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都市农业发展研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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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础设施方面看,市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强农惠农补贴,加快建设适应主导产业发展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促进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沟渠路水田林的综合治理,配备了完善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为发展都市农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农业结构日趋优化。
目前,淄博市围绕市场需求已逐渐形成以畜牧、水产、水果、蔬菜、中药材、花卉为主的农业生产格局,主要是桓台县30万亩精准粮食,临淄区15万亩绿色蔬菜,沂源县50万亩优质果品,博山区10万亩金银花,高青县1万亩有机大米、10万亩优质瓜菜、10万头优质奶肉牛养殖、1000万只肉鸭养殖,淄川区10万亩有机食品,周村区30万平方米优质珍稀食用菌基地等10大精品农业基地,现已形成了一批粮、牧、菜、果农产品精品基地,全面提升了全市农产品供给能力。
5、农业产业化进程深入推进。
近年来,淄博市依托加工园区和产业集群,适时调整农业产业化布局,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提高、科技推广提供重要载体,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突破100万亩,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1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30家,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总数达到141个。
6、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经过多年努力,淄博市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6个区县脐身”中国科技实力百强县”行列。
目前,全市有各类科研开发和科技服务机构1200余家,专业技术人员25.5万人,其中高级专业职称以上人员2.28万人,共建立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基地和研发实验室300多个,其中农业科研机构中省级农业科研机构5家,市级农业科研机构17家,这为发展都市农业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持。
(二)发展都市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
对都市农业缺乏认识,对发展都市型农业的意义认识模糊。
不少基层干部群众,对发展都市型农业的背景、都市型农业概念、功能和基本特征认识模糊。
因而在都市型农业发展上,显得思路不清,劲头不足,对于发展都市农业还缺乏统一有效的组织领导和科学规划。
人们还没有深入意识到现代化都市型农业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是息息相关的,与人们的工作是息息相关的,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2、规划不完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非农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长,城市及其周边农用地将更趋紧张。
一旦发生农用地与非农用地相争,在当期经济收入的诱惑下,往往是农用地让位于非农用地。
都市农业现行发展区和目标规划区如城市郊区是城市扩展的首选地区,其城市化进程也较快,这一矛盾更为明显。
同时由于对城市化进程和规划把握不到位,都市农业项目存在刚建成就被征用的局面,投入的资金难以产生效益。
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土地开发与都市农业用地的矛盾,加强科学规划和合理指导,推动城乡和谐发展,是都市农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3、农村土地流转不畅。
长期以来,土地作为农民的命根子,他们把能否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看得很重,多数在其它产业就业的农民即使完全请人耕种也不愿将田地交给别人去经营。
特别是,自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50年不变政策、国家取消农业税和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稳定粮食生产的惠农政策后,农民更加钟情和珍惜赖以生存的土地,客观上给土地流转、规模化生产带来难度。
同时,由于大部分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实质了解不透彻,不肯轻易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怕一旦转让出去很难再收回,导致投资者和农民不能顺利进行土地流转。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都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除政府能投入少量引导资金外,主要依靠社会投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投资者和农户的利益连结机制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制约了资金的进入。
5、都市农业发展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
都市农业缺乏龙头企业引领,就连中小企业也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
没有充分发挥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服务的综合功能,辐射带头作用有限。
6、劳动力要素面临结构性短缺。
都市农业是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农业和企业化农业,需要区位、市场、信息、资本和科技等生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更需要一批有一定具有现代知识、技能和经济实力的较高素质人才来推进。
而一方面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走向农外兼业,并加快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农业就业劳动力不断减少。
同时,现阶段都市农业的比较效益尚未充分显现并影响人才创业、就业选择时,从事现代农业对城市高素质人员缺乏较大的吸引力,从业人员总体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意识不够,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等现状难以满足都市农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都市农业的快速发展受到人力资本短缺的限制。
三、淄博市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的对策
针对当前都市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淄博市应立足组团式城市实际,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继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从完善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支持、畅通土地流转渠道、创新经营机制等方面,推动都市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生态与社会功能,形成与组团式城市相协调、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都市农业体系,再创淄博农业发展新优势。
(一)加强综合研究,制定完善都市农业发展规划
做好统一规划和指导,提高都市农业发展的起点,发展都市农业,首先要有一个总体的规划,在空间布局和发展时序上有一个总体安排,对都市农业的产业结构、景观形态、融资方式、科技支撑、经营体制等方面科学规划。
1、把都市农业放在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予以考虑。
都市农业已成为城市化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城市总体发展的要求,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以点、线、环、面的网络格局,以高起点、新格局、多功能、富特色的区域定位、形态定位、目标定位,科学合理地规划都市农业的发展。
通过规划强化城市生态用地、水源保护区、农业保护用地、蔬菜基地、休闲旅游农业用地和农业基础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减少土地开发征用所造成的农业资源的浪费。
2、立足于现有的农业生产设施和条件,根据各区县农业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
尤其应当注重农业景观的保护,突出地域农村特色,丰富区域农业文化内涵。
根据有利发展的原则和各区县乡镇农业的现状,规划不同的发展方向,选择不同的重点项目、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同时要按照主次有别、先后有序的原则进行规划。
3、要体现既注重经济效益,也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思想。
都市农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实现要和经济效益的实现结合起来,必须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更加重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4、要把都市农业与旅游业结合起来。
根据对目标市场的预测,分别选定农业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形式。
我市的观光、休闲农业大体接待三类顾客,一是外地来淄国内外游客,二是本市的团队,三是本市居民,包括一般收入水平居民和高收入居民,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项民需要有不同的目标市场。
因此,规划就要按照不同目标市场的特点来选择不同的服务对象,确定相应的项目。
(二)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为都市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创新农业用地政策。
在保护耕地和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积极协调解决都市农业发展用地问题。
一是切实做好都市农业发展用地规划。
各区县、高新区应当根据全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区域内都市农业发展规划。
都市农业项目规划要纳入本区域内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考虑都市农业发展项目用地需要,为都市农业预留发展空间。
二是妥善解决园区建设用地问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土地优先安排都市农业园区项目用地。
每年淄博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都应优先向都市农业非农建设用地倾斜,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年度指标的5%以上。
使用增减挂钩政策的,不再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
鼓励都市农业项目使用原有集体建设用地,需要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产生的土地收益,除国家规定外,市。
区县不再分成,由各区县作为都市农业项目发展的资金。
三是严格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
经规划批准的新建都市农业园区,新增的永久性建筑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对都市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经市都市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核定后,可允许其按照不超过经营土地面积的0.5%用于建设生产管理辅助性简易设施,其性质按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期满后自行复垦,畜牧规模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
2、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对发展都市农业的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启动、信贷投入助推、三资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都市农业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向都市农业倾斜。
围绕全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积极做好对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集中支持都市农业发展。
土地治理、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和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用于都市农业园区周边道路和水利灌溉等设施建设,其他水利资金也要向都市农业骨干水源和主于渠建设倾斜;
林业绿化资金要向重点干道、水系、农业园区倾斜。
3、积极搭建信贷融资平台。
金融机构增加对都市农业发展的信贷投放,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
按照“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原则,在全市公选一家信誉度高、经营管理好、融资担保能力强的企业,授权办理全市都市农业发展政策性担保公司的组建工作。
注册资本金由市、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企业按一定比例出资。
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杜,有效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各类新型农业农村金融组织。
金融机构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简化审批手续,适当扩大担保物范围,满足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三)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都市农业规模化经营
1、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稳定承包关系、明确承包权属、严格土地流转程序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专营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集中;
允许各种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承租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其利用流转土地依法兴办的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鼓励农户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
2、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
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积极解决都市农业建设用地问题。
建立市、区和镇街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纳入政府为民全程代理服务的内容,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管理和引导服务,鼓励通过互换、租赁、转包、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流转合同鉴证制度。
登记备案制度和纠纷仲裁调处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
3、积极培育农业经营新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村企主办,社会参与”的都市农业发展机制,推进都市农业园区化、企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以都市农业园区项目建设为总抓手,统筹兼顾,重点推进。
实施都市农业园区项目化管理,每个区县和高新区集中策划一批都市农业园区建设项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打造,率先突破。
市政府每年筛选部分都市农业园区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坚持园区运营企业化,鼓励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及工商企业创办、领办、联办都市农业园区,支持农业园区承包、租赁经营和股份合作经营;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之成为发展都市农业的重要力量;
积极鼓励全社会各方面的能人带技术、带资金、带管理参与都市农业园区建设,成为加快发展都市农业的带头人;
举办都市农业项目合作洽谈会,组织各类都市农业园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通过规划招商、项目招商,吸引国内外资本、民营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都市农业建设。
(四)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构建都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机制
1、完善政策支持。
积极实施财政激励奖补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都市农业发展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扶持政策。
对列入全市都市农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或政策奖励;
对符合都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实现长期结构调整,达到一定规模的,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凡符合全市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委托发包方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统一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连片土地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不能超过农户剩余承包期),且流转手续规范,市财政给予土地受让方适当奖励。
农村金融机构可把受让土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对实力强、资信好的主体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参保对象,有条件的区县可对其保费给予适当补助。
开展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经市都市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立牌标识,对达到市级标准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夯实订单农业发展基础。
针对目前企业和农户双方缺少法律知识,法制意识淡薄的现状,应进一步加强有关订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和农户的法律观念,使之依法签约、认真履约,维护订单合同的严肃性,关键是要让广大农民熟悉并接受它,要通过主动走访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各类农村专合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民,并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农村经济人、农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和培训班,大力开展《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对订单农业的认识。
二是强化合同监管,促进订单农业稳步发展。
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从订单的签定到履行,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依法做好涉农订单的全程跟踪服务:
一要依法指导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通过订单合同建立稳定的供需关系,着重强化对订单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条款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提高履约率;
二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引导涉农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通过开展“诚信经营”促进订单农业做大做强;
三要针对过去订单农业不规范、口头协议普遍存在等现象,帮助涉农企业拟定出统一格式的示范合同文本,将“最低保护价”、“服务承诺”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等措施写入合同文本,供农户参考使用;
四要提高企业的履约意识,督促企业按照订单约定对农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增强生产积极性;
五要积极指导企业建立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要求经营者把重要商品的经营渠道、数量、有效期等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及时报工商部门备案,有效减少合同纠纷。
三是培育龙头企业,强力支撑订单农业发展。
涉农龙头企业是订单农业的合同主体,也是发展订单农业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其经济实力和辐射能力决定了订单农业的规模成效。
要积极扶持和引导发展本地特色涉农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订单农业发展:
一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创办涉农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开发,不断壮大企业实力;
二要按照扶大、扶强的原则,实行税费、信贷等多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要大力宣传“订单农业”的重要意义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向农民讲解订单农业的成功事例,把涉农龙头企业推荐给农民;
同时,让农民详细了解有关部门在订单农业签定过程中,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督促企业依法履约,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给农户吃下“定心丸”。
3、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物流体系。
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现代农业物流中心,逐步形成农产品连锁配送体系和电子商务网络。
积极推进农业品牌整合,引导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向品牌化发展。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集聚作用,建立完善品牌共享机制。
依法保护好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
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国家专利。
充分运用农村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健全农产品物流体系。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培育建设和改造提升,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强化以义乌农贸城为主体的初级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度,促进本地和周边农产品销售。
同时继续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按照“两头在外、两头在内”的思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市外建立基地、开拓市场,积极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到国外注册商标和质量认证。
(五)依靠农业科技进步,推动都市型农业发展
1、提升农业科研能力。
以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为支撑,密切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将农业的栽培技术和工业设施标准化、工艺化的管理技术有效结合起来,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加快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3]。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提升齐城农业科技示范区、吉田观光园等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水平,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科技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农户。
继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做到“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提高农民务农技能。
同时,要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动员全市农业科技力量,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大联合、大协作,合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真正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转入依靠科技的轨道。
2、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
积极建立政府组织、农科教结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完善市、镇(街)、村三级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网络建设。
建立市首席农业专家制度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活动,推行镇(街)农技人员分片包干、联村带户制度。
深入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行动,聘任一批文化程度较高、懂科技、乐于为村民服务的同志为村级科技组长,承担农业技术指导、动物疫情检测、农机安全教育等工作。
大力推进经营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鼓励科技人员大力开展科技创新,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农业企业。
鼓励农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和科技服务。
强化以市农业信息网为主导的农业综合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农民信箱信息集成和农产品网上营销功能,加快推进农民信箱的规范化使用。
完善全市土壤信息系统,为发展“精准农业”奠定基础。
3、打造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政策等进农村活动,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的文明素养,激发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充分利用农业教育资源,加强对专业农户、合作社成员、农业企业经营者的培训。
重视对农业后备劳动力的培训教育,努力培养新一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创业者,通过培训,推动农业劳动者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推进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体系,促进农民整体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整合农村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和文化知识培训。
积极引导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中开展岗位培训等活动,在生产实践中培养实用人才。
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复合型人才。
继续开展生产技能免费培训,推动农业劳动者分工分业。
加强对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经营者的现代农业知识培训,使之成为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有计划选送一批农业企业骨干到大专院校进行农业专业技能培训。
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投身发展现代农业的,市政府予以一定额度的创业贴息贷款。
4、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要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理顺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区县、镇街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引导和鼓励科研、教学、推广、农民组织、农业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联合执行科技推广项目;
加大行之有效的科技推广重大项目实施力度。
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科技推广项目。
围绕增产增收目标,以优良良种为核心,组装集成一批增粮、节本、增效重大关键技术。
积极探索重大农业技术补贴的途径和方式,推动良种良法配套。
(六)创新都市农业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加快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是当前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
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增强抗御市场风险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更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淄博市应根据都市农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出台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资金扶持、手续审批、管理运作等方面配套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特别是在资金扶持方面,由市财政设立专项基金,通过贷款贴息的办法,对符合建设要求、实行“带基地连农户”经营模式、入社农户达50户以上、注册资金达50万元以上且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农户进行扶持,促进全市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1)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立足本地资源和主导产业,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农民实际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不强求一律,不搞固定模式,不搞“一刀切”,适应哪种形式就发展哪种形式。
在组建方式上,可以由种养大户、运销大户、农民技术人员、村干部等牵头兴办,也可以由专业市场、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经营、农业科技推广等企事业单位牵头兴办。
在联结形式上,可以采取入会形式松散半松散合作,也可以采取入股形式开展紧密合作;
还可以根据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接受程度,与农户建立互惠互利的各种经济关系,根据经济关系的紧密程度,获得不同的利益返还。
在服务内容上,可以开展单项的组织订单、协调贷款、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生产资料购销、农产品销售、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合作,也可以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发起小额贷款组织,开展资金互助。
在服务范围上,可以在本村队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村队、乡镇场、县市开展合作。
在内部结构上,可以根据协会服务的内容,实行专业分工,吸纳各方面的能人,设立不同的服务组。
如吸收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吸收当地从事运输业的人员组成运输服务组、吸收农村经纪能人组成销售服务组、农资购销组等。
在发展模式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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