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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定义判断并不是判断定义本身的正误,而是根据给出的定义(定义核心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全面的理解、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最终选择最符合题意的备选项.
三、再用三分钟的时间了解定义判断的规律基础
1.定义的要素
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
被定义项就是通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
定义项就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
联接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组成定义项的概念是定义联项。
例如:
“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其中“意外事件”就是被定义项,“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就是定义项,“是指”就是定义联项。
2.定义的特征
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属性。
如“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中“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的内涵。
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事务或事物。
例如商品的外延就是古今中外的一切商品。
3.定义判断的逻辑方法
(1)“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
就是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一般可用公式表示:
被定义项=种差+邻近属概念。
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被定义项的邻近属概念,即比被定义概念范围更大、外延更广的概念,以确定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属于哪一类事物。
第二,被定义项的种差,即指被定义项的这个种概念与同属于其他同级种概念在内涵上的差别,这种差别也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同其他对象的本质区别。
第三,把被定义项同属加种差构成的定义项用定义联项联结起来,构成完整的定义。
例如:
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动物。
解析:
这是给“人”下的定义。
其中,“人”的属概念是“动物”,确定人是动物这类事物中的一种;
“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是种差,是将人与其他动物相比较而得出的本质差别;
“是”是定义联项,它把被定义项与定义项(属+种差)联结起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定义。
(2)四要素分析法
定义中通常包含四项要素,即主体、对象、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
这四项要素可能全部出现在题干的定义当中,也有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项。
但是,从这几年的命题情况看,一般出题人不会把这四个要素同时作为考查点,只是会选择其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
1.主体,就是行为或事件的发动者、当事方,如果选项不能满足定义中对主体条件的要求,即可排除。
2.对象,是指行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即某些定义必须针对某些特定的对象,如某些单位和个人。
3.主观要素,即行为者或事件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什么样动机、意图、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4.客观要素,指客观上实施了什么行为,采取了怎样的行为方式,达到了一种什么程度,造成了一种怎样的结果。
(3)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在题干中没有明显的主体、对象、主观要素或客观要素的情况下,而且题干中有一连串的定语的情况下,我们采用定语中心词分析法。
中心词表示的是行为或事件的一个大类,也就是逻辑上的“属”,定语是对中心词的的限制或修饰,使这个大类进一步缩小、精确化,在逻辑学上我们称之为“种差”。
题目既有可能同时将定语和中心词作为考查点,也有可能中心词并无特殊之处,题目的考核点重在对定语中所设定的条件。
以上方法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使用,其实质是相同的,仅仅是一种参考和借鉴。
四、再用二分钟时间进行突破
在解答定义判断题时,运用“属+种差”的方法进行分析最为快捷实用。
在仔细判断定义“属”与“种差”的前提下,与选项进行对照,从而筛选出正确答案。
1.从定义项的“属”和“种差”入手,看选项是否属于该定义项中“属”和“种差”的范畴,不符合的立即排除。
投机是指为了以后再销售(或暂时售出)商品而购买,以期从其价格变化中获利。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投机范畴的是(
)
A.10年前老张承包了村里无人要的15亩果园,如今依靠果树发家致富
B.小刘最近买了一双皮鞋,因不喜欢样式又转卖给朋友
C.老杨以10.03元的价格买入2000股股票,以11.00元的价格卖出
D.王老师买了住房自住,后来房价上涨,王老师卖出房屋,从中获利
首先判断定义中的“属”和“种差”各为什么,本题中,“属”为省略了的“行动”,“种差”为“为了以后再销售(或暂时售出)商品而购买,以期从其价格变化中获利”,问题要求找出“属于投机范畴的选项”。
分别分析:
A老张承包果园并非为了以后再销售,因而不属于投机行为。
B小刘买皮鞋显然不是为以后再销售,不符合“种差”,因而不属投机。
C老杨买股票目的为了再销售,从而从差价中获利,毫无疑问属于投机。
D王老师买房子目的是自住,后因其他原因才卖,最初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获利,因而也不属投机行为。
2.寻找定义中的关键词和关键句。
上例中,考生应该注意的关键词分别为“为了以后再销售(或暂时售出)商品而购买”,“期从其价格变化中获利”。
牢牢抓住这两点,很容易得出答案,A、B、D三个选项都不是为了以后以获利为目的的购买。
根据我的经验,定义中常见关键词通常有以下几类:
主体、内容、时间、地点、对象等等。
3.做此类题目时,考生要格外注意,看完题干后不要急于做答,要仔细看清问题是肯定性的还是否定性的,即有问“属于”定义范畴的,还是问“不属于”定义范畴的,避免因急于争取时间而导致本来拿分题目却得分不高。
掌握了以上几点答题技巧,再通过考前多做练习,相信每位考生都可以在这部分拿到自己理想的分数。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定义判断名为定义判断,实质是考察应试者的一种领悟能力,是一种严格理解和规范理解的逻辑推理能力。
五、最后利用三分种时间进行考前训练
【配套练习】
一、考点透视
定义判断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
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出一组事件或行为方面的例子,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
这种题型当时是为法、检系统职业能力测验而开发的一种题型。
自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开始,这种题型开始在A类考卷中出现。
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A、B类考卷中都出现过。
做好这种题的关键在于紧紧扣住题目中给出的定义,尤其是定义中那些含有重要信息的关键词。
二、题型解要
【例题1】代理:
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
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
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
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
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赃款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
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
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
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解析】答案为C。
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我们先看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
第二个事例当中,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
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
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
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应该选C。
【例题2】谋杀:
是指一个人不但企图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而且也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
或者由于一个人的行为,明明知道其正在做着一件可能造成另外的人被杀的危险事情,其仍然不顾别人生命而造成他人的死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谋杀?
(
A.于力清与妻子发生争吵,打了她一巴掌,为的是不让她再哭,不料将她打倒,她在倒地时,头碰到地板上。
后来由于头部受伤而死亡
B.一位老人得了一种绝症,不能忍受痛苦,请求护士给他服用致死剂量的安眠药,这个护士非常同情老人,就给了他,结果老人死亡
C.曾宪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在拥挤的公路上驾车行驶。
没留神,他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碰上另外一辆汽车并引起爆炸,结果同车人赵某死亡
D.汤啸,动物园管理员,在动物园打扫老虎的笼子,打扫完后,他忘了锁门就离去。
结果老虎从笼子里跑出来,咬死了一名游客
【解析】答案为B。
护士是知道多大剂量的安眠药会致人于死地的,她把那么大剂量的安眠药给老人,对事情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尽管这位护士是在老人的苦苦请求下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还是对病人的同情,但从定义而言她的行为是谋杀。
故B为正确答案。
【例题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企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趁夜色带了一把刀闯入老师家要把老师杀掉。
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了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
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人打死了。
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解析】从题中定义知道,犯罪中止有几个特点:
第一是行为必须是发生于正在犯罪中,第二是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放弃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而A项中,犯罪分子并非自动地放弃了犯罪,而是在受害者的反抗下导致犯罪未遂;
选项B中,该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着手犯罪,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而该犯罪行为是他完全有能力完成的,再者,从他放下手中的刀这一行为来看,已经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
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未发生,只处于预备阶段;
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了;
故选B。
【例题4】漏税:
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
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A.杜某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
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
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
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
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
为此。
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
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
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某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
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
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
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
【例题5】正当防卫:
是为了使国家、公共财产、本人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A.某人白天发现工厂有一批零件散落在外面,没有收入库房。
晚上他翻墙进入工厂,准备把这些零件偷出去。
不料被工厂保卫看见,两人在扭打过程中,该人无意中打到保安的头上,造成保安严重的脑震荡
B.某人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个较大点儿的孩子在欺负一个较小的孩子。
他实在看不下去,于是走过去拳打脚踢,把那个较大的小孩打成重伤
C.江工程师在下班途中听到有人在喊救命,走过去发现有三个小流氓在欺负一个青年女性,他大喊一声,谁知三人不但不跑,而围了上来,他双拳难敌六手,不得已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捅了其中一人一刀抽身跑了
D.一民警在制止一起暴力事件中,被一歹徒打了一枪,当场死亡
A项中的工人在偷窃时被保安发现,保安并非不法侵害人。
B项中较大的小孩对较小的孩子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
D项是不法侵害人歹徒对民警的故意杀害。
根据定义,只有C项符合定义。
三、答题技巧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可以借鉴以下方法:
把握定义的关键词和核心意思。
定义是揭示概念特有属性的逻辑方法,所谓特有属性就是该类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区别点,把握定义也就是把握这个区别点。
比如要了解“歧视”,就要把握“歧视”与非歧视行为的本质不同,在抓住了表达特有属性的关键词后,再阅读下面给出的选项,选出符合定义的选项。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考生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已有的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
四、考题例析
1.(2002年(A),定义判断第3题)
【原题】犯罪预备:
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
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
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病,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解析】答案为A。
由这一定义可知犯罪预备一是未实施犯罪,二是为犯罪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
选项A中甲未实施犯罪,但为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
而选项B、C、D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主客观原因中止,属于犯罪中止。
2.(2002年(A),定义判断第5题)
【原题】共同犯罪:
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
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
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
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
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
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
对乙讲明,要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
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
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
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解析】答案为D。
共同犯罪的概念有三层含义:
一是二人以上,二是故意犯罪,三是共同犯罪。
选项A中丙没有犯罪故意;
选项B中一人实施犯罪;
选项C中也是一人实施犯罪;
选项D中李某虽未分得赃款,但不影响其犯罪定性,属于共同犯罪。
3.(2002年(A),定义判断第10题)
【原题】隐私权:
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个人的名誉和形象,个人对其个人行为和个人材料保密,不让他人非法获知的权利。
下面属于隐私权的是(
A.某明星拒绝向司法机关透露和某涉嫌贪污犯之间交往细节的权利
B.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保守自己在案发时间的行为秘密的权利
C.某涉嫌贪污犯向媒体保守自己收入来源秘密的权利
D.某已婚官员对新闻媒体不承认和某女之间存在婚外恋的权利
A、B、C项均是违反法律的事实,不受法律保护,谈不上隐私权,D项虽是违背道德的行为,但不违反法律,故其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4.(2003年(A),定义判断第2题)
【原题】反诉:
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A.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反诉概念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要求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二是要求与原诉有联系。
选项A、D诉讼请求由与原诉无联系;
选项C诉讼请求中与原诉有联系,但不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
选项B诉讼请求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是被告针对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是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5.(2003年(B),定义判断第8题)
【原题】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
A.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B.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D.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13岁男孩和精神病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故排除A、C;
撞坏别人的汽车不构成刑事犯罪,排除D;
酒后犯罪的张某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故B为正确选项。
6.(2003年(B),定义判断第9题)
【原题】犯罪未遂: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而使犯罪未得逞。
下列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杨某预谋实施抢劫。
一次,他怀揣水果刀,跟踪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女子,因周围行人较多,便一直尾随该女子到其住处,但始终没机会下手
B.福尔摩斯得知有人要暗害他,于是在房间内放置了和自己一样大小的蜡像。
后来凶手朝房内开枪,击中蜡像的头部,而真正的福尔摩斯则安然无恙
C.甲乙二人系邻居,因为口角乙对甲怀恨在心。
在一天深夜,乙悄悄从家里溜出来,准备给甲家的仓库放一把火,火势刚刚开始变大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暴雨,将火种浇灭
D.秦某因为失恋,痛恨所有的女人并开始疯狂报复。
一天夜晚,正当他准备从背后袭击一名女子时,发现其背影和自己以前的女朋友非常相似,不禁心中一软,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犯罪未遂概念中的关键一点即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造成。
A中的原因是由于人多无法下手,B中的原因是因为认错了枪击对象,C中的原因是因为天下暴雨浇灭火种,都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和障碍,而选项D中秦某因心软而未着手犯罪,属于本人意志,为犯罪中止。
五、单元强化
1.荣誉激励法:
就是领导者根据人们希望得到社会和集体尊重的心理需要,对于那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给予相应荣誉的一种激励方法。
下列不属于荣誉激励法运用条件的一项是(
A.人有得到社会和集体尊重的心理需要
B.被用荣誉激励法激励的行为必须对社会或集体组织有较大贡献
C.必须是领导者个人欣赏认可
D.荣誉应有一定的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
2.晕轮效应:
是指个体在评价他人时的一种“以偏概全”的倾向,也就是说当个体对一个人的某种特征形成好或坏的印象后,还倾向于据此推论该人其他方面的特征。
据此,下列哪句话表现了典型的晕轮效应?
A.李兴认为同事阿芳是个勤劳、热情的人,每天都提前到办公室帮助大家打扫卫生,可是有一天,阿芳没有帮她送报纸,李兴不免心中就犯嘀咕:
原来阿芳也不是那么热情
B.高中一年级新生尹田目,发现第一天给他上英语课的老师漂亮,回家后他就不停地向家人诉说老师漂亮;
对学生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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