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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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分治。
落实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调整各级医疗机构病种结构,以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全市急慢分治的制度。
提高公立医院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
——上下联动。
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大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运行机制。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网络体系,建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
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实行合理的分类考核,健全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绩效评价、财政投入与激励约束相统一的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有序将普通门诊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分流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
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将中医医院(包含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并将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门诊纳入基层统筹支付范围。
城区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明确各县(区)级医院作为县(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龙头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力推进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全市75%的行政村有一所产权公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原有协作医院、对口支援关系的基础上,在城区组建以市属三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为主要模式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农村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推进县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
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特色专科建设。
继续实施对口支援工作,从市、县公立医院选拔优秀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从乡镇卫生院选拔优秀年轻医生到贫困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的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依托医联体、远程医疗和对口支援等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
县级中医医院同时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逐步实现县级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与分级诊疗要求相适应,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快南昌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统一的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为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分级诊疗提供横向支撑。
完善签约医生管理信息系统,为签约医生提供便捷的签约对象管理、优先预约号源、绩效考核等服务。
逐步规范固化各级医疗机构之间患者转诊流程,实现门诊、住院、康复等常见转诊业务的在线操作,使双向转诊更加方便、快捷。
(五)贯彻落实远程医疗发展规划。
建设连接市、县、乡级医院的远程医疗系统,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推动二、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团队和工作及费用结算机制,带动基层医疗诊断水平的提高,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拓展人才培养渠道。
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对新进基层临床岗位医生实施规范化培训,实现临床医生的“同质化”;
加大转岗培训力度,强化在岗专科医生的全科医学理念,提升临床诊治能力,实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覆盖;
加强基层医生继续教育,依托医疗联合体,定期开展专业进修、特色培训,提升基层卫生队伍的临床能力。
开展乡村医生的定向培养,实施“村来村去”培养模式,培养一批村卫生室后备人才。
鼓励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坐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探索全科医生订单培养计划,定向招收全科医学学生,毕业后经规范化培训进入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拥有1名全科医生、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
(二)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依托在昌国家、省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健全完善涵盖全科医学理论基础、临床技能、基层实践的全科医生培训体系;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更新完善教学设备,改善教学配套条件;
规范培训基地管理,严格教学质量评估,确保教学培训质量;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扩大招生规模。
(三)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
认真落实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结合我市基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专门的量化评审方案。
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卫生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时按照在基层工作年限倾斜加分,逐步推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
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
确保基层卫生人才“进得来、留得住”。
探索“县乡一体化”管理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统筹调剂使用。
四、建立分级诊疗推进机制
(一)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合理界定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双向转诊标准。
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并与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网络互连互通,共享医疗资源,形成高效双向转诊机制。
建立有序转诊制度。
规范上转程序,对一般患者,按照疾病轻重程度向上转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中心城区患者优先转诊至三级医院,农村患者优先转诊至县(区)级医院。
畅通下转渠道,重点畅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科学安排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康复治疗,急危重症患者按照保证及时救治原则就近直接转入二、三级医院就诊,病情稳定后且符合向下转诊指征的患者,应转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治疗。
(二)着力推进急慢分治机制。
按照慢性病先行的原则,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常态化。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分级诊疗突破口,完善分级诊疗推进机制,推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定点机构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降低公立医院慢性病患者就诊比例和普通门诊比重,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控制慢性病医疗费用、改善慢性病管理效果。
积极探索慢性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组建以医院慢性病专科医生、基层全科医生及健康促进师组成的紧密协作团队,对辖区内慢性病患者实施诊治、康复、并发症筛查、预约、转诊等一体化管理,共同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依托“一体化”管理模式,使各级医疗机构落实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及时将控制不良、急危重症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实施规范化治疗,并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从医院及时转出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要重点加强基层慢性病的用药衔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30-40%的非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加快推进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步伐,制定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不同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到2017年,全市所有县区均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联通渠道,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上下联动机制。
医疗联合体内实行“三通”:
人员互通,通过上挂、下派、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医联体内各类人员合理流动,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资源互通,共享检查检验设备,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充分发挥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共同做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医疗互通,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预约挂号、预约住院、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
制定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开辟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救治绿色通道,医院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普通门诊,以及部分疾病的住院康复治疗下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引导建立基层首诊机制。
签约服务主体为基层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和乡村医生。
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
市、县二级以上医院分别组建专家组指导基层签约服务,开展双向转诊和专家门诊、大型设备检查预约,通过预留专家号、检查号和床位等方式,落实对基层转诊签约对象的优惠措施,定期派遣骨干医师,协助基层医疗机构开设慢病联合门诊。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以村居委会为范围划分责任区域,引导居民自愿与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6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签约居民免费享受健康管理、预约和双向转诊、公共卫生和健康评估等基础服务,在基础服务包外制定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包,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规范签约服务收费,试点阶段签约服务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支出,条件成熟后由财政(公共卫生资金)、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承担。
(五)健全分级诊疗监管机制。
制定分级诊疗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分级诊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凡医保定点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转诊告知义务,导致参保对象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的,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对该医疗机构进行降级处理。
五、完善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一)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
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部分一、二级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向康复、护理、老年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专科化方向发展。
(二)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
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制约作用,推进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总额控制为主,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
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范要求,符合转诊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可从患者在首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之日起连续计算。
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有关评估定点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三)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结合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合理制定和调整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探索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价格梯度,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四)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费用控制等手段,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注重质量效益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推行体现“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的50%用于事业发展,5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考核发放,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追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家庭医生签约队伍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核心任务纳入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
相关部门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贯彻落实。
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编制部门要科学核定和落实县(区)、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
人社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落实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指导相关学(协)会制定完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医疗机构要设立或指定相关科室或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医改办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稳妥推进试点。
各县(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县(区)要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
市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进行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并通报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培训。
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
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
(五)严格督导考核。
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医改工作考核和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及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内容,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落到实处。
适时开展对分级诊疗工作的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增强分级诊疗服务实效。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在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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