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睢县人民医院诊医技综合楼工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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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说明80
2、投标报价说明80
3、其他说明83
4.1工程量清单封面86
5、工程量清单(后附)102
第二卷103
第六章图纸(另附)104
第三卷107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8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
三、授权委托书115
四、投标保证金11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7
六、施工组织设计11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SXJY-GC-2016-0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睢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
2.2建设地点:
商丘市睢县睢州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
2.3建设规模:
约31387.08㎡(含人防),地上8层,地下1层;
2.4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5工期要求:
6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招标范围:
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具有2013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必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
3.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
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1:
30时,下午15:
0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睢县住建局6楼618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4.2.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为准);
4.2.3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00时(北京时间),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睢县住建局6楼618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8日9时30分;
地点为: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朱先生
电话:
监督单位: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2016年10月17日
关于“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各投标企业:
“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8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变更为:
2016年11月15日9时30分。
本次变更通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6年10月2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商丘市睢县睢州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角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睢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近两年(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按实际提供)。
业绩要求:
近三年(指2013年10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
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对象需含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2、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为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本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5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48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
1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或电汇(必须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非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完成缴纳(以交易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县支行
账号:
4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要注明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注意:
(1)投标人转账后应及时通知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负责人,并持有效证明到财务科办理收据;
因保证金延时到账而未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废标或被拒收,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至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人在汇入保证金后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换取收据,并将收据附入投标文件中。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a、未中标的投标人持保证金缴纳收据于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
b、退保证金时需携带收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中标企业还需携带已签订的合同),核实无误后由中心会计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
经办人携带委托付款通知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到睢县工商银行办理(地址:
睢县民主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即睢县解放路2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有出借资质、陪标、串标及其它违法行为;
(4)伪造身份证、建造师证件及其它证件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年,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3年10月1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由投标人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加盖单位公章。
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扫描件或复印件
3.7.4
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本的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1份(U盘电子版本,无病毒感染,可读,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采用左侧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并宣布检验结果;
(5)开标顺序:
按签到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5名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监督单位和招标单位共同监督下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或电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招标人,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开标前7天公布。
10.2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份数:
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单独放在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密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采用word、excel格式)
10.3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建造师本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1
其它实质性要求:
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项目管理机构附件1、附件2“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项目管理机构附件3“承诺书”。
3、投标文件中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10.11.2
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请你公司认真复核,如有异议,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代理公司以便核准。
如无异议,图纸无变更时,投标价为固定价,不再变化。
10.11.3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中标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2.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项目名称:
1.1.5建设地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
1.2.3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
1.3.2计划工期:
1.3.3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状况:
(3)类似项目业绩:
(4)建造师资格:
(5)其他要求: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对投标人没有填入报价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
3.2.4编制预算的依据
3.2.4.1采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清单计价)形式报价,报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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