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购销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2093526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0.49KB
煤炭购销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煤炭购销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炭购销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5000Kcal/Kg
2、挥发扮:
Vad22%一28%
3、全水份:
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
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元/吨(按l票结算)。
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
如达到第四条质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
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lOO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l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台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台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年月日
篇三:
样本
卖方:
买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
连云港(或上海石洞口码头)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
20XX年01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连云港SGS监督抽样,以连云港SGS船采化验为准(船采)。
2.数量以连云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4300大卡/kg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kg,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元/吨;
高于4300大卡/kg不再加价。
低于4300大卡/kg拒收。
如灰分高于%拒收。
挥发分小于%或大于%时拒收。
含硫超过1%时拒收。
如全水份大于%,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
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
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
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180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180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伍仟万元(5000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100万元)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5万吨),10日内再交付5万吨。
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船采)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
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
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SGS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船采)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SGS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
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篇四:
电煤购销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煤炭种类:
长焰煤。
二、供货地点:
地区,供货类型市场采购。
三、煤炭数量:
吨。
四、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煤炭质量:
1.由甲方按国标进行到厂煤采、制、化验收,将其结果作为煤款结算依据,实行以质计价,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督。
2.乙方所供煤炭中所含杂质较多,水分、灰分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应达到4300大卡/千克。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煤炭干燥基全硫()单批次不得高于2%。
5.乙方所供煤炭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单批次不得低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加权挥发分(Vdaf)不得低于%
六、煤炭计量:
1.由甲方在卸煤地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过衡计量,计量数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2.在甲方卸煤点,甲方电厂进行粒度、水分、含矸量等外观质量检验,发现水分、矸石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扣罚。
七、煤炭结算:
1.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含税、票面税率17%),煤款按到厂合格煤量综合价计价结算。
到厂综合价计算方法:
到厂综合价=热值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
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达到3800大卡/千克及以上,参与热值加权计算,单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按照单批次进行结算。
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以下,煤炭结算如下:
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4499大卡/千克时,按元/大卡.吨结算;
若在4500-4999大卡/千克时,按元/大卡.吨结算;
若在5000大卡/千克及以上时,按元/大卡.吨(含税价)结算。
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上的煤炭按煤量挂钩结算:
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1万吨(含5千吨、不含1万吨),在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元/大卡.吨结算;
若在1万-2万吨(含1万吨、不含2万吨),在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元/大卡.吨执行;
若在2万吨(含2万吨)以上,按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元/大卡.吨结算。
.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下的煤炭结算不与煤量挂钩,结算如下:
在3800-39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
若在4000-40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
若在4100-41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
若在4200-42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
单批次热值在3800大卡/千克以下时,结算办法如下:
单批次热值在3500-37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
单批次热值在3000-34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
单批次热值低于3000大卡/千克以下时,按元/卡.吨结算。
1总编号:
合同编号:
燃料购销第号
硫分结算价:
硫分()≤1%。
如果1%<硫分()≤2%,每超%,扣元/吨;
如果硫分()>2%,每超%,扣元/吨,硫分实行两区段累加扣款结算。
挥发分结算价:
挥发分(Vdaf)≥%,每低%,扣元/吨。
2.当合同有效期供煤结束后,10日内乙方联系甲方验收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并以此向甲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后15日内办理结算。
八、煤炭运输:
1.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
2.卸煤地点: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煤场。
3.甲方设专人为进入煤场的车辆安排卸煤点。
4.车辆进入卸煤点必须服从甲方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5.乙方在运输途中或煤场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驻矿监督装货。
7.乙方供货地点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随时了解所供煤炭的质量及发热量情况。
当乙方所供煤炭发热量单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单批次硫分()大于2%,或挥发分单批次低于20%时,电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对所供煤炭质量进行调整至合格,否则甲方视情节有权停止乙方供煤。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的设施应予以赔偿。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意外事件、重大政策调整引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应采取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未果可通过仲裁部门或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甲方银行开户情况: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地址电话:
十二、乙方银行开户情况: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出卖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XX年月日
2
篇五:
煤炭销售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煤炭销售合同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买受人:
第一条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
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
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
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每增减MJ/kg(100Kcal/kg),对应基价增(减)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万吨以上(含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年定货量在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
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买受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账号: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篇六:
1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二、煤炭质量:
质量按收到基标准计算,全水≤8%;
挥发份≥15%;
全硫≤1;
发热量≥4800kcal/kg;
三、煤炭验收
1.质量确认:
以双方在提货前共同取样化验为准。
2.数量确认:
以实际过磅为准。
四、支付方式
在签署本合同后30日内,乙方先预付给甲方300万煤款。
之后煤款按实际每批过磅数量付款。
甲方在收到预付煤款后,15日内即开始供应乙方煤炭。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预付煤款后,或在15日内不能按时供应给乙方煤炭,甲方按预付煤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煤炭,若质量及数量均达到双方合同标准,而乙方未能及时提货,由此引起甲方煤炭的储藏和堆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其他事项:
若甲方供应给乙方的煤炭低4800≥kcal/kg,每降低100kcal/kg每吨加扣15元;
若低于4500kcal/kg,乙方有权拒收。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有关合同法解决。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乙方: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七: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天供货完毕
Aad≤30%
8、灰熔点:
ST≥1250℃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t,定价为元/吨(按l票结算)。
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元/吨。
8灰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上升2%,价格下调元/吨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
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十一、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
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3、合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
(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
篇八:
煤炭采购合同范本
≥5000kcal/kg
vad22%一28%
mt≤8%
4、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炭 购销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