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2028523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17KB
担保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
《担保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担保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函,反担保最高金额为贵行开立的保函项下之本金(大写:
)、应付利息、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3、受益人径向贵行索赔时,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反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担保申请人追偿。
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以对外担保函规定币种或等值人民币清偿贵行保函项下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
4、当本反担保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本反担保人授权贵行,从本反担保人开户银行的帐户中扣款,直至扣清全部款项。
本反担保人开户银行:
帐号:
5、贵行依照本反担保函第4款规定所发生的行为,本反担保人放弃一切抗辩和追索的权利。
7、本反担保函是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反担保人,本反担保函所有条款规定的连带保证责任均不受影响,本反担保函继续有效。
A.担保申请人和本反担保人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
B.担保申请人和本反担保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和破产、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产权变更等各种变化。
C.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D.经担保申请人和贵行协商后,对保函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8、本反担保函自签发之日起,至保函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其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函有效期并经贵行同意时,本反担保函的效期自动相应延长。
9、在履行本反担保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应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反担保函,由本反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日
----------------------------------------------------------------------------------
反担保书
**公司:
根据***有限公司的申请,贵司同意为其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贷款人为,借款人为***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
我公司,****公司,愿意就上述贷款合同担保做**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人,并承担一切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本反担保人特出具本反担保书,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反担保人是年月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执照号码:
)的法人,符合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并有足够的资产作为反担保保证,保证履行本反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
2、本反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书,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司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之本金万元、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3、贷款人径向贵司索赔时,贵司即有权直接向本反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担保申请人追偿。
本反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司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清偿贵司贷款合同担保项下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
4、本反担保书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反担保人,本反担保书所有条款规定的连带保证责任均不受影响,本反担保书继续有效。
A担保申请人和本反担保人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
B担保申请人和本反担保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和破产、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丧失企业法人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产权变更等各种变化。
C经担保申请人和贵司协商后,对保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5、本反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至贷款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其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并经贵司同意时,本反担保书的效期自动相应延长。
6、在履行本反担保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应向贵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反担保书,由本反担保人盖章即生效。
反担保人(盖章):
-------------------------------------------------------------------------
股权质押协议
鉴于:
公司(债权人)与
公司(债务人)于
日签署了《贷款协议》(以下简称"
主合同"
);
公司(质押人)持有
公司
%的股权并且其同意以股权质押方式就
公司(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
公司(债权人)同意接受前述担保利益;
有鉴于此,
公司(质押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当事人
1.1质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1.2
质押权人:
第2条:
质押
质押人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
质押股权"
)全部质押给质押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担保。
第3条:
担保范围
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但未付给质押权人的任何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质押权的费用。
第4条
质押期限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质押权人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权。
第5条
质押权的实现
5.1若出现本协议第8条所述违约事件时,质押权人有权采取中国法律允许的行动以实现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权,前述行动包括但不限于:
(a)决定质押股权的价值,以该质押股权折价;
或者
(b)通过公开或私下销售处分质押股权,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
(c)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受让质押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质押股权;
若有关主管机构同意,本条款同时构成质押人与质押权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有关主管机构另有要求,则质押人应按本条款的约定与质押权人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2
质押人承诺,质押人放弃因质押人向质押权人代偿质押人之债务而形成之对债务人的追索权。
第6条陈述和保证
质押人在此为质押权人的利益向质押权人陈述和保证:
6.1
质押人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6.2质押人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6.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质押人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质押人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免于任何担保权利(但根据本协议设立的担保权利或质押权允许的其他担保权利除外)。
6.4
除非经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6.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质押人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6.6质押人保证,已向质押权人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4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6.7
质押人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质押人将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弥补,并且不因此向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第7条批准和登记
7.1质押人向质押权人承诺,质押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
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签署本协议后立即将质押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担费用向
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7.2质押人应自担费用立即向质押权人提交或促使向质押权人提交出资证明书及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质押人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8条
违约
如果下述任何情形发生,视为质押人违约,质押权人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权:
8.1质押人未能根据主合同的规定偿还任何本金或利息并且该违约情形在发生后三十日内未得到适当补救或弃权或主合同规定的质押人的其他违约事件发生。
82
质押人在本协议项下对质押权人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质押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
8.3
未经质押权人书面同意,质押人将其对质押人的任何或全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质押权人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
第9条 质押人的赎回权
在质押权人执行其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权前,或者在质押权利的拍卖过程完成前,质押人可以质押权人满意的方式和价格买回其质押的股权。
第10条生效
本协议在如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0.1经质押人和质押权人正式签署;
10.2本协议所述股份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第11条转让
本协议应约束当事人及其各自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人和被转让人,并对其有效,但未经质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或所有权利或义务。
第12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2.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其解释。
12.2
各方就本协议所生之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质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本款所述之争议议系指各方对协议是否成立、协议成立的时间、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以及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第13条其他
13.1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当事人之间完整的协议,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在本协议签署前各方的信函来往、声明、协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优于本协议及其附件。
13.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与适用于本协议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而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这样的条款应当从协议中取消。
但是这样的条款应当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各方应当协商订立新的条款,以取代这样的无效条款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13.3本协议构成质押人与质押权人之间独立的协议,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
即使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质押人也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3.4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并具有相同之效力。
副本一式
份,作为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之用。
质押人:
法定(授权)代表:
日期:
质押权人:
-----------------------------------------------------------------------------
反担保合同
2007-1-811:
36:
08来源:
作者: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
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
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
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
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
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
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
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
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
反担保质押合同
33:
32来源:
合同编号:
荣银桥___年质押字第___号
质权人:
(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荣银桥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农信社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农信社年借字第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万元(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
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
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
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二OO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担保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