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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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7条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8条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
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第8.1.9条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8.1.10条报警联动一体机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在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这里的“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第8.1.11条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2条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13条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4条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5条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6条火灾事故广播中的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第8.1.7条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8.1.18条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个”为计量单位。
第8.1.19条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二节水灭火系统第8.2.1条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管件含量见表8.2.1。
第8.2.2条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其对应关系见表8.2.2。
第8.2.3条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2.4条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2.5条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
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式(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
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8.2.5。
第8.2.6条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但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第8.2.7条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2.8条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8.2.9条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2.10条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
第8.2.11条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
第8.2.12条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8.2.13条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
第8.2.14条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8.2.15条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均以“kg”为计量单位。
第8.2.16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第8.2.17条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8.2.18条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第8.2.19条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0条各种仪表的安装、带电讯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1条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2条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第8.2.23条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相应定额。
第三节气体灭火系统第8.3.1条管道安装包括无缝钢管的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及钢制管件的螺纹连接。
第8.3.2条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
第8.3.3条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4条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第8.3.5条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3.6条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第8.3.7条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第8.3.8条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
第8.3.9条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10条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11条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8.3.12条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第8.3.13条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8.3.14条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
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8.3.15条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
第8.3.16条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
第8.3.17条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8.3.18条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第8.3.19条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相应定额。
第8.3.20条电磁驱动器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四节泡沫灭火系统第8.4.1条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已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第8.4.2条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4.3条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8.4。
4条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8.4.5条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4.6条除锈、刷油、保温等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第8.4.7条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4.8条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第8.4.9条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第8.4.10条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8.4.11条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第五节消防系统调试第8.5.1条消防系统调试包括:
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电梯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装置。
第8.5,2条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第8.5.3条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第8.5.4条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10只”为计量单位。
第8.5.5条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第8.5.6条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
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樘为一处。
第8.5.7条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以“10处”为计量单位,一个阀为一处。
第8.5.8条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六节安全防范设备安装
第8.6.1条设备、部件按设计成品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第8.6.2条模拟盘以“m2”为计量单位。
第8.6.3条入侵报警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实际调试点数计算。
第8.6.4条电视监控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头尾数包括摄像机、监视器数量之和。
第8.6.5条其他联动设备的调试已考虑在单机调试中,其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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