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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和学生们将要面对很多问题:
克服不用语言来表达事物的困难;
表达感情和情绪;
感受美学和精神上的体验;
推动合作并在小团体中共同协作;
学习聆听和分析段落;
编排各种舞步从而提高创造力;
提高节奏感和歌唱能力。
这些方面都是音乐课堂教学的目的,也是我们在这愉快的音乐活动中所要追寻的宏伟目标。
如果在每次音乐教学活动结束的时候,同学们依然沉浸其中甚至表现出意犹未尽之感,我想这可能就是我们所有教师最愿意看到的事情。
大人们常常认为玩儿仅仅是一个配件或者是次要的活动,然而对孩子们来说正相反,玩儿却恰恰是最首要的事。
中小学生大多在十四、十五岁以下,他们求知欲旺盛,活动性大,模仿力强,但持久性和忍耐力差。
所以,教师们在进行音乐教学时应注意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音乐活动进行教学,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根据“游戏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部分”的原则来看,我们确信在教育中也应该用具有玩儿的特征的活动来吸引孩子们并让他们从中得到快乐和满足。
孩子们用音乐游戏的方式展现出了与大人们一样的习惯和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是“感觉运动的,标志性的和习惯性”的行为。
孩子们是通过运用和探究他们自己的声音、肢体和一些感觉运动行为来创造音乐的。
当他们在听、玩儿、看和跳舞的时候,他们会使用一些标志性的语言,还会想象一些故事、地点和个性的标志性行为,他们会使用开阔的音响来作曲和建造音乐结构。
“模仿体验探究”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是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指导,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其终身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形成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打下良好的基础。
“模仿体验探究”教学模式的理论依据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文化,理解多元文化,完善评价机制。
教学模式的建构体现了全员参与,师生互动,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创新求异的基本理念。
二、中小学音乐活动的意义
(一)为促进中小学生音乐的发展
音乐教育能够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音乐教育有助于学生注意力的发展。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通过演唱歌曲、演奏乐器、随歌随舞等丰富多彩、各种各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全身各种器官都能活跃起来,在提高兴趣和注意力的同时,也促进了学生记忆力的提高。
(二)为激活学生大脑的所有部分
音乐教育是促进学生智力发展的重要环节。
现代研究发现,人的大脑分为左、右两个半球,大脑左半球是理性与计算之脑,有人称之为数学脑,主要负责言语、阅读、书写、数学运算推理等等;
大脑右半球是感情与艺术之脑,也是潜意识脑,侧重于音乐、美术与形象、空间知觉、直觉等有关的内容。
传统的教育主要是“左脑教育”,以培养学生的理性发展成为主要目的甚至是全部目的,导致的后果是使学生的大脑左半球长期处于兴奋状态和超负荷运转状态,使学生大脑功能低下,学习成绩下降,严重的还导致大脑功能的损害,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而参加音乐活动,可以使学生大脑两个半球得以平衡发展,利于开发个体的潜能,发展个体知觉、想象以及情感体验,表达和交流能力,激发和培养创造力,净化和升华精神境界,为人的全面学习、工作和生活注入活力和激情。
(三)促进学生的主动性、增强学生的参与性
中小学生生性活泼好动,表现欲特强,富于幻想,敢于创造,而音乐活动的设计的出发点正是使学生不受约束、完全出于内心感受、内心需要的一种活动,它能使学生大胆地、无忧无虑地在音乐的天地中表现自己,充分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兴趣性,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性。
(四)有利于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合作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学生创造性的培养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当代教学心理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尽管创造性可以通过专门的、独立的创造性课程或思维课程进行训练,但最有效的培养方法是结合具体学科的教学,即将创造性训练渗透到具体的教学内容中去。
《音乐课程标准》中,把“鼓励音乐创造”作为一项基本理念,就是因为在音乐学习领域中,创造教学同样是引导学生发挥想象力、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引导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的主要方法之一。
这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中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每一次音乐活动又是一项多种感知器官协调工作的感知活动,它能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创造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开放学生的智力潜能,使之成为具有创造力的开拓性人才。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音乐──想象──童话──创造”,这便是儿童走过的发展自己精神力量的道路。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发掘其潜在的创造力,使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确定目标,主动探索音乐,充分发挥想象力以及创造力,初步形成独立学习音乐的能力。
“创造”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的理念、新的探索,让我们不断追求音乐课堂创造教学的新天地。
(五)音乐活动的非音乐性价值
20世纪50年代末,西方教育界开始将着眼点拓展到了音乐教育的非音乐性价值,即音乐本身价值之外另外获得的价值。
在中国,孔子在春秋时期就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传统育人思想,并认为音乐能够对人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只有受过音乐教育的人才是仁人。
孔子所强调的,恰恰也是音乐教育的非音乐性价值。
案例一:
xx老师上课形式多样,运用音乐游戏(如节奏接龙)、音乐竞赛(如旋律创作)、音乐智力游戏等多种互动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合作意识、创造意识,和关爱意识等,注重对人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案例二:
xx老师结合体态律动、戏剧、绘画等多种艺术形式,根据每个班的不同程度,“量体裁衣,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发掘音乐在综合艺术中的作用。
案例三:
通过对xx老师双语教学以及音乐表演课《雷雨》等实例的描述,具体体现音乐在跨学科教育方面的作用。
音乐活动在育人、发展综合艺术能力、及促进各学科学习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非音乐性价值。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除了关注音乐本身的价值,还需要高度关注这些音乐教育所能实现的非音乐价值。
“音乐教育是通过培养对音响的审美因素的反应来进行的感觉教育”。
大量的、广泛的音乐作品,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以歌唱、器乐、欣赏等方式增进了学生对音乐美的认识、理解、鉴赏、创造的能力。
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充分地调动学生的感知觉,从而使学生在主观情感上得到审美体验、情感升华、心灵净化,这样获得的音乐教育要比任何说教都要来得更自然与真实,在审美教育的同时又融入了思想品德教育。
比如,小学教材中多次出现的我们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中国作曲家冼星海的代表作品《黄河大合唱》中的第八乐章《保卫黄河》等,这一类气势宏大、富有感染力的作品,使学生在欣赏或演唱这些优秀作品时,通过自身的体验与感受,更加深了对祖国、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是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更是未来的接班人。
因此,把中小学生培养成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是教育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
作为音乐教师就应该以科学的教育观来指导教学,坚持以音乐为本,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教育学生,用健康的音乐陶冶学生的性格、情操,由此来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审美观以及高尚的人生态度。
知识经济型社会是一个尊重个人创造和自我发展的社会,更是一个强调合作、强调沟通的社会,信息即是生活线,人与人、人与物、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
如使学生们更有灵气,更加善良、正直?
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十一世纪的人才必须是全面型的、高素质的、充满激情的和正直的人。
对于小学生如此,而对于中学生更是这样,中学阶段是中学生社会化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中学生通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日后进一步的深造和独立提供智力基础。
同时,通过这一阶段与更广泛人群的接触、交流、学习、合作,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与世界观,以增强自己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而音乐教育对这种能力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作为一种对中学生的人格、情操、思想品德的重要培养手段,应用其独特的优势,即较强的社会性、合作性和交际性,通过组织排练、举行演出等一系列音乐活动,不仅为学生交往能力的提高和协作精神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途径,还发展了学生个性与特长,增强了学生集体合作的意识,有利于学生开朗性格和良好品质的形成,为将来适应不同的人际组合,更好地参与社会竞争奠定了基础。
三、中小学音乐活动的内容
(一)音乐课堂教学活动
(二)音乐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三)音乐类社团活动
四、中小学音乐教学活动的内容
音乐和活动是任何中小学音乐课堂的基本要素。
研究显示,学生保留更多的信息,会使他们在学习使用时更加理智。
音乐教学通过添加音乐和动作,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变得更加有乐趣。
(一)组织教学活动
组织教学的方式方法应注意各阶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
小学低年级儿童易用引导、鼓励、表扬等方法进行诱导;
中、高年级则应多采用启发、思考、发现等方法进行疏导。
另外,教师在组织教学中应结合自身各方面条件,扬长避短,使组织教学本身就具有独特的艺术性和教育性,让学生们从踏进音乐教室的一刹那就有着愉悦的心情和高雅的气质。
我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是这样用音乐活动——“即兴舞蹈”来组织音乐教学的。
(请观看视频片段)
(二)模仿
模仿是学习的重要方式。
“模仿”一词在《辞海》里是这样解释的:
“仿照一定榜样做出类似动作和行为的过程。
人在掌握语言和各种技能的过程中,以及艺术学习的最初阶段,都要借助于模仿。
自觉地仿效先进的榜样,可以吸取别人经验,扩大自己经验,作为进一步发挥创造性的基础。
”
我们的中小学,特别是小学的音乐创造活动常常是从模仿入手的,模仿是音乐创造的必经之路。
通过模仿,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进行创造性学习。
是否可以归纳步骤:
1.完全模仿,2.小部分变化(限定变化),3.大部分变化(无限定变化)。
以心理学家班杜拉为代表的社会学习理论,将观察学习过程分为四个主要部分:
注意过程、保持过程、动作再现和动机过程。
注意过程是观察学习的第一步,什么样的榜样更容易引起人的注意,从而加以模仿呢?
我们看到子女较多地模仿父母,学生较多地模仿教师,好斗分子更易模仿电视中的攻击行为。
如果两者距离近,则模仿行为比较容易发生;
如果两者相似,则模仿行为比较容易发生;
如果两者关系密切,则模仿行为就比较容易发生。
班杜拉认为,研究观察学习的发展及其决定因素要从儿童早期的即时模仿和延迟模仿开始。
在儿童发展的早期阶段仅限于即时模仿。
随着儿童的经验符号化和把经验转换成运动形态等技能的发展,儿童增强了对复杂行为模式进行延迟模仿的能力。
班杜拉还指出,研究观察学习的发展水平可以通过测量儿童各部分机能发展的程度来了解发展因素对观察学习能力的影响,这比以年龄为发展水平的指标更为有效。
研究观察学习水平的另一个方法是在一段时间内以不同程度的训练来培养或提高儿童的部分机能。
这个方法在找出观察学习的发展决定因素上是极为有效的.这样可以直接提取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
例如,在竖笛初步教学,学习吹奏silasol时,是这样设计的:
1.在教会“si”音的正确指法后,老师不断地在“si”音上吹出不同的节奏。
2.学习了“la”和“sol”后,老师要求学生进行模仿和变化的练习。
3.学习了“si、la、sol”三个音之后,进行即兴旋律问答句练习。
这堂课从最容易、最简单的三个音开始,先易后难,并且让学生学完就用,这是器乐教学的一条原则。
教师采用模仿的学习方式,带领学生从模仿进入创作,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获得创作的灵感,激发创作的兴趣。
(三)体验
《新课程标准》指出:
“学生是音乐学习的主人,教师是音乐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
教师的职责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教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音乐知识与技能、音乐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音乐活动体验。
青少年的体验具有明显的风格差异,主要表现为“场依存性”和“场独立性”。
前者的体验更多地考虑环境因素和社会评价,后者的体验更多地关注体验材料本身的内化加工。
由此形成的态度是否会发生变化,既取决于认知的一致或认知的失调,也取决于社会信息在个体心理上所获得的权重和位置。
导致态度变化引起体验变化的一个重要变量是自我经验和个体经验的失衡,而“无条件关注”和“无条件尊重”则是解决这种失衡的有效策略。
青少年的体验与成人的体验是不同的,因为人们关于世界和自我的知识是逐渐积累起来的。
从童年期开始,经年累月习得的知识,最终使得成人能够应付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推导:
一个阶段习得的知识,是以前一阶段的体验为前提的,由此形成人们之间彼此不同的体验风格。
体验除了形成人们之间彼此不同的体验风格外,还涉及到另外两个主要任务:
一个任务是社会性体验,它表现为体验的心向。
情感体验是音乐欣赏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为音乐作品是作者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及主观的情感体验,它不是情感无节制的宣泄,而是受理性规范并在想象中诱发出的情感抒发,渗透了目的性。
它利用丰富多彩的声音形态传递着复杂的情感信息并使之得到升华,具有其他艺术形式不可替代的特点。
我们在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时,通过听觉器官感知音乐效果,让音乐的美感和感染力把我们带到一种无意识的然而又颇具魅力的心境中去。
这就是欣赏者的一种直接体验,是凭借自己的感性经验,自然地产生出的一种体验。
体验与实践是紧密相连的。
体验一般可以看成亲身经历,形成经验的过程。
体验教育是通过亲身经历,学习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并转化为行为习惯的过程。
一方面,强调个体的亲身经历与自我认识;
另一方面,在价值观上,又重视人与人的理解与合作,重视人的全面发展。
这一教育理念落实在教育行为上,就是要强调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affective
experience)与道德体验(moral
experience)。
意志的形成更需要以从体验中来的真实感受作为基础,支撑“意”在种种诱惑面前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意志需要根据认识和情感来实现,它反过来又影响着认识和情感。
这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能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原则并指导行为实践。
磨练意志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体验、不断反省的过程,不通过一定的情感体验,意志是不可能积极发展的。
1.体验的情感性
所谓体验的情感性,是指体验产生情感,也就是说,对某物有体验,必然伴随对之产生某种情感。
情感是体验的核心。
“体验的出发点是情感,主体总是从自己的命运与遭遇,从内心的全部情感积累和先在感受出发去体验和揭示生命的意蕴;
而体验的最后归结点也是情感,体验的结果常常是一种新的更深刻的把握了生命活动的情感的生成。
”由于体验的情感性,主体在积极的体验中会形成对事物积极的态度、全身心的投入,甚至在内心与所体验之物融合在一起(即所谓主、客融合)。
相反,消极的体验会使主体产生对被体验之物的厌弃、排斥、远离等态度,并与体验之物保持明确的界限。
2.体验的意义性
体验是一种指向意义的活动,是主体确立自身意义世界以获得自我确证地位的保证。
意义是对人的主体性活动的印证,它不具有那种纯粹逻辑推理的明确性,相反,它维系了人的感觉、知觉、情愫、反思和判断,成为人的总体生命体验的产物。
“意义不是在体验之前或之外给定的自在之物,它毋宁说是主体在体验中通过主体客体互动而获得的,意义的深度标明主体的深度”。
对主体而言,体验不是一种盲目的生命形式,也不仅仅是情绪的组合,它始终与意义伴生,是一种融知、情、意为一体的生命形式,是情感活动与理智活动的统一,尤其是一种寻求意义、赋予意义的精神活动。
体验的生成是意义的瞬间生成,是产生于个体心灵的、动态的、以意义为指归而达至悦志、悦神境界的一种心理历程。
生命在体验中产生瞬息感悟,以对生命意义的把握而超越时空的阈限,从而以本真之心触摸到生命的真谛。
体验与意义的相遇,是个体生命挣脱无意义纠缠的一种形而上的表达形式,这种表达形式的完美状态即是高峰体验。
体验总是同生命的意义问题相伴生,或者说,体验本身就是追问生命意义的一种表达形式。
所以,体验是个体生命形式的一种审美表述,又是世界、意义与个体生命的一种结合形式,是人向自由的完美生成。
3.体验的主体性
体验是主体与客观世界发生关联最直接的方式与途径,没有主体的认知、实践和情感投入,体验也就无从谈起。
体验总是体验者自己的事,是体验者以自己的需要、价值取向、认知结构、情感结构、已有的经历等完整的“自我”去理解、去感受、去建构,从而生成自己对事物的独特的情感感受、领悟和意义。
面对同一事物,体验往往千差万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因此,体验总是因人而异的、个性化的,对同一个事物,不同的人总会形成不同的体验。
然而个人化的体验又是可以分享的。
正因为主体的体验存在差异,他们之间才有交流和分享的必要和可能。
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理解,经过交往和沟通就可以实现视界融合,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4.体验的亲历性
体验的主体性同时意味着体验的亲历性,不亲身经历体验的过程,主体是不可能形成某种体验的。
体验的亲历可以是实践层面的亲历,即主体通过实际行动亲身经历某件事,包括主体扮演和不扮演客体的角色两种情况;
也可以是心理层面的亲历,即主体在心理上、虚拟地“亲身经历”某件事,包括对别人的移情性理解和对自己的回顾和反思。
当前,强调学习者的直接经验,强调让学习者学会关心,强调学习者的自我调节,已成为课程改革的重要取向,比如有人提出体验课程观,有人提出体验教育,还有人提出体验式教师培训,这些归根结底都是在强调学习者的亲历。
5.体验的模糊性
主体的体验中往往还有些内容是隐隐约约、“欲辨忘言”的,即主体对此也只是有一种感觉,而不能清晰地陈述,带有明显的模糊性。
也就是说,“我”的这部分体验连“我”自己也无法得知。
它们进入主体的潜意识,蛰伏于内心深处,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在未来的某次体验中,它们可能突然被唤醒、激活,在一场豁然开朗的兴奋中,转化为主体自觉的意识,在以后以一种更明确的身份发挥作用。
在这里,直观所感受的形象特征是有限的,但形象特征所渗透的意蕴则是无限的,具有非规定性和不确定性。
同时,主体从体验中获得的丰富的内心感受,对不在场的另一主体而言,有些成分是可以言说的,有的则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具有缄默性。
如审美体验就是这种情形,主体在观赏和享受美的时候,伴随着紧张剧烈的内部活动、丰富活跃的想象、热烈欢快的情感,产生的是深层的、活生生的、令人沉醉痴迷而难以言说的特殊的内心感受。
因为“我”的体验无法完全对“你”说,所以在教育活动中,对于积极的事物,应创造条件尽量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场,都能“感”、“悟”。
(四)探究
探究活动利用问题把学生带入思考、追求、探索的意境中去,可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经验,让学生主动去探究知识,并体验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
探究可以个体独立进行,但最好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进行,以促进相互的提高和培养合作的精神。
在音乐活动中如何去探究来自不同材质、不同特质的声音;
如何找到一条创新的途径去演奏这些“乐器”;
如何把这些新声音融合进一个合适的音乐形式的各种不同理念。
我们将以一个小视频来展示通过探索声音可能有怎样的演变。
《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程,其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还指出小学低段音乐“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等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从而来促进发展学生的音乐技能和技巧发展”。
然而,纵观我们的音乐课堂,也不难看到这样一些现象。
1.牵制式——你牵我走
案例:
一位教师正在上歌曲《拉勾勾》一课时,她先出示一双手,问学生:
“这是什么?
”学生说:
“手。
”师又问:
“手有什么用?
”小朋友七嘴八舌地讲开了,老师急得连忙做拉勾的动作,一学生领会了就说:
“拉勾勾。
”师马上露出笑脸进入课题。
2.封闭式——“这种动作这节课不学”
在《动物狂欢节》一课中要求学生听音乐做律动,老师示范了一下让学生做,可学生出现了许多动作,但老师却说:
“我们今天这个动作不学。
”于是全班学生都整齐划一地学做同一动作进行听音表演。
其实,像以上案例在小学音乐课堂中并不少见,为实施“探究性”教学,教师总是给学生“典型”材料,把学生一步一步逼向“目标”。
这种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是:
(1)案例一中的学生陷在教师的问海里面不能自拔,教师问一学生答一,就像被牵着鼻子的小羊,在老师零碎的问题带领下一步一步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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