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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
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
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
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
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
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
大师毕竟是大师。
【篇三:
《围城》读书笔记作文】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
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
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XX,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
”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
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
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
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
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
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
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
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
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
)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
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
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
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
这都可以诱发爱情?
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
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
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
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就是这样,才让我觉得害怕。
一直以来都对朋友的那句“男生对初恋都是永远没办法忘记的,过了初恋后,他们都不会那么用心的爱了”心存疑惑。
有那么点相信,却又不敢相信。
看着方鸿渐的感情纠葛,真让我出一身冷汗,因为知道他的历史,知道他心里面的那个并不是孙柔嘉,才更让我害怕,男生,都可以伪装的这么好么?
那孙柔嘉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是应该为嫁到了她想嫁的那个人而高兴还是该伤心她不是他的最爱?
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远远的看着,因为我一直觉得我不会这么势力,这么小心眼,就算是婚后,也不会容许自己变成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可是也怕,也许有天自己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那种人还自我陶醉呢……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
期待中。
【篇四: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
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
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
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
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
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
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
例如:
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
”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
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
”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
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
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
”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
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
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
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
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
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
全文最后一句话: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篇五: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
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
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
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
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
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
”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
“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
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
”呵,真幽默。
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
“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
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
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
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
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
”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
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
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
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
“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
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
”“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
”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
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
我觉得《围墙》中的一部分内容太过于琐碎,絮絮叨叨,就像春雨一样连连绵绵地下个不停。
不过,这确实是一本佳作,是作者独具匠心的作品。
要用内心去感受故事的情节,把自己的身心融进故事里,随着心情一起一伏,才能体会到故事的精湛。
要用知识去品读句子,品读其中的幽默和讽刺。
《围城》是一部使人忍俊不禁的小说,用内心,身心去品读吧,你会受益匪浅的!
【篇六: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
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
《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
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
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
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
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
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
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
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
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
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
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
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
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
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
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
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
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
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
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
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
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
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
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
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
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
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
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
”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后记: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
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
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
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
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
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
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
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
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
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
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
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
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
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
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
“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
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
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
“唉,名实必出高徒啊!
名实必出高徒啊!
”。
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
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
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
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
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
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
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
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
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
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
死讨厌!
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
”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
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
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
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
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
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
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
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
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
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篇七: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
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
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
“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如果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
”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
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
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
苏文纨一点就会破。
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
【篇八:
《围城》读书笔记摘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
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
《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
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
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
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
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
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
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篇九: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远飘欧美国家留学,但是却学无所成,为了回国后不丢面子,只好买了张假文凭来掩盖自己,结果也因此陷入了一层层关于恋爱、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围城中。
方鸿渐在“城”外的时候,拼命地想进去,但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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