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最全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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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
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
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
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
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技术人员,查找原因,与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
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规定填写《大型设备维修维护申请报告》。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零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与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
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二、医疗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规和加强医院各科室医疗设备资产管理行为,科学合理购置、分配、使用医疗设备,进一步促进医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发挥,根据《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设备管理方法。
一、医院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使用的医疗设备,单价价值在1500元与以上的医疗设备均属固定资产畴,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医院医疗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设备科作为医院医疗设备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论证、采购、验收、培训、考核、出入库、部借调、部转账、计量、维修、保养、清查盘点、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三、设备科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北碚区财政局实时颁布的《市北碚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的规定执行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
四、医疗设备完成招标采购后,由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设备科人员和供货商三方按照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大型医疗设备由市医疗设备质量检测管理所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五、各使用科室人员在操作新购医疗设备前必须由厂家工程师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医疗设备。
各科室新进人员在操作医疗设备前必须在科室部进行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操作医疗设备。
甲、乙类医疗设备、医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上岗合格证才能上机操作设备,并且每次开机运行都要有详细记录,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使用。
六、医院其他科室作为医疗设备的使用部门,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
使用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自检、验收、操作使用、再培训考核、计量管理、维护保养、不良事件上报、清查盘点、报废等方面的使用管理,并完善相关记录。
七、领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不准在科室之间随意变动。
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变动时,须经设备科同意完善转账记录后由设备科库房办理科室转账过户手续。
八、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准外借,特殊情况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接收,并完善相关借用记录。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设备科同意不得将设备带往外地修理。
十、设备科每年9月至12月期间联合财务科、审计室相关人员对医院各科室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次,清查后保存好盘存记录。
如有盘亏、盘盈情况,应查明原因核实后由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员写出书面报告,经设备科长和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单台件采购金额在五万元与以上的医疗设备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医疗设备档案。
主要包括医疗设备申请单、招标采购文件、验收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
各科需用时,应到设备科办理借阅手续。
十二、使用寿命超过折旧年限,故障频发,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应先由医疗设备使用科室提出报废处置申请,经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北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北碚区国资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手续。
处置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后残值收入要与时足额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禁止各科室自行处置、报废医疗设备。
在一个自然年度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或报废金额过小,北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责成医院相关部门核查是否有待报废医疗设备未履行手续,是否存在管理部门未与时清理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现状情况。
十三、医疗设备存储房间应保持整齐、清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附件:
1、医院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
附件1:
医院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表
设备分类名称
提取年限
备 注
医用电子仪器
5
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起搏器等
光学仪器与窥镜
6
验光仪、列隙灯、手术纤维镜、窥镜等
医用超声仪器
A超、B超、M超、UCT、超声净化设备等
激光仪器设备
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检测仪等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高频手术、高频电凝、高频电灼设备等
物理治疗与体疗设备
电疗、光疗、体疗、水疗、腊疗、热疗等
高压氧舱
10
中医仪器设备
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
医用磁共振设备
永磁型、常异型、超导型等
医用X线设备
普通X光线机、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X光刀
高能射线设备
8
直线、感应、回旋、正电子加速器等
医用核素设备
核素扫描仪、SPECT、钴60机等
生化分析仪
电泳仪、色谱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化验设备
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
体外循环设备
人工心肺机、透析机等
手术急救设备
手术台、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
口腔设备
牙钻、牙科椅等
病房护理设备
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
消毒设备
各类消毒器、洗刷机、冲洗机等
其 它
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
三、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制度
为规医疗设备采购行为,保障医疗设备质量,降低采购价格和医疗成本,表达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本院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各科室在申购单价20万元与以上医疗设备特制定医疗设备论证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论证,是编制采购计划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是对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讨论的过程。
二、凡申报购置单台件20万元与以上的医疗设备,要充分进行购前论证,必须由科主任组织科室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可行性、安装配套条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科室全部副高以上人员对科室申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分析论证并同意采购后方可向设备科提交设备采购申请,副高以上较少的临床科室,需组织中级以上人员对科室申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分析论证。
1、社会效益分析:
申购医疗设备对医院现在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何实质性的提高,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提高诊疗水平、完成科研任务将发挥哪些作用。
应避免重复和低水平投资。
2、经济效益分析:
对申购仪器的运行成本进行详细分析,主要包括设备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日常耗品(如试剂、易损件、水、电等)成本、人工费和房屋等。
设备的毛收入=标准收费×
年人次数
设备的年收入=设备的毛收入-运行成本
3、技术可行性:
项目要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要求:
使用科室的技术人员配备要达到要求,通过技术培训要掌握机器设备的操作,对于大型设备要根据规定配有《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上岗证》等。
对设备维修也要进行论证,如对急诊设备生化分析仪、血透仪和人工呼吸机等是否具备维修技术力量。
因为必须保证院方技术人员的现场维护,才能保证正常工作。
4、安装配套条件:
要论证设备到货后的安装条件,如安装场地面积、层高、承重能力与特殊的防护要求等,全用环境要达到设备的技术要求条件、配套条件如水、电、气供应等,防潮等条件具备,排污、辐射等环保问题也要解决等等。
5、价值在人民币500万元/套与以上的高(新)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设备,应根据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并提供相应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设备科对各科室提交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和论证进行汇总,
并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初期市场询价、技术审核。
如科室提供的技术参数缺少本科室副高级以上人员集体签字,设备科不予受理。
四、由设备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组织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科室负责人向委员会专家详细述采购设备计划的理由,最后由委员会成员集中讨论、审核各科室的医疗设备申购计划,形成下一年度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
五、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办公室讨论、审议,通过后形成下一年度最终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
四、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北碚区政府招标采购围的医疗设备,各业务科室应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购买设备计划,20万元与以上设备应填写《医疗设备申请购置与论证表》,由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二、需区、市卫生局等部门批准购置的大型医疗设备,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先编写可行性报告与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区、市卫计委等部门批准后执行采购。
三、单价或批量1–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由医疗器械分散采购评选工作组按政府采购办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单价或批量20万元以上的的医疗设备按政府采购办要求制定设备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招标文书交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
四、年度计划表与各种采购结果交医院相关部门进行院务公开。
五、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自行购买。
六、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科教科和医务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当有关责任。
七、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医疗设备的验收入库手续,杜绝先购后审现象的发生。
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物资采购供应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承受监察审计室的监督检查。
有以下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二)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属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的。
(四)采购过程中,承受供货方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劵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的。
(五)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六)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七)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纪行为有意包庇的。
八、本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五、医疗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设备供货商、使用科室代表、医院设备维修工程师和设备科设备管理员应现场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
二、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完毕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完毕,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三、设备功能调试和技术指标验收以使用科室实际操作为主,如实的填写功能、技术指标验收记录。
四、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使用科室代表、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要求与设备运行状况共同签名确认。
五、对于跟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交设备科档案室存档前需要进行仔细登记。
如使用科室留存手册副本,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六、设备科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与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和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七、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医疗设备严禁投入临床应用。
六、医疗设备使用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不断地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业务水平,规操作流程,延长医疗设备的使用周期。
本着以服务临床为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申请大型设备采购使用科室需制定使用设备培训计划,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全年定期培训计划。
二、大型设备装机完成后,与时联系设备供货商,根据科室时间设备科组织培训。
科室使用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继续进行再培训,培训考核记录归整入档。
三、对特殊医疗仪器,科室设备使用人员须具有一定资历,并有相关岗位培训证明。
四、对新引进、重点设备与生命急救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必须达到熟练程度。
五、如有频发性设备故障或者严重性设备故障发生,设备维修人员与时分析原因,必要的情况下,组织科室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
六、各临床、医技科室一年组织一次对科室人员进行设备的应用再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以下情况各科室需进行设备应用的再培训:
1、各科室新进人员;
2、各科室针对操作不熟练的人员;
3、高风险医疗设备;
4、其他情况;
七、医疗设备巡检、保养、维修制度
医疗设备是医院开展医、研、教的重要工具,是医院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医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在医疗、科研、教学中的运用,维修维护工作变得日趋重要。
为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优化经费结构、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目的,制定制度如下:
一、巡检要求:
1、巡检保养周期:
设备维修人员每年度对全院在用医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查。
做到眼见、耳听、鼻闻、手摸。
对所有医疗设备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问题),水电气路进行巡检,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与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维护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2、医疗设备操作人员有义务对医疗设备基本状况进行日检查,每日下班前或交班时发现问题,与时记录反馈。
维修人员立即响应,单独重点巡检。
二、分级保养要求:
1、一级保养:
由仪器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机器表面污渍的清洁、机械部分的紧固和润滑;
紧固易松动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设备使用人员交接班时,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工作。
2、二级保养:
由各科操作人员会同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主要组件,调整精确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
3、三级保养:
属预防性修理,由厂家或维修站工程师提供维护保养和巡查服务,对设备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电位器、电容、电阻等),提前更换。
部分重点设备以与一些维修保养要求较高、技术难度大、备件来源困难的设备通过签订的保修合同来完成,设备科维修人员监督保养过程,并登记。
三、维修要求:
1、医疗设备、器械的维修由设备科维修组负责。
保修期设备出现问题,要与时通知维修厂家,如未按维修协议与时处理,要按协议条款追究对方相应责任。
2、维修组人员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检修医疗设备并协助操作人员了解医疗设备与器械性能,提高使用水平和维护保养水平,以减少医疗设备与器械的损坏。
科室设备维修,须登记维修记录,维修原因,分析并反馈到临床,与时修改不正确操作。
3、报修设备、仪器、器械一律由报修科室填写维修维护申请报告,交设备科主任或维修组组长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修。
4、维修人员发现属责任性损坏的设备、仪器、器械(尤其贵重或大型设备)时,应与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查明情况再与修理,不得先修后报。
5、重点科室关键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必须与时维修,不能对临床医疗质量造成影响。
如果设备故障严重,不能与时维修必须通知科室寻求其他科室调配。
6、坚持检修登记制度,做到承受时登记,修理容详细记录,维修人员签名负责,修复后领取人签收认可。
7、提倡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
8、加强设备维修材料保管,实行领用人签收。
设备维修购置一部分科室常用配件,同时每种设备有两个以上的院外维修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备发生紧急故障而维修部门不能与时联系公司。
9、维修工作各专业工种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保证临床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
每月底统计工作量。
维修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遵守操作规程。
10、非本院维修人员,未经设备科主任批准不得私自维修本院设备。
八、医疗设备清查盘点制度
为规我院医疗设备管理,提高医疗设备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医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医疗设备清查盘点,由设备科、财务科、审计室组成资产清查盘点小组。
每年的9-12月期间到医院各使用科室对医疗设备进行清查盘点,所有清查盘点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存档保留。
二、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核对、盘点医疗设备,做到帐务、实物、和医疗设备卡片一致。
对账实相符的医疗设备,在清查盘点清单上直接打勾;
对有物无账的医疗设备,在清查盘点清单上填写“有物无账”;
对有账无物的医疗设备,在清查盘点清单上填写“有账无物”,并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请医疗设备主管部门审批,交院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对医疗设备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清单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三、各科室负责人在管理固定资产期间,应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管理好本科室的各种设备与物品。
如未能履行职责和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毁损的,应承当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九、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报废申请:
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科库房;
二、报废设备鉴定:
设备维修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的技术鉴定意见。
三、因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仪器设备。
应写事故报告,送交设备科和医务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四、报废申请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主任审核签字,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交财务科,再由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报区国资委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五、报废医疗设备处理:
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如有可再维修利用的配件,设备维修组可领取备用。
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由设备科、财务科、监察室进行现场监督处理,并对残值收益上缴财务科。
六、固定资产账目变更:
设备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科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账目变更。
七、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十、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指定专人管理记录维护保养,严格使用登记。
二、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安装、调试、验收。
设备使用前,必须建立技术操作规,并将操作规程贴在设备旁醒目的地方。
凡初次操作者,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操作。
三、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
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设备科协助,严禁使用和运转带故障和超负荷的仪器。
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照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
不宜搬动者,交修理单送去,由设备科维修人员验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五、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六、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完与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七、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
1、一般事故:
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
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八、仪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科室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
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
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仪器未有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室,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并给予警告。
九、各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设备科批准不得将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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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 设备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