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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式思维与钱钟书文学创作
悖论式思维与钱钟书文学创作
论文关键词:
钱钟书文学创作悖论式思维解构
论文摘要:
悖论式思维是钱氏把握世界与人生的整体意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钱氏运用它来揭示悖论,探索人生真相。
还原生活本真。
钱氏在文学创作中运用悖论式思维进行解构写作,呈现在文本语言运用、主旨建构及人物创设等诸方面。
巴赫金曾指出,每位作家对于语言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方式,都有自己特殊的采撷语言的手段和范围。
然而更重要的是,一个作家的语言表达方式是根源于他所独特的思考和感受方式,他观察和理解自己和周围世界的方式。
维特根斯坦曾把语言看作是在每一点上与我们的生活,与我们的活动相互渗透的东西。
因此,当我们研究语言时,实际上是在研究一个作家主体的经验结构口]3。
。
所以,从作家主体的经验结构的角度审视钱钟书文学创作,一方面,我们能深切感受到钱氏对现实的极其强烈的怀疑和批判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以一种特殊的的思维方式来审视人生与世界,即从生活中诸多尤其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中看出矛盾和悖论。
在通过对它们内部联系的揭示中解构与颠覆传统理念,呈现或还原生活本真。
这一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可称之为悖论式思维。
另一方面,我们还能感受到,钱氏文学创作显示了钱氏在抗战期间及其前后一段时期内的一次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文学要求,即在现实的种种境遇中,钱氏感受到生存的荒诞与悖反,于是,他试图通过写作的方式和一种价值认同来排遣内在心灵的一种不可克服、排遣的矛盾性,而这种不可克服与排遣的矛盾性,在其该时期创作的小说和《写在人生边上》等大多数随笔散文作品中,便突出地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思维语境,即悖论式思维语境。
钱氏将悖论式思维拓展为把握世界与人生的整体意义上的思维方式,并将其广泛运用到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之中来。
钱氏《管锥编》以“易之三名”开篇,抓住了中国语言“一字多意且可同时并用”的基本特征,并将“一字多义”的现象归纳为两类:
“一日并行分训。
二日背出或歧出分训”。
对于“背出或歧出分训”,钱氏论述道:
“古人所谓‘反训’,两义相违而亦相仇……使相反者互成[]2。
这一“反训”之法即是悖论式思维的一种表现,体现了钱氏对世界本质的辩证把握和辩证思维。
针对这一“反训”之法,钱氏在《管锥编》中还特阐述了其合理性及其在美学上的意义:
“世间事理,每具双边两柄,正反仇合;倘求意赅词达,对仗攸宜。
……又称‘反对为优’,以其‘理殊趣合’,亦蕴斯旨。
’,[。
J1‘双边两柄”、“正反仇合”即体现了悖论式思维,而“反对为优”则正是钱氏善于且乐于进行的悖论式思维的艺术审美标准,也是其进行文学创作的审美出发点。
就其小说和《写在人生边上》等大多数随笔散文来说,钱氏文学创作正是一个包含着无数组经过艺术化处理的对立又统一的悖论的象征,悖论式思维方式的运用在这些文本中极为普遍,既有语义上的,也有作品意义、主题及文本形式上的。
主要来说,呈现在悖论式语言的运用、文本的主旨建构以及人物创设等方面。
一、语言的悖论形态
语言是思维反映的存在形式,悖论式思维在文本语言上的运用是钱氏文学创作中颇为常见与普遍的思维形态。
这一语言形态可称之为悖论式语言。
在学术研究中,钱氏惯常以悖论式思维对具有特殊高位的传统文化现象进行解析,并呈列出与传统理念“相违而亦相仇”的对立语意,致使其处于对立拆解或颠覆状态。
在文学创作中,钱氏同样运用悖论式思维,从语言人手,利用语言的多义性、表达的隐喻性和意义的可增生性,以及理解和阐释的多重可能性特质,运用“反训”之法,解构用语言构建起来的传统文本的权威以及神圣的理念。
可以说,颇具创造力的钱氏常在表述一些事物时,运用悖论式思维方式创制两两并存和同时起作用的相反物或对立物,从而在表述上产生了完整的概念、印象和创造,“以其‘理殊趣合’,亦蕴斯旨”。
换言之,在对现象的审视中,钱氏常热衷于对之作正反对立两两并举的思维,常用“反过来说”这一逆向思维方式来对问题进行思考,得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思维结果,即展示其与原有寓意相悖反的新的见解,甚至解构和颠覆了原有的寓意这一思维与表达方式,钱氏早在其随笔散文中便已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写在人生边上)eP是其悖论式思维的结晶。
因此这种两两相对的悖论式语言表达在《写在人生边上》一书中触目皆是,举不胜举,诸如《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文中:
“为别人做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
反过来说,作le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就传述别人的轶事。
所以,你要知道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你要知道别人,你倒看他为自己做的传。
自传就是男传。
”
在此段话中,钱氏通过一番思维游戏,指出别传其实存在自传的因素,即借传别人来传自己,而自传呢事实上却是在传述别人的事,因此说自传就是别传!
钱氏通过对作传这一现象作正反对立的思考,展示出其存在的悖论状态,并得出了对立而全新的见解。
《读伊索寓言》一文是最典型的运用悖论式思维进行思考和写作的结晶。
在对《伊索寓言》中的九则寓言进行解读的过程中,钱氏作出了与前人相悖反的全新见解,而这个认知结果颠覆了前人对这九则寓言的认知。
也正是在此基础上,钱氏在对待小孩子阅读寓言的看法上,最终作出了与卢梭相反的见解: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
卢梭认为寓言要不得,是因为它会把小孩子教得狡猾可恶}钱氏也认为寓言要不得,但他却对立地“反过来说”,认为寓言会把孩子教得幼稚甚至愚昧!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钱氏在对前人“浅薄的见解”加以纠正的同时,还顺带表达了他的看法:
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只有在禽兽中间才公平清楚。
真是人不及禽兽!
这一见解令人震憾。
悖论式语言形态也被钱氏称为“翻案语”。
他在《管锥编》中说:
“世人皆以为其意相违相反,……翻案语中则违者谐而反者合矣”。
4“钱氏正是惯常运用“反”的辨析进行“翻案”之思来作“翻案”之语。
比如“上帝”之与“魔鬼”,世人当以为其意相违相反,但钱氏却在《上帝的梦》中对之进行具体而形象的“翻案”阐述,得出“上帝就是发善心时的魔鬼,魔鬼就是使坏心时的上帝”[43¨之骇世之论,致使“相违相反”的“上帝”与“魔鬼相谐相合”。
也许是为了强调这一观点,钱氏在其另一篇小说《灵感》中干脆借地狱“司长”之口将“神”直接表述为:
“神者,鬼之灵者也”,r43∞从而在神与鬼之间彻底划上了等号。
再比如他对“革命”所作的精辟的“翻案”思辨:
“所以要‘革’人家的‘命’,就因为人家不肯‘遵’自己的‘命’。
‘革命尚未成功乃须继续革命;等到革命成功了,便要人家遵命……革命在事实上的成功便是革命在理论上的失败!
”[]"-1∞
在高妙的思辨与分析中,“革命”与“遵命”在翻案语中竞呈现出了“违者谐而反者合”的谐合状态,同时,“革命”所固有的要天下人“遵命”的思想本质被揭示出来。
钱氏文学创作中悖论形态的语言形式的普遍存在,体现出一种作家对世界和人的存在的苦涩和无奈的荒诞感,这是钱氏运用悖论式思维对世界和人的存在形态所作的一种解构。
当我们把钱氏写于抗战前一段时期及抗战期间的随笔散文和小说文本串接起来,按创作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起来进行连续性解读时,可以发现,其文本中悖论思想及悖论形态在不断地强化,到了其出版的最后一个小说文本《围城》,语言的悖论形态则达到极至,悖论思维与语言从头到尾包围着主人公方鸿渐,并且表现出一种毫不掩饰的夸张,以至于使方鸿渐将“围城”这一人类的悖论形态的存在困境上升到人生万事,最终使他在无法突围与超越的困境下对人生彻底感到幻灭。
如在《围城》的最后两章,类似于下列悖论形态的语言层出不穷,其所揭示出来的人生的怪诞与荒谬等悖论存在令人触目惊心!
“天下只有两种人。
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
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
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多么好?
”。
。
这是作者在小说中借主人公方鸿渐之口对回忆与希望所作的“翻案”思辩:
在呈现两种人生态度的悖论形态之后,作者最终提出了一种世人难以接受而又不得不承认其确有道理的人生方式,即搁置对美好理想的追求,留着它做“西洋人拉磨的驴头前挂的那串胡萝b’。
∞,从而代替人生的希望,以引领人不断前行,而不是在“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之时,只剩下如同追求肉骨头的狗一样的反应——“狗为着追求水里的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
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H。
成功追获或实现的美好理想竟成了一串坏葡萄,成了狗到嘴的肉骨头,美好的理想被粗鄙庸俗的物质欲求所征代与消解。
再看:
“鸿渐发议论道:
‘譬如咱们这次同船的许多人,没有一个认识的。
不知道他们的来头,为什么不先不后也乘这条船,以为这次和他们聚在一起是出于偶然。
假使咱们熟悉了他们的情形和目的,就知道他们乘这只船并非偶然,和咱们一样有非乘不可的理由……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
这是作者借主人公之口对偶然与必然所作的悖论式思考。
作者强调:
“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
”即是说,人生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邂逅都是一种偶然,但同时又是一种必然,因此人类的生存处境又何偿不是一种悖论状态呢?
纵然他人即地狱,他人即“围城”,人又如何能够规避一切“围城”的形成呢。
正是在此基础上,《围城》中引用《神曲》中的话:
“撇下一切希望罢,你们这些进来的人!
再看:
“现在想想结婚以前把恋爱看得那样郑重,真是幼稚。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一个。
早知道这样,结婚以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全可以省掉。
相识相爱的时候,双方本相全收敛起来,到结婚还没有彼此认清,倒是老式婚姻干脆,索性结婚以前,谁也不认得谁。
”
这仍还是借主人公方鸿渐之口对恋爱与结婚所作的悖论式思考。
恋爱是一个相互了解与认知的过程,待相互认知对方可作为终生伴侣之时才决定结婚。
可荒唐的却是结婚后你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已恋爱一场的对方,而真正的认知也许必得从结婚后才开始,既然如此,恋爱过程也就并不必要了。
作者解析出了恋爱与结婚所存在的悖论状态,在这种怪诞与荒唐的悖论现实面前恋爱的神圣光环被抹去,因此围城》中展示了一些无爱的爱情逐求故事,这种展示消解了恋爱的崇高与神圣。
在钱氏文学作品中,类似于上述悖论形态的语言经常是在同一语境中大量出现,或者相互结合、交叉、重叠,从而组成更大型的悖论,表现出更活跃的活动能力、变化能力、渗透能力与解构能力,它们共同创造了钱氏文学语言的独特风格和韵味,并处处闪耀着解构的锋芒与智慧的光芒。
二、主旨的悖论状态与人物的悖论存在
由于作家的心灵在存在世界的荒诞与虚无感的包围下,语言层面上的悖论不断强化至深层,悖论式语言形态的运用也达到了极至,悖论思想及悖论类型和方式在不断地强化和变化,这一切因此使得钱氏在随笔散文的创作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进而采用小说形式,使其悖论式思维的运用上升至文本主旨建构与人物创设等诸多方面。
从其文本主旨来说,通过悖论式思维将旧有思想理念置于一种悖论式的处境里,使其呈现出某种悖论状态,致使其被消、被颠覆、被戏谑。
“围城”这一概念本身便是悖论式思维的绝妙体现:
笼里的鸟想飞出去,笼外的鸟则想住进来;城外的人欲冲进来,围在城里的人则欲逃出去。
因此包括婚姻在内的人生万事都不能给予人永恒的自由与满足。
钱氏通过这一对婚姻的悖论状态的思考,不仅颠覆了“自由、美满、幸福”的婚恋神话,同时揭示了人生普遍的困境与尴尬。
不仅于此,《围城》中“那只祖传的老钟”——每小时走慢七分钟的“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正是悖论式思维的产物,这一怪诞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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