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第四周安全教育培训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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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
5:
火场逃生与自救
6:
日常消防检查管理
7:
结束语
8:
附语(详细内容见附页)
培训成果
此次培训在领导的带领下,全站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意在让员工知道一旦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平时到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厅、自家住的楼房、工作现场,每个人都应该有消防安全意识,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逃生路线自己心中要有数(也算自制订一个预案吧),当受到火灾威胁时,一定要冷静沉着,按照逃生路线和方法自救,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生命。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就能减少直至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安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一、消防工作重要性
火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动力,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以来,很早就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
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没有一项能够离开火,是火推动了人类的社会进步,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如果对火失去控制,就将给人类带来灾难。
因此,火灾的危险性极大,要保障生产、生活和人类的自身安全,就必须加强对火灾的控制,有效地同火灾作斗争。
消防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总称。
消防工作关系到各项各业,千家万户。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三句话江泽民的指示,富有哲理,它揭示了消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而且指出了各级政府、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肩负的责任.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因素大量增多,火灾巳成为当今社会最严重的灾害。
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
2011年共发生火灾125402万起,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
火灾原因分析:
30.1%是电线短路、超负荷、电器设备故障电气原因引发火灾,23%用火不慎,7.3%吸烟,7.1%玩火火灾,5.5%生产作业不慎,2.2%自然,15.7%雷击、静电火灾,9.1%原因不明火灾。
从以上看防火形势不是很乐观,形势严峻。
根据公安部消防部门分析,在发生火灾中95%是人们思想麻痹,消防法制观点淡薄,消防知识缺乏,用火用电不慎,违章操作,违反消防法规等不安全因素造成的。
因此,我们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十分重要。
俗话说:
火善用之则为福,不善用之则为祸。
我们平时在工作中生活中,经常与火打交道,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火灾。
要切实好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根据<
<
消防法>
>
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对公共聚集场所员工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目的就是要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灭火、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培训活动,达到三懂、五会、三能的目的。
三懂:
懂所在场所火灾危害性、懂如何预防火灾、懂火灾扑救方法。
五会: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会逃生自救。
三能:
能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规定、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及时扑救火灾。
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消防法》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
它的实施,对加强我国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制定《消防法》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法》总共7章74条,内容:
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工作是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为主”:
就是把预防火灾发生放在首位,积极采取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
“防消结合”:
则是在做防火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灭火准备,保证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
“防”与“消”是辩证统一的,防中有消,消中有防,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这一方针科学地总结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经验,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消防工作基本原则
消防工作的原则:
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这一原则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属性决定的,是多年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
消防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是全民的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要做好消防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消防组织(公安消防机构),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
消防工作基本制度
消防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这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从各级政府,到社会各单位、以及每个公民,都应当对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保障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新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
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7条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重点单位。
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重点单位除履行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还要履行以下四条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法》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主要有15条:
(1)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3)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4)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5)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10)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11)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12)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13)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14)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15)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
新消防法规定对这些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消防常识
一)火灾等级划分
火灾: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并造成一定危害的燃烧现象称火灾。
火灾等级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三个等级。
重大火灾:
凡一次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火灾:
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死亡3人以上;
伤10人以上;
伤亡总数在10人以上;
受灾30户以上。
(以上均含本数)
特大火灾
凡一次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特大火灾: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死亡10人以上;
受伤20人以上;
伤亡20人以上;
受灾50户以上;
除上述火灾外均为一般火灾
火灾隐患及危害性
火灾隐患:
指生产、生活中潜在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一般火灾隐患:
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均为一般火灾隐患。
重大火灾隐患:
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为重大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危害性:
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或是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增加了火灾对人身、财产的危害。
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五)火灾分类及灭火器选用
按燃烧物质及特性,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GB/T4968-2008《火灾分类》国家标准新规定的六类火灾如下:
A类火灾:
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B类火灾:
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
气体火灾。
D类火灾:
金属火灾。
E类火灾:
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
常用灭火器: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1211、六合安(强化水)等五种。
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使用说明:
1、当发生火灾时边跑边将筒身上下摇动数次。
2、拔出安全梢,筒体与地面垂直手胶管。
3、选择上风位置接近火点,将皮管向火苗根部
4、用力压下握把,摇摆喷射,将干粉射入火焰根部。
5、息灭后并以水冷却除烟。
注意:
灭火时要注意人站上风灭火,人离火的距离要2-5米。
五、火场逃生与自救方法
火场中的有毒气体
火场中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主要有一氧化碳、氧化氢、二氧化碳、硫化氢和三氧化氮等五种。
火场逃生的方法主要有:
①利用登高消防车,挂钩梯两节梯连用逃生;
②利用建筑物通道或建筑物内设施逃生;
③自制器材逃生,
④寻找避难处所逃生;
⑤互救逃生;
⑥利用身边消防器材或其他器材边灭火边逃生。
常用火场逃生的设备和工具
火场逃生设备、品种较多,一般发生火灾时,经常和主要用到的登高消防车、挂钩梯、两节、三节消防梯、救生绳、救生软梯、缓降器、救生袋、射绳枪、救生软袋、救生网、救生滑杆、空呼器防毒面具等。
身上着了火正确的灭火方法:
一旦身上着了火,首先应当迅速将衣服脱下,将火扑灭;
或就地翻滚,窒息火灾。
但要注意不要滚动过快,更不要跑动。
如果附近有水池、河塘等水源,可迅速逃入水中,或及时就近取水将身上的火浇熄。
但身体被烧伤时,应注意不要跳入污水中,以防感染。
高层建筑火灾的逃生方法
一是尽量利用建筑内部设备逃生:
①利用消防电梯、防烟楼梯、普通楼梯、封闭楼梯、观景楼梯进行逃生;
②利用阳台、走廊、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安全绳等进行逃生;
③利用墙边落水管进行逃生;
④将房间内的床单或窗帘等物品连接起来进行逃生。
二是自救、互救逃生。
①利用各楼层存放的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②充分运用身边物品自救逃生:
如把床单、窗帘等接成绳,进行滑绳自救;
或将自来水设法淋湿门和墙壁,阻止火势蔓延。
③对老、弱、病残、孕妇、儿童及不熟悉环境的人要引导疏散,共同逃生。
地下建筑火灾的逃生方法
①进入地下建筑时,应对内部设施和结构布局进行观察,掌握通道和出口,以防万一。
②逃生时,尽量低姿势前进,不要做深呼吸,并尽可能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以防烟雾吸人呼吸道。
③逃离地下建筑后,不得重返地下。
④万一疏散通道被阻断,应利用现有器材积极扑救,并尽量想办法延长生存时间,等待前来解救。
六、日常消防检查管理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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