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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保靖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保发〔2015〕7号)和《关于泸溪、古丈、花垣、保靖4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旅游局更名的通知》(州编办发〔2015〕105)号、《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保靖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设立保靖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由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县旅游局3个单位整合组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本级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宣传、民族宗教和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民族宗教和旅游工作发展规划;
指导、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事务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审批认定宗教活动场所,并对宗教活动场所实施监督检查;
依法指导和检查宗教活动、寺庙及其财务管理情况;
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
引导宗教事业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形势,引导宗教界助医助学,兴办社会慈善事业;
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3.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
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抓好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4.推进文化芝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族宗教、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旅游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新闻广播影视、民族宗教、旅游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旅游产业发展,开展旅游市场开发及旅游招商工作,推进对外文化旅游产业交流与合作,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6.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监管。
7.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职责,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8.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订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剧院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9.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负责制定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和行业规划工作,协调全县旅游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
10.负责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类社会组织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前置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非公有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机构类社会组织及旅游行业管理的业务工作。
11.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12.拟订全县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信息建设。
13.拟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4.协调组织全县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具体事宜。
15.负责制定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和公共服务。
16.负责统筹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及旅游产业发展;
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统计工作。
17.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
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监管广播影视广告播放;
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的审报和管理。
18.负责对全县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
负责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9.负责推进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20.负责全县印刷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21.负责全县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进全县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走出去”工作;
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22.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2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法案件,承担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4.负责管理县级民族宗教事务、旅游、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机构。
2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26.制定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少数民族、宗教、旅游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承办全县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播音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民族宗教、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
27.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审核报批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组织旅游定点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工作;
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8.协同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承办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9.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0.参与研究全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31.研究分析全县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殊用品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根据《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35号)文件,本单位内设12个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公共文化股、文化艺术教育股、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科技股)、文化旅游产业股、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股,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12个:
县广播电视台、县文物管理局、县文化市场执法局、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民族文化传习所(湘西酉水民族文化艺术团)、县网络管理中心(县无线差转台)、县美术馆、县博物馆、县旅游质量监督所、县电影事业服务中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保靖县编办核定的编制人数为17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关后勤全额事业编制1名;
县广播电视台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全额拨款事业周转编制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1名;
县文物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
县文化市场执法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
县图书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
县文化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
县民族文化传习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
县网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
县美术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县博物馆由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
县旅游质量监督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县电影事业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3名。
由于县广播电视台、县文物局、县文化市场执法局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县电影事业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单位,因此以上4个单位不纳入此次本单位绩效评价。
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编制人数为73人,实际在职人员62人(均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对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函〔2016〕91号)文件,本单位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收入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情况
一、总收入
770.02
一、总支出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69.57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424.5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8.65
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拨款收入
0.4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66.8
二、预算追加数
(二)年度决算收支情况
本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对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保财函〔2017〕175号)文件,本单位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如下:
单位:
收入决算情况
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318.62
一、基本支出
1346.01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人员经费
715.29
日常公用经费
630.72
二、事业收入
238.6
二、项目支出
三、其他收入
三、其他支出
155.28
本年总收入
1557.22
本年总支出
1501.29
(三)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根据本单位账务资料,年初结转结余241.89万元;
本年总收入1557.2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318.62万元,其他收入238.6万元;
本年总支出1501.2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支出1346.01万元,其他支出155.28万元,财政借款支出322.41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214.5万元。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析
(1)投入
1.目标设定
根据年初本单位申报及县绩效办审批的绩效目标,本单位2016年设定的绩效目标有:
①文化惠民工程:
完成堂朗村、利湖村等80个村级文化广场建设;
完成“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6100户;
完成天堂坡(大月坡)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升级提质工程。
②旅游脱贫:
抓好夯沙村、吕洞村、梯子村等9个村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实施规划编制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宣传营销、旅游培训、扶持农家乐等旅游扶贫相关工作。
③民族文化:
牵头抓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1次民族传统节庆活动;
完成上级下达的国家、省、州级非遗名录及传承人申报工作任务;
启动“四方城”主动性考古发掘。
④旅游及文化市场监管: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4次以上;
开展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安全检查一次以上。
⑤争资争项:
向上争取资金增长15%以上。
⑥民族团结进步: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州定创建专项经费;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进景区“七进”全覆盖,七个类型合格率90%以上;
每个类型要打造2个以上的样板示范点;
主干道设立创建宣传牌2块以上;
每月上报州民族团结创建办信息不少于5条。
⑦公共文化服务: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完成“演艺惠民送戏下乡”60场;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352场;
做好群众文化辅导培训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
“三馆一站”年内服务群众达到辖区常住人口比例2%。
⑧精品旅游创建:
完成年度旅游收入和接待游客任务:
接待游客124万人次,旅游收入4亿元以上;
完成景区年度创建任务:
吕洞山创4A年度工作任务;
特色村落建设:
特色村落9个;
旅游扶贫重点村投资,旅游村投资1000万元以上;
完成年度旅游公路建设任务:
旅游公路18公里;
完成土家族、苗族生态文化乡村游精品线路建设年度投资:
苗族精品线路200万元、土家族精品线路500万元。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综述可见我单位绩效目标符合县委、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符合“三定”职责;
体现当年重点工作。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从上述绩效目标可以看出,我单位的绩效指标是清晰的、细化的、可衡量的,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3分。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6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62人,而纳入此次绩效评价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73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
编制数)×
100%=62÷
73×
100%=84.93%,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为14.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5万元,因本单位于2015年10月由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县旅游局整合而成,故本单位无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根据实际情况,该项得满分4分。
(2)过程
1.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仅指本级预算拨款结转结余),年初预算770.02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仅指本级预算拨款结转结余,此10万元为民族事务股借支,17年7月以支出形式收回),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
100%=(0+770.02+0-10)÷
(0+770.02+0)×
100%=98.7%,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3分。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本年预算追加数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770.02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
年初预算)×
100%=0÷
770.02×
10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我单位没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2.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根据2016年决算报表及2016年预算批复文件及账务资料,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88.2万元(仅指本级预算拨款),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
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88.2÷
88.2×
100%=100%。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4.49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6.0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
100%=14.49÷
46.04×
100%=31.47%。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6年年初预算未单独列出政府采购金额。
但本单位政府采购已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齐备,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2016年本单位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等,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和厉行节约制度,本单位支出符合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审批,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6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会计信息资料已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公开。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2016年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完成了堂朗村、利湖村等82个村级文化广场;
完成了村村响县级平台建设1个、乡镇平台建设12个、村级平台建设80个;
完成了广播电视户户通6100户,完成了天堂坡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升级提质工程。
②对夯沙村、矮坡村等9个村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已于4月份完成,当前各村累计完成投资1892万元。
③先后组织策划了2016年新音乐会、保靖黄金茶文化艺术节、普戎土家族调秋会、保水田河“龙宫苗家酸鱼”开坛节、吕洞山苗族原生态文化艺术节暨吕洞山祭祀等大型节庆活动10余次;
做好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八部大王祭》补助经费申报;
做好了2016年度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八部大王祭》等4个项目保护专项资金的补助费申报工作;
启动了“四方城”主动性发掘工作。
④文化市场累计进行执法检查168次,出动执法车辆13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071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651家。
⑤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1024万元。
⑥完成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七进”样板示范单位建设14个,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民委验收。
因全县民创工作组织措施得力,宣传工作到位,特色亮点多而获得州民委通报表扬。
⑦完成“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60场;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正常进行。
⑧全年接待游客124万人次,同比增长10.64%;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0.59%;
完成旅游村累计投资1930万元;
迁清公路63公里路基工程全面完成;
苗族精品线路投入资金1013万,土家族精品线路投入917万。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县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办发〔2017〕6号)文件,本单位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二等单位。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6分。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6分):
通过旅游相关工作的开展,全年接待游客124万人次,同比增长10.64%;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0.59%。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不断改进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节能降耗,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我单位发放的医疗减免费40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实施的乡村旅游发展、少数民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增加了群众的收入,由此推断,2016年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满意度可以达到90%以上。
四、部门绩效评价结论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
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9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4分,总绩效为96分。
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存在部分不合理。
上级指标未纳入预算批复,也未纳入追加预算,导致预算控制率不够十分合理,而且公用经费预算未细化,不能特别详实地反映本单位预算数。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进一步提高,预算也需进一步细化。
2.本单位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二等单位,年初考核指标未能全面完成。
六、有关建议
1.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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