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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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编制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2.5施工图纸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2.3安全保证组织
2.3.1成立以现场项目经理为首,施工现场各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保证领导小组。
2.3.2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
2.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2.4.1项目部、班组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安全责任。
各类人员应认真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
2.4.2项目部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进行记录。
要求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4.3项目部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
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2.4.4施工现场按该工程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
2.5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
2.5.1安全教育
2.5.1.1对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定期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项目部将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记录其结果。
2.5.1.2新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留有文字记录存档。
2.5.1.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5.1.4电工、焊工、架工、起重工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要进行一次复审。
2.5.1.5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5.2劳动保护
2.5.2.1建立劳动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项目部将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
2.5.2.2为施工现场每位工人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帽,根据不同工种施工需要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2.5.2.3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2.5.2.4现场作好安全网的封闭、“三宝”、“四口”及“五临边”的防护和塔吊、脚手架体的加固。
2.5.2.5经常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2.6安全技术管理
2.6.1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领导审批,专业部门会签,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的安拆等,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2.6.2在正式作业前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交底卡,并履行签字手续,对此项工作需严肃认真的进行,严禁流于形式。
2.6.3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三日一检查,检查出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7防物体打击和高空坠落措施
2.7.1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
独立悬空作业的人员须正确悬挂质量符合标准的安全带,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检验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全封闭。
2.7.2楼梯口设置防护栏杆,根据孔洞口大小进行适当防护。
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防护棚顶部材料采用5cm厚模板,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网封严。
所有防护应整齐牢固,做法必须统一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2.7.3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并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7.4各作业层工具、材料必须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丢放。
组织好交叉作业,防止相互间的影响、伤害。
2.7.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细致,不得嬉笑打闹,所用材料要堆放平衡,使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乱放,避免失手坠落伤人,严禁空中抛物。
2.7.6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7.7严禁酒后高空作业,4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天气,禁止高空作业。
2.8防坍塌措施
2.8.1防基坑坍塌措施
2.8.1.1基坑内设置明沟,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为防止地表水倒灌基坑,基坑四周筑500mm高土坝,坝外部挖排水沟。
2.8.1.2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基坑上部边绝不少于1.2m,施工机具距槽边距离应根据情况计算确定。
2.8.1.3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8.2防脚手架坍塌措施
2.8.2.1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技术措施和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2.8.2.2脚手架搭设完毕,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段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8.2.3搭设脚手架所需钢管必须顺直、无扭曲,扣件完好无损坏。
2.8.2.4脚手架基座处,须将基层土夯实,设砼电带、钢制底坐、木垫板。
等所有立杆落稳座实后,搭设扫地杆,将立杆连为一个整体,防止发生不均匀沉降。
2.8.2.5脚手架基座处设排水沟,将雨水和施工用水及时排走,严防基土受到水浸产生下陷。
2.8.2.6使用时严格控制使用荷载,确保脚手架有较大的安全储备,严禁超载使用,以防出现脚手架侵斜、倒塌。
2.8.3为防止材料、工具堆放坍塌,现场材料、工具堆放要整齐,按规定码放。
2.8.4防垂直运输工具坍塌措施
2.8.4.1垂直运输工具塔吊、门式架的安拆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措施进行。
2.8.4.2垂直运输工具搭设完毕,需由相应检验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8.4.3垂直运输工具底座处须作好排水,防止沉陷倾斜。
2.9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3.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争创中卫市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和标准化工地。
3.2文明施工保证组织
3.2.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领导小组,组员由项目技术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员、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后勤人员及班组长组成人员。
3.2.2文明施工保证组织网络体系图
3.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是一种体现在建筑工地的企业文化,体现着企业与社会文明相互和谐的精神风貌。
我项目部将在施工中创建文明工地,树立企业优良形象,展示企业优质作风。
3.3.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将监督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3.3.2现场围挡
本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利用现有围墙,墙顶压玻璃瓦,双面抹灰刷蓝白相间涂料,在墙上制作宣传标语,以达到美化施工现场环境的效果。
3.3.3封闭管理
3.3.3.1为加强现场管理,出入口设大门,由门卫按门卫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3.3.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配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
3.3.3.3出入口设置门头,门头设置公司标志(公司名称)。
3.3.4施工场地
3.3.4.1工地地面做硬化处理,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保证畅通排水。
在搅拌站等易积水的地方,做砼硬化地面。
3.3.4.2施工场地设平整坚实的循环干道,且保持通畅通,不堆放物件、材料。
3.3.4.3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经管道流到工地二级沉淀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路面。
3.3.4.4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
3.3.5材料堆放
3.3.5.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3.3.5.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3.3.5.3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垛、砂、石等材料成方,钢筋、模板、构件、大型号工具应一头齐、两头平并用木方垫起。
3.3.5.4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工完场清,除现浇筑混凝土的施工层外,下部各楼层凡达到强度的随拆模随及时清理运走,不能马上运走的必须码放整齐。
3.3.5.5各楼层内清理的垃圾应及时运出,施工现场的垃圾也应分类集中堆放。
3.3.5.6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
3.3.6现场防火
3.3.6.1施工现场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效果。
3.3.6.2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
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
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3.3.6.3施工现场建立用火审批制度。
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有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3.3.7治安综合治理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加强巡逻检查,防止盗窃、抢劫等现象的发生,严禁工作之余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3.3.8施工现场标牌
施工现场的进口处设整齐规范的“五牌一图”。
施工现场在明显处设必要的安全标语,施工现场设置读报栏、图板报等宣传园地,丰富学习内容,表扬好人好事。
3.4各作业面文明施工管理
3.4.1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搭设整齐,支撑搭设完毕后,多余架杆模板均应清理干净,不得有多余杂物堆放于施工楼层或外架上,圆盘锯允许在木工加工车间使用,以防锯末落到模板内,墙、柱模板内垃圾清扫干净验收后方可支设,拆除砼模板时,必须一次拆除干净,不得有剩余模板附在墙边或梁板支架上,所有架杆均需一次性全部转移干净,完毕后立即组织清扫,做到楼层无杂物、无积水和无垃圾。
3.4.2钢筋工程
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楼层上的所剩钢筋全部吊离施工楼层,不得堆放于预留洞口空位或外架上,施工现场结构钢筋不得随意切割处理,钢筋加工车间原材、成型钢材及废料均应分批挂牌、统一整齐堆放于规划地点。
3.4.3砼工程
现场搅拌站砂、石、水泥均应分别堆放,搅拌站污水应沉淀后方能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混凝土搅拌完后对搅拌站及管道及时清洗,砼养护采用塑料薄膜、草袋、洒水养护,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3.4.4砌体工程
砌体材料在每一施工层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浇水均应采用桶装水,不得用自来水喷淋而使施工层积水,砌筑砂浆应堆放于铁皮上或灰斗内,保证楼面清洁卫生,每一施工层完工后均应清扫干净,将垃圾由指定通道运送出现场,以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第四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措施
4.1土方开挖的安全措施
4.1.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设计计算书。
4.1.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不大于2.5米;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4.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1.4基坑开挖应严格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4.1.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
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4.1.6深基坑四周应设防护栏杆,工人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4.1.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1.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4.2坑(槽)壁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4.2.1一般坑壁支护都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详图,比较浅的基坑(槽)。
若确有成熟可靠的经验,可根据经验绘制简明的施工图,在运用时,一定要考虑边坡土的类别、深度、干湿程度、槽边荷载以及支撑材料和做法是否与经验做法相同或近似,不能生搬硬套已有的经验。
4.2.2选用坑壁支撑的木材,要选坚实的、无枯节的、无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用杂木。
木支撑要随挖随撑,并严密顶紧牢固,不能整个挖好后最后一次支撑。
挡木板或板桩与坑壁间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使之密实以提高填土的抗剪强度。
4.2.3挡土桩预埋深的拉锚,应用挖沟方式埋设,沟宽尽可能小,不能采取全部开挖回填方式,扰动土体固结状态。
拉锚安装后应按设计要求预拉应力进行预拉紧。
4.2.4锚杆的锚固段应埋在稳定性较好的土层中或岩层中,并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
锚固须经计算或试验确定,不得锚固在松软土层中。
4.2.5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面测邻近建筑物稳定与变形情况。
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4.2.6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上而下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夯实后,再拆上层。
拆除支撑应注意防止建筑物或构筑物产生下沉或裂缝,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章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用的措施;
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5.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5.1.1采用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
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不许断,在从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5.1.2设置漏电保护器:
5.1.2.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5.1.2.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1.2.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5.1.2.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际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1.3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五种。
同时还规定: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5.1.3.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5.1.3.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5.1.3.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4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4.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5.1.4.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5.1.4.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5.1.4.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1.4.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烧的场所。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5.1.4.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5.1.4.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5.1.5电气设备的安装:
5.1.5.1配电箱内的电气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气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和电气连接。
5.1.5.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气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气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5.1.5.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1.5.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1.5.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1.5.6配电箱内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5.1.5.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烫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5.1.6电气设备的防护:
5.1.6.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5.1.6.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1.6.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
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7m。
5.1.6.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1.6.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5.1.7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5.1.7.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5.1.7.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具;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1.7.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1.7.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1.7.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1.8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5.1.8.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具,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5.1.8.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1.8.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5.1.8.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1.8.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5.1.8.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5.1.9施工现场的电缆线:
5.1.9.1电缆线路应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5.1.9.2电缆在室外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1.9.3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距离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5.1.9.4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5.1.9.5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5.1.10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5.1.10.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5.1.10.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5.1.10.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5.1.10.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1.10.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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