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500字3000字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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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渐渐的才发现,原来霍尔顿的彷徨、叛逆、玩世不恭都是有原因的,是因为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变得抑郁、忧伤、病态。
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他别无选择,他只好渐渐地掩藏起他那颗敏感、脆弱而又善良的心。
或许,从表面上看来,霍尔顿不求上进、挥霍无度,他还不学无术、却总在抱怨,但是如果你细细地品味过这本书,你会发现霍尔顿其实有它天真和善良的一面。
虽然,他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是否定的,对所有人都是怀疑的。
但事实上,他懂得欣赏,懂得爱,他感情丰富,他细腻敏感。
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孩子,在他的心灵深处对幸福有着很大的期待和渴望。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那么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霍尔顿对他的妹妹菲比说的一段话。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渴望幸福,可是幸福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他不过是想离开那个浮躁的地方,找一片纯净的麦田,过简单的生活,寻找简单的幸福。
可是,他就一个这么简单的愿望,也难以实现,这就是霍尔顿的悲哀。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
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
而我们呢,看似有理想,而实际上却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这样的人生试问又有多大意义呢?
理想是一盏明灯,我想我们是时候该为自己寻找一下奋斗的目标,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了。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
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
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
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
家境富裕。
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
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
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
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
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
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XX年2月12日下午,我于蛇口线地铁上读完了塞林格大神的神作《麦田里的守望者》。
觉得微信微博这种东西完全不足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触,便随便找个废弃博客,装模作样地写点感悟吧。
相信很多人,包括我,都早已听闻这本书的书名。
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总是令人遐想联翩,想着里面会有什么样的思想与情怀。
刚刚查阅资料才发现:
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
“Catcher”,原意是棒球队的“捕手”,由于1983年时,棒球运动在中国内地不为大众所熟悉,“Catcher”被译作“守望者”。
此后中国内地的绝大部分译本均沿用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名,并因为“守望者”一词的中文含义,经常在表达终极关怀的主题时被引用,产生了广泛的衍生传播。
挺好的我觉得。
于是,在一篇语文阅读题的感化下,我买了这本书,然后开始断断续续地看。
恩,平均每页好几句脏话,纯粹的霍尔顿的粗俗的碎碎念,你简直不知道他在扯些什么有的没的。
据说读原版小说得更刺激点。
还是贴一下故事梗概吧。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
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
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
他丝毫不感到难受。
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
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
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
他无聊至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
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
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
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另外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
后来他和旧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
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
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
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
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
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
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
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
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
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
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装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
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
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
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
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
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
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大概就是这样,有意思吗?
你应该会觉得没有。
然后全部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
一开始读我只是顺着他的话语读着,满目的“他妈的”“混帐”“婊子养的”等等……偶尔见到几句捎带意味的话语,但也并未直击心灵。
好像是塞林格刚露出自己锋芒又马上将其隐藏。
又或者说,这种看似小聪明的话语,现在已经见得太多太多,比如说:
“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
于是就在这几天上课的来回路上打算把它看完,一页一页地跟着霍尔顿的脚步开始行走纽约。
慢慢地也就觉得有趣了,也能接受他痛骂一切的假模假式的人和事物。
恩,假模假式,这个词是翻译过来的,出现频率很高。
对霍尔顿来说唯一不假模假式的或许只有他自己和可爱的妹妹了。
其他的,一切一切都是令人恶心且作呕的。
我们都明白这世界就是需要这么多假模假式呀,才能正常运转。
而这一切在这位叛逆少年的心中是那么的无法接受。
他们说其实主人公有精神病,我倒是真没看出来。
只是我在读的时候,就不停地想着作者写作时的光景。
他一定是有过类似的经历/体验以及感悟才能写出如此直白的文字,有些细节令你感觉到他应该是在回忆童年。
文学就是这样,就像我前阵子写的糟糕校园情感剧一样,没有生活中的经验,我怕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吧。
现在怂了,不敢写了,因为怕被打。
应该学习大师,在几十年后再把旧账翻出来数数,就像整本书最后一句那样:
“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
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
所以说又是什么让我能坐在这里放弃作业然后翻出这老旧的博客敲击键盘呢?
有两处地方。
第一处是在我这本书的188页。
在这之前唯一出现点题的句子只是霍尔顿在广场上听见一个孩子在唱“当你在麦田里捉到我”(实际是“遇到我”)。
然后线索就全部消失。
我看到时不自觉地笑了笑,思索着那关键性点明全文主旨升华主题的句子会在何种场合,何种情节下出现。
于是人家就突然出现了。
在霍尔顿溜回家时,他与妹妹闲聊,当妹妹问及他喜欢的事物时,霍尔顿针对自己的理想职业说出了那段话:
你知道当我看到这句话时什么感受吗?
我鼻子一酸,非常想哭。
在地铁上没哭出来。
要是在家,估计得留点眼泪向塞林格致敬了。
你看到这段话时,或许没什么感觉,但这才是真正让我感觉到文学艺术之奇妙的地方。
我一路文字这么读着,表面上毫无波澜,可内在之中却已有一些感触在滋生,而这种内在的地方是自己根本都没有办法感受到的。
我也并不觉得自己就代入角色变成了霍尔顿。
然而,这段话就像扣动的扳机那般,穿透人心。
我想象万千读者在看到这段话时的感受,我想象塞林格在写下这笔时的心境。
哪怕我不知道这位作者的模样,我却从内心无比深的地方被他俘获。
从这段话开始,我给予了这部作品完全的认可。
也可以想象,为什么有激进的人,会受这本书的影响,枪杀约翰·
列侬,或是谋杀里根总统。
篇幅已经过半,一切在后半段都逐渐明朗。
安多里尼先生的一长串人生哲理似乎是塞林格的倾泄,印象深的一句是“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虽然我不敢苟同,但就是印象很深。
另一个激起我情感的场景是在倒数第二页了。
当霍尔顿的妹妹菲苾在游乐园木马上向他挥手,上天降起倾盆大雨时,霍尔顿坐在长椅上,浑身淋湿,“突然间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心里实在快乐极了”。
在那一刻,我突然间也他妈的那么快乐,由衷地感到的快乐。
霍尔顿说“老天爷,我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
”我竟然也真的希望我在场。
这就是塞林格的文学了。
我不想谈论他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以及人们各种高大上深刻的哲学的评论。
这就是还幼稚的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了,对我来说,霍尔顿是不是精神病完全一点关系也没有呀。
以后我应该还要再看几遍这本书,再拿笔圈画一下。
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时期的我也会有不同的感触吧。
忘记谁说了句,读书是最奢侈的事情,因为我们仅仅用少许的金钱以及时间就获取了一位作者在一段岁月或人生中的心血和经验。
或许我上述的言论本身就带有一点霍尔顿的色彩,这就是这本书在短期内带给我的小影响吧。
看完它,我并不会对人生立下什么全新目标,抑或是改变什么生活习惯。
我也不想费神去看太多作品评价以及相关的事情,像霍尔顿那样,不感兴趣。
我只是很想感谢塞林格这位作者罢了,纯粹只是感激。
我还很喜欢他的一部小短篇,《破碎故事之心》,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
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
他一看到妓女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
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
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
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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