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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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
咸丰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第一部分咸丰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咸丰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HBYX-2017-12
2、项目名称:
咸丰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
咸丰县中心城区及咸丰大道
4、服务内容:
咸丰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编制
5、计划工期:
90天
6、项目预算:
50万元整(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投标人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拟派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从业人员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地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下载地址: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必须交纳至指定账号,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号。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指定账户名称: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指定账号:
9558831817000041913
(3)开户行:
工行咸丰支行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
30时,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楚蜀大道人民银行六楼)。
2、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9:
30时,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一(楚蜀大道人民银行六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招标单位: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咸丰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专题服务项目
(二)定义
1、“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人”是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招标人”是指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有能力提供招标需求的投标人。
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6、关于关联企业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同时参加,报名时将同时被拒绝。
(2)投标人及其母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50%或以上)企业,只允许一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做投标无效处理。
7、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本招标文件指定账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①未交纳保证金;
②非投标人基本户转入;
③投标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达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加盖投标人鲜章”是指:
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经过复印的公章不属于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准备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开标过程中的作法和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2、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综合招标投标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61号),进场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先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进场交易费,再凭缴费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档次
成交额(万元)
累进计费额(‰)
1
100及以下
0.7
2
100-1000(含1000)
0.56
3
1000-5000(含5000)
0.42
4
5000-10000(含10000)
0.28
5
10000以上
0.14
(四)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有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投标方须知;
3、招标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6、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属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难免会出现表述不明确甚至一些小的错误,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的时候可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则认为投标人可忽略上述不明和错误之处且对本项目投标无任何影响。
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不予接收。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投标人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造成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书面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其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提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书面申请,则视同投标人放弃这方面的权利,并对其投标无任何影响。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无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
如果召开标前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分为两部分:
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投标书封面。
1.2有效身份证明(附件六):
如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本项资料不装订在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中,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进场,以便核实身份。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七)。
*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
1.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须提供的其它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资料
凡带“*”项为资格审查要求资料(详见第四章“1、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装订复印件,将原件按本章“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进行封装。
评分细则中所涉及递交的原件,也一同装入。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的鲜章,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统一目录、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三)投标文件编制及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装订,对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导致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核实的要求。
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用纸的外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
6、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7、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应拒绝该投标或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拒绝该投标。
(四)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函需单独装入信封并密封(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若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未中标的投标人,如无质疑或投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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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丰 中心 城区 交通 规划 专题 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