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先锋队成员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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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先锋队成员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先锋队考核制度(试行)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先锋队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先锋队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先锋队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先锋队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先锋队干部、成员在先锋队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先锋队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先锋队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先锋队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先锋队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先锋队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先锋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先锋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先锋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先锋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先锋队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
敢于承担责任,关心他人。
八、先锋队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认真,要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先锋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先锋队的形象。
十、先锋队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先锋队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五个部分组成:
“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
具体如下:
队长考核
(一)综合考核(60分)
1、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扣2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队长请假,不可以代假。
请假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活动中不带证件(工作证、党徽、校徽、团徽)一次扣2分,不带证件3次取消评优。
(二)工作评价(40分)
1、工作态度: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
(10分)
2、工作能力:
要求具备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个人工作能力较好,对工作力争作到准确、高效。
(10分)
3、工作业绩:
根据本人在本学期内具体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以评定。
(10分)
4、团队协作能力:
根据本人在每次组织活动中的工作情况和与他人协同配合完成工作的情况加以评定。
(10分)
部长和部员考核
(一)例会考核(10分)
1、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如果有病、有事不能参加会议,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可以代假。
请假(视情况而定)3次算1次缺席。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视情况而定)。
(二)值班考核(10分)
1、值班无故不到扣5分,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2、值班人员迟到扣2分,早退若被抓到直接按缺勤处理!
3、请假3次算1次缺席(可以代替值班)。
4、迟到累计5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注:
值班考核由纪检部直接监督)
(三)活动出勤考核(10分)
1、在其他部举办活动时,要求各部派人出席,部长忘记或者不愿意派人时扣该部长2分,不带证件(工作证、党徽、校徽、团徽)一次扣2分,不带证件3次取消评优。
2、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某人参加而不参加者扣2分。
3、每次活动,主办或承办部门的部长要给出席本次活动的所有部员打分(100分),并及时交到办公室,并备份一份以便期末考核。
4、在活动中擅自离开者扣5分,累计3次取消评优。
(四)工作评价(40)
1、工作态度: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
(10分)
2、工作能力:
要求具备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个人工作能力较好,对工作力争作到准确、高效。
(10分)
3、工作业绩:
根据本人在本学期内具体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以评定。
(10分)
4、学习成绩:
要求各级先锋队成员学习成绩良好,不得再出现不及格现象,如出现考试不及格,取消评优
5、团队协作能力:
根据本人在每次组织活动中的工作情况和与他人协同配合完成工作的情况加以评定。
(5)
6、上交材料情况:
每个部活动前需交工作计划,活动后工作总结,要求字迹工整。
不按时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材料的部门,依次部长扣2分,部员扣1分。
(5)
(五)其他综合考核(包括嘉奖方面、处罚方面)(30)
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队长请假,经部长或队长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办公室或队长发短信不回者一次扣部门1分。
对于顶撞部长或者队长或者指导老师者视情况轻重处理。
处罚制度:
1、本制度共分二级:
批评、开除。
2、警告:
在学期内,迟到、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1次者,予以口头警告。
3、先锋队成员如在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课程既取消评优资格。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指导老师、先锋队批准。
4、在考试中作弊或受到学院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先锋队成员,给予开除先锋队的处分。
5、考核评分60分以下者,免去先锋队职务。
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先锋队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队长和老师汇报,能及时与队长和老师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先锋队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先锋队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先锋队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队长、副队长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先锋队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全体大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10、学期总分最高的部门在原给予先进个人名额基础上按本部们人数的20%多给予先进个人名额,最低的扣除20%的名额。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
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
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锋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队员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备注:
1、凡是中途自愿退出或者被劝退的部长只发放干事聘书,凡是中途被劝退的部员无任何聘书。
2、值班迟到20分钟以上,累计超过两次者给以批评处分,所在部门部长开例会时做自我批评。
3、值班不得早退,若因早退使先锋队做工出现重大纰漏者,需写出书面检讨交予部长,开部长例会时再交于办公室部长管理。
若本人再次因为早退使先锋队工作出现重大纰漏者,取消评优。
4、关于代签。
若有代签被发现的,代签者需写出书面检讨,被代签者予以口头警告处理!
若代签者出现第二次代签行为的取消评优。
5、例会要求提前十分钟签到,迟到15分钟按旷处理,有事提前请假,需先打电话经批准后,发短信以供备查。
6、在派部员去协助其他部门活动时,无故不到及迟到早退时,给该部门部长记过一次,警告一次
学生党员先锋队
2014年11月1日
附件1:
学院年度先锋队部长部员工作考评报告表
姓名
部名及职务
考评内容
满分
得分
备注
例会考核
20
值班考核
20
活动出勤考核
20
工作考核
60
其它综合考核
30
合计
150
自评情况说明
签名:
年月日
学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
学院年度先锋队队长工作考评报告表
姓名
职务
考评内容
满分
得分
备注
综合考核
60
工作考核
40
合计
100
自评情况说明
签名:
年月日
学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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