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总部岗位工作职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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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第二章生产调度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生产部长组织、指挥、协调全公司各生产单位日常调度工作。
2、负责掌握各生产单位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的监视控制。
3、负责对生产单位检修作出整体计划的安排和实施。
4、负责对调度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的提高进行培训提高。
5、负责检查、督促生产准备工作进行确认和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控制。
6、负责作业现场文明卫生、确保固废物的有序处理的检查。
7、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生产事故的处理、处置和协调。
8、负责生产事故的处理及纠正措施落实的验证。
9、在安全工作中负有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0、负责日月生产作业计划的安排
11、负责贯彻执行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安全处处长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公司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指导。
2、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年度安全知识的考试。
3、负责组织日常和专项安全检查,纠正现场违章,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
4、负责做好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和其它有关的会议记录,落实会议安排的事项;
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和要求等。
5、负责按规定监督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
6、负责参与事故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7、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基础工作,督促职责的履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8、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
9、负责对各分厂安全员的管理、指导和领导工作。
第四章工艺技术科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和发放。
2、负责产品原辅材料标准的采集和确认。
3、负责产品实现过程中产品质量控制点的建立。
4、负责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跟踪及改进。
5、负责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6、负责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新工艺编制。
7、负责组织对有关工作岗位人员技术培训。
8、负责采集各项技术资料并集中保管。
技术科人员组成:
人造矿组:
王智英
炼铁组:
施同新、张红军
炼钢组:
霍向东、王立安
轧钢组:
朱学斌
第五章综合统计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质量、产量、指标的统计并及时掌握变动情况。
2、负责公司能源数据的日报表、月报表的统计。
3、负责生产部物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
4、负责生产部组织会议记录工作。
5、负责做好每日文件收发工作。
6、相关文件、报表进行统一资料归档、保密。
7、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负责各作业单位的生产数量、各类消耗、产品质量和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汇总并建立工作网络,做到准确及时。
10、负责按公司要求对各类考核数据、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整合、归类、汇总、上报。
11、负责炼铁分厂、炼钢分厂内部员工考勤汇总,劳保用品领用核准及提供生产安全管理服务。
12、生产计划的上下联络、沟通。
第六章生产调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生产安全总部总调是公司生产调度、指挥、协调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各生产单位日常的生产组织、协调工作,对各生产厂直接布置生产任务。
为了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生产的职能、更加理顺生产组织工作,更加畅通,生产安全总部总调度室将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以公司总调度室为主、分厂调度室为辅的调度管理网络。
第二条各生产厂调度员在行政管理上归属于各生产厂领导,在厂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各生产厂生产组织、协调的职能部门,有权向生产厂内各车间、班组布置工作,各车间、班组有接受生产厂调度指令的义务。
第三条各生产厂调度室在生产组织上受生产部总调度室的领导,有义务接受生产安全总部调度员正确、合理的生产指令,有权力代表生产厂直接向生产安全总部总调度室汇报工作。
第四条生产安全总部总调度要掌握公司各生产单位的生产动态,对各生产单位的生产做到合理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平衡;
生产厂调度要掌握分厂内部的生产情况,主动协调、组织生产,并及时向生产部总调度室进行工作汇报。
第五条生产安全总部总调度室调度代表公司进行调度指挥工作,因此,在指挥协调生产时,力求公正、合理、可行,各生产厂对生产部总调度室调度人员的合理指挥工作要无条件接受,并强化落实。
对于公司调度人员的错误指挥,生产厂有权向生产安全总部部长逐级反应,如问题属实,对于合理的工作指令,生产厂坚决拒绝执行,或接受工作后怠慢工作的,按违反调度指令进行考核,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究。
第六条各生产厂调度作为生产厂的管理人员,可由生产厂直接任命,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如生产厂确实需要人员调整的,要及时向生产部总调度室通报,并将新的人员组成报到生产部总调度室备案,各生产厂凡未设立调度岗位的,要尽快建立、健全,以适应调度网络管理需要。
第七条各生产厂调度室要根据生产厂实际情况,制定调度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厂生产调度管理网络图,报生产安全总部备案。
第八条调度管理网络的相关规定中,如有与上级文件抵触的部分,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七章生产例会管理规定
第一条参会人员:
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公司领导
第二条会议时间:
每周一18:
30,每周二、四、六17:
00准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第三条会议程序
1、总调通报前日和当日日班生产情况;
2、各生产单位通报前日生产、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前日调度会安排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需公司解决问题的具体情况,事故单位汇报事故原因。
3、各职能部室汇报专业管理情况,公司前日调度会安排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对生产单位提出的需解决及配合解决的相关问题做出应答。
4、生产安全总部部长布置工作;
5、公司领导布置工作。
第四条会议纪律
1、凡参加生产例会人员不准迟到、旷会或中途退场。
2、各单位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是各单位负责人和公司指定的调度人员。
发生事故单位及事故相关单位必须由负责人出席会议。
不按规定请假,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生产例会,或没有安排副职参加会的均视为旷会。
4、要求凡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的全部情况,并将会议内容记录清楚;
否则问题得不到解决,由各单位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负责人委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时,参会人员要向负责人传达会议内容及工作要求。
5、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在他人汇报时不得交头接耳影响其他人员听会;
6、公司领导发言时,不经允许不得插话,更不允许当场顶撞领导;
第五条各单位要求公司解决的问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给予研究:
1、会下可以沟通解决的问题,必须首先进行会下沟通解决,会下可以解决而未作沟通的问题,会上不作研究;
2、所提问题必须涉及其它部门,本单位内部问题一律不做研究;
3、不能只提问题、不想办法,所提问题本单位必须先拿出初步意见和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4、前一次未解决的问题,必须讲明原因和过程,讲不清的问题一律不做研究;
5、专业技术性的问题在专业会议上解决,生产例会一律不做研究;
第六条问题的落实与检查
1、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主管领导指定主管部门负责会后拿出意见,定出解决问题的期限、负责人和解决办法,并由主管部门当日内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及生产安全总部;
2、会议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接受,不准推委不办;
3、会议后,生产安全总部负责督促、检查所定问题的落实情况,下次例会由生产部通报、讲评;
第七条考核办法
1、旷会每次考核50元/次;
迟到、早退考核20元/次。
2、凡记录在案的问题,纳入中层管理人员考核。
第八章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本规定是公司对生产、质量、设备管理的主要文件之一,是对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性、定级及考核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辅助单位以及与生产有关的机关部室,参加公司内生产和设备施工的外协单位、承包单位、协办单位同样参照本规定实行,同时业主单位的管理部门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三条事故的分类及定义
生产工艺事故:
凡是在生产工艺线上的各操作及管理环节,由于违章操作、工作失误导致正常生产中断、设备(建筑、设施)损坏、资源损失、环境恶化等属于生产工艺事故。
生产设备事故: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管理中的缺失(零件、构件损坏),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损坏、停止而造成生产中断的事故(非因生产操作者造成)。
生产质量事故: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操作不当、设备缺陷、原料供应、动力介质等原因造成的中间及终端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事故。
生产恶性险肇事故:
指可能引发公司或生产中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人员安全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但事故的直接损失不大,后果不严重(如:
漏钢(铁),穿炉(包.罐),严禁明火区域火警,煤气管网煤气泄漏,安全防护装置自动保护失灵(如氧枪自动提枪),吊物下坠、变电站、高压配电室、制氧厂、重要设备区等类似事故发生,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及生产影响的未遂事故。
责任生产事故:
指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责任或操作规定,但由于各种原因不履行造成的事故。
第四条事故分级
一、生产、设备事故分级
1、特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造成公司各生产工序全面停产8小时以上的事故;
(2)损失(直接+间接)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造成生产过程中单体(套)停机连续24小时以上;
(2)损坏(直接+间接)在50万元-100万元之间;
(3)损失产量>50吨/次。
3、一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造成生产过程中单体(套)停机>12小时
(2)损失(直接+间接)在30-50万元之间;
(3)损失产量>30吨/次。
4、二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造成生产过程中单体(套)停机>6小时,直接损失10-30万元之间;
(2)损失产量>20吨/次;
(3)损失(直接+间接)在10-20万元之间。
5、三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造成生产过程中单体(套)停机时间>3小时
(2)损失(直接+间接)在5-10万元之间。
(3)损失产量>10吨/次
6、四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造成生产过程中单体(套)停机>1小时;
(2)损失(直接+间接)在5万元内;
(3)损失产量>5吨/次.
7、一般事故
(1)造成生产过程中单体(套)停机不足1小时;
(2)损失(直接+间接)小于3万元;
8、恶性险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公司重要岗位、关键设备及动力能源介质等引发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5万元以上事故损失费,但后果十分严重的;
(2)虽未构成四级及其以上的生产事故,但由于责任人玩忽职守使事故可能进一步扩大化,后经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没有引发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9、24小时内连续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事故按最高级别升一级处理。
二、质量事故分级
1、重大质量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烧结矿生产亚铁、碱度连续6批次检验不合格;
(2)球团矿生产亚铁连续6批次检验不合格;
(3)正常生产期间,单炉连续生产号外铁3炉(含3炉)以上;
(4)单炉单机连续生产2炉以上不合格钢坯;
(5)因原料质量原因,对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包括导致以上事故的发生)。
2、一般质量事故
(1)球团矿连续生产,亚铁4-5批次不合格的;
(2)烧结矿连续生产,亚铁、碱度连续4-5批次不合格的;
(3)生铁单炉连续生产2炉号外;
(4)单炉单机连续生产1炉以上不合格钢坯;
(5)因原料质量原因,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包括导致以上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事故汇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3级以上事故发生后,责任岗位必须在事故发生时间起5分钟内汇报到本单位领导,并组织事故处理和相关事宜;
10分钟内汇报到总调,需要抢修或救援的必须提出事故处理要求。
2、总调接报后,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岗位提出的要求,迅速组织维修人员抢修和调度组织。
在10分钟内汇报到公司值班领导,并充分考虑事故恢复时间,如在60分钟内恢复生产的,公司总调则做好相关记录,在生产例会上公布;
如超60分钟仍不能恢复生产,甚至影响生产时间更长的,总调要在10分钟内告知职能部室相关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如需要领导到达事故现场组织解决的要明确提出。
3、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或总调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展开抢修或救援工作;
各职能管理部室管理人员在接到通知或调度指令后,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分析原因、确定方案,并全力配合事故抢修、救援工作,有权调动公司所有人力、物力协助,快速恢复生产。
4、特大、重大事故报告,责任单位在恢复生产2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至生产安全总部;
1-4级事故恢复生产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至生产安全总部,特殊情况根据公司规定时间汇报。
第六条事故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1、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行政处理),由相关部门按本规定考核。
2、一~三级事故由生产安全总部部长进行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质量事故由质量部配合并按本规定考核;
设备事故由装备部配合并按本规定考核。
3、四级以下事故由各单位进行自行调查处理,报相关部室备案。
4、当所发生的事故兼有操作原因、设备原因或质量原因时,由公司分管领导按主次责任定性,划归相应职能部室具体处理。
5、经济损失部分由事故相关部门进行统计测算报财务部核准后,由公司裁定。
6、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公司管委会签署意见后执行。
第七条事故的等级确定部门及依据
一、确定事故等级部门为:
事故相关职能管理部室。
二、各类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
均以停产时间最长或损失最大为依据(停产时间以停产开始至恢复生产计算;
损失金额以事故发生时产品的市场价及公司财务计划价为标准计算;
产量损失以公司内部计划为依据)。
1、事故次数的统计: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按中断一次计算事故一次;
如果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后开机尚未达到正常生产时,该设备又发生事故,认为是前一次事故的继续,只计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则累计计算。
2、事故时间的统计:
按事故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事故设备修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时,报生产安全总部和装备部;
事故时间统计以生产调度记录为准。
3、事故损失费:
设备事故损失费包括事故修复费和减产损失费。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更换与该设备同规格、装备水平相当的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受设备事故影响而减少产量带来的经济损失。
(3)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事故修复费+单位产品利润×
小时计划产量×
事故时间(小时)。
(4)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或几个机组)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费用应为被波及设备减产损失的总和。
第八条事故考核
事故考核采取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并用的原则:
经济处罚包括:
罚款、扣薪、扣奖金;
行政处分包括: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开除)。
具体扣罚金额:
2、特大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
3、重大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0-50000元罚款。
4、一级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0-30000元罚款。
5、二级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
6、三级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8000-10000元罚款。
7、四级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8000元罚款。
8、一般事故:
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5000元罚款。
9、恶性险肇事故:
对事故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0、质量事故、设备事故处罚按质量部、装备部处罚条款处理。
第九章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保障公司现场环境的清洁美观和秩序井然,实现文明生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所有场所。
第三条职责
1、生产安全总部:
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管理。
2、各生产单位:
负责本单位的现场管理。
第四条范围:
是指为公司提供长期服务的、在公司场地从事经营、服务的单位。
第五条控制要求
1、现场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由生产安全总部按照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
单位区域内现场定置由本单位批准后实施。
2、现场管理检查和整改
2.1现场管理检查的形式有公司检查、季度联查、厂(部)级检查、工段检查和班组自查。
2.2公司现场管理检查由生产安全总部负责。
每月对各单位的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督促整改,落实奖惩。
2.3每季末由生产安全总部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现场管理联合检查。
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受检单位的顺序和岗位。
每个单位抽查的岗位数不少于六个。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填写《现场管理检查表》,与受检单位沟通确认后由安全生产部汇总整理,签发《现场检查整改反馈验证表》,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项目实施现场管理
3.1项目部或业主单位为项目实施现场管理的责任单位。
3.2需占用场地,责任单位应提前向生产安全总部提出占地申请,注明占用时间、位置、范围,并附位置草图,生产安全总部确认后批复意见。
3.3需要移栽花草树木的,责任单位填写《施工移栽花木申请表》经人事行政部确认,报生产安全总部批准(重点区域、大量移栽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安全总部安排实施。
3.4需要破坏道路的,责任单位填写《施工破路申请表》并经公司领导确认,报生产安全总部批准实施;
需要占用道路的,责任单位应提前向生产安全总部提出申请,批准后实施。
4、紧密相关方管理:
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其它责任单位。
对上述公司采取日常检查,月度考核方式,检查出的问题依据公司业务合同落实考核。
5、现场管理检查标准
5.1严禁私自占用道路场地。
5.2严禁私自损坏绿化区域和树木。
5.3严禁私自破坏道路。
5.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应定点、分类存放,堆存有序。
可回收利用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要及时联系物资部回收;
无回收价值的废弃物,入垃圾池,不得溢满,及时清运。
5.5施工现场应整洁卫生,各类施工材料、机具规范存放,安全通道畅通,施工占用的场地四周应设围挡,围挡外侧不得存放施工物资。
5.6责任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减少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带出泥沙、污物污染公路。
带出的泥沙、污物应在当日清理完毕。
5.7工程竣工后,属绿化区域要达到绿化条件,非绿化区域要做到场地平整无杂物。
因施工破坏的路面,施工完毕一周内进行恢复。
5.8严禁在绿地堆放倾倒物料、废弃物。
5.9严禁向公路排放污水,乱扔、堆放废弃物。
5.10物资部每周至少对主干道路两侧的废旧钢材等有回收价值的物资回收清理一次。
5.11沟渠畅通,地沟内无杂物,沟、井盖板齐全,现场无跑、冒、漏现象。
5.12环保系统管网密封完好,除尘器卸灰时无二次扬尘,无高空抛灰。
5.13电线、动力电缆、通讯电缆不得乱扯乱拉、老化裸露。
5.14严禁乱搭乱建、乱写乱画。
5.15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要定点存放,整齐美观。
5.16原料、半成品、成品、工具、材料、设备等应设定置存放标牌,分类分区定置存放。
5.17仓储物料要按定置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无灰尘积垢。
5.18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仪表控制室、实验室、配电室等应设置定置图,并悬挂在适当位置,各类定置标牌规范整齐、洁净明显、齐全完好,图、牌、物相符,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齐全,无烟头杂物。
5.19各料场(煤、焦炭、精粉、渣等存放场地)进出口严禁污染公路。
第六条考核
1、违反5.5.1-9条款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项。
2、违反5.5.10-19条款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
3、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加倍考核。
4、各单位不能依据公司检查结果考核相关岗位员工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
第六条卫生区域划分(下页附图)
为了更好展开公司的基础工作,努力做好卫生环保各项工作,提高职工的卫生和环保意识,使各项工作环境更加整洁规范,现将各单位卫生区域划分如下:
烧结车间:
东主干道以西,北主干道以南,均以东炼钢高料仓路以北。
球团车间:
厂区周边大门至马路范围。
炼铁厂:
高料仓路以南,东主干道以西,五万煤气柜以东,风机房路以北。
炼钢厂:
二次除尘风机房主干道及西边与老炼钢路,东主干道与轧钢厂交界处。
轧钢厂:
厂房内及东边主干道与炼钢厂交界处。
动力厂:
各单位厂区四周。
料场:
所管辖区域及四号门主干道。
空压站与仓库:
从仓库门口至炼钢厂交界处东边主干道。
以上是按照公司安排予以划分,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第十章综合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综合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在原始记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对统计工作和公司现代管理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及时、准确、全面、系统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情况。
为公司领导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为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基础资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统计基础工作
为了及时准确的搜集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数据,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加速票据传递,避免遗漏和重复统计,为规范各级生产经营活动,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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