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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有可能发生的由于人为或自然因素引发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的应急。
3、职责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各部门配合执行。
4、程序
4.1安全管理组织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文件形式发布任命。
总经理为总负责人/总指挥,安全主任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
全面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响应、环境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生产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生产部长任组长,品管部负责人任副组长。
全面协调和处理工厂的安全文明生产、应急准备和响应等工作。
4.2应急准备(预防措施)
4.2.1防火设施及个人防护装置的配备。
行政人力资源部按要求为生产/办公现场配备足够的防火设施和个人防护装置,保留消防疏散通道,编制消防疏散图。
品管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和个人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品管部、生产部和办公室按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其中包括防火设施的检查、个人防护装置、高处作业和用电安全等检查。
4.2.2应急小组
办公室和生产部应按相关要求分别组织成立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的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原则上为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对外联络组、财产救护组、人员救护组等,确定人员及任务分工。
应急小组的组成如下表:
·
报警组:
负责内、外部的报警和接警工作。
抢险抢修组:
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火灾源、泄漏物的控制;
设备抢修作业;
恢复生产的检修作业。
消防组:
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安全警戒组布置安全警戒,保持现场井然有序;
实行交通管制;
保持现场及厂区道路畅通;
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通行。
安全警戒组:
布置安全警戒,保持现场井然有序;
抢救疏散组:
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器材物资的抢救、疏散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到达指定地点;
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进行防化防毒处理。
物资供应组:
通知有关库房准备好灭火器、沙袋、铁镐、泡沫、水泥等消防物资及劳保用品;
备好车辆,将所需物资供应现场。
4.2.3培训
品管部、办公室及生产科负责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坠落、防机械伤害、防触电和逃生急救技能培训。
必要时,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和救护演习,做好相应记录,总结经验,完善本程序及相关规程。
4.2.4应急
针对紧急情况,行政人力资源部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规定应急程序,并通报有关人员。
公司主要的应急有以下情况:
⑴火灾及化学品大面积泄漏事故。
发现者立即报告区域负责人,由其组织应急。
一般程序包括:
报警(内部报警,必要时外部报警)、疏散、灭火/泄漏控制、抢险抢修及现场保护等。
行政人力资源部应每年度开展两次以上针对紧急情况的应急演习。
演习前要做好计划,对应急预案和演习计划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可行性和识别因之而产生的新的环境因素,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演习过程中要有记录,事后要进行总结和评价。
好的经验要表彰和发扬;
不足之处要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修改相应的程序。
⑵暴雨和台风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预报、预防工作,包括下发通知,采取应急措施等。
4.2.5联络
品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包括集团公司、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局、行业协会、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及劳动局等单位,以及公司各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的通信联络表,并与各相关方保持联络,以获取环保方面的相关资讯。
4.3应急响应
当火灾、台风等灾害发生时,发现部门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品管部、办公室及生产部,由各应急小组和相关部门组织救灾。
具体操作依照相关预案来执行。
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分类:
1.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1.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1.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1.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1.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1.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伤事故。
1.8、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2.1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
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
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2.2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
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2.3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2.4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6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1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3.1.1.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3.2.2.火灾、交通事故;
由总经理、行政部负责;
3.2.3.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3.2.4.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3.2.5.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负责执行。
3.2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3.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报告上交时间:
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3.4发生重大事故,由事故部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3.5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
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行政部备案。
3.6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担负一半责任。
无负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3.7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
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3.8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3.9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3.10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3.11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2.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2.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
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2.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
存在的问题。
3.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3.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
和违章行为;
3.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
问题落实整改;
3.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4.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4.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4.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
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
督检查执行情况;
4.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
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4.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
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
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4.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
作;
4.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
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4.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4.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
保用品情况;
4.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
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4.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4.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4.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
文明生产;
4.18制定“三废"
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5.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
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2组织对公司改建工程、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
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5.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
贯
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
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编制装置
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5.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
改;
5.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
负责本部门外雇
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5.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
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5.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5.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5.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5.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
来施工安全合同》。
6.生产部门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6.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6.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
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6.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
负责本单位计量
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
全生产;
6.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6.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
执行情况;
6.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
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6.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
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6.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6.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
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7.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7.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
时”的顺利实施;
7.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7.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8.总务部门安全职责:
8.1在公司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8.2在对各部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
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
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8.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8.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
产;
8.5办理用工手续,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8.6组织对特殊工种:
电焊工、气焊工、电工、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
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上岗操作证;
8.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8.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
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8.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8.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9. 工程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9.1组织编写公司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9.2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10.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0.1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0.2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
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0.3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
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0.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10.5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
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10.6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0.7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0.8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0.9加强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各方面资料的完好。
11.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1.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11.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
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11.3贯彻《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12.办公室安全职责:
12.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
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
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2.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2.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
育;
12.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12.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
和意见;
12.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
12.7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
重要内容;
12.8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
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
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2.9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3.采购部门安全职责:
13.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对订购的设备、
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
规定;
13.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14.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14.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
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
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14.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
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14.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
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14.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
内容之一;
14.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14.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
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14.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4.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4.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防护穿
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4.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15.电镀工程师安全职责:
15.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15.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15.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
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5.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15.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6.
电镀技术员安全职责:
16.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16.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
务;
16.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
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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