本质性(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区别于其他不同类型道德最根本、最显著的标志)
(二)基准性(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行为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指导意义)
4
(三)稳定性
(四)独特性
第三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可以归纳为:
爱岗敬业、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提高技能、保守秘密、奉献社会。
第四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
三、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一)自我反思;
(二)向榜样学习;
(三)坚持“慎独”;
(四)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
第一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第一节建筑分类
一、检查内容
1.建筑高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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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检查时,需要注意: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坡屋面的坡度应≥3%)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确定各自的建筑高度。
否则,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2.建筑层数
建筑层数按建筑的自然层数确定。
建筑层数检查时,需要注意:
1)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3.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进行确定,主要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
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检查时,需要注意: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2)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3)对于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4.仓库的火灾危险性
2)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如泡沫塑料等)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按丙类确定仓库的火灾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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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
一、检查方法
当建筑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为满足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结构承载力及自身稳定性能的要求,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走道隔墙、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等构件,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上人屋面板也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也不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当确需采用时,夹芯材料应为A级,且符合对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2.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适应性
(1)厂房和仓库
1)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时,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锅炉房,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和多层乙类仓库,粮食筒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4)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民用建筑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如电信、医疗、电力调度等建筑。
除木结构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汽车库、修车库
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Ⅱ、Ⅲ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3.最多允许层数与耐火等级的适应性
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可建造的建筑层数有所不同。
检查要求为:
(1)厂房。
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6层;
三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
为2层;
三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3层;
四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厂房只能为单层建筑。
(2)仓库。
甲类仓库,三级耐火等级的乙类仓库,四级耐火等级丁、戊类仓库,都只能为单层建筑。
三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仓库建筑层数最多为3层。
(3)民用建筑。
对于单层或多层的民用建筑,当其耐火等级为三级时,建筑层数最多为5层;
当其
耐火等级为四级时,建筑层数最多为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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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方法
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查:
(1)对比样品。
与选用的样品对比,检查用于工程上的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与颜色是否与设计选用及规定的相符。
对于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0h及以下时,宜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对于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0h以上时,应选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对于露天钢结构,应选用适合室外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2)检查涂层外观。
目测涂层颜色及漏涂和裂缝情况,用0.75~lkg锤子轻击涂层检测其强度等,用
1m直尺检测涂层平整度;
检查防火涂层无开裂、脱落;
用黑色平绒布轻擦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表面5次,平绒布不变色;
涂层与钢基材之间和各涂层之间,粘结牢固,无空鼓、脱层和松散等情况;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表面如有个别裂缝,其宽度不大于0.5mm。
(3)检查涂层厚度。
现场选取至少5个不同的涂层部位,用测厚仪分别测量其厚度。
涂层厚度为测厚点的平均值。
对需满足的耐火极限,现场已施工涂层厚度不低于型式检验合格报告描述的对应厚度。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层最薄处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的85%且厚度不足部位的连续面积的长度不大于1m,并在5m范围内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4)检查膨胀倍数。
当采用薄型(膨胀型)、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时,需检查涂料的膨胀倍数。
在已施工涂料的构件上,随机选取3个不同的涂层部位,分别用磁性测厚仪测量其厚度。
然后点燃2L汽油喷灯分别对准选定的3个位置,喷灯外焰应充分接触涂层,供火时间不低于10min。
停止供火后观察涂层是否膨胀发泡,用精度为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其发泡层厚度。
膨胀倍数为试验前涂层厚度(单位为
mm)与试验后涂料发泡层厚度(单位为mm)的比值,结果以3个测试值的平均值表示。
其中,薄型(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倍数≥5;
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倍数≥10。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第一节总平面布局
一、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
1)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材料堆场等,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位于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和可燃粉尘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9)街区道路中心线间距离一般在160m以内,市政消火栓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区道路布置,间距不得大于120m。
二、常见企业总平面的布局
(二)火力发电厂
(1)厂区选址
对于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其围栅高度不小于1.8m。
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的高度不小于2.5m。
(三)钢铁冶金企业
(2)围墙的设置
煤气罐区四周均须设置围墙,实地测量罐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
当总容积不超过200000m³
时,罐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5.0m;
当总容积大于200000m³
时,罐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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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火间距
(一)防火间距的测量
常见建筑防火间距的设置要求可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2版)第二篇第四章相关内容。
对防火间距实地进行测量时,应沿建筑周围选择相对较近处测量间距,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
5%。
具体测量方法为:
1)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建筑物与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为建筑外墙至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2)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储罐与堆场的防火间距为储罐外壁至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3)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4)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变压器与建筑物、储罐或堆场的防火间距,为变压器外壁至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5)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为建箅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二)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
如因场地等各种原因仍无法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1)改变建筑内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
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的储存物品的数量;
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四、消防车道
(一)检查内容
1.消防车道形式
消防车道常见设置形式有环形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和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等形式。
针对不同类别的建筑、露天堆场和储罐区,具体检查要求为:
1)工厂、仓库。
对于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
3000㎡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沿街建筑和设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
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四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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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车道的设置
主要检查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0m,其坡度不宜大于8%。
4.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我国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
5.消防车道的回车场
环形消防车通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相通,对于尽头式消防车通,应检查其设置的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面积一般不小于12m×
12m、高层民用建筑的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m×
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小于18m×
18m。
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消防车登高面的设置
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面,此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不大于4m,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
5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
场地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和10m。
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20m和10m。
第二节平面布置
一、厂房
房间、部位或设施
一般规定
甲乙类生产场所
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员工宿舍
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
1.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中间仓库(厂房内设置的仓库均为中间仓库)
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
丙类液体中间储罐
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5m³
。
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变、配电站
1.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2.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
3.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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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2.办公室、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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