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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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通信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
第四条(统一发布制度)
本市实行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
全市的预警信号由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
区(县)气象台需要发布本地区预警信号的,应当在上海中心气象台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发布。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或者其他灾害性气象信息。
第五条(预警信号发布及通报)
上海中心气象台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和防灾减灾机构。
第六条(发布程序)
全市的预警信号由上海中心气象台首席预报员负责制作,报台长或者台长授权的副台长签署后发布。
区(县)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由值班预报员在上海中心气象台指导下制作,报所在区(县)气象台的台长或者台长授权的副台长签署后发布。
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具体程序,由市气象局制订。
第七条(播发规定)
本市各类媒体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本规定附件中统一的信号名称和图标,并完整准确地播发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
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在收到气象台发布或者更新的预警信号信息后15分钟内,播发该预警信号信息。
其他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的,应当使用上海中心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适时预警信号信息。
预警信号的具体播发办法,由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制定。
第八条(预警信号传输)
预警信号通信传输单位应当与市气象局密切配合,制订相关措施,确保预警信号通信传递畅通。
第九条(灾害防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播发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指引(见附件),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措施。
交通、通信、能源等重要公共设施管理机构,教育、卫生等公益性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十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红色、黑色表示。
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黄
含义:
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8级以上。
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台风动态,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部门、各单位关注台风动态,做好防御准备;
3、相关单位加固户外装置,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2.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红
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
1、市民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风;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3、相关单位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台风黑色预警信号
黑
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2级以上。
1、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必要时可以停课、停业。
二、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红色、黑色表示。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掌握暴雨最新信息;
2、相关单位通知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2.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60毫米以上。
1、市民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3、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3.暴雨黑色预警信号
本市部分地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1、户外作业人员暂停作业;
3、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必要时可以停课、停业。
三、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两级,分别以红色、黑色表示。
1、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本市最高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者已经升至35℃以上。
1、各部门、各单位注意了解掌握高温信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相关单位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相关单位通知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高温黑色预警信号
24小时内,本市最高气温将要或者已经升到38℃以上。
1、市民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
2、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四、低温预警信号
低温预警信号分两级,分别以红色、黑色表示。
1、低温红色预警信号
红
因冷空气侵袭,致使本市在24小时内降温幅度超过6℃,且最低气温将要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
1、市民注意及时添衣保暖;
2、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防御霜冻、冰冻工作。
2、低温黑色预警信号
黑
因冷空气侵袭,致使本市气温急剧降低,最低气温将要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且日平均气温降到0℃以下。
1、各相关部门、单位启动紧急防御霜冻和冰冻方案,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2、相关单位通知户外作业人员采取防寒措施。
五、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两级,分别以红色、黑色表示。
1、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本市部分地区未来3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大雾,且能见度有可能进一步降低。
1、大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市民需适当防护;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2、大雾黑色预警信号
未来3小时内,本市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大雾,且可能持续一段时间。
1、受大雾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2、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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