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串式逆变器技术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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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设备范围:
供货设备范围
编号
设备名称
基本型式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组串型光伏并网逆变器
额定总容量≥招标容量
三相四线,IT系统
单机功率:
60kW
额定电压:
AC400V
规格型号:
台
2
附属设备(如有)
投标方设备安装、拆卸和正常运行所必须的配套设备及附件(如安装托架等)
套
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相互兼容性(至少保证向下兼容)、可互换性、可替换性、机械和电气接口的一致性。
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通信协议及通信点表完全兼容。
备品备件必须与投标设备及其元器件完全相同,专用工具必须满足供货设备的实际要求。
1.2.4供货界面
投标方的供货设备范围包括组串型光伏并网逆变器及其安装附件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成套设备的正常存储环境温度为-30℃~+70℃、正常运行环境温度为-25℃~+60℃;
不降额运行海拔不低于2000m;
成套设备内所有元器件的正常存储环境温度为-40℃~+70℃、正常运行环境温度为-25℃~+60℃。
投标成套设备的所有元器件必须符合或优于本技术规范对成套设备的存储和运行温度要求。
投标方对投标成套设备的成套性、匹配性、集成合理性和整体可靠性负责。
1.2.5供货时间
与项目二级进度同步。
1.3电站概况及主要任务
电站使用功率在260W的标准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
1.4设备基本运行环境条件
1.4.1设备基本运行环境条件
设备存储运输温度-30℃~+70℃
设备运行温度(不进行电气和机械操作)-30℃~+60℃
设备正常运行温度(进行电气和机械操作)-25℃~+60℃
设备不降额运行温度(进行电气和机械操作)-25℃~+50℃
机械活性物质条件级别(户外)3S4
设备直流耐冲击电压等级Ⅲ
设备交流耐冲击电压等级Ⅳ
设备运行阳光直射强度(光照强度)1200W/m²
设备运行相对湿度0~100%;
年平均95%;
临时100%;
允许冷凝工作
设备安规和散热设计海拔高度500m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水平)0.3g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垂直)0.15g
抗震设防级别Ⅷ度
污秽等级Ⅲ级
积雪厚度200mm
最大日温差60℃
最大风速29.0m/s
年雷暴日40
本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是针对上述基本运行环境提出的,投标方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环境对成套设备的影响,根据不同地域的实际环境对投标设备做出必要的技术调整。
光伏并网逆变器支架式安装或壁挂式,应满足-40℃环境下的存储运输要求。
成套设备投入运行后,不允许出现因实际使用环境原因无法正常运行、频繁保护或无故停机等情况。
针对上述实际使用环境,投标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不能小于25年。
1.5标准及规范
招标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原水电部标准(SD)以及相关的IEC、NEC标准。
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时,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应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所有螺纹、螺母、螺栓、螺杆、弹片、垫片等均应采用GB标准的公制规定。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如果所使用的标准中包含对其他标准引用的,所对应的引用标准也包含在技术要求中。
本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安全、性能等指标如与国家、行业、国际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要求执行。
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Q/GDW617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Q/GDW618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19517-2009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IEC62109-1/2光伏发电专用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安全
UL1741光伏并网逆变器、转换器、控制器和内部连接器系统的安全
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NB/T32004-2013光伏发电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IEC62116-2008光伏并网系统用光伏并网逆变器防孤岛测试方法
GB17799电磁兼容通用标准
IEC61000-6电磁兼容通用标准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2433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
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IEC60269低压熔断器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
IEC60439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成套装置
JJG842直流电能表
DL/T614多功能电能表
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定
GB/T17883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
GB/T20513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11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SJ/T11127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保护-导则
YD5098通信局(站)防雷与地接工程设计规范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387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6设备颜色
投标方的投标成套设备颜色必须严格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设备颜色。
1.7铭牌
投标设备包括的主要元件和操作机构均应有耐久和字迹清晰的铭牌。
铭牌均使用简体中文刻制,字体为印刷体,铭牌的材料应不受气候影响,铭牌中刻制的字迹应永久保持清晰。
所有的铭牌和标牌应永久性的安装在相应的设备和部件上,其位置清楚易见,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为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投标方应提供专门的标牌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
电气接线和回路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图纸上的编号相对应,装设在供货设备上的铭牌清单及图样应提交招标方审查。
至少下述各项内容应标记在各设备的铭牌上:
光伏并网逆变器
●制造厂商的名称和商标
●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
●产品的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
●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
●防护等级
●设备欧洲效率和综合转换效率
●设备尺寸(mm)
●设备总质量(kg)
●执行标准
●认证标识
1.8包装、起吊、运输和安装
1.8.1包装
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及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2.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3.包装应确保整机和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不腐蚀。
4.设备有可能在户外条件下存放,投标方应保证包装箱在户外雨雪大风条件下存放时不会对包装箱内部设备造成损害。
1.8.2起吊和移动
合同设备须具有能承受其总重量的基座和搬运点,在设备包装箱外壳和机壳上(临时指示性图标)应标明设备重心。
1.8.3运输
1.合同设备在运输时应符合铁路、公路及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2.合同设备的运输应保证其外壳不受任何损伤,内部元件不能发生位移且应保证内部元件性能完好。
3.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4.合同设备在运输中不允许有任何破坏性碰撞、震动、倾斜和磨损,底部需加缓冲垫防震,同时,还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鉴别设备在运输途中是否发生过严重的震动和倾斜。
如果投标方在设备运输途中没有采取适当的鉴别措施界定责任,则设备到达现场后出现的所有机械损坏均视为在运输途中发生。
5.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6.投标方只允许采用直运方式将设备运往项目现场,严禁采用倒运、配货、托运等方式运送设备。
1.8.4安装
投标方应负责现场交付完整、成套的合同设备;
提供基础设计要求;
并配合协助完成设备安装、接地和接地电阻的测量。
投标设备应提供螺栓固定方式;
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精确安装图纸;
投标方应提供投标设备要求的接地形式。
1.9对规定设备、组件和材料的变更
投标方实际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技术规范中约定的产品完全相同,具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第三方认证的产品应与认证报告上的产品完全相同,投标方未经过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技术规范中约定的元器件、设备、组件和材料进行变更或替代。
即使经过招标方书面同意变更或替代,也不得有损于招标方的利益、不得增加合同金额、不得转移技术责任。
招标方对投标方产品的验收不能免除投标方为满足合同文件应负的责任。
1.10图纸、资料的审查与提交
1.10.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的图纸
除本节所列图纸数据外,随工程进度或电站需要所必须的其它图纸数据应随时填补,所增加的部分,投标方有义务提供并不得另增费用。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正式图纸及技术文件须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所有进口设备及元器件均应提供完整的中英文资料。
当所有规定的文件全部提交,招标方签发一份交接证明给投标方,否则,将认为该项工作未完全完成。
1.10.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3个自然日内向招标方及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如下图纸和资料以供招标方及工程设计审查:
设计依据,计算成果,外形图和详图;
工厂组装和试验程序;
搬运、贮存、安装、运行和维修说明书;
安装检查、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现场调试程序;
设备材料清单;
接线和控制原理图;
产品样本和介绍;
本条以及技术规范其它各节中所列出的产品性能和试验报告;
基础开孔开洞尺寸图;
设备的重量、震动承受能力等资料。
上述各项图纸数据,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2套,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1套。
投标方应在提供合同设备的每个主要组装件或部件的设计图纸时,提交设备清单交招标方批准。
清单应包括本工程项目涉及的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源产地、制造厂名,以及说明书、部件编号、额定值、性能特性和能使招标方得到备件所必需的其他有用资料。
1.10.3投标方应在招标方和工程设计单位审查结束后的3个自然日内向招标方和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所有最终工厂图纸。
投标方应将上述每项图纸数据向招标方提供10套及配套光盘1套,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2套及配套光盘1套。
图纸应以AutoCAD2007图形的文件格式(字体为gbcbig)、技术文件应以Word2007的文档格式提供电子版。
1.10.4投标方随设备到货提供的图纸和数据
下列图纸和数据应随设备到货;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10套图纸数据及配套光盘1套:
●设备安装说明书
●现场调试试验大纲
●经买卖双方最终确认的图纸数据
●技术协商成果
●招标方及工程设计单位需要的其它图纸和数据
●各参数整定范围说明书
●设备运行和操作说明书
●详细的设备清册及使用说明书
●故障检查及修复说明书
●厂内产品检查及设备试验记录
●产品合格证和质保卡
●按规定应随设备到货的有关图纸资料
1.11图纸审查及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备设计制造、工程设计及其它方面的工作,以保证合同有效、顺利地实施,招标方和投标方计划召开一次设计联络会,投标方应按要求参加招标方的设计联络会。
1.12质保
1.12.1投标方需说明质保机构设置及职责。
1.12.2投标方需提供质量管理程序清单。
1.12.3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1.12.4※投标方需说明质保期限,投标设备的最低质保期限不应低于12个月并作为合同条款。
1.13※产品售后服务
在产品的寿命期内,当产品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应保证8小时内做出有效响应,24小时内做出实质响应,48小时内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光伏并网逆变器专用技术规范
2.1光伏并网逆变器范围的界定和重要功能要求
2.1.1光伏并网逆变器范围的界定
光伏并网逆变器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投标方成套提供,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拆分、分包或外协。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容量、安规、降额系数等必须严格匹配。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输入接口为光伏并网逆变器直流输入侧的成套光伏连接器(含公头和母头),输出接口为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交流总输出。
2.1.2光伏并网逆变器输入、输出电气接口特性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每路直流输入为截面积4mm²
的光伏专用直流电缆,光伏并网逆变器上的成套光伏连接器(含公头、母头、安装附件等)必须与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相匹配;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交流总输出接1根三相铠装电力电缆,铠装电力电缆的截面积由投标方根据各自的投标设备情况提供建议。
光伏并网逆变器需通过集成在本体上的独立的接线端子或集成在本体上的成套通信连接器向外部提供光伏并网逆变器内所有可通信设备的RS485通信接口,RS485通信接口的有效传输距离不小于1000m。
2.1.3光伏并网逆变器接地
投标方必须保证光伏并网逆变器整机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在光伏并网逆变器内部,防雷系统的接地线和漏电监测保护系统的接地线(若有)不能共用。
2.1.4光伏并网逆变器的防组件PID(电势诱导衰减)效应功能
光伏并网逆变器内部应集成防组件PID(电势诱导衰减)效应功能,应能够完全消除组件的PID(电势诱导衰减)效应,同时,不能对光伏组件造成损害。
2.1.5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谐振抑制功能
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谐振抑制功能,在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不低于25年),正常工况下,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输出电能质量指标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2.2.2的相关要求。
2.1.6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绝缘电阻监测与报警
光伏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完备、准确、可靠地直流侧绝缘监测功能。
直流侧绝缘监测功能必须能够准确、可靠的监测直流侧正极对地、负极对地的绝缘电阻并通过自身的RS485接口上传数据。
2.1.7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漏电监测与保护
光伏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完备、准确、可靠地交流侧漏电监测和保护功能。
漏电监测保护系统必须能够准确、可靠的监测成套设备的漏电流(包括直流和交流成分)。
漏电监测保护系统的报警、保护阈值应可以进行本地和远程设置,当检测到漏电故障时,漏电监测保护系统应立即按设计功能动作并进行本地和远程报警(通过RS485通信实现)。
2.1.8光伏并网逆变器等的正常工作电网条件
符合国标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GB/T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等的电网环境为投标成套设备正常运行的正常电网环境,成套设备必须在正常的电网环境下安全、可靠运行,性能指标达到本技术规范要求。
2.2光伏并网逆变器
2.2.1光伏并网逆变器形式
(1)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基本形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基本要求为:
必须为商业级支架式安装的三相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每路直流输入为单串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串;
单机额定重量≤70kg;
单机额定容量≤60kW;
单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单台光伏并网逆变器自身集成防组件PID(电势诱导衰减)效应功能和组件支路拉弧保护功能;
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接三相AC380V的IT系统,光伏并网逆变器输入参数(不降额工作海拔下)
工作电压范围:
投标方填写(不得低于300V~800V)
最大输入电压:
投标方填写
最大功率追踪电压范围:
投标方填写(不得低于300V~800V)
直流输入支路数:
输入支路额定电流:
投标方填写
输入支路最大电流:
独立MPPT追踪支路数:
投标方填写(不得低于2路)
(2)光伏并网逆变器输出参数(不降额工作海拔下)
额定交流输出功率(PN≤60kW):
投标方填写
最大连续输出功率(≥110%PN):
不降额工作海拔(≥2000m):
额定输出电压:
投标方填写(AC380V)
额定输出频率:
50Hz
功率因数调节范围:
±
0.8
功率因数调节分辨率:
不低于±
0.01
(3)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并联容量
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最小直接并联容量不得低于1.5MW。
投标方应在此处提供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建议的最优并联规模,若对升压变压器的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请在此处详细说明,否则,认为对升压变压器没有特殊要求。
2.2.2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1)光伏并网逆变器欧洲效率及综合效率
当光伏并网逆变器在全运行温度范围内工作于自供电模式且光伏并网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为DC600V±
10V时,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欧洲效率得不低于97.5%(包含所有光伏并网逆变器损耗)。
(2)光伏并网逆变器各功率点的效率曲线及承诺函
投标方应提供光伏并网逆变器在全运行温度范围内工作于自供电模式且光伏并网逆变器直流输入电压分别为DC450V±
10V、DC600V±
10V、DC750V±
10V时,光伏并网逆变器(包含所有光伏并网逆变器损耗)在功率点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105%、110%时的3条光伏并网逆变器效率曲线保证值。
(3)※成套设备综合效率及承诺函
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综合效率保证值不得低于97.5%。
(4)过载能力
光伏并网逆变器应具有一定的过载能力并具备可靠的最大输出电流限制功能。
在实际运行环境条件下,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最大长期出力能力不应低于额定电流的110%;
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最大输出电流不应大于额定电流的120%。
(5)输出电压范围
投标方需提供光伏并网逆变器三相交流输出的电压范围。
(6)电能质量
无论采用何种控制方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在运行时不应造成电网电压波形过度畸变,光伏并网逆变器注入电网的谐波电压和谐波电流不能超标,以确保公用电网和连接到电网的其他设备正常运行。
由光伏并网逆变器引起的低压侧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超过3%,奇次谐波电压畸变率不应超过2.1%,偶次谐波电压畸变率不应超过1.2%。
(7)电磁干扰和电磁兼容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电磁兼容水平应优于NB/T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GB/T17799.2《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发射》、GB17799.3《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IEC61000-6-2、IEC61000-6-3等标准的要求,其中,电磁干扰(发射)水平应优于上述标准对民用设备的最严格要求,电磁兼容(抗干扰)水平应优于上述标准对工业设备的A级性能判据要求。
(8)MPPT效率
投标方应明确承诺投标设备综合考虑不同外部环境后的MPPT实际综合跟踪效率的最低保证值(该综合跟踪效率综合了光伏并网逆变器的静态跟踪效率、动态跟踪效率、平衡输入跟踪效率和不平衡输入跟踪效率等,最终体现在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实际发电量上),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MPPT实际综合跟踪效率不得低于99.0%。
(9)有功功率和功率因数控制
光伏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有功功率、有功功率变化率和功率因数控制功能,有功功率、有功功率变化率和功率因数控制功能必须可以进行本地和远程设置(远程调度),其中,有功功率控制指令应可以通过百分比和绝对值的形式向光伏并网逆变器下达。
(10)低电压穿越和孤岛保护
光伏并网逆变器应配备低电压穿越功能和孤岛保护功能,由用户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设备处于何种运行方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出厂默认设置为孤岛保护模式(具体形式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当光伏并网逆变器运行于低电压穿越模式时,光伏并网逆变器必须同时具备平衡穿越和不平衡穿越能力,默认的低电压穿越能力曲线必须符合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中第8章的所有要求。
(11)噪声和待机功耗
当光伏并网逆变器输出110%的额定功率时,在距离设备水平位置1m处,用声压级计测量满载时的噪声不应大于40dB(A)。
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待机功耗不应大于1W。
(12)※动态无功支撑
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应提供动态无功支撑功能,动态无功支撑功能应满足GB/T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第8章的所有要求(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出厂默认设置)。
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动态无功支撑功能应可以通过光伏并网逆变器的控制器(人机接口和远程后台)屏蔽。
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承诺按照电网公司、国家标准和招标方的要求,及时、免费的为招标方升级可能出现的新动态无功支撑能力要求。
2.2.3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保护功能
(1)电网异常保护
电网异常时,投标光伏并网逆变器应按照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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